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4 12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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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反抗君王:卢瑟福《法律与君王》之分享

这是如何读书群分享的第83本书——卢瑟福法律与君王论君王与人民之正当权力》(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10版),阅读此文需八分钟。欢迎今晚(128日)八点参加,参加ZOOM会议号 883 8059 7539密码: 705250欢迎各位有兴趣的朋友转发周知。


读完卢瑟福《法律与君王:论君王与人民之正当权力》(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想起此前所读的82本书,与本书的关联来。因为读到一定程度,各书之间就会互相联系,正所谓万事互相效力。就我记忆所及,与《法律与君王》有关的书有凯利《自由的崛起:1618世纪加尔文主义和五个政府的形成》、约翰.范泰尔《良心的自由:从清教徒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康托洛维茨《国王的两个身体:中世纪政治神学研究》、凯波尔《金石之言》、钟马田等《清教徒的脚踪》、拉塞尔.柯克《美国秩序的根基》、伯尔曼《法律与宗教》、《自由与传统》等。这些书与本次要分享的《法律与君王》都有或深或浅的联系,若是以前听过我分享以上书的朋友,或可复习一下;没有听过的人,或可找来阅读,即能收增加看问题之视野的果效。


若是对卢瑟福《法律与君王》一书比较了解的人,从我所定的这个标题来看,就知道至少有两解:一是为什么要反抗君王?二是用什么反抗——其实这也正是“何以反抗君王”中“何以”这个文言翻译成白话的两种表达——这两点其实也正是《法律与君王》一书题旨之所在。但要把这两点理解透彻,不能不对卢瑟福写作《法律与君王》的背景有所了解。否则即便说清楚了那两点,没有读过此书的人,也会一头雾水,影响对这两点的认知和理解。当然如果非得要把两点合在一起来说的话,那就可以用一点来概括,即卢瑟福在界定民众是否有反抗君王的权利?也就是说,卢瑟福在对君王的反抗权是否既合乎神又符合世俗的法律的有效性背书,否则就会名不正,则言不顺。


那么对君王的反抗权是在何种背景下出笼的呢?简单地说,宗教改革以前的中世纪时代,在欧洲基本是教权大过政权,即罗马教皇有兴废世俗皇权,特别是掌握皇帝教籍的大权。因此除了因教皇加冕而成的神圣罗马帝国(此名称存在近八百年之久,当然其间变化也大),就是其他国家亦仰教皇的鼻息,就如都铎王朝第二代皇帝亨利八世,就因休妻另娶,遭致罗马教皇的反对,因而脱离天主教,在英格兰推行宗教改革——将自己弄成教会的元首,使新教的主教制教会(即安立甘宗)定为国教。


像亨利八世这样既脱离罗马天主教,又想做教会元首的国王,必然要解决“国王的两个身体”一样的问题——即从肉身的角度来说,他是有限的,必死的问题;但从国王的位分和职能上讲,他又想得到一种超越肉身的尊敬和政治法统。即在卢瑟福所处的时代,英王詹姆斯一世(又是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及其儿子查理一世,均面临这样的问题。卢瑟福在《法律与君王》里就明确地说:“君王从实体上讲,他是一个人;抽象地说,他又是个王者,身负王者职分”,进而他由此推出“抵制一个为王之人的违法与专制意志是否就等于抵制君王和神的诫命?我们给出否定的答案”(P276)。


不特如此,查理一世不只是得罪英格兰的新教徒特别是不从国教者亦即清教徒,还特别冒犯苏格兰长老会信徒——即卢瑟福所在群体的信仰,强行要在苏格兰推行公祷书(如要在圣餐桌前下跪、要会众支持变质说等),激起了苏格兰人的反对。面对苏格兰人的反对,而查理一世一定要征伐,就需要英格兰国会批准征税,从而引起与国会的争斗而变为战争,最后被送上断头台。卢瑟福正是作为受邀的八名苏格兰参加威斯敏斯特会议(16431647)的委员,在此期间于1644年出版了《法律与君王》,而参加者几乎人手一册,成了造就1649年查理被送上断头台的思想武器。但奇妙的是,查理被送上断头台,英国的君主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成了今天的虚君制。因着天主教教皇为绝对中心的影响,而以天主教为主的法国国王追求绝对王权, 使法国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最终以爆发法国大革命作为终局。其实今天法国作为半总统制国家,总统的超然地位,也不能不说是沿着法国历史妥协的结果。


而卢瑟福的思想,稍微向前回溯,不难找到其来源。首先他强调本性之律,与托马斯.阿奎那法律的四分法之间——永恒法、自然法、人法、神法——不是完全没有关系,虽然很多研究者并不如此看。当然于加尔文以降的对君王权柄的限制与反抗,却是不少人都能从卢瑟福的著作里看到的,如凯利在《自由的崛起》一书里,对此就有所强调。而这条线索,一般会从加尔文、诺克斯再到卢瑟福,接着影响霍布斯弥尔顿、洛克、卢梭等人。其实从人人皆祭司开始,人在灵性上与上帝的直接连接,就反对了以神父告解体系为中心的天主教的“人间中保”,直接回归耶稣基督作为唯一中保。与此同时,在肉身上又循着本性之律,即人对上帝的顺服与信靠,而使得君王特别是恶王对人的肉身没有像绝对主义者所宣扬的那般有掌控力。


换言之,我们要讨论的是卢瑟福《法律与君王》一书中所体现的如下几个问题,以作为对《法律与君王》一书的分享提纲


一:反抗君王理论的圣经依据及其世俗来源

1:圣经;2:本性之律及自卫理论


二:卢瑟福在反抗君王理论的历史发展中的位置

1:加尔文;2:诺克斯;3:卢瑟福;4:弥尔顿;5:霍布斯;6洛克


三:“国王的两个身体”与反抗君权理论

1:《法律与君王》里的言说;2:康托洛维茨的研究


四:《法律与君王》对后世的理论及现实影响

1:理论影响:契约论;人民主权论;法治理论

2:对清教徒运动及在美国的影响



2024128日下午匆匆草就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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