星期一, 23 12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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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花·烈果·降卑谷——评《天路回程》| 郭暮云

蓝花·烈果·降卑谷——评《天路回程》| 郭暮云


续书向来难写。各种《红楼续梦》、《后西游记》便是佐证。甚至《复乐园》也远不如《失乐园》著名。


所以《天路回程》的不如《天路历程》并不奇怪。虽然严格来说这可能不算续作,而是同人作品。


托尔金的《魔戒》的确是《霍比特人》的续集,可算作难得的反例。当然,实际上中洲丘壑早在他胸中,所以《魔戒》也难说是对大IP的过度开发。

 

但即便续集常落窠臼,克里夫特教授称《天路回程》为路易斯最糟的作品,恐怕也过于苛刻。因为即便他也承认,路易斯在本书中提出了一种仅次于安瑟伦本体论论证的“渴望论证”。仅就此一点而言,本书也可算为很好的护教学作品,如果的确不宜把它看做纯文学的话。只以文学标准来看,《天路历程》并无法真正跟《失乐园》相比,正如《纳尼亚》系列无法跟《魔戒》系列相比。

 

所谓“渴望论证”,其含义大概是:我若有一种口渴的感觉,那说明必有能满足这一诉求的对象存在,那就是水。其他诉求、渴望依此类推。那么,我若有一种“崇拜”的渴望呢?特别是,当你以为你已经得到理应让你满足的事物,却又并不能真的满足时,那意味着什么?

 

世人的答案一般会简单地归结为:那因为得到的不够多。类似于,我渴望100万,可我得到之后还是不满足,那就应该去赚1000万。


然而路易斯的意思却是:你总是能发现,原来你以为能用金钱、食物、情欲、名望、荣誉等来满足的那些事,原来并不真的能让你满足。

 

他将这种“渴望之上的渴望”,称之为甜蜜渴望,或者生之渴望,或者“极乐(Joy)”。在书中他如此描摹:


他想到了第一次听见音乐和看见海岛时的情形:而一种渴望,——不是渴望海岛本身,而是渴望他曾如此甜蜜地向往它的那一刻——,开始像一阵温暖的潮水般地泛溢起来,越来越甜蜜,越来越甜蜜,一直到他觉得再也不能承受的时候,却又变得更加甜蜜,并且在这之外,毫无疑问地传来了一声短短的音乐,好像拨了一下弦,或敲了一下铃的声音。


若将这“渴望”具象之,差不多就是浪漫主义人诺瓦利斯用于指代“对无限之向往”的那朵“蓝花”。而这朵花,大约就是德国版的“那花却在灯火阑珊处”,就是你出走半生,上下求索,最后却在故乡自家的窗沿下发现了那朵蓝花。

蓝花·烈果·降卑谷——评《天路回程》| 郭暮云

那么,这个“出走半生、上下求索、蓦然回首”,也就是《天路回程》的主线了。在此意义上,切斯特顿的《回到正统》与之遥相呼应:无数高深思辨之后,他却发现,所有问题的答案,原来就是基督教里五岁孩子都会背的《使徒信经》。


蓝花·烈果·降卑谷——评《天路回程》| 郭暮云


想要理解这条主线,不能不了解一下路易斯的个人信主历程。正如想理解《红楼梦》,多少要知道曹雪芹的前半生。

 

简述一下便是:作为阿尔斯特苏格兰人后裔,生于北爱的路易斯,在青少年时期因多方面影响,失去了童年时的基督教信仰,然后在走过类似林语堂的路径之后,中年时回归信仰。其中细节比如托尔金的影响等等可在多种路易斯传中找到,这里不做赘述。

 

体现在这本书中的,虽然不能说是他的信仰自传,但若说是寓意版的信主见证,当无大谬。


使他离弃信仰的,是被他用“理性”、“美德”与“浪漫”代表的种种思想、思路、思潮,其中多数来自欧陆。然而使他回归基督的,却是那童年时就有的极乐渴望。


他始终认为,是这“渴望”引他回归信仰。所以他对此念念不忘,必要写之而后快。毕竟,多数作家的第一部作品,都是半自传性质的,要对自己之前的路径予以交代,要给青春的祭坛刻上封印。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基督信仰对他的影响,不是废除他的理性与浪漫,而是以福音更新成全,并加上了他自幼被赋予的,难能可贵的想象力。于是他的Head、Hand、Heart都得以成全,百节联络得合式。

 

因为,神要用他,成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平信徒护教家。

 

本书篇幅不长,所以具体内容大可自行阅读,应该在一天之内就能读完。若还嫌长,译者赵刚老师的序言也概括得足够详细,可供参阅。


我自己的概述,就是前边已经提到的“出走半生、上下求索、蓦然回首,蓝花自在”,翻出来就是:


名为约翰的少年,被“大渴望”的神秘异象唤醒而出走。寻觅过程中遇到的每一个声称能给出答案的,后来证明都是骗子,并且多数将他引入情欲旋涡。即便美德、理性等少数几位不无亮点,却也在终极问题上无能为力,因为美德本身也需要被引导,理性又只能告诉你你已经知道的东西。然后在东行旅途中遇到了大峡谷,人力无法逾越。这时,代表基督教正统信仰的“柯克(德语:教会)妈妈”出现,但她提供的办法此时的约翰还不能接受。后来又在峡谷南北两端分别碰壁,冒险下去又险些丧生之后,约翰终于听从了柯克妈妈,从谷底水池中下去上来,踏上西行归途。斩杀拦路恶龙之后,他回到熟悉又陌生的家乡,见水仍是水,见山仍是山。

 

梗概大致如此。然而梗概并不重要。亮点一如其他路易斯的作品,是星罗棋布于书中的思辨、言和具有鲜明路式风格的各种“提法”。

 

比如:等我的牙不痛了我立刻写一篇关于痛苦的文章——可是如果痛苦真的停止了,我对痛苦又还能知道些什么呢?

 

或者:不能把悔改和厌恶混为一谈。因为“悔改是针对罪而言,而厌恶常常是针对被造之物”。这或许就是“恨罪却不恨罪人”的来源之一?

 

以及:爱情就像吗哪,保留就会生虫;太烂与太好之间的爱情就是现实;艺术是情欲的皮条客;然而现代机器文明连艺术都算不上;陷于情欲的残存“生命”不过是蛆虫的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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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书中予以反思甚至批判的诸多思想,并不都为我们熟悉,但他在我们熟悉的那些思想上所做的祛魅工作,足以显明他护教家的禀赋。

 

比如他描述了一种很low的唯物主义独眼巨人。这巨人及它的仆役的唯一能力,就是解构一切。独眼盯住什么,什么就变得完全透明,比如它若盯住某人,你就能看到这人的内脏。所以在它的目光之下,一切都透明了,因此就都失去了意义,进入虚无,或者说空虚混沌。这一“意象”后来在《人之废》中亦有提及。巨人仆役以某种类似的逻辑,试图论证“牛奶和大便其实是同类的东西。”但少年约翰即便已经失了信仰,毕竟还是来自基督教家庭,不至于堕落到能接受这种谬论。所以他反诘仆役:


“你是个骗子或者只是个傻瓜;难道你看不出来,大自然视之为废物、要抛弃掉的东西,和她视之为食物、要保存起来的东西,这两者之间有区别?难道你真的不知道,牛奶可以喂养牛犊,大便却不能?”

 

在书里他安排一位名为“理性”的女骑士击杀了这巨人。可叹的是,在遥远东方,冒名理性的女子早已和巨人通奸,生下了许多并不以牛奶喂养的怪物。

 

就是说,对路易斯并非主要困扰的一些比较low的问题,恰恰是我们的主要问题。他或许是在与空中属灵气的恶魔争战,而我们却受制于地面上臭水沟里的污鬼,不能自拔。


除了独眼巨人,他也提到玛客丝、弗洛伊德之流,却只让他们以跳梁小丑的扮相跑了个龙套就下去了——然而他并不知道下去之后这些货究竟去了哪里。恰如耶稣将名为“群”的鬼赶到猪身上,后来猪跳了海,对格拉森人而言,鬼和猪都没了,但谁又知道它们后来竟能游过半个地球呢?


蓝花·烈果·降卑谷——评《天路回程》| 郭暮云

 

路易斯借理性女骑士的口向巨人提出三个谜语:“黑暗中的事物、深海里的鱼和人里面的内脏,它们的颜色是什么?”答不上来之后杀掉了它。这三个颇有量子力学风格的谜语,点出了唯物主义的致命弱点之一,就是他们的笛卡尔式分析、解构作风不可能接近某些、甚至所有事物的本相,因为事物被它解构的同时,就已经不再是原本的事物了。

 

在几年前,我还没看这本书时,就曾有过类似的一个思辨:有人在黑暗中的墙上,以某种见光即消失的颜料写下一句话,然后这人死了。那么,有什么办法能知道这句话是什么吗?或者说,这句话真的“存在”吗?

 

这种“存在性”论证,有助于人类思考:无法计算的算式究竟有没有答案?无法探测的事物究竟算不算存在?这是贝克莱主教提出的“无人的森林中一棵树倒下时有没有发出声音”命题的等价表述。

 

就是说,唯物主义决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即便不信神的量子力学家,多半也不得不承认所谓“唯心”要素的重要性。

 

上述的巨人和小丑,只是路易斯不断批驳的“时代精神”里上下浮沉的一些渣滓和泡沫。对他而言,这种致命的庸俗,连理性都不如,更没有资格与理性之上的信仰交锋。

 

这或许是他身为英国人的必然视角。所谓“无英万夜”或许就意味着,骑士从来不屑于研究唐门的暗器究竟有没有毒,不关心号称九阴白骨爪的五毒神掌究竟是哪七招。

 

因为骑士们在思考的,是“靠什么法则来区分原型和复制品”这样的问题。如果连问题本身都无法理解,那自然更不可能知道问题的答案:所有这些爱都是我们对大地之主的爱的复制品。

 

“大地之主”是本书给上帝的化名。借着柯克妈妈的口,路易斯以寓言体重述了创世记和救赎历史,这一段颇为精彩,可作为儿童主日学参考读物。


以柯克妈妈的视角来看,上述看上去就恶心的渣滓和泡沫,甚至看上去很美的理性骑士、美德先生、感受先生等人,无非是罪人吃了烈性智慧果后不同的变异形态,它们又有意无意地结成了某种邪恶联盟,共同抵挡神并祂的受膏者。


这一切事物,包括那些看上去还算美好的事物,都或多或少受了罪的污染。而曾让少年约翰困惑不已的“律法”,无非是上帝所赐,让人类还能在这被污染的世界里活下去的复杂法则。

 

就是说,若没有上帝的福音与律法对罪人的拯救和对罪恶的抑制,人类早已灭亡。


路易斯将近世的罪魁、撒旦的代理人直指为“老启蒙运动”,这当然是个法语词。他给这位先生的人设是结了两次婚,还生下了美德、理性、人文主义、新古典主义、新安立甘主义、浪漫主义等苍白孽子。我想他出场的BGM应该是《马赛曲》。

 

这就是“无英万夜”精神的又一个旁证,是时代精神最痛恨的那种先知洞见。因为时代精神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老师太多,学生不够用了。或者说,骗子太多,傻子不够用了。

 

然而仅有反思与批判当然不足以让人得救,用约翰的话说就是:“他都说得通,但他帮不了我。”是这种“需要帮助”的迫切渴望,才终于让他开口祈祷,然后那愿意听人祈祷的大地之主,就帮助了他。

 

从此,渴望本身不再被崇拜,渴望找到了应当渴望的唯一对象。原型和复制的困局终于被排除法而非归纳法解开。大地之主告诉大峡谷边缘的他:“自己跳下去,或者被抛下去。自己闭上眼睛,或者被迫绑上眼罩。自愿放弃,或者垂死挣扎。”

 

这应该就是被斯宾格勒复制的“愿意的,命运领着你走;不愿意的,命运拖着你走”这句话的真正原型,即便路比斯晚生了十几年。

 

于是,在大地之主借着柯克妈妈的引导与帮助下,约翰终于穿过了那显然象征洗礼的池子,和创作他的人一起,成了“英国最不情愿的归信者”。然而归信的真正含义与作用正是,将不情愿变为情愿,将拖变为领。从此这新造的人才开始能参透万事,能看清世人的所谓智慧。曾让童年的他郁闷甚至愤懑的一些对大地之主的怨言,如今全都发现不过是些无聊的指控。因为,即便地狱的存在,也是出于恩典,是因为“神在他的怜悯中,制造了地狱不变的痛苦。为的是把悲惨留住,神在他的怜悯中,制造了永恒的束缚,并且命令它的浪潮不再汹涌。”是因为:“大地之主并没有制造黑暗。当山苹果的味道引发出经过虫蛀的意志时,黑暗已经在那里了。洞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某种有边界的东西。黑洞就是黑暗被包围起来,限制起来。”

 

于是,那可怕、可恶的大峡谷,终于被认清,原来是使人可以悔改、得救的“降卑谷”(本书的创作动机正是来自于《天路历程》中的“降卑谷”);原来,那曾以为只存在于天涯海角的“大喜乐”、“大渴望”,一直就在你由之而来的“清乡”,等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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