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之后,民族问题成了世界各地冲突的主要形式,比较典型的像韩国与朝鲜、捷克和斯洛伐克,而南斯拉夫更是一分为七,民族问题可以说是主要原因。
前苏联教科书给民族下的定义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抵御、共同经济体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共同体。这种观点强调了民族形成的一脉相承的血统联系和历史文化传统,但它只谈到了民族构建的基础,却没有谈到民族如何形成?实际上,它是先预设了一个民族的存在,然后再用一些特定的表意符号来与其他民族做出区分,相当于从A=B来推到B=A,中间缺乏一个媒介。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则认为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这一观点强调的是民族的政治属性,又因为他将民族限定在近代以来所谓“现代民族”范围的讨论内,所以他特别看重印刷术这一技术在民族中的影响,或者说他引入印刷这一媒介来说明民族。
他认为民族的存在不在于它拥有多少共同的文化要素,而在于成员能够凭借一定的媒介来感受某种休戚相关的手足同胞之情,共同体成员自身意识到与其他族体的区隔才是民族形成的社会心理基础。
在安德森看来,宗教、贵族阶级、资产阶级都是“想象的共同体”,只是他们被想象的方式有所不同。“想象的共同体”不是什么“虚假意识”的产物,而是一种社会心理学上的“社会事实”。
安东尼斯密斯试图将二者融合,民族既是历史文化传统的共同体,又是想象的共同体。或者说,民族既不能割裂历史,也要与时俱进。
中国近代史常常讲到民族主义的觉醒,比如;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但西方学者则认为,民族主义不是民族的自我意识的觉醒,恰恰相反是民族主义发明出了原本不存在的民族。
民族主义的历史远比它自身的定义更久远,一旦人们开始区分“你们”与“我们”,就算种下了民族主义的种子,其标准就是所谓的“民族”,华夷之辩、罗马与日耳曼的关系都可以看成是民族主义的先河,只不过这种民族主义具有非常高的自身优越感,而现代民族主义则是融合了民主与自由这种具有普世的价值观。或者说,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属于政治学范畴,因此在安东尼斯密斯认为民族主义的六项基本主张中,“民族是政治权力的唯一泉源”占有非常重要的一项。
但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毕竟“人权高于主权”,哈维尔就认为“如果一个民族共同体发生大规模践踏人权事件,国际社会就有权并且应该干涉。”其实,在民族主义内部也有不同的分歧,包括自由民族主义、保守的民族主义、扩张的民族主义与反殖民的民族主义等。
斯蒂芬·格罗斯比总结民族主义的特点:“它相信民族是唯一值得追求的目标,这种断言常常导致一种信念,即民族要求不容任何质疑和任何妥协的忠诚。而这种关于民族的信念一旦成为主导,便会危害个体自由。”
除此之外,极端民族主义还经常宣称其他民族是自己民族不共戴天的敌人,并把仇恨植于外来民族之中,而这种经常被用来指的排外的民族主义、本地主义或种族主义,我们现在还有一个新得词语,即民粹主义。
扬-维尔纳·米勒在他的《什么是民粹主义》一书中谈到:“民粹主义是代议制民主永远的阴影,总会存在某种势力借人民之名发言,作为挑战当下掌权精英的方式。除了反对精英,民粹主义也反对多元化,他们宣称,他们且只有他们才代表人民,其他的政治竞争者都是非法的,而那些不支持他们的人也不是真正的人民。换言之,如果没有人借全体人民的名义发表言论,民粹主义就不会存在。
民粹可以说是对民族的过度自负,为民族骄傲是一件事情,而为民族自负又是另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