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3 11 月, 2024
spot_img

郑顺佳 | 巴特的圣灵论

编者按

本期我们所推送的文章关注的是巴特的圣灵论。熟悉巴特的读者可能会非常感兴趣,作为坚定的基督中心论者,巴特会如何探讨圣灵论。尽管巴特并没有关于圣灵的详尽论述,或者说,详尽的圣灵论是巴特未尽的工作,作者郑顺佳老师却敏锐地注意到,圣灵论在巴特神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贯穿他的启示论、三一论、创造论、人论、基督论、以及复和论。通过对圣灵与基督、启示、三一上帝、创造和教会多个方面进行综览式的论述,郑老师做了一个有益的“引介式”的尝试,以《教会教义学》为文本基础,带领读者一起走进巴特关于圣灵将说未说的话。藉着郑老师的引介,我们会发现,巴特这位神学大师早已在其著述中呈现了以基督为中心的、既为中介者又为结连者的圣灵。


在巴特的圣灵论中,或许最值得追问的是,人有灵但不占有灵,究竟何意?巴特是否主张,人不是灵,但是人有从神而來的灵?倘若如此,人是否有属乎人自己的灵,还是說,人所有的灵其实乃是从神而來的、神的灵?倘若如此,就此而言,巴特是否反对所谓的灵魂不朽说?再接着问下去,巴特应该如何回应人的复活等其他密切相观的神学问题?


关于巴特的圣灵论,“巴特研究”微信公众号此前还推送过璩理老师的文章《灵蚀?——圣灵论在巴特神学中的地位》,可在文末“往期文章”中点击阅读


本期推送文章原发表于歐力仁、鄧紹光編,《巴特與漢語神學II——巴特逝世四十周年紀念文集》,香港:漢語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8,頁293-306。推送时已获得出版单位授权,并已略作修订。特此感谢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对“巴特研究”微信公众号的大力支持!




巴特的圣灵论
郑顺佳



 引 言 

巴特(Karl Barth)說:

 

福音神學自身職能是聖靈(pneumatic)、屬靈的(spiritual)神學。唯有在聖靈能力的領域內,神學才能實現它作為謙卑、自由、批判及快樂的、上帝的福音的科學。唯有勇敢地信任聖靈是真理,神學才能同時提問和回答有關真理的問題。1

 

從這段引文可見,聖靈論在巴特神學中佔舉足輕重的地位。倘若沒有聖靈,神學也不能成為福音神學,神學的本質盡失。倘若不在聖靈的領域內,人對福音的研究,就無法較正應當有的態度,人也無從對對真理有所認知。


研究巴特聖靈論的困難,一方面是資料太多,另一方面卻是資料不足。資料太多是因為他的聖靈論貫穿每一項主要教義:啟示論、三―論、創造論、人論、基督論和複和論(reconciliation)。然而資料不足是因他的救贖論尚未下筆。他的救贖論是他複和論的未來(the Mire of reconciliation),是聖靈拯救工作的領域。有關聖靈的工作,巴特本應在他的救贖論中有詳盡的探討,可惜他卻未書先歿,故我們只能從他的多項教義中整理出他的聖靈論。此舉當然得冒前後不一致的危險,還好巴特的聖靈論甚具一致性,故可免此擔憂。因着資料過多,本文只能處理《教會教義學2中論述聖靈的內容,其他論聖靈的文章只好從略。就是《教會教義學》內的聖靈論,也因本文的範疇和篇幅所限,只能在此作綜覽式的探討。4


本文旨趣在於為巴特的聖靈論作一引介:巴特的聖靈論是以基督為中心(Christ-centered),並且認定聖靈是中介者(one who mediates)又是結連者(one who binds together)。巴特的神學既以基督為中心,本文遂以當中的聖靈觀作闡釋的起始點。


郑顺佳 | 巴特的圣灵论


 聖靈與基督 


巴特明確指出:

 

他(聖靈)是耶穌基督見證自身、有效的見證自身,在人之內創造回應與服從的能力。5


因此——

 

聖靈並沒有在聖子的啟示以外提供特殊的或第二的啟示(There is no special or second revelation of the Spirit alongside that of the Son)。6

 

由此可見,聖靈的工作不外乎促成基督的能力延伸至主體性的層面,以致他釋放人,叫人得以相信他、愛他、在他那裏得着盼望。當然,聖靈有別於基督,耶穌基督構成聖靈拯救的意義,倒過來卻不然。換言之,耶穌基督並非為聖靈作見證,而是聖靈為耶穌基督作見證。9


巴特尤其看重耶穌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這事實,認為從當中可看到聖靈的某些運作原則。馬利亞作為一個人,她所以能接受上帝的道而懷孕生子,純然是上帝在聖靈裏的創造能力使然。換言之,人所領受的是聖道,但使這領受成為可能的是聖靈。約瑟在其中毫無角色可言,神人合作論也隨之而破解。馬利亞甘願聽從上帝的吩咐,這份順從並非聖靈在她身上有所作為的先決條件,而是聖靈工作的結果。馬利亞之所以同意,乃是聖靈蘇醒她的結果,賦予她正面回應的能力,這能力並非來自她自身。10 巴特進而指出


因着聖靈的自由運行,聖道成為肉身,聖子取了人性(in the assumption of human nature),我們必須認定,這是上帝的兒女得以自由的真正基礎。而在此已可見聖靈與聖道一起……人性得以納入以致與神子合一(human nature’s being adopted into unity with the Son of God),其可能性在於聖靈。11


聖靈使耶穌的人性得以成聖,使之能與上帝的道聯合 hypostatic union)。基督的人性也是人類回應上帝的原型(prototype),為童貞女所生也就是藉着上帝在聖靈裏的能力,為人類回應的可能性提供了歷史的證明。12 巴特的聖靈論與基督論的關係,並非哲學性的類比,而是道成肉身的類比。聖道在拿撒勒人耶穌身上成為人,聖靈是這事唯一的可能性,也是其真正的基礎。同理,唯獨聖靈藉着信使聖道與信徒聯合。那在道成肉身中運行的聖靈,也同樣在信徒心中運行,使信成為可能。13


不單如此,聖靈的運行並且與基督的臨在相吻合(coincide)。巴特說:

 

並非別的,乃是耶穌基督自身的臨在與行動:他的手臂向外伸展;是他自身在其復活能力之中,換言之,他啟示的能力,始於他復活的能力,並從這點延展下去。14

 

巴特聲稱,耶穌能使人按他自身看見他、聽到他、接受他,乃是出於聖靈的能力。聖靈是使耶穌得以見證自身和傳達自身、被釘又復活的那位。因此,聖靈運行的內容就是耶穌,使耶穌成為人所認知的對象,並作為中介,使基督和信徒之間有着愛和知識的契合。耶穌在聖靈的能力中使自身臨在,也使人臨到他面前,藉此信徒得以納入以致與他聯合,能夠領受和回饋他的愛。聖靈的運行全然不是以自身為焦點,更不是獨立、加添或超越於基督。聖靈的拯救工作恒常以基督為中心,聖靈是那契合的中介者。


郑顺佳 | 巴特的圣灵论


 聖靈與啟示 

巴特提出:

 

聖靈保證人所不能保證自身的,就是人自身對啟示的領受。聖靈在啟示中的作為,是在回應上帝向我們所說的話時,為我們(for us)說是(Yes);而且不單是為我們,更是在我們之內(in us)說是。這樣向上帝所說的是,成為人信心的基礎,叫人知道啟示是上帝向他/她所作的。15

 

換言之,聖靈保證人能領受啟示。為甚麼要有此保證呢?因為人是被捆綁的,被自身對上帝律法的誤解所捆綁。「因為人是如此被捆綁,人既不能夠亦不可以自由的領受真正的啟示。……事實上人按着自己的能力是不可能認識這位活着的上帝,換言之,人沒有能力按上帝之所是認識他(powerless to know Him [sic] as He [sic] is),也沒有能力按上帝之所願服從他。」16


巴特的聖靈論與他的啟示論是緊緊相扣的。聖父上帝是啟示者(revealer),聖子上帝是所啟示者(revelation),而聖靈上帝則是使啟示在人生命中發生者(revealedness)。人對啟示的領受,是一極為個人而又內在於人心深處的事。可是在人內心深處,往往只有對上帝的悖逆、對上帝啟示的抗拒。人所需要的,是接受啟示的信心,這信心並不可能來自人自身。17


簡單的說,聖靈是人內在的釋放者。使人領受和回應上帝的啟示成為可能者,不是別的,乃是聖靈。在此巴特不認為上帝是一位獨裁者,他並沒有以霸權操控被造物的思想。在上帝與人的恩約中,人必須對上帝在基督耶穌裏顯明的恩典,作自由的和個人的回應。巴特的聖靈論是以「我與你」的關係,以被造物個人的「我」與神聖的「你」的會遇為詮釋結構的。在這會遇、恩約的關係中,人必須作出自由的回應。聖靈的工作是確立人的自由,為這自由的實在性(actuality)和可能性(possibility)提供神學性解釋。18因此巴特聲稱,聖靈是啟示事件中主體的一面(the subjective side of the event of revelation)。19


在此一方面巴特針對自由派人士的思想,他們以為,人是自由的主體,卻忽略了在上帝啟示的當兒,也在人回應的當兒,上帝正在行使他的主權。另一方面,巴特也針對天主教人士的思想,他們認為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能力,可以自由的認知和回應上帝的啟示,這是巴特無灋苟同的。自由派把上帝的靈約化為人的心靈,天主教把上帝的靈約化為教會的心靈,巴特認為二者都難以接受。巴特把聖靈從個別信徒和敬拜群體中分別出來,並且斷言人認知和回應啟示的能力,並非從人而來,而是聖靈所賜予人的。我們切勿把人論和聖靈論看成一連續體。20


有關聖靈對《聖經》的默示,巴特的理解有別於傳統的看法。他認為:

 

若然教會是因着《聖經》乃上帝的話語而活,其含意是教會以基督藉聖靈的工作之事實而活。……教會生命屬人的一面只能是以下的事實:它祈求《聖經》在此時此地成為上帝的話語,因此是上帝自由的恩典之自由施予(a free applying of the free grace of God)。21

 

再者——    

 

我們得理解《聖經》的默示為神聖的決定,是不住的在教會的生命和其成員的生命中所作的。22  

 

巴特以聖靈與基督的關係來比擬,從而理解聖靈與《聖經》的關係。基督在其人性的限制之下,藉着聖靈的作為仍能表彰及傳達上帝的啟示;同理,《聖經》作者既真實且有限的人性,亦能被同一的靈所默示,為成為肉身的聖道作見證,讓上帝藉此說話和啟示自身。23 


聖靈不單使《聖經》得以寫成,更幫助人們聆聽《聖經》的話語。《聖經》作為上帝的道,每當人閱讀它時,聖靈便作工,使它再度成為上帝所說的話,人從而得着啟示,聆聽上帝的道。24 在此可見,聖靈是中介者,成為人與上帝的道的中介,又是結連者,成為人回應上帝的道的實在性和可能性,把人與上帝結連起來。


郑顺佳 | 巴特的圣灵论

Disputation over the Most Holy Sacrament by Raphael



 聖靈與三一上帝 

巴特認為,聖靈的神性是無庸置疑的。一方面,《聖經》暗示,聖靈並非低於上帝,而是與上帝同等。另一方面,聖靈啟示的主體性實在(subjective reality)也是啟示的施動者(agent);上帝藉聖靈開放我們的生命,叫我們能認識上帝在基督耶穌裏的道。第三方面,聖靈指向我們未來的得贖,叫我們作為初熟的果子,得以品嚐永遠的救恩,故他是我們盼望的源頭和能力,因為唯有上帝才能使我們認清並存留這盼望。第四方面,聖靈與父及子同受敬拜,同得榮耀。這些都同樣地確立聖靈的神性。正因如此,聖靈是以主的身份來到我們當中(The Holy Spirit come to us as the Lord)。25


巴特緊隨奧古斯丁三一論指出:

 

他是那共通的元素(the common element),或說,是團契(fellowship),是聖父和聖子契合的行動(act of communion)。26

 

又說:

 

故此上帝——並在這層次上他是聖靈上帝——是「原初在其自己」(antecedently in Himself [sic])的契合行動,是給予的行動(act of impartation)、是愛、是禮物。27

 

巴特認為,聖靈是聖父與聖子彼此相愛的行動,是他們在永恆中不可言傳的契合(koinonia)、不可分割的合一、不可拆毀的平安。聖靈是上帝永恆地居於其內的愛,不單與聖父和聖子同質,也和他們同具同義上的位格性(hypostatic in the same sense)。聖靈是聖父與聖子的和平之結連(bond of peace),在聖父與聖子之間占一中介位置(mediating position)。藉着他,無法言傳的契合之愛和認識得以傳遞、確定、成全,直到永遠。28


聖靈不單是聖父與聖子契合的中介者(mediator),他也是中介自身(mediation itself),是契合自身(communion itself)。巴特會認同上帝的存有(beingousia)是在契合之中(in communion),卻不會把上帝的存有等同契合。他視上帝的存有為樂意參與契合。契合在邏輯上已前設了三項神性的存有模態(modes of being, hypostases),而這三項存有的模態在邏輯上又前設了神聖的存有(divine being)。巴特把單一的自我等同的神聖主體(single, self-identical divine subject)坐落於神性存有那裏,而三一上帝之三是這主體,在自由和行使自身主權之下;作三重自我區分(trinitarian self-differentiation)。可見此三位之永恆契合,並非內在於那單一的神聖存有,而是在聖靈內之契合。29


巴特認同西方教會的立場,即聖靈是從聖父及聖子(filioque)而出。他認為,東正教以為聖靈只從聖父而出,一方面違反上帝在歷史中的啟示(聖靈是聖子所差已有明示),因此引入了從啟示三一論推到內在三一論的矛盾。另一方面,若排除聖靈也從聖子而出,會使聖靈的作為獨立於基督的作為,甚至可引至沒有基督的神秘主義,遂落入另一形式的自然神學之中。30


郑顺佳 | 巴特的圣灵论


 聖靈與創造

巴特的創造論是以人為焦點,因此本節的討論亦集中於此。他說:


人存在是因為人有靈。人有靈是指人作為其身體的靈魂(soul of his [sic] body),是以上帝為根基,藉他構成和維持的。31


具體的說——


人有靈,作為被靈所擁有者。雖然它屬於人的構成(constitution),它卻不是靈魂與身體之外的第三項東西,作為人構成的一刻(a moment of his [sic] constitution)。它屬於人的構成,只因着它是人的高超(superior)、決定性(determining)和限制(luting)的基礎。32


那麼,聖靈與人的關係為何?巴特聲稱:


聖靈是上帝關乎其被造物之運行之本質(the essence of God’s operation in relation to His [sic] creature),是由上帝引發,創造主與被造物大有能力(powerful)和排外性(exclusive)的相遇。……聖靈則不外上帝向人的動向(movement),因而是人與他的關係和與他的相交,這是基要的(primary)及原本的(original)理解。33


由此可見,巴特並不否認人有靈(has Spirit)。對他而言,人的靈是上帝的靈向人伸展(reaching out)。人是靈的領受者,而非人擁有(possess)靈。此舉背後為要否定人對拯救恩典的參與。因此,靈的動向是單一方向的動向,純然是聖靈從上而下的。人沒有參與成就救恩,即使人的靈從下向上也不能成就甚麼。34


對巴特而言,聖靈是人存在的必要條件,不單在人類學的意義上如是,在救恩論的意義上亦然。而基要的類比是救恩性的,因為唯有在耶穌基督內及在他的靈裏,聖父才全然完成他起始對人的創造性動向。唯獨耶穌基督才擁有聖靈充滿的生命。其次,論到《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精意/靈是叫人活」,巴特認為,這不單指耶穌的靈在五旬節賜予教會,也指聖靈是賜給一切的人,因為人是靠賴上帝的氣息而活。35


相對於人有靈而非擁有靈(has but does not possess spirit),耶穌作為一個人,他本身是靈(is Spirit),正如他是身體與靈魂。換言之,他是由他與上帝的關係性構成,一如他是由物質性(physical)和心靈性(psychical)二者構成他的人性(humanity)。而信徒是以一特殊方式有靈(has Spirit),這方式是聖靈蘇醒他們,以致在基督裏得着新生命,並使他們與他的形象相似。36


總的而言,聖靈與人有三方面的關係:一、耶穌作為人是靈之獨特方式;二、信徒受聖靈的洗的方式;三、一切人從上帝那裏得生命的方式。對人來說,聖靈具有救贖的含義,也具創造的含義。37 在救贖的層次,聖靈把人結連於基督;在創造的層次,聖靈是人與上帝之間的中介者。


郑顺佳 | 巴特的圣灵论

五旬节圣灵降临


 聖靈與教會 

巴特從三方面串連聖靈與教會,指出聖靈關聯於基督徒群體的招聚(gathering)、建立(upbuilding)和差遣(sending)。他首先指出:


聖靈是甦醒的能力(awakening power),在其中耶穌基督曾形成並繼續更新其身體,亦即他自己在地上的歷史存在形式(earthly-historical form of existence),那合一、聖潔、大公和使徒性的教會。38


對巴特而言,罪人是無從甦醒過來,必須靠賴聖靈蘇醒的能力,以致能在意志上、自由上、行動上得以重生。而上帝此蘇醒的能力,上帝作為此人的創造主,就是聖靈。聖靈使人得以自由,但他絕對不會因此而失卻自身的自由,成為教會所擁有或受教會所控制。就是聖靈在我們之內運行時,他也是自由之主。聖靈上帝招聚人成為神聖的社群,而在這意義下聖靈是復和(reconciliation)及救贖(atonement)的主體性實在(subjective reality)。39


巴特強調被聖道和聖靈招聚的教會,作為耶穌基督的群體,是具事件性的特色的(event character)。意即聖靈是主,他一次又一次地再來重造我們。因此,聖靈並不能與教會的心靈等同,卻是超越教會的上帝之靈。教會有其不可見(invisible)的一面,因為其隱密的源頭在聖靈上帝那裏。而信經之「我信教會」有別於「我信上帝」或「我信基督」,因為對教會之信是在信中體會上帝以他的靈在教會中工作。相信教會不外乎相信教會之主——耶穌基督。40


對巴特而言,啟示的主體性實在是以客體性標記(objective signs)為根基的。他的教會論可說是標記的賜予的研究。存在於教會之內的「標記世界」(sign-worlds),是超越的道再度進入世界的當下表達(immanent expression)。聖靈使聖道的超越奧秘,藉着教會當下標記的賜予(immanent sign-giving),叫世界得以接觸到。而教會的標記世界,也就成為流通管子,好讓在耶穌基督裏賜下的標記,能夠臨在於人。無疑上帝的道並不囿於標記的賜予,但是我們卻囿於標記的賜予。因此,沒有中介的屬靈主義或反對宣講和聖禮的思想,在巴特的教會論中是絕不可接受的。41


第二方面是聖靈對基督徒群體的建立,巴特說:


它(教會)所以能持續,單單因着他(聖靈)使人及人所作的成聖,建立他們和他們所作的成為真教會。42


教會是聖靈所建立作為上帝的殿的群體,是聖靈使之成聖的聖徒彼此的相交契合(communio sanctorum),也是復活的主藉聖靈臨在,得以維繫和堅立的。當然,這絕不意味聖靈保證教會是無謬誤的,卻指出聖靈引導和守護教會,防備其落入世俗化和自我炫耀之中。43


值得注意的是,巴特視教會為基督的身體,多於視它為聖靈裏的相交或團契。基督的身體有兩個形式:天上的身體和地上的身體。前者是上帝永恆的道成肉身為人,坐在父上帝右邊的身體。後者是信徒以信、望、愛在他裏面所構成的身體。基督使教會歸於他地上的身體並分享他的生命。44


第三方面是聖靈對基督徒群體的差遣。巴特認為,世界歷史正朝向滅亡,然而因着上帝的眷佑,世界仍未倒下。上帝的子民知悉這歷史的真相,雖然他們仍需全然倚賴外在的環境,但卻不受這環境制約,有着全然的自由。基督徒群體是為世界而活的,需要在人前宣認耶穌基督。無疑,唯有藉着聖靈,人才得以了解福音。不過,福音本身一般而言是可理解的,並不是非理性的。巴特列舉職事的形式如下:讚美上帝、講道、教導、傳福音、宣教、神學、禱告、醫治心靈、個別信徒的生活見證、關顧無助者、先知性行動、建立相交團契(尤其藉水禮和主餐)。45


聖靈招聚基督徒群體,這招聚是事件性的,一次又一次地再來重造,使教會成為對世界的標記,成為中介。聖靈建立基督徒群體,使教會成為上帝的殿,信徒相交契合,彼此結連。再者,聖靈也是復活的主臨在的中介,使教會得以維繫和堅立。聖靈並且差遺基督徒群體,作為見證福音的中介。



 結論 

聖靈是中介者,使基督的神人二性聯合,在基督順服至死時,他在聖父與聖子之間,作為和平之結連運行。在復活的基督中,他持續地作為基督的自我啟示和自我賦予,在基督與人之間創立契合。46 聖靈是基督天上的身體和地上身體合一的結連。正如聖靈在三一上帝中是聖父與聖子的結連,他也是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結連,同理他亦是高升的基督與地上屬他的子民的結連。在巴特的神學裏,聖靈論是以基督論為中心的。聖靈既是中介者,又是結連者。在內在的三—上帝如是,在他的作為也如是。


郑顺佳 | 巴特的圣灵论





参考文献 [Bibliography]



*本文原載於《山道期刊》第七期(2001)。經授權轉載,特此致謝。——編注


1. Karl Barth,《福音神學導論》(Evangelical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9),頁55

2. Karl Barth,《教會教義學》(Church Dogmatics; trans. G. W. Bromiley & T. F. Torrance eds.; 4 vols.; Edinburgh: T & T Clark, 1936-1969)。

3.其他主要文章有Karl Barth,《聖靈與基督徒的生活:倫理學的神學基礎》(The Holy Spirit and the Christian Life: The Theological Basis of Ethics; trans. R. Birch Hoyle; Louisville: Westminster / John Knox, 1993),此為巴特於一九二九年在德國的講課;以及他論使徒信經有關聖靈的文章:Karl Barth,(教義大綱)(Dogmatics in Outline; trans. G. T. Thompson;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59),頁137-140;《我信》(Credo; New York: Charles Scriber’s Sons, 1962),頁127-136;《教會的信:根據加爾文的教義問答評使徒信經》(The Faith of the Church: A Commentary on the Apostles’ Creed According to Calvin’s Catechism; ed. Jean-Louis Leuba; trans. Gabriel Vahanian; Cleveland: The World Publishing Co., 1959),頁120-132

4.論巴特聖靈論的主要書籍有Philip J. Rosato,《主聖靈:巴特的聖靈論》(The Spirit as Lord; The Pneumatology of Karl Barth; Edinburgh: T & T Clark, 1981)和John Thompson,《巴特神學中的聖靈觀》(The Holy Spirit in the Theology of Karl Barth; Allison Park: Pickwick, 1991)。

5. Barth,《教會教義學》,卷四第一部,頁648。括弧內文章筆者所加。

6.同上,卷一第一部,頁474

7. Thomas A. Smail,〈聖靈的教義〉(The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載John Thompson編,《基督教世界之外的神學:紀念巴特百年誕辰論文集》(Theology Beyond Christendom: Essays on the Centenary of the Birth of Karl

Barth; Allison Park: Pickwick Press, 1986),頁93

8. Barth,《教會教義學》,卷一第—部,頁474

9. George Hunsinger,〈溝通的中介:巴特的聖靈教義〉(The Mediator of Communion: Karl Barth’s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載John Webster編,《創橋巴特指南》(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Karl Barth;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頁181。此文亦載於John Webster編,《損壞的恩典:巴特神學研究》(Disruptive Grace: Studies in the Theology of Karl Barth;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頁148-185

10. Smail,〈聖靈的教義〉,頁94-95

11. Barth,《教會教義學》,卷一第二部,頁199

12.同上,頁95

13. Rosato,《主聖靈》,頁68

14. Barth,《教會教義學》,卷四第二部,頁322-323

15.同上,卷一第一部,頁453

16.同上,卷一第二部,頁456

17. John McIntyre,〈巴特與三一論模式〉(Karl Barth and the Trinitarian Mould),載氏著,《聖靈論的特點:聖靈教義研究》(The Shape of Pneumatology: Studies in the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 Edinburgh: T & T Clark, 1997),頁142

18. Smail,《聖靈的教義》,頁88-89

19. Barth,《教會教義學》,卷一第一部,頁449

20. Smail,《聖靈的教義》,頁89-91

21. Barth,《教會教義學》,卷一第二部,頁513-514

22.同上,頁534-535

23. Smail,《聖靈的教義》,頁97

24.同上。

25. Thompson,《巴特神學中的聖靈觀》,頁25-26

26. Barth,《教會教義學》卷一第一部,頁470

27.同上。

28.Hunsinger,(溝通的中介),頁180.

29.同上及頁192,注4.

30.Smail,《聖靈的教義》,頁107

31.Barth,《教會教義學》,卷二第二部,頁344.

32.同上,頁354

33.同上,頁356

34.George S. Hendry,《基督教傳統中的聖靈觀》(The Holy Spirit in Christian Tradition; revised and enlarged edition;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65.

35. Rosato,《主聖靈》,頁96.

36. Smail<聖靈的教義,頁102.

37.同上,頁103

38. Barth,《教會教義學》,卷四第一部,頁643

39. Thompson,《巴特神學中的聖靈觀》

,頁92-93

40.同上,頁93-94

41. Rosato,《主聖靈》,頁75

42. Barth,《教會教義學》,卷四第二部,頁617

43. Thompson,《巴特神學中的聖靈觀》,頁97-98

44. Smail,《聖靈的教義》,頁98- 99

45. Barth,《教會教義學》,卷四第三部,頁681-901Geoffrey W. Bromiley,《巴特神學導論》(Introduction to the Theology of Karl Barth;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9),頁232-237

46. Hunsinger<溝通的中介>,頁182





 


作者简介


郑顺佳 | 巴特的圣灵论


郑顺佳,广东新会人,生于1954年。加拿大满地可麦基尔大学工程学士,加拿大满地可协同大学电脑科学硕士,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道学硕士,美国普林斯顿神学研究院神学硕士,美国柏克莱联合神学研究院神学博士。现任中国神学研究院副教授。研究范围包括教义神学、基督教伦理、当代思潮、中国文化等。著有:《唐君毅与巴特:一个伦理学的比较》。

 



往期文章

鄭順佳|巴特「上帝的道」與後現代主義初探

璩理 | 靈蝕?——聖靈論在巴特神學中的地位

陈家富|人性與基督:巴特的基督論人觀與耶儒對話

张少博|基督中的合一:再思巴特基督论

邓绍光 | 从天台佛学看巴特的基督论



郑顺佳 | 巴特的圣灵论

且思且行的朝圣路,

与君同行!


郑顺佳 | 巴特的圣灵论

巴特研究Barth-Studien

公号邮箱:[email protected]


编辑:Lea

校订:巴特研究、Cheung、Kimeikei、Imaginist、伶俐、语石、Vanci等。

注:图片未经注明均来自网络。
声明:本公众号欢迎各界人士通过微信打赏或其他形式支持“巴特研究”,或与我们的合作机构与相关基金签订协议。敬请来信 [email protected].










所属主题
巴特研究
巴特研究
分享关于德语神学家和思想家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年)的阅读、思考和写作,致力于传播与反思德语和英语学界对巴特的阅读与研究,致力于参与和推进汉语学界对巴特的阅读与研究。 公号:巴特研究 微信号:Barth-Studien
阅读更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