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那大而可畏的日子,所有人都要去为自己一生的言行向上交账。那时候,我们不需要为别人曾如何对待了我们来负责,只需要为我们曾如何对待了别人来负责。
因为从根本上来说,我们无法掌控他人对待我们的态度。他人是否善待了我们,是否按照至高者的心意对待了我们,那是他们自己要向上交账的事。我们不会为今生没有得到他人的爱和善待而担责,却要为自己没有爱和善待过他人而担责。
所以,对我们来说真正重要的,真正值得我们在乎和介意的,不是别人不爱或者不善待我们,而是我们没有好好去爱和善待别人。也就是说,真正值得我们哀恸的,是我们的罪,而不是我们不被人爱与善待的苦难处境。
2
在某两个人之间曾有过这样的对话:
A:“当伤害你的人是信的人,他伤害你的罪,人子已经替他受了刑罚,钉在了拾架上,你觉得这够不够?”
B:“够了。”
A:“当伤害你的人是不信的人,他伤害你这个罪,人子要审判他,他要在地狱永永远远承受罪的刑罚,你觉得这够不够?”
B:“够了。”
是的,别人的罪可能会对我们造成伤害和亏欠,可能会侵犯到我们的利益,可能会伤害我们的情感。然而这个伤害只是暂时的。将来那义者会替我们伸冤。
如果伤害我们的人是信的,那么,他们对我们的亏欠,人子已经替他们偿还了。本来我们是欠人子的。本来人子应该追讨我们欠他的。我们无以偿还,只有以命来抵债。然而,他却对我们说,你所欠的,我都愿意给你免了,但别人欠你的,你也要免了。
就如同他在对我们说:别人欠你的,你都归在我的账上,我必偿还。我为你舍命,救你免了永远的灭亡。这够不够我偿还别人欠你的一切“债”呢?如果你觉得够了,那么,你为何还不肯放过那些亏欠和伤害了你的人呢?既然我为你的罪流血所带给你的,已经远远超过了别人欠你的,那么,你为什么不肯免了人的债呢?
对于那些不信,于羔羊宝血无份的人,他们将以永远的受罚受苦来承担自己今生的罪。他们的罪为我们所带来的伤害是暂时的,他们的罪为自己的灵魂所带去的伤害却是永远的。永远的刑罚和受苦,将成为他们今生犯罪的代价。一想到不悔改之人有这样可怕的结果,这难道还不足以平息我们心中的忿怒,并转以怜悯的眼光和心肠去对待这些可怜的罪人吗?
何必为别人的罪带给了我们暂时的亏损和伤害而长久地愤怒和自怜呢?既然那义者那里有绝对的公义。不管别人的罪如何地伤害了我们今生的利益和情感,只要我们的心是转向那义者的,那些罪就不能真正伤害到我们的灵魂,不能亏损我们在永恒中的益处。
当常常想到他们若不悔改就将永远灭 亡,就将永远受罚受苦,这样可怕的结果岂不应当促使我们甘心放弃愤怒和自怜,转而去可怜他们,并愿为他们终能悔改而祈祷吗?
3
另外,也当想想我们对至高者的得罪亏欠和对他人的伤害。即使我们在某些事上是无辜的,但在很多其它的事上,我们是有罪的。在这些事上,我们又如何能靠着他的公义法则得以站立呢?在我们的罪被追讨之日,我们该如何承担呢?除了去仰望羔羊宝血的遮盖,求他洗净和赦免,我们还有什么指望呢?除非他向我们发怜悯,免我们的罪债,否则谁能站立得住,谁能当得起呢?
如果他不免我们的债,我们就要灭亡了。既然我们需要他的免债,那么,他要求我们也免人的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情愿不甘心的呢?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觉得他要求我们饶恕和放下,是对我们不近人情的苛求,是一种对我们的不公不义呢?
如果我们对他说,你要求我放过伤害我的人,这对我来说不公平。那么,如果他问我们:我免你的罪债,不定你的罪,不按你的过犯待你,不以死亡来报应你的罪,这公平吗?你犯了罪,我的儿子来为你受罚,这公平吗?
我们要如何作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