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前言:本文选自迈克尔·里维斯(Michael Reeves)的导论性著作《你该认识的神学家:从使徒教父到21世纪》(Theologians You Should Know – An Introduction: From the Apostolic Fathers to the 21st Century)。里维斯是英国伦敦国王学院系统神学博士,执笔了不少针对平信徒的基础教育书籍,中译本有脍炙人口的《不灭的火焰:宗教改革简史》。
第三卷:关于创造的教义
III/1
巴特认为,在创造的教义中有很多需要恢复的内容。神学家们软弱地允许自己被自然科学家排挤出对创造的严肃研究,结果使得创造的教义变成了一种仅仅关于起源的研究,失去了其特有的基督教内涵。
巴特坚持认为,创造是一个特别的基督教教义。它是一项信仰的条款。上帝是一个位格性的存在,不仅仅是一个导致了世界产生的抽象原则,这种原则是任何哲学都可能想象到的。实际上,创造者是圣父上帝,因此,创造者只有通过圣子才能被认识。不仅是创造者,甚至创造本身也只有在耶稣基督所启示之上帝旨意的光照下才能被理解。这是因为创造关乎上帝与人类之间的圣约关系。创造的存在是为了这种关系。因此,这种关系并不仅仅是对堕落的回应;它是上帝创造万物的初衷。
因此,没有基督——实现这种关系的那位——创造就无法被理解。创造的行为发生在上帝内在的美好向外显现之时。其结果是一种本身美好的创造;尽管这一点并非显而易见(单凭环顾四周很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但通过启示,我们得知了关于创造的真相:它是美好的,并且光明比黑暗更强大。由于创造是美好的,它可以有非常真实的存在(existence)。
III/2
在论证了上帝与人类的关系是创造的原因之后,巴特的下一步是考察人类本身。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巴特在多大程度上拒绝自然神学(natural theology)。既然巴特已经论证了没有启示我们就无法认识上帝,那么现在他进一步主张,没有上帝的启示,我们甚至无法知道什么是人类!只有当我们看到耶稣基督时,我们才能知道上帝对我们的旨意,从而知道我们是谁。“‘人是谁?人是什么?’就像‘上帝是谁?上帝是什么?’一样,由上帝的话语具体且明确地宣告。”[20]
事实上,基督向我们揭示了什么是人类,因为在某种意义上,祂是第一个真正的人。为什么?因为基督展示了,本质上,“身为人就是与上帝同在”,而祂是最卓越的与上帝同在之人,也是唯一能使人与上帝同在的那一位。[21] 然而,基督并不是简单地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做人的榜样;在基督里,人与上帝同在,上帝也与人同在。因此,罪——试图脱离上帝——是一种不可能的尝试,它是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性”(impossible possibility)。[22]
III/3
巴特尝试将前两部分卷的主题联系起来,现在要来考察创造者如何作为其创造的主。换句话说,巴特探讨了摄理(providence)的教义。并不意外,他希望有一个明确的基督教视角下的对上帝摄理的论述。他对理论上一个最高存在者如何与其创造物建立关系不感兴趣;他想具体地看到这位上帝是如何行动的。
巴特解释说,上帝的尊主身份(lordship)是一种父性的尊主身份,它体现在祂与耶稣基督的关系中。祂对创造,尤其是对人类的意愿(will),实际上是祂对耶稣基督之意愿的实现。因此,这是一种最具关怀性、保护性的尊主身份!
那么,创造界中的邪恶又如何解释呢?巴特将邪恶定义为“虚无”(nothingness)。他并不是在暗示邪恶不存在(毕竟,长期生活在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阴影下,他对邪恶的现实性非常清楚);而是说,邪恶是上帝不愿意其存在的东西。上帝并没有创造邪恶,因此邪恶没有真实的存在,但它像创造中的一个洞,破坏了上帝宣告为美好并对之委身的一切。正如黑暗是一种缺乏,邪恶也将被基督的荣光——世界的光——所驳斥和废除。
III/4
巴特在创造论叙述中的结尾是探讨由前述内容所产生的伦理。首先,创造的伦理绝不能以任何方式被中立地视为“非基督教的”或通用的(generic)。远非如此,“那位在耶稣基督中对人施恩之独一上帝的独一命令,也是创造者的命令,因此已经使人的行动和禁戒分别为圣。”[23] 拥有父性尊主身份的创造者呼召人类归向祂,这意味着我们的存在本身就处于命令之下:身为人意味着我们被呼召去认信和认识祂。
(未完待续)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