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故事。
有一个主人,他出门前给十个仆人每人一锭银子。当主人回来后,第一个仆人用一锭银子赚了十锭银子,第二个仆人用一锭银子赚了五锭。第三个仆人把钱埋起来,他手里的一锭银子还是一锭银子。
最后,第三个仆人因为一分钱都没有赚到,所以主人把他唯一的一锭银子送给赚了十根银子的人。
读完这个故事,你会不会觉得不公平?
你会不会说:“主人啊,同情这个只有一锭银子的仆人吧!你看,前面两个人赚了那么多,而他却只有一锭银子,为什么连他仅有的一锭银子都要夺走呢?”
有的读者朋友读到这个故事很不理解,是呀,怎么这么不公平呢?
其实,我们以前从律法和恩典的角度解读过这个故事,今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
如果主人是公义的,他会根据每个人所结的果子来做出最终的审判。他不偏袒富人,也不偏袒穷人,他从来都是公正公平的。
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后,他们的律法里有一条规定让我眼前一亮: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
这句话的关键词是什么?
如果让我标注,我会把“偏护穷人”四个字划出来。
为什么这条律法让我眼前一亮呢?
因为它解决了现实生活中很多道德绑架的问题。
人性往往会怜悯穷人,怜悯弱者,这也算是另一种层面的同情心,这是可以理解的,也值得提倡。但如果你把这种同情与公平正义混淆起来,那就犯了根本性的错误,你就会失去正义和公平。
换句话说,在纠纷中,你不能因为穷人可怜就偏袒穷人。不能因为对方弱小,于是你那心里的天平就自动向弱者倾斜。如果你这样做,你就放弃了正义和公平。
例如,如果有一位老太太,她已经很老了,六十多岁了。此时,公交车上挤满了人,所有的座位都满了,没有人给老太太让座。
老太太面前站着一个年轻男子。他虽然看到了老太太,但他并没有主动让座。后来,老太太生气了,于是责怪年轻人没有礼貌。
年轻人表示自己没有义务给老人让座。就这样,两人发生了争执,后来还导致诉讼。
那么,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呢?
你会不会说这个老奶奶这么可怜,都已经六十岁了,所以这个年轻人错了,他应该让出自己的位置?
你看,你判断老太太胜诉不是基于公平公义,而是你保护弱者的心让你心里的天平自动偏向了老太太,对不对呢?
如果你这样判断,结果会怎样呢?
结果就是弱者以后会变成强者,以后自愿让座的原则就会变成必须让座,以致成为强制性的法律规定。
那么,很多老人上车时就会神气十足,他会拍拍坐着的年轻人肩膀,大声说道:“起来,让座!”
如果是这样,你觉得文明吗?
以前,北京公交车上就出现过一位老人。由于对方没主动给她让座,她就大骂,说自己是满清八旗子弟的后代,是地道的北京人。她最鄙视外地人,因为他们不懂得让座。
你看,道德绑架是不是就因为偏袒弱者而产生了?
如果偏袒弱者成为明文规定,这就会导致道德绑架。顷刻间,弱者不再弱,他们就成为了强者。
所以,在诉讼的问题上,一个人要保证公平,他必须去掉对穷人或弱者的偏袒,否则他就不可能正义。
想一想,在法庭上,无论是被告还是原告,他们都会想尽办法装扮成弱者,试图通过可怜来博取法官的同情。
但在法庭上,最好的法官又恰恰是不受被告或原告的感情影响的法官。非如此,他就无法公平公正地审判案件。
说了这么多,你现在明白为什么不能在诉讼中偏袒穷人的原因了吗?你现在明白为什么主人连那人的一锭银子也要夺去的原因了吗?
(本篇完,我的微信:493012764)
注:我的另外两个号,喜欢请三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