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喇合为了救以色列两个探子而撒谎,我们常称这样的谎言为“善良的谎言”,那么究竟可以不可以撒所谓善良的谎言呢?我们可以从康德的先验知识来看一下这个问题。
人生来就具有先验的东西,先验顾名思义先于经验,它也被称为上帝的预设。先验不同于先天,虽然二者有其相似性,比如先天知识只要形式正确就可以,至于内容正确与否无所谓,但先验知识既要符合先天知识的形式正确,又要和经验相结合。先验的知识一定是先天的知识,但先天的知识未必是先验的知识。
康德的先验哲学实际上是为知识立界限。简单地说,先验知识如果不能被经验到,那么探讨这样的知识就没有意义。康德之所以探究先验而非经验,是因为经验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而真正的知识必须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即黑格尔所说的“熟知非真知”。
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东西当然也有用,但哲学家一般对此都不感兴趣,感兴趣也成不了哲学家。泰勒斯被人嘲笑不小心掉到坑里,哲学家甚至在经验上都非常不足,康德不满于像形式逻辑这类先天的东西,甚至他对一加一等二也不屑,尽管它们也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但它们没有内容。
所有的经验知识都需要被纳入到人的先验知识中才具备有效性,这就是康德所谓的“哥白尼式革命”。不是我们如何去认识自然,而是自然如何满足我们的先验知识,才可以被我们认知。康德要做的是往纯粹形式里面加内容的工作,他发现可以往纯粹的形式里面加纯粹的概念。人具有理性思维能力,所以人能从现象总结出概念,而这种从经验性的现象中获得的概念是经验性概念。康德认为此外还有一种概念,即纯粹性概念。比如;空间和时间、自由意志和因果关系等。
康德的绝对道德观就是一种先验知识,具有普遍性合必然性且具有内容,因此诚实本身必须是一个绝对的道德观,但这不意味着不可以撒谎。或者说诚实是绝对的,但人可以选择另外一个不同于诚实的行为。
妓女喇合撒谎被认为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但这种选择并不意味着诚实作为绝对的道德观发生了改变。或者说,喇合作正确的事情,但并不影响她依然可以知道撒谎是不道德的。
康德之所以设置这样绝对的道德观,就是限制人的饿自由意志对道德规则的任意篡改。人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让人可以选择行为,同时自由意志让人也可以解释自己的行为。而这种解释往往很容易修改道德标准,那就等于人可以任意行动。在这样的前提下,任何道德都有可能变成不道德。
康德坚持绝对道德是因为始终有一种规则不能改动,符合这种规则也必然具有普遍性合必然性,如果这种规则会根据情况而变化,那么它就和普遍性必然性相矛盾,它就不能称为规则,无论什么样的状况都必须诚实。
规则虽然不变,但人依然有选择地余地合选择地权力。我们称赞喇合是因为她保护无辜的人,而不是因为她撒谎。这件事情本身并不是只有一条道德规则,在不同的道德规则共同的作用下,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而正是这些不同的选择,才会评价为道德或不道德。这时候我们不是评论道德规则本身,而是评论人的选择。如果一个人真的依据不能撒谎这个绝对原则,而导致无辜的人被害。我们一般不会说这个人不道德,但会说这个人的选择非常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