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教师、作家袁幼轩(Christopher Yuan)说他在20多岁的时候面临来自不信基督教父母的排斥,当时他向父母披露自己是同性恋,并由此开始过一种暴露在高位性行为风险下、滥用药物甚至贩卖药物的生活。
在他父母接受基督教信仰后,他们开始接纳他,最终,在他的毒品交易行为定谳之后,袁本人也成为基督徒。
本月早些时候,基督邮报采访了袁幼轩,他解释说自己的新书Holy Sexuality and the Gospel: Sex, Desire, and Relationships Shaped by God’s Grand Story(暂译为“圣洁性恋与福音:由神宏大叙事所塑造的性、欲望和关系”)是“来源于”与他母亲早先合著的一本关于他们信仰旅程的著作。该书出版于2011年,题为《不再是我:同性恋儿子与心碎母亲的归家之路》(Out of a Far Country: A Gay Son’s Journey to God, A Broken Mother’s Search for Hope)。
袁之前的著作引入了一个他称为“圣洁性恋”(holy sexuality)的概念。
“我是这样定义‘圣洁性恋’——非异性恋、也不是同性恋——而是独身时候的贞洁与婚姻中的虔诚。”袁向基督邮报解释到。
“我明白,我必须要让这个概念更加具体一些。所以这本新书就是具体解说‘圣洁性恋’概念的。”
以下是袁接受基督邮报访谈实录的编辑版。
基督邮报:在书的最初部分,你说许多人对同性恋的看法源于对“爱”的“常见目的”。你相信参与到该争论中的人难于承认,即便持异议者也抱有良好用意吗?
袁:我觉得,他们会认定每个有异议的人都居心不良。这种思维不仅仅会运用到与性相关、对性不同看法的领域,还有政治和其他一切领域。我想我们需要来假定有异议的人并不完全是邪恶的,不只是要去猎取人。有几个人也许真的那样,但我还是想说(许多人并非如此)。
这是对善和爱的彻底扭曲。今天,同性恋人群的口头禅就是“爱就是爱”。在表面上看,这似乎“当然是这样,爱就是爱。”但我想说,并非所有的爱都是一样的。
我想说,一个殴打妻子的人,打老婆的人,他也会说他爱他的妻子。而且,更加可悲的在于,挨打的妻子甚至也会说她丈夫爱他。我想,一个性虐自己年轻女儿的父亲甚至也会说他爱他的女儿。
我不认为我们能从所有爱都一样的意义上去说“爱就是爱”这种话。我们不应该对爱有扭曲的看法。而且人们,尤其有时候基督徒在说“好吧,我们需要去爱”的时候,他们这里说爱的意思并不是合乎圣经对爱的解读。
基本上,我认为他们暗含的意思就是我们基本抛弃了神的真理,而我们只展示恩典,但那是以抛弃真理为代价的。
基督邮报:你在书中强调通过两个观念,也就是神的形象以及罪的教义去理解性的重要性。如果不通过这两个观念去理解性,会有什么危险呢?
袁:那些辩护、捍卫合乎圣经性观念的人常常忘记了这件重要的事情。其中第一件事是神的形象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在我们将介绍这重要概念之前,我们甚至无法将其从圣经第一卷书第一章里拿走。我们都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而且其中意味简单明了,那就是每个人,无论他们接受基督与否,无论他们活在罪中与否,每个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这意味着我们都有价值,神爱我们,我们是他创造物中的巅峰。所以,作为信徒,我们需要记住这关乎每个人。
当我们谈论同性恋社区的人,视其为敌人、或者我们的反对派,或者在鄙夷中谈论他们时,我们忘记了他们依然也拥有着神的形象。他们确实是有恩典的,就像我们也得到了并非由我们赚得的恩典,我们需要同样以此对待他们。
另一大误解则是对罪这教义的误解。
我们都知道自己有罪的倾向与挣扎于罪的状况,这主要原因在于原罪,我们拥有罪的天性。有一个错误,也就是我说我们常犯的第二个错误,就在于我们许多时候听到,人们常常想试图去寻找罪在自己或他人过去经历中的根源。要去找到在童年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什么又导致他们有同性恋倾向。当他们这么做时,他们就忘记了罪的教义。主要原因,如果说有一个根本原因的话,那就是我们天生的有罪本性。
当人们列出他们说的那些根本原因时,被列出的其实不是什么根源,而只是影响。我称这些为催化剂。
另一种误解则是你现在有时会听到的东西,这些比较新的基督徒自认是同性恋独身基督徒,他们说“我的性倾向可以被救赎、被圣洁,”他们也误解了罪本性的概念。因为如果同性恋行为是罪,那就是罪,那么对此的渴望也是罪。然而性取向是这类欲望的基本模式,我们知道那些欲望是从我们有罪本能中滋生出来的。要说我们能从有罪本性中带出什么好的东西来,那是一种误读。
最后,还有一个概念是许多非信徒所相信的,我想说绝大多数非信徒都相信这个,而且还有一些基督徒现在也开始相信了——那就是我们是天生同性恋,而且那只是我们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但重申一下,理解神的形象以及罪的教义能帮助我们理解性:那就是说,我们的性取向并不决定我们是谁,而只是表明了我们境况如何。我们是谁在于我们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但这个形象被扭曲了,从创世记3章开始,被罪所扭曲。即便人们要说:“好吧,我天生如此,我天生就这样。”然而耶稣自己的话很明白。在约翰福音3章中,主说“你们必须重生。”
所以,即便有人说“我天生是同性恋”或者“我天生嗜酒”,或者随便你说什么,神差遣他爱子说“你们必须重生”的意思很明白。
基督邮报:你书中某处曾批评过我也同时阅读马修·范斯(Matthew Vines)的God and the Gay Christian: The Biblical Case in Support of Same-Sex Relationships(暂译为“神与同性恋基督徒:支持同性恋的圣经根据”)。你觉得马修这本书的主要问题在哪里?
袁:举例来说,他其实只是在把自己读过的一些书重新拼凑起来,并不是什么新鲜东西。他实际上是用同性恋读者更能读懂的方式来肯定那些歪曲的东西。但错误就在于解释上。
马修说他仅仅是引用上下文语境,但是那是用许多不同错误的方式来援引上下文。更重要的是,他对阅读那些教规方面的内容根本不在乎,而这是我们在哥林多前书6章里读到的东西,我们需要参照其余整本圣经,从创世记一直到启示录的背景下去阅读圣经。举例来说,要参照利未记去阅读哥林多前书6章。因为这才能有助于引导我们。
我们使用圣经来帮我们解读圣经。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视语境,而是我们确实在运用圣经的语境。圣经语境优先与其他背景,因为对于别的语境背景,我们可能用对也可能用错。
基督邮报:在著作的末尾,你关注于教会在向LGBT个人做见证时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如你所知,最近有一些LGBT基督徒一同举行了“重新表达会议”(Revoice Conference),你对此怎么看?
袁:我很赞扬“重新表达会议”(译注:为LGBT基督徒举行的会议,旨在“支持、鼓励男女同性恋等特别性倾向人士,遵守基督教教义、圣经有关婚姻和性议题时能得到力量。”)。他们相信同性恋关系是有罪的。所以我赞同他们这一点,而且他们甚至会为维护这观点而和马修·范斯和贾斯汀·李(Justin Lee)这样的人有所争论。
是的,他们相信同性恋性关系是有罪的,不过,他们也露骨宣扬非性的同性关系和欲望是无罪的。而这是他们犯错的地方。他们没有区分同性的柏拉图式的欲望、关系与同性间浪漫欲望关系的区别。这是他们犯的大错,因为他们认为这些浪漫关系也没关系,他们觉得只是需要对此小心一些,让自己不受伤害,而不是因为那是罪才要对其戒备。
还有一件事,那就是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世俗做法,不仅仅来自于同性恋人群、LGBTQ+人群,同样,我们在世俗人群也能发现,他们也开始运用身份的概念,以此政治化——身份政治,也就是世界所谓的交错性。换言之,如果你是个白种男人,那你不再拥有权威,而且你是无知者。只有那些少数派受害者拥有发言权,只有受害者才明白问题所在,他们也必须发出声音;他们现在因为身处受害者地位而拥有权威,而没有这受害者地位的人就没有发言权。
因此,“重新表达”现在把这些东西又重新包装起来,还打上个基督教的标签,表面上让每个有同性恋倾向的人都成为受害者,而白人男性基督徒——尤其是福音派教会的——现在则是迫害者。这是有很大问题的。
所表达信息是“你是问题,我们在这里是要解决问题”,相反应该是“我们都有问题,我们中每个人都有问题,基督才是解答。”
(翻译: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