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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厘清巴特的圣灵论在其学说中的地位与作用。面对(主要是英语巴特学界)几种关于巴特论述中有关圣灵论的质疑,作者认为,巴特的圣灵论既强调基督中心,又同时肯定三一关系;在巴特的神学系统里,虽然基督论和圣灵论的地位并不平衡,但圣灵有自己独立、具体的位格,圣灵论也有独立的地位;巴特的神学认识论,从来都不是一种基于人的经验、逻辑基础上的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而是在信心与顺服中与三一神的位格相遇,进而,圣灵的工作本就有本体论上的意义。本文作者概要梳理巴特关于圣灵论的论述,试图借助巴特视角反思圣灵论及三一学说的内在关联。正如文章结尾处所言,对圣灵论本身的认识有助于突破于人的认识论的主客思维模式,这在位格意义上,正是对人有重新的审视和思考。
原文发表于《道风:汉语基督教文化评论》2013年第38期第153-165页,发表时已获发表期刊和作者授权。感谢《道风》和璩理老师对巴特研究微信公众号的大力支持!文章正文长度约7000字,阅读时长约10分钟。
引言
巴特的聖靈論始終備受爭議,對其主要的指責在於:第一,巴特將聖靈論置於從屬基督論的地位;第二,巴特將聖靈的功用嚴格限制於認識論。其他的次要指責則包括末世論被吸收進救贖論;聖靈工作的時間性被吸收進歷史等等。本文試圖一一回應這些指責,通過瞭解聖靈在認識論和本體論兩方面的重要功用、以及聖靈在教會和信徒中持續的事工,確立聖靈論在巴特神學系統中的獨立地位。
一,聖靈被聖子遮蔽?
每當談及巴特的聖靈論,似乎總要先作一番辯護。巴特研究者總不免要問這一類的問題:“遺忘了聖靈?”[1];“你奇怪聖靈去了哪兒?”[2];“聖靈可以做的,聖子哪一樣不能做得更好?”[3] 如果說聖靈論是神學中的“孤兒教義,”[4] 那麼聖靈論也是《教會教義學》中的“孤兒教義”嗎?儘管巴特寫了不止一本以聖靈為題的書,[5] 而且至少有兩本巴特研究著作是以他的聖靈論為主題,[6] 巴特還是要面對這樣的批評:第一,巴特的聖靈論從屬於基督論;第二,巴特將聖靈的功用嚴格限制於認識論。 第一種批評在Rogers的《追蹤聖靈》(After the Spirit)一書裏有集中表述:
兩個世紀以來三一論的復興似乎可以歸納如下:所有聖靈可以做的,聖子可以做得更好。 如果聖靈使人成聖,那也是跟隨在聖子之後才得以表現;如果聖靈賦予人主觀反應的能力,那也是聖子能力的更具體表現;如果聖靈完善了與神同在的人生,更合經文的表述卻是羔羊的婚禮;如果聖靈召聚會眾,那會眾當然更該命名為“基督的身體”;如果聖靈頒佈各樣的恩賜,那恩賜也是一致為成為“基督身體”的一員而設的……當基督不在的時候,聖靈安慰基督徒,但是基督從未真的離開。[7]
雖然Rogers 的指責說的是“兩個世紀以來三一論的復興”,其實他特別是在讀巴特聖靈論時得出這樣的印象的。他抱怨說,巴特經常在“聖靈”的標題下,幾百頁幾百頁地講耶穌基督,以致他的讀者都不知不覺地將聖靈在閱讀中忘記。Rogers對巴特的指責是否公允呢?
巴特認為,基督的聖工是啟示的客觀事實,聖靈的工作則是啟示的主觀事實。[8] 基督的救贖之功是通過聖靈的工作而被及人身,這樣,主觀方面的聖靈與客觀方面的基督是合作無間的。 神的恩典在基督的客觀啟示中顯明,而人對啟示的主觀回應也必須通過聖靈來完成。 在這樣主客並重的事實裏,我們自由地得以成為永生神的兒女,從而認識祂,敬拜祂,愛祂。 聖靈,作為上帝啟示的主觀事實,把上帝的永恆恩典帶入我們具體的時空中。 巴特這樣指出:
在受造世界的領域,神通過特定的事件顯明受造物的中心、意義與目的,神是這樣工作的:客觀地,由神的話語發出[9];主觀地,通過神的聖靈而流向世人。……每一次神把祂的權能向祂的選民顯現,並通過選民及于他人時,神都是這樣做的:祂的話語發出,在聖靈的權能裏被世人接受;祂的靈賜下,使得世人領受神有權能的話語。[10]
如果巴特能將這樣一條詮釋路線貫徹到底的話,我們肯定可以擁有一個巴特式的、基督化的聖靈論、或者聖靈化的基督論。[11] Busch 認為,巴特在基督教神學中尋求雙核心:話語與聖靈,並且強調“無論是以前者或後者作為(唯一)核心,就會淪為形而上學或神秘主義。”[12] 一方面,如果基督在歷史中的具體事工,沒有聖靈在歷代信徒中的靈命更新,那麼耶穌與普通的歷史人物無異,他的工作也隨著他的生命而完結,他對我們來說就是彼時彼地的一個抽象存在,與我們的此時此地很難有什麼瓜葛;另一方面,如果沒有基督的客觀具體的救贖工作,聖靈的啟示則會人言人殊,所以人人都會難以分辨自己的主觀感受和神的客觀啟示,神的話語不可避免地會相對化、神秘化。 那麼,巴特神學是不是真的可以視為這樣一個雙核心的體系呢?還是基督論的一元體系?我們看到,儘管巴特神學很難被指責為形而上學或者神秘主義,但是對於整本《教會教義學》而言, John Thompson的如下論斷是公允的:“並非除了基督論以外別無神學,以致所有其他神學內容都被基督論所吸納、設定。 巴特的《教會教義學》是極大的相反例證。 但是神學和教義學的所有方面都必須能動地與(基督論)這個活的、具體的中心相聯,並為其所決定。”[13] Thompson傾向於一元的基督論,對於Rosato的要給予巴特神學一個聖靈一元論的嘗試,Thompson駁斥說:“聖靈論無疑是神學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但不是全部。聖靈論融入(integrated into)《教會教義學》的全部內容,並且也是不可或缺的(integral to),但是卻從來不是其第一要義。”[14]
(瑞士)K·巴特(德)戈尔维策,《教会教义学》, 何亚将、朱雁冰 译
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
在巴特神學中,基督論和聖靈論的不平衡是顯而易見的。 但是,問題在於,是否聖子與聖靈的不平衡導致後者從屬於前者?答案必須是否定的。 原因在于,一方面巴特向來強調聖靈與聖子或神的話語密不可分:聖靈不可被視為可以離開聖子而獨立存在的另一個中心,因為靈從來都是耶穌基督的靈,而且“在聖子的啟示之外,沒有一個特殊的或者第二位的聖靈的啟示。”[15] 另一方面,靈又不可與子混淆,而且,聖靈與父、子有本體論上的分別。這是巴特在他的整個神學中所堅持的,如Hunsinger 所言:
巴特意欲發展出這樣一種關於聖靈救贖之工的教義:既要強調基督中心,又不乏對核心的三一關係的領會。任何從屬論,無論是暗示的,還是明示的,都不可容忍。 基督的和解事工不但不可貶低,反而要視為“內在地完美,”但是聖靈特殊的救贖之工無論如何也不可被從屬論取消。[16]
二,聖靈的工作僅限於認識論?
聖靈的工作不可離開聖子而獨存,但是又不可被聖子的工作所掩蓋或吸收,這是巴特對從屬論的反對立場。 如果巴特能避免這項從屬論的指責,他也能避免上述第二項的指責嗎?就是說,巴特把聖靈的工作僅限於認識論嗎?首先,巴特確實是主要在啟示的教義下發展聖靈論的:
這是神的事實:祂不僅從外面、從上面向人顯現,而且也從裏面、從下面、主觀地與人同在。 在此事實中,神不只是走向人而已,祂還在人裏面與自己相遇。 神的自由就這樣向人顯明了,而這相遇是神的靈,神啟示的聖靈帶來的。[17]
但是,巴特的神學認識論,從來都不是一種基於人的經驗、邏輯基礎上的主體對客體的認識,而是在信心與順服中與三一神的位格相遇。如巴特所言:“對神的認識乃是在於藉著聖靈,對於神所啟示的話語的成全,也因此是在必要的信心及其順服中實現。”[18] 我們與神的關係,在神的啟示中由聖靈所成就的關係,是一種切身的關係。 在這神與人的相遇中,神將自己給予我們,耶穌基督成為一個完全的人,住在我們中間,以這樣切身的方式成就了對人的救贖。 然而,沒有聖靈的工作,我們無法認識到基督客觀地成就的救恩。在救恩中相遇的兩個主體——神與人,並不是平等的兩個主體,即使在主觀上也並不平等。 救恩客觀上是從神到人的,而在主觀上,人憑自己也是沒有能力認識到神的救恩的。 巴特這樣指出:
當人以這樣一種方式屬於耶穌基督:人能自由地認識耶穌的話語也是傳達給他們的,耶穌的事工也是為他們做的,關於(認識)耶穌的信息也是他們的任務;而在人的一方而言,人能自由地為所有其他的人企盼最好,——這都是真的,這都作為人的經驗和行動而發生,但不是出於人的能力、決斷或是努力,而是單單出於神的自由恩賜,人才得到這一切。 在這給予和恩賜中的神,乃是聖靈。[19]
在奥古斯丁[20]之後,巴特也將聖靈視為神聖啟示中的永恆禮物。 但是,巴特同時用人格化的和非人格化的語言來描述聖靈。 用人格化的語言,巴特說:“與父、子一起,聖靈是獨一掌權的神聖主體,這主體不在任何其他主體的掌控、監視之下,其存在只能源於其自身”[21];用非人格化的語言,巴特強調“聖靈是公共的因素,或者更好地說,是團契,是交流的行動。”[22] Hunsinger把聖靈在永恆的三位一體中的雙重特徵表述如下:“用巴特的方式來說,聖靈‘中介’父與子的共同體,接著又可以說聖靈是這共同體的‘中介者,’也同樣可以說聖靈就是這‘中介,’或者乾脆說聖靈就是這共同體本身。”[23] 我們應該注意到,無論是人格化的,還是非人格化的描述,聖靈的工作都是本體論意義上的,也就是說,對巴特而言,聖靈的功用不可能僅限於認識論方面。
其實,巴特本人和幾位傑出的巴特詮釋者,如Busch、Hunsinger和Rosato, 都看到了聖靈論在本體論上的意義,這是關於人類的已經確立的真理。 巴特說:“[關於聖靈論]我們擁有的是,一個具備神聖本體一切效力的神聖認識。”[24] 這一認識-本體的置換,主要意味著一旦人接受了神的啟示,其本體論地位就不可能不改變。 第一,聖靈揭示了人的本體地位,雖然人是受造物,但是神作為創造者揀選了他們作為自己的同伴。 如Rosato 所言:“聖靈是在時間中實現祂的永恆救贖和對人的創造性轉向的神。 在如此的作為中,聖靈揭示自己是超越人類世界的神,卻又與人親密地接觸,並賦予人能力認識其在永恆中的呼召:神的聖約中自由的,愛的同伴。”[25]
其次,通過聖靈而參與到神聖共同體中,人的本體論地位也發生徹底改變。 在永恆的內在三一中,聖靈發起這一神聖共同體;在時空中的經世三一中,聖靈以具體的方式將我們吸納到這共同體中,因此而徹底改變我們的生存狀態。 在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的歷史過程中,聖靈在聖子的生命裏面也有特別積極的參與:是在聖靈中,耶穌與普通人同在、互相給與。 這樣,人在自己的時空裏通過接受神的永恆禮物,重新回到永恆的三一共同體中,就好像浪子回到家裏一樣。 神與人之間的彼此互與,當然不僅限於認識論的方面,因為我們的生存狀態是被聖靈(與父、子一起)所創造、保守、救贖的,這都是本體論上的工作。 是這同一位聖靈用無聲的歎息在為我們禱告,使得神的話語能不斷地更新我們的生命。
總之,儘管在巴特神學裏,基督論和聖靈論的地位並不平衡,但是從屬論與唯認識論的指責都不能成立。 所以,用“靈蝕”來描述聖靈論在巴特神學中的地位,是言過其實的表述。
三,一些其他批評
上文的兩種批評是巴特聖靈論最常面對的。然而,除此之外,也還有其他一些反對巴特的聲音。 Wolfgang Vondey除指責巴特的聖靈從屬論之外,還進一步批評巴特導致了兩個“從屬”於聖靈從屬論的從屬論,即末世從屬論和時間性從屬論:
時間與永恆的對抗基本上是由神在基督裏的工作所決定的,這樣聖靈論被吸收進基督論;此外,聖靈只是引導人回到過去的基督的時間,卻不指向未來的神的拯救之功的完滿,這樣終末論被吸收進救贖論;最後,巴特說聖靈在時間中的工作是神在歷史中的自我交流,而且受時間支配,這樣時間性被吸收進歷史。 換言之,巴特可以說“歷史中的靈,”但是他不知道“歷史的靈。”[26]
這裏的第二項指責,即終末論被吸收進救贖論,乍看似乎能夠成立,因為巴特確實強調聖靈的工作是建立在十字架和復活基礎上的:“我們只在耶穌基督的受死和復活之後發現聖靈,而且是以關於被釘和復活的主的知識呈現給我們的。 就是說,在此前提下客觀的啟示得以完成、完滿。”[27] 但是,巴特總是試圖避免對他思想的片面理解,他的聖靈論裏絕不缺乏末世論的維度。
其實這第二項指責,連同引文中的第三項指責,即時間性被吸收進歷史,如果我們仔細閱讀巴特關於聖靈在中間時代(time between)的事工,就可以看出聖靈絕對不受歷史的支配,相反,聖靈是歷史的主宰;而且聖靈的工作絕不缺乏終末的維度。這裏的“中間”是指在基督復活後的四十天裏面和末日審判時的再來這兩次“顯現”(parousia)之間。這也正是我們和我們的教會當今所處的時間。在聖子的這兩次親臨之間,聖子的肉身並不駐在我們中間,這時與我們同在的,是從聖父、聖子所出的聖靈。巴特如此描述這一中間時代:
教會的時代(time of the community)即中間時代,即在耶穌基督的第一次和第二次顯現之間的時代。“顯現”意味著直接可見的臨在和耶穌基督自身在生時的行動。他的第一次直接可見的臨在和行動是復活節後,四十天裏對門徒的顯現,那時為不義之人的緣故,審判者受了審判。他的第二次臨在和行動則是他最後的到來,他會啟示給我們他是活人、死人的審判者。教會時代即存在於他過去作為復活者的到來和這最後的到來之間。這時代因此就是中間時代。這時代是從一個可見的異象到另一個可見的異象;在其間,教會依然是他的身體,耶穌依然是教會活的頭,但是耶穌自身則是藉著他的聖靈,不可見地臨在。[28]
中間時代從復活開始,這時代乃是被耶穌基督的復活所開啟。復活的耶穌基督,為世人、為教會開啟了所有的時代,他因復活而超出了自身在時空中的局限,而成為所有時代、所有地方的主。可是,對於我們如今的基督徒,如今的教會來說,復活事件畢竟是一個“過去”發生的事件,基督的身體已經不在我們中間,已經是不可見的。在這樣的時代,如果不是聖靈在我們中間的話,耶穌基督的消隱將是“致命的。”[29] 正是聖靈的力量,在主耶穌離開的時間裏,保守他的教會,使教會當下的時間不致與神的永恆相隔絕,也因此使我們如今的時間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時間。在這時代中,聖靈延綿不斷地使信徒和教會歸向神,也使神轉向信徒與教會,在聖靈裏面持續不斷地和解與更新,使我們的時間成為真實具體的時間,不致成為斷裂的碎片。巴特將這歸於聖靈的事工:“團契成長的全部真理,就在於通過基督,人與神得以和解,也因此在主觀方面成為具體。成為具體,是聖靈的禮物,是成聖的真實。”[30]
在聖靈作我們的主的這中間時代,肇始於過去的耶穌基督的復活,同時又將未來的終末盼望帶入我們的當下。這當然也是聖靈對我們的眷顧。聖靈,作為終末維度的存在,意味“在她的啟示中她應許給我們終極的、將來的事物,這是她對我們的拳拳盛意。那是‘絕對終極’的事物:一種作為新起點的未來。”[31] 在這中間時代,如果沒有聖靈將終末的盼望傾注給教會和聖徒,我們是沒有未來的。
因此,巴特的聖靈論裏面絕不缺少終末的維度,聖靈的事工既有過去的基礎――耶穌基督的復活,也有未來的指向;聖靈始終是中間時代的主,而不是被這時代所轄制。在這樣的意義上, Macchia反駁Vondey對巴特聖靈論的指責:
巴特用聖靈論避免基督一元論和人類一元論,因為聖靈的功用是聯結耶穌和話語,聯結耶穌基督和教會。 因為聖靈客觀地創造了這些聯結,基督可以避免消融在人的宗教想像之中,教會在聖靈中的經驗也不會崩潰於歷史的耶穌,以致在神的救贖計畫中沒有自身獨立的經世行動,或者沒有末世未來的取向。[32]
與通常從主觀角度理解巴特的聖靈論不同, Macchia強調聖靈的“客觀”維度。 他的觀點與上述巴特關於聖靈在本體論方面的意義的論述是相容的。 實際上 Vondey 和 Macchia 的分歧在於,聖靈是在歷史之下,還是超越歷史。在此問題上我們必須同意Macchia,因為聖靈在歷史中的活動絕不意味著聖靈受歷史支配。若按此邏輯,化身為人的聖子豈不更是在人類歷史的掌控之下? 如果聖靈對歷史的主宰被否定,三一神的永恆對人類時間的“先于、”“超越、”和“後於”這既內在又超驗的關係,就不可能成立。 這是Macchia對巴特聖靈論的洞見。
結論
綜上所述,在巴特的神學系統裏,雖然基督論和聖靈論的地位並不平衡,但是聖靈有自己獨立、具體的位格,聖靈論也有獨立的地位。雖然聖靈的工作從來不離開聖子,但是這並不意味聖靈從屬與聖子,聖靈論也並不可以消解於基督論之中。其實,換一個角度我們同樣可以說:聖子的工作也從來離不開聖靈。聖靈代表三一神啟示的主觀方面,也就是將聖子客觀成就的救贖在主觀中賜予我們,但是神的啟示本來就是位格的啟示,我們對神的認識本就是位格的相遇,聖靈的工作本就有本體論上的意義。更進一步講,我們在主觀上對神救贖的認識,也必然會進而改變我們本體論的地位,對神救贖計畫的瞭解會更加徹底地改變我們的生命狀態。
道成肉身的聖子,只能在有限的時空裏面與我們相遇,成就對我們的救贖。在聖子兩次“顯現”之間的時代裏,聖子並不直接與我們同在,這時聖靈的獨立地位則更為顯著:在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之後,在他末日審判之前,是聖靈作為教會和信徒的保惠師,作為三一神與人的仲介,保守神的眾聖徒與永生神相聯,並將終末的盼望帶入教會和聖徒具體的當下。
作者简介
璩理博士,倫敦神學院系統神學博士,香港浸會大學宗教與哲學系講師,香港中文大學文化研究中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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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语石
校订:然而、巴特研究、Lea、Vanci等。
注:图片未经注明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