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是一名计算机系教师的时候,我最佩服的业界大师是 Donald Ervin Knuth,中文名“高德纳”。
维基百科是这样介绍他的:
唐纳德·埃尔文·克努斯(英语:Donald Ervin Knuth,汉名:高德纳,1938年1月10日-),出生于美国密尔沃基,著名计算机科学家,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系荣誉退休教授。高德纳教授为现代计算机科学的先驱人物,创造了算法分析的领域,在数个理论计算机科学的分支做出基石一般的贡献。在计算机科学及数学领域发表了多部具广泛影响的论文和著作。1974年图灵奖得主。
高德纳最为人知的事迹是,他是《计算机程序设计艺术》(The Art of Computer Programming)的作者。此书是计算机科学界最受高度敬重的参考书籍之一。此外还是排版软件TEX和字体设计系统Metafont的发明人。提出文学编程的概念,并创造了WEB与CWEB软件,作为文学编程开发工具。
在计算机科学以外,高德纳亦著有论述基督教信仰的书籍,如《3:16 Bible Texts Illuminated》(1991), ISBN 0-89579-252-4,以及《Things A Computer Scientist Rarely Talks About》(2001),ISBN 1-57586-326-X,这些被视为计算机科学家少有的作品。
第三段中提到的那两本书,出于个人兴趣几年前我都买了,还把第二本翻译了出来。第一本也翻译了一部分。《3:16 Bible Texts Illuminated》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或者可以算作一本解经书,但只详细解释了圣经每卷的三章十六节(如果有这一节的话)。这样做的理由,他在《Things A Computer Scientist Rarely Talks About》里边提到了,我把相关部分的译文放在下边。
文章末尾有几幅精美的原书插图,不要错过(还有诗篇问题的相关彩蛋,也不要错过哦)。
(第一讲中的相关内容)
我生在密尔沃基,威斯康星。我在一间路德宗教会长大,从幼儿园到12年级我都在路德宗学校。我父亲在路德宗的系统中奉献了他的一生。我经常去教会,但礼拜日的早晨在我的人生中是一个特别分离出来的部分。我对教会有一种舒适的感觉。我从未有过想探求一些别的替代物的需要。我有一些棒极了的牧师,但我不太知道,也没太想过别人的信仰是怎样的。我的精力全用在计算机科学和数学方面了,每周超过六天。
1978年秋天,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个重要的转变。那时我想,如果用阅读大型计算机程序的方式去阅读圣经,可能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所用到的技术已经帮助我学习了一些其他的复杂学科。在那一年,基于某个我下周会跟你们分享到的原因,我决定以娱乐的心态去图书馆找出尽可能多的圣经中的某处经文。我称之为“3:16计划”,因为我打算聚焦于圣经中每一卷书的第三章的第十六节(这可能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但下一周我会解释为何这件事给我带来了完美的感受。在此之前请先相信我)。焦点就是,借助这种方式,我能看到不同宗派、不同时代的人针对这些经文都写过些什么。
出乎我意料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如此多的东西,以至于我开始意识到我必须和别人分享这一经历。我清楚意识到,我应该更近距离地观察这些经文的历史,我应该为它们写一本书。可能,我认为,这样一本书会吸引一些我的同事,那些很自然地就排斥几乎所有宗教类书籍的同事。书名是清楚的,它必须叫做:《3:16》。
我在1985-1986学年开始写《3:16》,那一年我住在波士顿。事实上波士顿是我能出现在这儿做讲座的重要原因之一。看起来这里是世界上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能让我研究宗教问题的地方。85-86那一段时间是我人生中一个很特殊的时期:那是我和吉尔结婚的25周年,我曾向她承诺给她一个安息年。我承诺由我来做所有购物、烹饪和打扫工作,然后她可以有机会写她想要写的书。
在那段日子,忙完家务之后,我还是有大把时间需要消磨,于是我去圣经博物馆复印各种译本的3:16经文。我也花了好多好多天在波士顿公共图书馆阅读几百本圣经注释书。我还乘红眼航班多次去位于安道夫的哈佛图书馆找那些波士顿没有的书。在我们必须回加州之前,我已经积累了要写的书的二十章内容。我去坎布里奇的那些天又写了有关历代志和雅歌的几章,就在我的出版合作人彼得·戈登家里,他住在离哈佛广场几个街区远的地方。(那是哈佛350周年校庆的前一个星期,那时哈佛给了罗纳德·里根一个名誉学位——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还记得那件事。啊,1986年。)
简而言之——为了让这个长故事不至于太长——在我回到斯坦福的那个周末我完成了《3:16》,并且在1990年出版了这本书。不过我今天到这儿不是来卖书的。我觉得一本好书会自行找到它的读者,一本烂书无论有多好的营销也还是会安静地死去。但是我必须和你们谈谈《3:16》这本书里的一些东西,因为写作时的那些经验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我将要在这个系列讲座中和你们分享的东西。那是我花费最多时间去思考宗教问题的时期。至少那本书讨论了许多伟大的、不同宗派、不同时代的神学家有关3:16的观点,创世记3:16,出埃及记3:16,利未记3:16,直到启示录3:16。
我那些保守派的朋友认为这本书太自由主义了。我那些自由派的朋友则认为它太保守。不过所有人都承认,无论如何,书里的插图非常特别。我委托了不同的艺术家为每一节3:16创造了特别的书法,我将在第四讲里谈到它们。这本书……我该怎么评价它呢?它不是一本布道书,“这就是我相信的,我如此聪明所以你们最好也相信。”不是这样的。这是一本这样的书:“这有一些重要的问题,重要的观点。对这些问题和观点,你怎么看?”
(第二讲中的相关内容)
在70年代我还考虑了一个古老的问题:什么是数学?古老的回答是,当然了,所谓数学就是那些数学家在做的事情。但是数学家究竟在做什么?更精确地,我需要一些想法,就是我需要教给计算机什么东西以便我可以说这台计算机能理解数学。办法就是,我找了九本书,我认为里边的东西是典型的数学家做的东西,然后我去看每本书的第一百页。然后我问自己:“我该编个什么程序好让计算机能够创造或者至少理解这些第一百页上的东西?”用这种方式,你可以看到,我没有计算任何方程去得出一个带正负号和标准差的数字。这种随机页研究给了我一种更好的洞察力去了解数学的本质,这比让我去请一大堆数学家来定义他们的学科要好。
大约同一时段我决定针对圣经做一些类似的事情。我想要研究圣经经文,而圣经有大概31,000节经文。那么有一种研究方法就是——类似我看学生论文和找出数学本质的方法——把那31,000节经文拿出来做成小纸条。然后把这些小纸条扔到一个大缸里,摇这个大缸把纸条混合均匀,然后从中随机取出纸条。看这些纸条就能让我知道圣经大概在说什么。
我早些年有关回溯计算的经验告诉我实际上我可以做的更好些。想想看,比如说我想要找出66节圣经经文用于研究。圣经有66卷书,如果我从每一卷中选一节经文出来,这比我从那个大缸里找出66节经文要好。统计学家称这种技术为分层抽样。这能帮助我们确信数据没有被集中在同一个位置。我想,“嗨,这么干很标致啊,看看我能得到什么。”(那些日子,我们说“标致”(neat)而不是“酷”(cool))
并且那时我被要求在教会讲圣经课。我在圣经查经班里呆过好些年,但从没当过老师。人们告诉我现在轮到你站出来了。于是我说:“好吧,我会做的,我会让你们跟我一起来一次不一样的体验。我们来看看圣经里的随机经文。”
我决定,一个有趣而且公平的选取圣经经文的方式是去看每卷书的第三章第十六节。稍后我会稍微解释一下。但基本上,第一课所有人都需要看创世记3:16,出埃及记3:16,以及利未记3:16——也就是圣经头三卷书的第三章第十六节。
之前我并没有读过那些经文。一个要点就是,如果你要针对随机数据工作,那你绝不能操纵那些数据。但无论如何我多少还是操纵了,因为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知道整本圣经里最著名的一节经文,就是这个数字,也就是约翰福音3:16。真相就是,我用了这个数字,因为我不想让我的牧师批评我的查经班毫无意义,如果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有意思的东西的话。用我这个原则,我们能命中至少一节好经文。
约翰福音3:16其实比我所知道的更著名。后来我写了一本书,书名就简单地叫做《3:16》,如你们所见。书是在新加坡印刷的,和新加坡的印刷商通信的时候我们就用这个名字指代这本书。但是当书印刷好并运回美国时,我发现所有的箱子上都印着“约翰福音3:16(John3:16)”换句话说,甚至在新加坡——只有不到10%的人是基督徒,并且我合作的印刷商都是穆斯林或印度教徒——人们都知道约翰福音3:16。或许他们曾经在电视上看美式足球什么的,我不知道。
很多人还是用“约翰福音3:16”来指我的书,尽管封面上完全没有“约翰”这个词,这就是因为这节经文实在是太著名了。对我来说,“3:16”主要是个很醒目的数字,能让我查经班的成员比较好记。他们不需要很费力的去记忆。
我们也可以扔骰子。真正的随机化会得到更好的样本,相比明确地固定下第三章,第十六节而言。但另一方面,也没有任何理由认为第三章第十六节在约翰福音中有什么特别。而我不喜欢扔骰子的想法,原因很多。一个原因是,我们不得不扔骰子去看看是否人们会为这个查经班预备。但是如果一个人错过了一堂课,他就不知道下一堂课该做些什么。另外的原因是,当你扔骰子,那就会有耍诈的可能。你得到一个糟糕的点数然后你说,“这个不对,我不是这个意思……骰子滑了,或者在边儿上碰了一下。再来一次吧。”至少我的3:16法则不会被耍诈。
这就是1978年我为何用3:16原则来带领教会查经班的原因。无论如何,我不得不调试这个原则。查经班开始后,我很快就意识到圣经里的某些书卷短到根本没有第三章。事实上,最终我不得不落下了七卷书,因为它们没有长到有第三章第十六节。本来想要66节经文,现在我只有59节了。事实上,有一个最接近的:提多书结束于第三章第十五节。
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课程后,我又不得不再次回到画板前,因为有时候某些书卷有第三章,但是没有第十六节。针对这种情况,我决定跳到第四章。正式原则是,更精确地说,是从第三章第一节开始往后数到第十六节,这样可以保证这节经文是存在的。
现在我们有了59节很完美的圣经随机经文,包括约翰福音3:16(这当然是意料之中的)。我带来的这张海报展示了这59节经文,他们完美地放在了一个10×6的矩阵中,如果把3:16的logo也算上的话。这张海报在我的办公室已经挂了十年了,它奇妙极了,因为我对它从未厌倦。我经常看看它并且总能看到些新东西,这部分地是因为它也是很好的艺术品,但更重要的是它是某种圣经主题地图。事实上,有人称这种查经方法为“横切面查经法”。
1978年的这次体验式圣经课程取得了令人难忘的成功。第一周只有十二个人,半年后,感兴趣的人不断增加。很快我们不得不换到一个更大的房间。到了最后一节经文,启示录3:16,人数到了顶点。
上周在我的第一讲当中我承诺会解释一下为何研究第三章第十六节的想法取得了完美的效果,现在我希望你们能够同意。
为何这个点子工作的这么好?我想这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个原因你们可以理解,如果你们想一想传统上对于通识教育的定义:我不知道我第一次听到是在什么时候,但是通识教育被认为是教给你“一切事的某些方面和某些事的一切方面”。那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尽管我只做到了一半。我是说,我知道圣经中所有部分的某些方面,因为我小的时候一直去教会并且上的是路德宗的学校。但是并没有哪个圣经的部分是我全面了解的。尽管对于很多事情我都有些模糊的知识,但我却对任何特定的主题都没有深入了解,就是说没有尽我所能去了解有关那个主题的一切事情。这59节经文弥补了这个遗憾,因为我曾经如此殚精竭虑地研究过它们。
我并非只是随便看看每节经文然后说“噢,多么伟大啊”。相反,我是搜刮尽世界上最好的那些神学图书馆去找出每个人针对那些经文所提出的问题。幸运的是,基于对圣经的崇敬,做到这样完美的工作并不是太难,因为很多有关圣经的书都有经文索引。于是我可以在图书馆里一个书架一个书架地去看,看每本书后边的经文索引,然后根据提示去看相应的页。那里也会提供针对神学期刊的“读者指南”,能够覆盖针对那些经文的从前的非凡工作和近现代的最新成果。并且圣经注释书多半也是根据经文排列的。所以一个好的图书馆能够提供海量的资源,借助这些资源一个人可以很快地找到相关经文的一切。用这种方式我才有了学习“某些事的一切方面”的机会并补上了我的圣经通识教育中缺失的那一半。
如果你想要学习所有31,000节经文的方方面面,这个方法就不见得好了。但是针对独立的经文,尤其是那些不怎么著名的经文来说,这个方法很简单。我可以快速成为利未记3:16的世界级权威,因为没有人会针对这节经文做那么多的研究。并且尽管我只研究了59节经文,这只占圣经全部经文的不到五百分之一,却仍然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奇妙效果出现,并且把我带到其他经文那里去(之后我会谈到这一点)。
这种方法最大的胜利,无论如何,不是它告诉了我们有关圣经的什么。圣经不是太长的一本书,你可以很容易地用很多方法读完整本圣经。举例来说,我的爷爷是个铁匠,他有一本德语的圣经,他已经从头到尾读了很多很多遍,尽管他称不上是受过什么教育。但是没有人可以读完所有“有关圣经”的文字。世界上有上万本,甚至可能上百万本书是有关这本书中之书的。想要遍览所有这些书的计划一听就让人望而却步,像我这样的非神学家甚至都不会打开任何一本,因为它们实在是太多了。如果我居然打开了一本,我的选择多半是有偏见的,因为这基本上是有人特意告诉我要去读的。对此我是不满意的,作为一个科学家来说,只读卖的最好的十本书会让我不舒服,只读那些最流行的和被人称为最好的书也是如此。在我有信心评价它之前我必须要知道圣经本来、究竟是怎么说的。
当我准备第一次上有关3:16的成人主日学课程时,我并未像个狂热的学者一样立刻动手。我先是在周六去了斯坦福的图书馆,花了几个小时准备,针对第二天要研究的经文,读了五本注释书以及一些译本。但是之后——在查经班取得了成功之后我发现这个方法行之有效,于是准备针对它写一本书——我开始更加严肃地做这项工作,针对每节经文通常我会花完整的三个工作日。我通常的路线是从周五下午开始,然后工作到周一下午。借助去最好的图书馆查阅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资源,我能读到那些跨越几个世纪,由不同作者写下的包含不同观点的书籍。
当然我用到了那些由最著名的拉比撰写的经典的妥拉注释。我也读到了圣伯纳德的神秘主义文字。我读了托马斯·阿奎那和经院神学。我读了加尔文的注释书(作为一个路德宗信徒,本来我没有什么动机去看约翰加尔文写的东西,因为,你知道的,我被告知那有一点儿危险。但事实上,加尔文针对每一卷圣经的书卷都写了注释,他的注释书充满了那么大的一个书架,虽然我只看了其中的59页,我还是要说他的书是非凡的。我很震惊并且很愉悦地发现了大量重要的洞见,而这些是在其他人的著作中找不到的)。我也读路德的书,这是理所当然,以及针对他的17、18、19世纪的注释书。我读了过去2000年间许许多多天主教、新教以及犹太教的神学注释书,从极端保守派到极端自由派的都读。这样我就比较好地了解了有关这59节经文的一切。
事实上,现在我认为海报上的这59节经文就好像钉子一样,在上边我可以挂上有关圣经的知识。完成这个研究之后,每当我听到有关圣经的什么,我总能想起很接近的有关某个3:16的某些事情。3:16计划开始之前,我对它们并无什么坚定观点,我只有一些空泛的近似值似的观点。但是借助这幅“圣经地图”我有了一些坚固的钉子,在其上我可以悬挂重物(译注:典出以赛亚书22章)。这就是我为何会声称这种方法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功的原因。
另一方面,采样方法也可能无效或者带来误导,如果你不明白它的限制的话。在我进行这个项目的时候,有些早晨我不得不反省一下,问自己我用这种方法研究圣经是不是疯了。然后我会提醒自己:“好吧,可能没有疯。没问题。”
有一个很明显的危险,就是我的方法会被当做某种数字命理学。事实上,我很吃惊于知道当很多人首次听说我在研究3:16,他们就直接跳到结论说我必须相信这些经文里有某种魔力。数字3代表三位一体,16是完美的平方数。哇哦!而且3.16乘3.16等于9.99.
也有人们给我写信试图治疗我的妄想症。他们说,“Don,难道你不知道圣经经文的编号是在圣经写成之后很久才加上的吗?”
我当然知道!我的观点精确来说就是——3章16节没有任何特别的意义。我只是简单地专注于那些原始的、干净的、没有任何特殊性和倾向性的经文之上——除了,当然,除了约翰福音3:16节。事实上,当我想要更好地理解约翰福音时,我实际上也研究了约翰福音16:3,为我自己的缘故。我不得不把约翰福音3:16加到书里去只是因为人们在找它。其实我自己从其他随机的经文中得到了更多。
通常我能得到的有关3:16释义的最好结果,就是圣经自己解释的那个意思。我会首先看其他那些使用了同样词汇的经文,以理解那些词语的意思。我也回去看那些处理了相同主题的经文。这种过程让我考虑不止59节经文而已。事实上,我的书后边有一个经文索引列表,光这个索引就有很多页。比如以赛亚书,索引列出了如下经文,1:20,1:26,2:2,2:3,2:4,2:7,2:11,3:4,3:14,如此下去直到64:1和66:14。第三章中的经文是优先被考虑的,但事实上相关经文会贯穿圣经的始终。几乎圣经的每个部分都会有助于作为焦点的那59节经文发出亮光。
经文所引出的主题之多也是令人惊讶的。我会证明给你们看:如果有人能提出一个字母,我会读给你们有关它的索引都有些什么……我名字里的D?好的,让我们看看:但以理,但丁,大卫,耶和华的日子,死海,死海古卷,死亡,得利茨希,失望,第二以赛亚,申命记历史,申命记,骰子,缴械,使徒,离婚,统治,怀疑,鸽子。这些就是有关3:16讨论中出现的头文字D。
本书出版后我发现其他人也独立地有过类似的想法。新罕布什尔和密苏里的两位牧师都写信给我说他们曾讲过3:16的系列讲道,在知道我的工作之前。宾夕法尼亚的一个人也针对3:16做过独立的研究,他发给我一份他的笔记。不过我对他发给我的东西感到失望,因为看起来他是在完全孤立地看3:16,引用经文之后,他会用一种过于简单的方式总结,抛出他的个人观点,然后下一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但对我而言真正重要的事情是进入一个强有力的研究并感受到完备性,因此你可以从中学到很多。
但是这个3:16法则就没有一个反面例子吗?我在编程方面的经验告诉我,真正随机的数字经常是不重要的,基于这种感觉,用随机方式很方便得出的近似值对练习目的而言通常就足够好了。不管怎么说,3:16原则是有一点儿问题,因为第三章很靠近书卷的开始。书卷正准备深入,但用于研究的经文常常位于故事的开端。事实上,第三章常常处理“上帝的呼召”的概念:经文讨论了呼召摩西,呼召撒母耳,呼召以西结,以及呼召耶稣。在四本福音书中,第三章都是关于耶稣事工早期发生的那些事的。因此我们没有得到足够多的多样性,相对完全随机样本而言。但是看起来这一点问题不大。
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是可能圣经的某些经卷被采样了而另一些却没有。想想看,举例来说,诗篇:有150首诗,但我只能看一首。以赛亚书在第四十章开始有一个明显的中断,从那里开始另一位显然不同的作者出现了并开始讲话。我没有去处理那些部分。另一方面,希伯来圣经中的先知书只是一卷,而我们的英文圣经把它拆成了俗称小先知书的十二本。我们有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以及玛拉基书。这些都成了独立的书卷。我的采样方式导致我学习了很多有关小先知的事情,远比有关以赛亚的为多。
相似的现象发生在美国的参议院,罗德岛和马萨诸塞州有同样数量的参议员,因为每个州都是平等的。内华达和加利福尼亚是平等的。我的样本也因类似原因而有所偏离。
但是总体而言,考虑到避免了采样法的最危险的陷阱,并且任何方法都有问题,那么我的这个方法工作的还不错——除了一个方面。事实上,它可能工作的太不错了,以至于给我一种幻觉,好像我对圣经的了解要比我实际了解的更多。我不得不时常提醒自己:你只不过看了不到五百分之一的圣经。事实上我被一些经文以某种还说得过去的完全方式环绕,它们固化了一些知识的片段,并且诱惑我变得自满。因此,这种方法可能带来的最大危险是用此方法看圣经的人很有可能以偏概全。
放几幅包括 Hermann Zapf 在内的著名书法家给高德纳的《3:16》配的插图:
(约 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利 3:16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华的。)
(伯 3:16或象隐而未现,不到期而落的胎,归于无有;如同未见光的婴孩。)
(王下 3:16他便说:“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在这谷中满处挖沟。)
(王上 3:16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
(申 3:16从基列到亚嫩谷,以谷中为界,直到亚扪人交界的雅博河,我给了流便人和迦得人;)
(士 3:16以笏打了一把两刃的剑,长一肘,带在右腿上衣服里面。)
(提前 3:16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 神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
最后这节经文是在教会传唱的最古老的赞美诗之一,或许可以叫做《基督颂》,应当属于歌罗西书3:16(恰好也是三章十六节)提到的“颂词”或“灵歌”。而高德纳对歌罗西书3:16的解释是:
16节讲到诗章、颂词、灵歌。诗章的原文“psalmos”在希腊文中通常是指有乐器伴奏的诗歌;颂词“hymnos”是赞美诗;第三个词里的歌“ode”指通常的歌,特别是民歌。而“灵歌”或许像是今天的灵魂乐和福音诗歌。但我们不需要太过细分这三种歌唱方式。保罗的重点是有很多方式去歌唱,而这些方式都是被鼓励的。
鉴于他所做的充足的查经功夫(请看上边的引文),我相信这个结论是靠得住的。
而提摩太前书3:16这首《基督颂》的原文是:
ἐφανερώθηἐν σαρκί,
ἐδικαιώθη ἐν Πνεύματι,
ὤφθηἀγγέλοις,
ἐκηρύχθη ἐν ἔθνεσιν,
ἐπιστεύθηἐν κόσμῳ,
ἀνελήμφθη ἐν δόξῃ.
高德纳的英译为:
We know that true religion
is a great mystery: Christ was
revealed in body,
justified in spirit,
witnessed by angels,
proclaimed to pagans,
trusted on earth,
glorified in heaven.
我也尝试重译了一下:
我们知道,真敬虔是伟大的奥秘,就是基督:
显于肉身,
义于圣灵,
证于天使,
传于四海,
信于世人,
荣于天国。
期待有敬虔爱主又精通乐理的弟兄姊妹能把这首伟大的《基督颂》谱写成赞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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