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5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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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价值由谁决定?

这几天舞蹈家杨丽萍被骂上了热搜。她只是在抖音上发布了自己吃火锅的视频,但底下的一条评论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这真的是人在家中坐,祸从网上来。那条评论是这样说的:“一个女人最大的失败是没有一个儿女,所谓活出了自己都是蒙人的。让你再年轻30岁,到了100岁,你的容颜难道还能保护30岁的样子,即使你再美再优秀都是逃不过岁月的摧残,到了90岁,儿孙满堂那种天伦之乐”(此段话原文摘抄,未加修饰)。这条评论获得了万人点赞,随后有不同意见者纷纷表态,包括李若彤、陈数、戚薇等明星都纷纷支持杨丽萍。
 
以戚薇和陈数为代表的人提出了反对的理由:女人不是生育工具。李若彤则表达了要学会懂得尊重别人的决定,因为那是别人的人生。之后杨丽萍也公开回应说:“人会走向衰老,走向死亡,谁也救不了你,但你的精神是年轻的,你的气息是美好的,就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味道。只要自己认为过得好,没有伤害其他人,就可以。谢谢大家的理解和爱,望我们都能自在,如我。”
 
昨天妻子要我藉着这个事来谈谈女人的价值问题,因为她也想更加清晰的从圣经角度了解女性的价值所在。在构思这篇文章时,虽然是从女性角度出发,但最后我发现其实原则也适用于男人。
 
在谈到人的价值问题的时候,最需要明确的是,人的价值只有在面对能决定人的价值的他者时才能回归其本位。在杨丽萍这个事件中,在很多人眼里,这个他者就是儿女,儿女决定了女人的价值。所以他们会认为杨丽萍没有儿女就失去了女人的根本价值。我们要思考的是,儿女决定父母,特别是母亲的价值,这样的思想从哪里来?无疑,这种思想来自于传统思想,我们从一句骂人的话就可以了解。“断子绝孙”,这是华人界里最歹毒的一句咒诅了,可见我们这潜意识里就是认为儿孙满堂就是福。而根植于皇权的母凭子贵思想,也早已深入华人的骨髓,似乎女人一生的价值就在于培育出一个能出人头地的子女。故此,那条评议杨丽萍的留言才会获得最高赞。
 
从引发热议的那条评论来看,这些人认为孤独终老就是失败,儿女绕膝享受天伦之乐就是成功。可问题是,就算儿女众多,如果孩子不孝,也不能享受天伦之乐,这样的例子还少吗?简直随手可见。最近赌王何鸿燊刚去世,但他的尸骨未寒,子女们已经法庭相见了。在现代社会子女也会因着种种原因而迁居他处,甚至早逝,谁能确生儿育女之后就不会孤独终老了呢?
 
圣经提到有人被神呼召而守独身,比如保罗。教会历史上也有很多独身的圣贤,伟大的奥古斯丁等教父,还有近代德兰修女都是守独身的,他们的价值非但不因为没有子女而被废掉,反而因为忠于独身的呼召而获得了真正的价值。耶稣也提到有人为天国的缘故而自阉,耶稣并没有贬低这些自阉的,反而是说这是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的(太19:12)。因着圣经对独身或为天国缘故自阉的认可,人的价值由儿女定义的错误思想就已经被打破了。
 
还有一种普遍的思想认为决定人价值的他者是事业。好像事业能给人带来满足感,成功的事业才证明人的价值所在。因此,很多人专注于事业,不断的用事业来证明自己是有价值的存在。所以,中国人对人的称呼往往是姓加职务的格式,“李主任”、“杨校长”、“黄局长”等等。这种格式体现了两个思想,第一个是姓的重要性,那是个人家族归属的体现。另一个是事业成为了价值的体现。但这种格式,让人的名字不见了,而名字才是代表那个真正的实存的人。
 
事业是人的价值所在,这种思想带来的是自我不可或缺的错觉,我的单位少不了我那就是我最大的价值。但问题是,如果是事业决定人的价值,那么孩子或老人呢?孩子和老人都是没有劳动能力的人,难倒他们就没有价值了吗?我们知道,圣经高度评价了儿童和老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太10:15),“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太19:14)。耶稣的这两句话无疑赋予了小孩子极大的价值。“白发是荣耀的冠冕,在公义的道上必能得着”(16:31),“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华”(利19:32),这两处经文都提到了老年人的价值,甚至把尊敬老人和敬畏神同列,可见把圣经对老者的尊重提高到何等重要的高度。这样谁敢说,人老了丧失了劳动力后就失去了价值呢!
 
用子女或事业来决定女人或男人的价值,都不符合圣经的教导。这两种看法背后的思维其实是一致的。决定女人价值的他者不管是同类的子女,还是非位格的事业,其思维都是人的价值在于人所产生的东西,区别是一者是人一者是物。这种思维主导着我们,所以我们看万事万物都带着这种眼镜,这从新华字典对词汇的解释可见一斑,新华字典在解释动植物等名词时总是从其能产生什么可用的东西出发。比如新华字典对猪的解释是这样的:哺乳动物,肉可食,鬃可制刷,皮可制革,粪是很好的肥料。
 
人的价值在于他产生了什么,或他做了什么有意义的事,这是进化论的思维,这种思维可以随意剥夺弱者的权利。其实,人的价值不在于这些,而在于他的所是,也就是在于人自身的本质。这本质就是神的形象,是神的形象赋予了人之为人的价值。所以不管哪个族群哪种肤色的人,不管弱者还是强者,不管有能力者还是丧失能力者,都有其作为人的价值。人只有在面对神的时候,其价值才能真正回归。也就是说,只有当人回到神的面前的时候,他才能明白和寻回其作为人的价值,这价值不由外在的任何东西所界定,单单由神定义。
 
当然,人是按着神的形象所造也就意味着人具有社群需要的一面,因为神是三位一体的神,祂的创造具有群体的特点。因此,祂也吩咐人要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创1:28)。人有神的形象也意味着人要发挥神所赋予的创造和治理的能力去治理好神托付给人管理的世界。所以,人类是需要生养的,也需要在事业上发展。但事业或子女是价值的体现,却不是价值的必然所在。人的价值只有人在面对神时才能回归。
 
当我们提出人的价值在于面对神,回到按着神的形象所造的本质时,也就意味着人具有神圣性,是不可被物化的。任何把人当生育工具或是赚钱工具、学习机器的个人或文化都是有悖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
 
如果人的价值由儿女或任何人,或者是事业定义,其实儿女或事业就成为了偶像。偶像非但不能让人回归人之为人的价值,反而是将人的本质破坏了,把人的价值弄得面目全非。但我们若能回到是神的形象决定了人的价值的思维上来,我们就能因着回到造物主里面而找到自己,以及自己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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