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克里先之前,罗马帝国的凯撒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皇帝,他们仅仅是罗马第一公民,代表国家元首。尽管是第一,但依然是公民。
戴克里先则将元首制改为君主制,并宣布自己是“主和神”。从此以后,元老院不仅名存实亡,而且他自己也完全和民众对立起来,而罗马再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民了,这就是东方的君主制度皇帝。在皇帝的眼中只有臣民,而臣民不过是奴隶的另一种称呼而已,一切都是皇恩浩荡,公民则不同。
《圣经》中记载了一件事情,亚哈王看上了拿伯的葡萄园,拿伯以“敬畏耶和华,不敢将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任何人。”结果亚哈王闷闷不乐,最后竟然使出恶计陷害义人拿伯,并夺得拿伯的葡萄园,而这种事情永远不会发生在皇帝和他的臣民之间。
戴克里先以强权剥夺了人们的公民意识,其结果和另外一种情况没有公民意识带来的恶一样。从某种意义上看,戴克里先比亚哈还要坏,亚哈使用的是阴谋,而戴克里先则是阳谋。也正是因为如此,戴克里先对基督徒的逼迫才会达到顶峰,基督教所有书籍必须全部焚烧,对基督徒采取更强硬的措施,要么放弃信仰,要么被处死。他是通过“立法”直接剥夺公民意识,而信仰又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
相比从来没有过公民意识的社会,而突然被剥夺去的公民更悲惨,因此欧洲西罗马之后的历史,可以简单地被称为“争取公民意识的历史”,而如今欧洲各国依然是以捍卫这种意识为己任,公民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遗憾地是少了些拿伯敬畏耶和华的心。
即便从来没有过公民意识的社会,也并不意味着人们会一直被蒙蔽。一个人幸幸苦苦赚来的钱被人抢走,只要他生气就意味着他已经具有了公民意识,尽管他还不知道怎么办?一般来说,公民意识健全的社会,这样的事情发生概率比较低,而且一旦发生,坏人很快就会被绳之以法,公民损失的财产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而如果自认倒霉则说明公民社会不正常,并且它会越来越助长恶,最后连好人也做不成了,而独裁则是为这种恶提供环境。
人无论接不接受教育,都应该具有公民意识。它不仅仅只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合法性,而且只有具有公民意识的人,也才能十分尊重他人的正当权益。独裁者正好相反,他不仅极力否定人的公民意识,而且还将自己竭力打造成“神”。既否定了公民,又否定了自己,结果就是混乱。
国家要有元首,正如家庭也要有一个当家的一样,否则就会乱套。我们常说东西方家庭的区别在于东方属于“家长式”,西方属于“民主式”,其根源就在于东西方人的公民意识不同。尽管东方家长看起来好像更爱自己的儿女,但这种爱却让儿女感到十分压抑,就是因为中国式父母和皇帝相似,都没有公民意识,因此父母看起来来更像独裁者。
今天,中国家庭倒有了所谓的“民主”,但却不是公民意识之下的民主,因此今天孩子的独立,并非公民意识中的独立,因为具有公民意识的人一定会尊重他人,但我们的孩子却常常目中无人,更像被宠坏了的皇帝,而这甚至比没有公民意识还要可怕,都想当皇帝还不如暂时做奴隶。
作为罗马第一公民的历代凯撒们,不论他们有多么瞧不上自己的百姓,但他依然知道自己和百姓一样,都是国家的公民,因此就公民本身的价值而言,凯撒和其他罗马公民没有区别。他既不能效法亚哈王夺拿伯的葡萄园,更不可能向中国古代的皇帝取经,“君叫臣死,否则就是不忠。”他只能做老实安分地做第一公民,而戴克里先则是打破了这一规则,看似短时间内自己可以洋洋得意,但其结果不会比亚哈王更好。而且就帝国本身而言,也会越来越糟糕。
从制度上剥夺人们的公民意识,属于违反人性之举,或者说是违反了让人为之人的原则,它很快就会引发罗马人内心的不安,而一旦这种不安具有普遍性,帝国就会马上开始摇摇欲坠,最典型的例子可能就是苏联。
人类社会总是有先知先觉和后知后觉类型,在亚哈王执政期间,我们不轻易鼓励人们成为拿伯,但如果全社会连一个拿伯也没有,也实在是一件糟糕的事情。好在我们看到上帝为义人拿伯伸冤,可见先知先觉者的牺牲不是没有意义。即便死亡本身,依然属于公民意识的一部分,即我们常说的“宁站着死,也不跪着活。”
所以为人父母者若爱自己的儿女,就要唤起他们的公民意识,只有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能尊重他人的权益,他才能在社会中获得所谓的成功。除此之外,父母也要褪去自己身上家长式的独裁,儿女非父母的臣民,除非你希望他一辈子是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