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此文约8分钟。明天星期六(12月9日)上午10点至12点,我将分享与这篇文章及标题相关联的内容。zoom号:852 0535 6860,密码:2023,欢迎有兴趣者转发周知并参加。
日常生活中的逻辑谬误,往往是非形式谬误。而这样的谬误若是没有比较基础的逻辑训练,人们是很难识别的,这一点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尤其普遍。但很遗憾的是,中国的教育中最要命的就是,逻辑作为公共课在四九年后的七十多年里,基本都是缺席的。本世纪初《南方周末》曾经发过一篇有名的报道,说法学——与此相随的是“南东吴,北朝阳”两个著名法学院的消失——和社会学于四九年后的消失,在八十年代才恢复的情形,远超一般对课程设置的审视及其意义。
可惜的是,记者并没有更为整全的视野,把逻辑学纳入四九年后那些曾经消失的学科中,且一直未能恢复的视野来衡评。以至于看不到四九年后中国教育的诸多问题,特别是逻辑课的长期缺失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只有在哲学系(一般教形式逻辑、命题逻辑、模态逻辑等)、数学系(一般教数理逻辑)、法律系(一般教法律逻辑)、中文系(一般教语言与逻辑)等少数系科里有与逻辑相关的课出现,但总体都并不系统。众所周知,就连一大批拥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都没有基本的逻辑训练,更不用说普通民众的逻辑欠缺,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你只要观察中西互联网上的语言与辩论生态,就不难赞同我以上的评判。有鉴于此,我曾经于2020年在网络开过互相联锁,彼此独立,但共同发力而形成一个小系统的“四门方法论课”——中外阅读、通识教育、审辩思维、逻辑入门(可以点击“文末阅读”了解详情)。
一般说来,形式逻辑推理只需要前提的可靠和形式(结构)的有效(比如不出现四概念谬误等),就能保证其结论的准确性。但非形式谬误出现的问题,就显得比较庞杂,不易总结出规律而让人把握和学习。但形式逻辑中明确前提、审慎推理、反省结论的做法,在分析日常逻辑谬误中依旧普遍适用,如稻草人谬误(杜撰别人没有的观点,以便快挥铁拳砸得爽,而出现的错误)、归因错误(鸡叫了,天就亮了)、人身攻击(对辩论者的人格、动机、地位进行攻击,以此作为自己的证据,希图取胜)、滑坡谬误(用臆想的后果,来逃避对当下的真实辩论)等。但在这些常见的非形式逻辑谬误中,最具有迷惑性,而使人一不小心,就会落入对方所设陷阱的逻辑谬误则是“复杂问语”。
所谓“复杂问语 ”,有多种名称如“诱导提问”、“预设提问”、“诱导性谬误”等,其核心内容就是辩论者暗含了对方所没有或者不能接受的某个预设,而要求对方做出相应回答的问话。简言之,因为暗设了陷阱,对方怎么回答都落入了圈套,从而造成错误。这样的事情是相当多的,比如一个人问对方“你到底偷了多少钱”,这就预设了一个对方“偷钱”的前提,只有拒绝回答,或者直接否定,否则就落入了对方的圈套。但很多时候,复杂问语显然比这样的问题要复杂得多,不是轻松到马上就可以分辩清楚的。(此文为节选 ,要读全文,欢迎来参加时索取)
2023年12月8日下午匆匆草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