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8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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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每个人都被小区门卫问过三个问题:“你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事实上,这就是哲学的三大终极问题,甚至可以直接对应神学中的人论、创造论和救赎论。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或者不回答),也可以精确反映你的三观。

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对基督徒而言,我们可能都熟悉标准答案,就像我们背主祷文已经不再过脑走心,那就是:“我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因着始祖犯罪堕落,因着耶稣宝血得救,将来会去天堂,和上帝在一起,直到永远。”

这当然是正确的。只不过人心天然(至少堕落之后)抗拒宏大叙事。抗拒,是因为不能理解,所以不想理解(其实反过来说也没有问题)。所以对事情的描述,一旦跨过那个区分具体和抽象的边界,我们的感受能力就会直线下降,不断增加刺激,并不能收获同等强度的反应。

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俄罗斯寓言作家克雷洛夫年轻时穷困潦倒,有一次租房子,房东在合约上写着,一旦违约,赔偿一千卢布。克雷洛夫看了看,不动声色地在“一千”后边加了三个零。房东又惊又喜,然后问他何以如此,他就回答:“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不同。反正都赔不起。”所谓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也是这个意思:一旦跨越阈值,感受能力就不再会直线上升。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真的理解,“我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这个真理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好像不够具体,跨越了我未经训练的理解力的边界。因为“你是谁”这个问题,实际上当然不只是在问“你的名字”,并因此接着问“那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而是指:你本来是什么样子,你现在是什么样子,你应该成为什么样子。

对这些问题的无言以对,是永恒和终极的迷茫与痛苦。这样的迷茫和痛苦,人人都有,但的确有些人就特别有,然后一定要表达,其中表达的特别好,引起了大家共鸣的,我们就称他为人。有一位爱尔兰诗人,叶芝,大家可能都听过根据他的诗改编的那首歌。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我却爱你苍老脸上的皱纹。

但他的另一句诗,才是截至到目前,我最喜欢的:

我寻找自己的真实面貌,世界形成之前它已形成。

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在我看来,这是对“我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这个神学真理,最为摇撼人心但又相当正确的文学表达。艺术家的能力,就在于能把本来需要从圣经神学、系统神学、应用神学等很多方面才能说清楚的事儿,一句话就说出来,而且自带画面感和BGM,令人印象深刻,终生难忘。

保罗说:

1:3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

1:4就如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1:5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1:6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

这经文的要旨和叶芝所写的并无不同,当然,更为全面。“我是谁”这个问题,其实只对我来说是个问题,对神来说并不是问题。但在最为宏大的叙事中,我的形象究竟如何,一生到底如何走过,是在未有世界之先就已经定好了的,如果不能回到这个计划,我的心就总是不能安稳。

我们渴望知道“我是谁”,其中最要紧的,在于想明白“我应该成为什么样子”,基督徒称之为上帝的预定,或者命定,或者天命。然而即便不是基督徒,人们也同样渴望知道自己的“天命”。

传统中国人,会在孩子一岁的时候,搞一个仪式,叫做“抓周”。维基百科如是说;

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抓周,又称试周、试儿、拿周,是东亚一种小孩周岁时的预卜婴儿前途的习俗。新生儿周岁时,将各种物品摆放于小孩面前,任其抓取,传统上常用物品有笔、墨、纸、砚、算盘、钱币、书籍等。魏晋南北朝时已存在,“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用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智愚,名之为试儿。”因为取六六大顺的吉祥意思,抓周物品样数应是6的倍数,如1218

所谓抓周,唯美的文学表达就是我想找到世界成形之前就已经确定的我的真实面貌,唯物的科学表达就是你是不是闲的。然而从严肃的神学角度,可以说这也是确定一生的呼召的方式,虽然其有效性显然不能保证。

但明知道不太有效,还非得弄,就说明,人心有多么渴望知道自己的呼召和天命。人,天生(还是堕落之后)畏惧不确定性。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他们深深害怕的就是自己的选择并不符合命运的前定,我的样子没有成为我应该成为的样子。大到人生道路,小到具体选择,莫不如此。

现代社会,用读书的专业和谋生的职业,替你做了这个选择。然而其实质仍然不过是严肃一些和延迟一些的抓周。既然惧怕选择,就消灭你的选项。读的就是计算机专业,那么不去编程又能干什么。或者读的就是神学院,那么不当牧师又能干什么。或者我家好几代都是木匠或者中医,那么我不去做家具或者开药铺,又能干什么。

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应该承认,多数时候这种做法居然竟是行之有效的。因为多数人起初未必情愿,但后来就甘心情愿地被专业和职业锁定了人生路径,偶尔想起当年的纠结时,反倒嗤之以鼻,说那是因为图样图森破,或者吃饱了撑的。于是此刻貌似已经成熟了并且不太撑的他们,好像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天命和呼召,拥有了堪与预定论带给信徒的安定感。

然而,很显然,这些专业和职业,都是国家和社会定的,所以也是为了服务国家和社会。当信徒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同时认识到,真正预定人的生活、动作、存留的是上帝时,就很可能会产生一种困惑和张力,就是,我现在实际上在做的事,是不是上帝要我做的,或者说是我本来应该去做的事。原本的确定性被打破了,无论那种确定性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

武侠小说,特别是古龙的小说里,常常有这样一种桥段。就是十几个人奉命潜入某个小镇,伺机刺杀某个重要人物,但因为不确定那个人什么时候会来——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明年,甚至更久——于是这些人就扮作煎臭豆腐的,卷棉花糖的,煮馄饨的,炸油条的,卖膏药的,卖针线的,算命的,要饭的……就在这个小镇上生活了下来,日复一日,和居民和睦共处,看不出丝毫异样。然而二十年后的某一个正午,仇敌终于出现了,于是刹那间,这些人,不约而同地拔出藏了二十年的刀,扑了上去。他们总算等到了这一刻,好完成他们共同的使命召唤。

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不知你是否认同,这种情节自有其独特魅力,因为我们会感叹,这些杀手反倒始终不忘初心。固然他们有自己谋生的职业,引流卖浆,贩夫走卒,但他们始终知道自己是冷面杀手,而不是专吃冷面的杀手。可我们却常常迷失了自己,把谋生的职业算作了天命和呼召。我们忘了初心,忘了那未有世界以先上帝赋予我们的初心;我们“丢了转儿”,不再相信上帝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

博尔赫斯写过一个小人物——事实上叶芝的这句诗,我就是在他写的这个人物小传里看到的——名叫克鲁斯,是一个被招安的乡下巡警,有老婆有孩子有地,就是传说中的:农妇,山泉,有点儿田。看起来终于稳定下来的他很幸福,并且好像他的人生本该如此,也势必一直如此。然而:

一个至关紧要、光彩夺目的夜晚在冥冥中等着他:那一晚他终于看清了自己的面貌,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当然,那一晚断送了他的前程;说得更确切些,不是一晚,而是那晚的一个片刻、一个行动,因为行动是我们的象征。任何命运,不论如何漫长复杂,实际上只反映于一个瞬间:人们大彻大悟自己究竟是谁的瞬间。据说马其顿的亚历山大从阿基里斯的神话故事里看到自己辉煌战功的反映;瑞典的查尔斯十二世则在亚历山大的事迹里看到他自己的战功反映。塔德奥·伊西多罗·克鲁斯不识字,当然不是从书本上获得这个知识;他是在一场混战和一个人身上看清自己的。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18706月底,他奉命追捕一个害了两条人命的坏人……遭到士兵追逐的罪犯骑着马来回长途奔突,迷人耳目;但是712日晚上还是被包围了。他藏匿在一片针茅地里。四周黢黑,伸手不见五指;克鲁斯和他手下的人下了马,蹑手蹑脚向灌木丛逼近,在黑影幢幢的深处,逃犯也许在睡觉,也许埋伏着准备袭击。一只察哈鸟叫了起来;塔德奥·伊西多罗·克鲁斯觉得他早已经历过这种情景。逃犯从藏身之处出来拼命。克鲁斯影影绰绰看到他那副吓人的模样,一头长发和灰色的胡子几乎把脸完全遮住。克鲁斯手下好几个人被逃犯刺成重伤或者杀死。克鲁斯在黑暗中搏斗(他的身体在黑暗中搏斗)时,他心里开始明白过来。他明白命运没有好坏之分,但是人们应该遵照内心的呼唤行事。他明白臂章和制服如今对他已是束缚。他明白自己的本性应是独来独往的狼,而不是合群的狗;他明白对方就是他自己。恣肆狂放的平原上天色已亮,克鲁斯把军帽扔到地上,大喊着说他决不允许以众敌寡,杀掉一个勇敢的人,他转身和逃兵马丁·菲耶罗一起,同士兵们打了起来。

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或许是为了增加可靠性甚至神圣性,博尔赫斯还在这个小传中引用了一节经文。我得承认,一开始我没弄明白这经文和这故事到底有什么关系:

林前 9:22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后来我大概想到,他的意思可能是,克鲁斯正是在别人的身上发现了自己,就如同保罗(至少博尔赫斯这么认为)在各式各样的人那里也渐渐发现了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某种意义上,我是同意这个判断的,甚至认为你不妨就用这个方式来查考一下你的呼召与天命。具体做法就是去想一想,你比较喜欢跟什么样的人交往,以及什么样的人喜欢和你交往。那么通常这就足以反映,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无论你自己同意与否。而当你知道了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人,不喜欢什么样的人,你也就大概知道了,你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

当然,千万不要把这当成唯一的方法,或者最有效的方法。比如保罗,按着他的自述,曾经的他大概就是一个非常热心的法利赛神棍,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他就会这么热心下去,一路奔向地狱。然而大马士革的白光彻底改变了他,他在耶稣直接的启示里知道了自己的本相和异象,从此热心虽然依旧(或者更为炽烈),却彻底改变个方向。

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大马士革的白光,是很多弟兄姊妹渴慕的,想要明白上帝旨意的方式。我们喜欢这种方式,因为它显然富有确定性,以及戏剧性。可是我们忘了,这道光当时就让保罗瞎了。以后他的眼睛也一直不好。我甚至觉得,眼病或许就是他所说的那根刺。

所以,白光未必都是好的,都能让你明白天命。修正路和前进大街交汇处有个摄像头,一到夜里,每隔五秒就发出一道白光,正对着我家卧室,不拉窗帘,根本睡不着觉。

上帝是真光,而不是白光,虽然祂会使用白光。然而祂这真光运行的方式和启示人的方式,主要是靠着圣经。

西敏神学院的克拉克教授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了三种明白神旨意的方法。

第一种,他称为神秘主义。喜爱这方法的人最喜爱这两节经文:

王上 19:11耶和华说:“你出来站在山上,在我面前。”那时耶和华从那里经过,在他面前有烈风大作,崩山碎石,耶和华却不在风中;风后地震,耶和华却不在其中;

王上 19:12地震后有火,耶和华也不在火中;火后有微小的声音。

所以他们整天专注于去听那“微小的声音”,而不是明显的声音。他们期望可以重复先知所得的启示,尝试在所有的情境当中通过所有的感动、直觉,甚至宣称直接领受启示,来明白神的“旨意”。

这种败坏人的“微小的声音”三段论其形式乃是这样:

1. 神仍在圣经以外说话,给基督徒直接的引导和启示。

2. 基督徒甲没有得到这种引导和启示。

3. 基督徒甲要么 a) 不是一个真基督徒,要么 b)没有足够的信心,或者缺乏圣灵的能力。

你能否看出,这到底是大前提有问题还是小前提有问题,还是都有问题?

第二种,可以称为机械主义的方法。其中最为蠢萌的版本,就是祷告一下,然后翻开,或者让电风扇吹开圣经,把出现在眼前的经文当做神对你的具体环境的旨意。为了证明这个做法有多么不靠谱,我在写到这里时,就试了一下,我祷告:“主啊,你告诉我,该告诉弟兄姊妹些什么吧。”然后我闭着眼睛翻开了我的圣经,用手一指,睁眼一看,居然是:

撒下6:5

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松木制造的各样乐器和琴、瑟、鼓、钹、锣,作乐跳舞。

那么这个应用莫非就是,祷什么告讲什么道,赶紧来作乐跳舞?!我曾提到的,目前在很多书店大卖的某本书(出于明显的原因,我就不提名字了),号称一翻开就能给你人生答案的那本书,也是这个路子。

机械主义的另一个版本,就是对基甸羊毛试验的滥用,虽然你明知他没有完整的圣经正典,而你有。

事实上正确的方法是第三种,既不神秘,也不机械,而是回归圣经,回归传统。这里的传统是指宗教改革传统,特别是落实下来的信仰告白等文件。

在正确的方法中,首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神的旨意,要先区分“明显的旨意”和“隐秘的旨意”,要分开光与暗,也就是申 29:29所说的: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 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隐秘的事,主要是指上帝的至高旨意和神圣护理。比如祂究竟拣选了谁。为什么让西罗亚楼或者世贸大厦倒掉。明天或者明年会发生什么事。主明确指出:不要为明天忧虑。神从来没有说过要把这些事都向人显明。这些事现在是隐秘的,将来也是隐秘的。

而明显的事,就是“律法上的一切话”,也就是说,上帝的明显旨意,并不是什么秘密,而是已经启示在了律法当中,在律法的总纲“金律和银律”中。

所以,在明白神旨意的过程中,或许第一需要克制的,就是自己的好奇心。好奇不但会害死猫,也会害死羊。清楚一些说:探求神没有显明的隐秘旨意,就是拜偶像和犯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扫罗在隐多珥求问女巫,而这本来是他自己曾经下令禁止的。并且不无讽刺的是,这时他想起要求问神隐秘的旨意了,之前却对神那么明确的旨意——杀光亚玛力人——不去遵行。

如果我们的好奇心特别强烈,就会受到扫罗那样的试探。克拉克指出:

我们受到试探要像扫罗那样行事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习惯相信每一件事都有一个“秘密”,我们似乎断定神的旨意也必然是一个奥秘,而且一定存在着某种方法可以解开这个奥秘。很多学者观察到美国的福音派运动和诺斯底主义在对隐秘知识的追求上有相似之处。在美国福音派运动中,其中一条通向生意成功的最快捷径,就是向人兜售至今为止人尚不知道的秘密。请看摩门教的例子:一个家伙自我欺骗,说看到了据说是由一位冒牌天使赐下的冒牌神奇金叶,美国人就跟从他,他的跟从者穿越这个国家去到犹他州。萧律柏(Bob Schuller)和欧斯汀Joel Osteen)宣称能告诉人幸福生活的奥秘;信心之道运动(Word-Faithmovement)的传道人说能给人获得健康和财富的奥秘;极端时代论主义者说能告诉人圣经哪一卷是这个时代正典的奥秘。这份清单看来是无穷尽的。

主要原因在于,你是否意识到,圣经正典形成之前、形成之时、形成之后,各有明确的分界线?现代许多基督徒实际上认为,这条界线实际上是模糊的,甚至不存在的。他们似乎觉得,他们生活在与先知和使徒完全一样的救赎历史时期,如果信心够大,就能重现在救赎历史当中发生过的现象,比如说方言和医病。

然而我们应该知道,有许多事情,是“一次过”的。圣经正典形成的前后之间,的确有明确的分界线。毕竟:

我们没有一个人曾经被提到三重天上(林后12:2);我们未曾见过复活的基督(徒26:13);我们没有从基督那里领受直接的启示(林前14:30);我们通常不举行医治的聚会(徒5:15-168:7)或者按字义让死人复活(徒9:40-4120:11),我们也不把人处死(徒5章),也不会瞬间被提到另外一处(徒8:39)。

或许对比下面三处经文有助于我们理解“一次过”究竟是什么意思

19:11神借保罗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

19:12甚至有人从保罗身上拿手巾或围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恶鬼也出去了。

提后 4:13我在特罗亚留于加布的那件外衣,你来的时候可以带来,那些书也要带来,更要紧的是那些皮卷。

提后 4:20以拉都在哥林多住下了。特罗非摩病了,我就留他在米利都。

我只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保罗为什么不让提摩太直接把那件外衣披在特罗非摩身上好医治他呢?不是曾经他的手巾或围裙都能被用来治病赶鬼吗?”

当然,我们承认,即便是明显的旨意,也常常存在着选择问题。比如两个弟兄都很不错,那么你到底应该嫁给哪一个。神学和基督教教育都很缺人,我应该去学哪一个。物流业和旅游业看起来都很火,那么哲学系毕业但喜欢拉二胡的我应该加入哪一个。

这里,首先要指出两个词,两个常常在做选择时被滥用的词,就是“印证”和“兴起”。

印证1381年,威廉•库尔特内(William Courtenay)大主教在伦敦的黑修道士修院召集会议,为要给牛津大学神学家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定罪。会议通过定罪决议之后,正在散会的时候发生了一场地震。库尔特内把这次地震看作是神认可的印证,但是威克里夫把这看作是神不喜悦的印证!他们到底谁对?如果你承认还得是看真理看圣经,那么到底是地震印证圣经,还是圣经印证地震?

兴起。捍卫宗教改革的人士有时会说:“神兴起了马丁·路德。”神确实如此。然而除非我们是摩尼教徒,否则我们也一定会说神兴起了耶稣会的罗耀拉。神“兴起”他们俩并不证明或否定罗耀拉或路德正确与否。神兴起了加尔文,那罗耀拉呢?这是在用成败论英雄吗?

接着还有必要指出另外两个词的意思,就是“教训”和“理解”。

教训。每个事件都有一个你能明白的教训和旨意吗?未必。好读书,不求甚解,这句话,很有智慧。因为强解的危害,通常大于不解。不知道,是一种伟大的智慧和谦卑。强解圣经上的经文,强解历史上的事件,强解书本中的故事,强解生活中的琐事,都属于强解。“这个故事主要是要告诉我们……”,“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要注意的是,即便多数故事真的有道德教训和中心思想,但是的确也有一部分是没有的。狼来了,把小孩儿吃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撒谎,那么狮子来了把先知吃了,这个故事又是要告诉我们什么?是说不要听另一个先知的话?还是老先知有意无意的谎言却让小神人埋单?还是不要随便在别人家吃饭?要小心。如果你真能说清楚这一段,你大概就很适合去做圣经和神学研究

理解。对神的话语和作为,我们可能暂时甚至终究不理解。然而不理解,就代表神不公义、不善良吗?当然不是!因为我的理性并不是宇宙的终极仲裁者,神才是。神的作为,不是根据我是不是理解来做的,而是根据是否让祂得荣耀以及让爱祂的人得益处来做的。并且,这里所说的“爱祂的人”,先不要忙着代入,先要回答一下主三次问彼得的那个问题;你,爱我吗?你爱我吗?你爱,我吗?

克拉克最后指出了明白神旨意的真正方法:

好消息就是神已经在他的话语里启示他自己。他对你生命的旨意已经显明。我现在就能马上告诉你这是什么:信靠基督,爱神,爱你的邻舍。(太5章)

你会大喊:“但等一等!我要接受这份工作还是那份工作?什么是神对我完美的旨意?”我要告诉你神完美的旨意:信靠基督,爱神,爱你的邻舍。在圣经中启示的神旨意范围内,依照智慧和环境的带领,选择你想做的任何工作。某些工作按照道德的考虑是不必考虑的。就是任何要求人偷窃、杀人、拜偶像、贪婪、性关系上不道德、贪食等等的工作。换言之,神的旨意禁止你当银行抢劫犯,还有其它的事情。我不需要圣经以外的启示就能明白这一点,这是在神的话语里面的。

然后还有智慧。如果你双手不好使,也许你不应该作一个小商人。如果你记数字不在行,你可能不应该去做生意或从事银行业。你不需要从神而来的特别启示才能明白这些事情。你真的不需要。

用我的话说,那就是,明白神的旨意,找到你的天命与呼召,一共分两步。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靠着圣灵明白圣经,靠着圣灵回归传统,靠着圣灵委身教会。这是再说重建三观。第二步,就是技术性问题,这个需要智慧,如果你没有,就去问一问智慧人。

第一步最重要,是因为道路胜过聪明。细节问题,只有在道路正确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你的钱包是在外边丢的,那么你不能因为家里的灯比较亮就只在家里找。你得先到外边去,然后再讨论打手电筒还是点蜡烛的问题。

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三观的建立重于一切,你必须先明白和知道创世以前,你的本来面貌是什么。这事情其实就写在圣经的很多经卷中,比如:

彼前 2:9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所以首要的事情,就是要确定你是不是“被拣选的族类”,是不是已经重生得救。

这个问题虽然已经说过很多次,但我这次要再换一个角度说一次,就是关于“如何确定”。

比如,当你看到有人在洗头时往头上抹的不是洗发水而是地沟油(或者更奇怪的东西),你会不会觉得非常恶心?会不会整个人都不好了?那就对了,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反应。那么,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既然是有君尊的祭司和圣洁的子民,他就一定会对罪,非常厌恶,一旦在别人和自己的身上发现,就整个人都不好了,如果不先弄干净,就什么都干不了。

这就是重建三观的意思。你必须得到正确的分辨力,画出清楚的边界,明白什么是圣洁的,什么是恶心的。然后才能谈到怎么远离恶心,走向圣洁。如果你居然在前述场面中一点儿不觉得恶心,就是说,在与别人的罪有份时一点儿不觉得厌恶,或者仅仅因为惧怕惩罚才不敢犯罪,而不是因为厌恶罪本身所以不去犯罪,那么你的情况就比较危险了。

祢的呼召,我的天命

猪,天生就喜欢在泥里打滚,吃乱七八糟的东西。你就是给它洗的干干净净,刷牙带围嘴抹口红,只要一有机会,它还是会立刻回到烂泥里去打滚,抱着满圈的猪食快乐地吃了起来。

羊,就爱干净,吃的也干净。纵然有时它也会沾染污泥,那一刻甚至看起来比刚洗过澡的猪更加肮脏,但羊仍旧渴望干净,一有机会就会到溪水边洗去污秽,在青草地吃喝灵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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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想明白神的旨意,首要问题是先确定自己是猪还是羊,这主要不是看外表是否污秽(虽然这也是个重要的参考),而是看三观是否污秽。

三观归正之后,自然就会知道神的旨意和你的天命,而天命的具体内容,只是个技术问题。至于是像参孙的父母在参孙出生前就知道,还是像耶利米一样从小就知道,还是像摩西八十岁才知道,甚至像给耶稣祝福的先知西面一样临死前才知道,就不再是重要的问题,因为主的羊必定安静等候主的声音,跟从祂的带领。

成为主的羊,跟随主的道,这就是我们的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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