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说过,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有两个:一是科学,二是思想,归根结底,其实是思想。这个观点发表后,有三个朋友不认可:一个投资人朋友说,推动力量只有一个,就是科学;一个基督徒朋友说,既不是科学,也不是思想,是爱;一个企业家朋友说,以前他也认为是科学和思想,现在他认为是商业。他们的观点引发我再次思考这个问题。
主张是科学的朋友显然强调近世科学发明对人类文明的巨大贡献,这一点我不否认,科学的确是人类认识自然的钥匙,也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工具。但它能否涵盖一切?尤其是,它是否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排他的力量?当然不是。科学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科学发明既可以为人类服务,也可以毁灭人类,威力巨大的核武器就是一个足以说服人的例证。如果说,科学发明的目的在于求真,社会进步的牵引力在于求善(否则无所谓进步),那么很显然,必须给科学发展安上为人类服务的笼头。
如今,科技界已经兴起对人工智能统治世界的恐惧,有人甚至预测,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是消灭人类。我不认为这会成为现实,但我认为必须对此提高足够的警惕,人工智能的发展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被限制在人类的工具的地位上,求真必须为求善服务。只要人类对此达成共识,危险就不可能发生。
我们要科学,但不要科学主义。因为,任何事物一旦上升到主义,就具有排他性。
抛开如何规制科学发展的问题,让我们再来看看科学如何可能这个问题。科学发明的动力又何在呢?我认为,根本上是人类的好奇心。牛顿若没有好奇心,就不可能发现力学三大定律;爱因斯坦若没有好奇心,就不可能发现相对论。好奇心从何而来呢?它只能被看成是人生而具足的,或者说,它是造物主恩赐给人类的。每个人都有好奇心,只不过每个人生活的环境不同,因为种种原因,一些人的好奇心被遮盖了。被遮盖并不等于消失,只要你被某种机缘触发,你就可以重拾好奇心。
人类的好奇心为什么总是被遮盖?一方面,衣食足才谈得上发挥好奇心。人类要满足吃穿住行的需求已经占用了大量精力,在人的这些基本生存需求满足之前,人们不得不压抑自己探索未知世界的好奇心。更重要的是观念的作用,也就是人类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思想观念是否支持好奇心的释放。在西方中世纪,在人类的思想观念里,对宇宙自然只有敬畏的份儿,当然也就压抑住了其探索自然、征服自然的好奇心。为什么工业革命以后人类的科学发明越来越多,因为文艺复兴使人类的精神从神的统治下解放了出来。
我的基督徒朋友是一个创业者,前不久她发给我下面这几段话:
“极权主义,是元首和大众的结合,亦是暴力和欺诈的结合……”无一例外,统治者都希望从人们的愚蠢而非独立思考中,获得他们想要的。因此,大众总是无法避免“愚蠢”,而弄权者也总是卑劣狡诈。也因此,在历史拐弯处,总有一些人因为单纯的“爱”、强烈的信念和超越一时一地局限的勇敢智慧,明知不可行而行,想要叫醒众生,他们全然委身,不惧牺牲。朋霍费尔、甘地、曼德拉,都是如此。
对于一个人来说,即便成功、卓越,甚或荣耀,如果从未向这个世界释放过爱与真,就好比从来没有醒来过。唯有爱,能让人真正睁开眼睛。能让个体处境、社会环境、民族命运产生深刻变革的,不是“科技+思想”,而是出自灵魂的爱——这是创业两年后我的认知的一大调整。
推荐:《陌生的荣耀》,关于“德国良心”、天才的神学家、伟大的殉道者朋霍费尔的一生。
我非常感谢这个朋友的建议,也一定会拜读《陌生的荣耀》,我甚至佩服、羡慕一切真诚的宗教徒。我当然相信爱的力量,我也认为一个人的道德担当带给其他的激励作用远胜于学识。但是,仅仅靠一些人“单纯的爱”就能推动社会进步吗?我表示怀疑。我的怀疑有二:一,人的道德担当从何而来?二,西方的中世纪是上帝以爱的名义统治的时代,中国古代是儒家的仁政思想统治的时代,为什么这两个时代人类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政治”自由?为什么它们必然会成为过去式?我之所以这样发问,是因为这种基于爱的进步论没有为爱注入实质性的内容,也没有看到道德理想国的危险性。其实,任何极权主义不都号称爱人民吗?希特勒号称爱德意志民族,斯大林号称爱无产阶级,但结果呢?
上述企业家朋友之所以认为商业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我想主要是出于两点考虑:一,商业的进步能推动经济基础改变,而经济基础的改变能推动社会结构的改变,社会结构变了,政治结构自然就变了。二,出于对利益的追求,商业是让科学进步落地的最重要的力量和途径。
对此,我的想法是:上述第一个理由有经济决定论倾向,而经济决定论早就被大家认为是过时的理论了。它的过时是因为它的绝对性,而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绝不仅仅是经济,甚至在不同历史时段也未必主要是经济,否则也就无法解释历史的突变。事实上,由思想观念,甚至由偶发因素引起的社会进步屡见不鲜。上述第二个理由也过于绝对。一般来说,因为企业的行为必须主要遵循盈利逻辑,因此企业很少搞基础科学研究,大多搞的是应用技术研究,而基础科学研究才是一些科技创新的基础。我刚才已经说过,好奇心才是科学发明的动力,这一动力逻辑显然是与盈利逻辑不同的,问题就出在这里。
那么,我的观点到底是什么?我在本文开头所下的判断是否有修正或浓缩的必要?
让我们回到人类必须面对的三种关系:人与自己,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于人如何与自己和谐相处的问题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之内,让我们来看看后两种关系。
自然界的运行遵循的是客观规律,认识这一客观规律的是科学(本文仅将自然科学定义为科学)。社会运行很难说是否存在客观规律,它更多是人们主观选择的结果,而这种主观选择是否意味着进步,应该以其是否符合天道为准则。天道微妙难求,但天道源自人道,人道反应天道。因此,也可以说,符合人道的社会是进步的,否则是退步的或停滞的。
科学进步能够给人类带来福祉,因此它能推动社会进步。使社会从不人道转向人道,也就是推动社会进步。所以我说,推动社会进步的是科学与思想,当然这里所谓的思想,主要是如何让人道落地的思想。
那么,这二者是否可以统合起来?是可以的。人类要认识自然界,让自然界为我所用,就必须探索自然界运行的客观规律;人类要实现善治,就必须追寻人道的目的。什么是自由呢?从哲学意义上讲,自由就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合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可以将我在本文开头的那句话修改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是人类对自由的渴求心。
正如我在上文所说,单纯的爱需要注入实质性因素,这一实质性因素其实就是自由。人的道德担当从何而来?也主要来自其对自由的渴求心。换言之,我们为了自由而爱,为了自由而科学,为了自由而思想。当然,还有为了自由而行动,自由不是用来论证的,正如秦晖的一本书名所说,我们需要“实践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