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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位在情人节收到玫瑰的女人,在妇女节发现自己怀孕,又会在母亲节发展成怎样一个故事呢?
考虑到2018年中国新出生人口是1523万,而每年的堕胎数量(包括堕胎手术和药物流产)就大约有2000万。那么,堕胎可能是一个大概率的结局。
然而有一些特别的女人,她们不仅没有收到玫瑰,甚至在怀孕之后就被迫在荆棘丛中前行,但最终,她们从堕胎的大概率结局中脱离了出来。
1.未婚
W发现怀孕的时候是4月,她和男友正在深圳打工。两人是同乡,两家相隔不远。然而这样空间和关系中的近距离,并没有令之后的剧情变得更好。
W的第一反应是高兴,因为恋爱已经两年多,她感觉关系已然成熟,也是适婚年龄。
但与许多典型的“男朋友”们一样,W的男友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说自己还没准备好当爸爸。他提出的解决方案也是一样——去医院堕胎。
W最开始没有同意。但男友说,不堕胎的话,他就什么都不管,看W一个人能怎么办。
然而半个月之后,男友的态度突然转变,还叫W先回老家,到他家里养胎,每个月他会打钱回来。
W同意了,回到四川老家,和男友的爷爷奶奶住到了一起。两位老人待她很好,但男友却没有按照承诺打钱回来。
男友有一个初中时认识的女同学,在成都上大学,趁着暑假到深圳打工,就暂住在了他们租的房子里。
很快,W开始感觉有些不对劲了,因为通电话的时候,要么是让她等着,要么就不接,一到晚上也不回消息。
7月,W买票准备回深圳。但在车上的时候,男友叫她到深圳后不要去先前的住处,因为他的女同学还有半个月才开学,等女同学离开了再让W过去。
但W没有答应,就直接去了。女同学离开了,留下行李还在屋里。
紧接着便是一场拉锯战。男友不断要求他去堕胎,但W始终没有同意。
回忆当时的情形,她说是因为自己思想比较古板,怕人说闲话,“自己走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但到了8月的时候,她还是投降了。
男友开始不去上班,基本上都在花W的积蓄,甚至开始借钱,最终是经济压力挫败了她。
做人流手术的队排了很久很久,终于轮到她面前了。她发现自己还是无法接受,从医院跑了出来。这个转折把男友气炸了,威胁说要跳河自杀。
之后经过一番纠缠,W又回到医院,但最终都没有走进手术室。
W说,从8月到9月中旬,在医院进进出出多少次,她自己都数不过来了。
9月,中秋节那天,男友一大早说起来买菜,但这一出去就再没回来。这对她打击很大,不知所措,每天以泪洗面。一个人顶着大肚子,不敢和家里人说,也没法说。
10月,她从朋友哪里得到信息,联系了我们。这时候距离孩子出生只生下一个月的时间了。
在此期间,男友突然回过头来联系她,哭着说自己一个星期没吃饭,又说准备贷款养孩子,但需要先给对方一笔钱。W心软,又给了他4000。
因为这件事情,我们报了警,也是因为警察给那个男人打了一个电话,他一时心虚,这才把钱退回来。后来W才确定,他已经和那位女同学住在一起了。
11月的一个中午,W顺利生产,这个不知道多少次与死亡擦肩而过的男孩,出生了。
2.已婚
第一次到X的家,只有她带着大儿子和刚出生的小儿子在。我们一进门,这个5岁的大儿子就热情地邀请我们进屋,要给我们倒茶,看得出来他挺兴奋的,马上就跟与我们同行的另一位5岁男孩玩了起来,就像很熟悉的老朋友。
我问她的第二个孩子去哪了,她说在婆婆家。进一步听她讲,才知道原来第二胎生的是“龙凤胎”,现在这第三胎实际上是“老四”了!
回顾这四个孩子的出生,她说每一个孩子都在经历逼迫,包括第一个孩子。
刚怀第一胎到了5个月的时候,婆婆叫她去把孩子引产,因为婆婆认为“吃了药有的孩子不能要”。她心里难过极了,一个人走到外面的广场边上哭。但最后在她的坚持下,把现在这个给我们倒茶的男孩生了下来。
怀第二胎的时候,她已经信耶稣了。但怀孕到7个月的时候,又是婆婆想让她去引产,原因她没有细说。
及至这对“龙凤胎”要生的时候,X的身体出现一些紧急状况,但她心里面非常平安,反而是他老公在外面比她还紧张。
去年怀第三胎的时候,逼迫又来了,一直持续到现在。即使“老四”出生了,丈夫也还想着怎么把孩子送走。
四个孩子,这可能在大多数家庭的计划里都是一个难以想象的数字。
一个孩子要在中国出生,也是多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丈夫担心经济,老人担心健康,都有构成堕胎的理由。X不是不担心,只是她同时知道,堕胎意味着杀死自己的孩子。
有趣的是,她的婆婆看到第四个孩子出生了以后,态度却开始转变了。但老人现在还没有明确表态,私下跟X说,她现在不能管,要让她儿子负起责任来。
中途我问X的大儿子“喜欢现在的四弟吗”,他说喜欢。X接过话说,大儿子知道爸爸想把四弟送走,之前跟他还说“不要把弟弟送人”。
3.离婚
Y是山西人,在我们第一次接到她电话的那一年,她24岁。
比较特别的一点是,她在离婚10天左右发现自己怀孕。而离婚的原因,则是长辈过分介入夫妻关系中,以致婆媳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境地。
虽然Y是基督徒,她的父母也是。但在怀孕之后,Y周围的朋友都劝她堕胎,其中也包括基督徒(教会中堕胎的女性也不在少数)。感恩的是,她自己明白堕胎是不对的。
出于对孩子未来的考虑,她又回到前夫家住,希望争取一些转机,但最终没有成功。
怀孕到5个月的时候,Y与婆婆的关系再度恶化,她搬回了娘家。此后,前夫不再与她有任何联系,也没有再露面。Y陷入了更深的恐惧中,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家里人也开始忧愁。
周围所有人,包括她的父母,也都劝导她即使孩子生下来,也最好送人,不要耽误自己再嫁。
就在这两难之间,Y度过了可能是自己人生中最煎熬的两个月,越是临近产期,她内心的惶恐就越大。就在生产的前一天,她说自己和家人最后还是决定将孩子送走,领养的家庭也已经找好了,但不是Y心里最希望的基督徒家庭。
10月中旬的一个晚上,这个牵动着许多人心弦的男孩降生了,但等待他的却是另一场未知的命运。
两天以后,这个初为人母的Y兴奋地告诉我们,在经历了生产的过程,又见到如今这个会哭会笑的孩子之后,一家人改变了念头,决心留下这个孩子,因为“孩子是耶和华赏赐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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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会如何评价这些故事和人,在这个时代要找到对她们的负面评价是很容易的,你能在相似的新闻报道的评论区发现这样的信息。
这些负面评价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基于某种对孩子生命的低评价观。
人们架空了一个事实,就是在这些故事的中心有一个“人”,虽然从始至终是沉默的、弱小的,但那是一个“人”的生命。
当一个女人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她知道那是意味着一个“人”。当医生发现一个女人怀孕时,他知道那是一个在21天时开始有心跳的“人”。
然而当人们开始谈论这个事实的时候,更多会谈论“这个男人不值得”或“未来的计划不能改”,好像在谈论一件东西,不像在谈论一个“人”的生命。
这些顶住压力生下孩子的母亲们,应该被成为“英雄”。因为她们所主动承担的,远远超过了她们所应当承担的。那个本该共担压力的男人逃跑了,她们不仅承担了男人逃避的那份责任,也在承受那个“跑男”直接造成的伤害。
她们应该被称为“英雄”,因为她们从“为男人生孩子”的魔咒中脱离了出来,她们不是某些恶意的揣测所说的“就是想拿孩子作要挟”。她们没有选择容易的路,不是因为对某个男人有指望;她们选择了正确但艰难的路,是因为对生命还有盼望。
她们应该被称为“英雄”,因为她们奋不顾身,救了被世界抛弃的人的命。中国每年会有1000多万边缘人被故意杀死吗?但中国每年有1000多万的孩子在出生前被杀,这些母亲曾与这股属死亡的力量以命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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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应该树立一座“英雄母亲纪念碑”,但不是像历史中那样理解这个词,不是因为她们为社会贡献了“人力资源”,而是她们彰显了更伟大的人性。
在堕胎司空见惯的社会,人们习惯于为了身外之物而突破伦理的下限,但这些母亲不一样,他们为了保护孩子的生命,突破了自己能力的上限。
这不就是“英雄”本来的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