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参加了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张平教授的一个研究生课程。
张老师是拉比犹太教的专家,致力于翻译犹太口传律法经典《密释纳》。彼时他已经出版了第一部,正在翻译第二部,他给我们开课的阅读材料就是《密释纳》第二部的译稿。
课堂上大家轮流读张老师的译稿,提问并且讨论,张老师不时作出回应,气氛十分融洽。
我记得当时读了“安息日”的部分,其中大部分内容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密释纳》中探讨了这么一个案例——如果你家在安息日遭遇火灾,怎么做才能不违背安息日呢?
你直接冲到房子里抢救家具?肯定不行,因为这显然违背了安息日不能做工的命令。
那么细化一下,如果你想把自己的衣物从火海中抢救出来呢?直接抱着跑出房屋是不行的,因为这与搬家具的行为并无二致。
《密释纳》只允许一种情况:当你把衣服穿在自己身上,你就可以走出火海,同时不违背安息日的禁令。
接着《密释纳》探讨一个更加细致的问题——到底穿几件衣服才可以呢?如果只穿两三件,应该没问题,但是如果我穿了十件,把自己包裹得像企鹅一样笨重,那么这算不算做工呢?
有位女士找到提摩太·凯勒,与他讨论律法的总纲“爱人如己”,即“要爱你的邻舍如同爱你自己”。
这位女士说:“首先,我想清楚知道谁是我的邻舍,邻舍包括哪些人——即这个词所指的具体范围,邻舍不可能指世界上的所有人吧?”她继续说:“我要明确知道自己到底应该做什么——我究竟要做哪些事才算爱邻舍。”
凯勒回忆这段往事,感叹道:
你听得出她问题中的忧虑吗?对她而言,律法的目的就是可以确保自己在神和他人眼中是个好人,也把她当好人对待。对于用粗线条所描绘的爱与顺服之律法,她没有情感上的确切把握。所以,她希望缩小律法的范围,细节明确,规则确定,这样在遵行时,自我感觉会好一些。
这个世界上的宗教认为,遵从律法的目的是让你确信自己与神的关系没有问题。结果就是,提到律法时,你最为关注的就是律法的规则条文等细节。你要准确无误地知道要做的是什么,因为你必须按对按钮才能过关。你不会去探寻律法背后的意图;相反,你会关注各类要遵循的律法细节,让自己有确切的把握,你正在遵循这些律法规条。
我认为,《密释纳》等拉比犹太教经典之所以会发展出如此繁琐细致的律法规条,其原因就在此。他们采取这种律法主义的方式来解读妥拉,正是为了获得一种可资倚靠的内心确定感和自我价值感。
毫无疑问,你会蔑视他们,你会憎恶他们,甚至,如果有谁居然接纳那些“世俗、污秽的罪人”,你会对他大发雷霆。为什么呢?因为你觉得那些人不配,而你——作为一个虔诚的、良善的、受人敬仰的宗教精英——配得这一切的福报。
我们可以看到,这正是法利赛人的生命样式,也是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律法主义倾向使然——在以《密释纳》为代表的拉比犹太教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要知道,拉比犹太教正是承接法利赛人的遗传。
无独有偶,前几天我读到了“哈马斯王子”莫萨博·哈桑·优素福(Mosab Hassan Yousef)的一篇自述,他在其中追忆父辈如何一步步接受穆兄会的极端思想,并最终创立哈马斯组织。他最后总结道:
伊斯兰的信仰生活如同一架梯子,祷告及颂赞阿拉是第一阶。当信徒帮助穷苦有需要的人、办学校、支持慈善工作,他便开始往上爬。而参与圣战则是梯子的顶端。梯子很长,很少有人上去看看顶端到底有什么,爬梯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传统的穆斯林站在梯子的底层,对自己没有真实活出伊斯兰的信仰而自责,顶端则是大家在新闻报导中看到为阿拉及古兰经的荣耀滥杀无辜妇孺的原教旨主义者,中间分子则位居两者之间。
其实,中间分子比原教旨主义者更危险,他们看来十分温和、不具杀伤力,但你却不知道他何时将跨上梯子的最后一阶到达顶端。许多自杀式炸弹袭击者原本都只是中间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