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6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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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温哥华 (上)

一直到快要离开了,我才喜欢上这个地方。


可能因为刚来的时候惦记着之后要回去这件事,所以总是刻意与之保持距离,又或许是我长久以来抱着李文秀式的固执与偏见不肯放手。总之,在过去四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温哥华在我心里不过就是个寄居的地方。


反过来说,用人家的语言说话说不利落、听话又听不明白、走到哪里还都是冷眼旁观的我,对温哥华而言,也不过就是个过客。就像二十年前Sosisi在作文里写她戴眼镜的体验——摘下眼镜就像是雾里看花,什么都带着一种“朦胧美”。


这种“朦胧美”,一开始,就在这座城市无时无刻不包裹着我、让我无所遁形,因为我身旁并没有一副眼镜可以戴上。


别了,温哥华 (上)

课堂上,操着浓烈苏格兰口音的旧约教授用他特有的冷幽默讲笑话时,我就坐在开怀大笑的同学们当中,默默地微笑。一方面是被大家欢乐的气氛感染,另一方面,则是不自觉地掩饰自己听不懂的尴尬。直到一两年后,中国同学慢慢多起来,我才重又体验到放声大笑的畅快。


下了课,与相识的白人同学在楼道里狭路相逢,正要按着惯性跟人家打招呼,四目相交后,却发现对方不动声色地把目光移向了别处。以至于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搞不清楚什么时候应该打招呼、什么时候应该装作没看见。


或者,什么时候表示很高兴见到对方,什么时候又该达成“咱俩不认识”的共识。即便你俩在某个场合有过一次很深入的交流,过了一段时间不接触,下次再见面的时候,很有可能你就无需再出于礼貌过去寒喧了——端视对方的眼神而定。


午饭时间,大家三五一桌地坐在大厅里。赶上我又想挑战自己极限时,就四下寻觅有熟人的一桌凑过去,按着从他们那里学来的方式请求加入,然后再对准尚未正式自我介绍过,但其实已经在这巴掌大的学校里见过无数次的“陌生人”伸出手去,生硬地说:“嗨!我好像还不认识你,我叫某某某⋯⋯”。


伸出去的时候,那只胳膊好像不是我的。曾经那种一宿聊成知己的情形,在这里从未发生过,取而代之的是理性的、循序渐进的、永远保持着一定距离和界线的交往。等到真正聊起天来,澳洲口音、南非口音、印度口音、肯尼亚口音⋯⋯噼里啪啦满天飞(只有美国人是没有口音的,因为他们说的是标准英语)。简直是世界从我面前经过,我却一无所知。


就这样,在小饭桌上建立交情的机会,我眼睁睁地看着,却有缘无份。结局就是,以后我和一些人的对话仅限于——“你好吗?”、“我很忙,你呢?”、“我也很忙。”


那时,并没有其他中国同学可以一起坐下讲母语。


终于到了放学回家。


每次过没有红绿灯的小马路,看到旁边开过来的车,我都咯噔一下来个急停,暴露出我在北京养成的下意识。只见那辆车停得比我更捉急,看我傻了吧唧地站那儿不知所措,司机挥挥手,示意我先过。


回到家里,房东的女儿是个极素主义者,吃不明所以的食物时,一定先仔细查看食品成分,带荤腥的誓死不沾(我学到的第一批新的英文单词,多是围绕着这个主题)。我总是趁她不在家的时候剁鸡块切肉什么的,但也做好随时把一堆东西收进冰箱的准备。


有一次我给教会的小朋友们做饭,扔厨余垃圾时,不小心将一块鸡骨头掉在了地上,恰巧被她看见并拾起,遭来她鄙夷的眼神。


我俩的第一场谈话,发生在我搬进她家的第二天——当时我还沉浸在对于住进这样一座布置着欧陆风格家具,带有阳光房和后院的梦幻般房子里的不可置信中。她从万恶的动物食品加工业讲到动物伦理,听得我目瞪口呆。我因为一时没做好不吃肉的准备,只得以“贵国对动物的关心很高尚,但是在敝国人权都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这样的理由来结束这场谈话。


有一天,我又被突然在我面前停住的汽车吓得一激灵之后,我才意识到:原来面对着我所置身的、朦胧的这一切,我像是一只被剪了胡须的猫,丧失了感知周遭世界的触角、和判断周遭世界的标尺,所以走起路来总是跌跌撞撞。


而余下三年的故事,就是这只猫被剪掉的胡须重新慢慢长出来。这胡须,就是语言。


初到的那段日子,我强烈地体会到,语言承载着世界,语言即世界。


举个最日常的例子,在外面点菜,由于不懂那些酱料的名称,东西虽然近在咫尺,但对我来说却是遥不可及。写论文就更不用说了,思维时常陷入短路。


我坐在那里,觉得自己的思绪从椅子底下地球的这端绕到地球的另一端,然后再绕回来。听课、看书的时候,意思已经模糊了一层;及至下笔,就更加不知所云。对于一个懂得什么是表达到位并且享受它的人来说,当只能用蹩脚的儿童语言有限地表词达意时,那种感受要多糟心有多糟心。


然而语言的限制还不仅于此。


有一次教授在给我的论文评语里写道,“你那些比喻的说法,有点莫名其妙,对论述没什么帮助。”


我明白也认同他所讲的,只是不甘心放弃我原有的表达方式。英文是一门逻辑的语言,而我不是一个逻辑思维很强的人。用英语写作论文,要求我克制自己的形象和发散思维,而专注于逻辑关联上,最后再落实到逻辑缜密的语言。这个过程有时逼得我逃到微博上去刷屏。


因此,令我始料不及的是,一副胡须长起来,另一副却必须短下去。


当我不得不放弃自己惯有的思维和言说,而换之以我所不擅长的一套,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那种想表达、却表达不出来的失语,造成了我严重的焦虑。


第一个冬天,无数个憋坐在图书馆里的雨夜,孤独是双重的。细雨打在玻璃天窗的上面,我抬头望着它,暗下决心:将来找对象,必须是会说中文的。


那段时间,眼前常常浮现出沈浩波等人曾经办的刊物《母语》,“母语”这两个字在我的脑海里回响得特别大声。温哥华华人这么多,可是在这儿却找不到一个像样的中文书店。我于是怀念北京的那些饭局,主要是怀念酒桌上的动听母语。


那些夜晚,当我回到家,躺下,会听到雨点打在窗户上的淅淅沥沥声。一天的焦虑,就在这无言中,被雨声慢慢纾解、治愈。


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深夜,姗姗从澳洲打来越洋电话。我清早醒来,看到未接来电,给她打过去。她说,没什么事,就是想你了。


温哥华漫长的冬季,这样的细雨天是常态。四年里,我记得只有一次打起了雷,让我猛地冲到窗前,以为推开窗子外面就是北京。


别了,温哥华 (上)

第二年的八月,我收到了旋和右麦寄来的签名版《白银饭店》。秋天,又收到了高星、老弛和阿坚寄来的他们以前出版的书。再过一年,我从北京带回来沈浩波的集《命令我沉默》和乌青的长篇小说《逃跑家》。这些构成了几乎我全部的母语家当。它们放在我的书架上,我感到踏实。


后来那三年,我住的地方都不再能听到雨声。但是当我翻开这些书的其中一页,好像就又能听见了。阿坚在他送我的书的封面上题了一首短诗:


“你在加国研学上帝的路子

也算替我辛苦和清淡

我在我国体验啤酒的精神

也算替你享受和漫延

据说苏美尔啤酒比《旧约》还早几千年

那也让我们干杯,或者阿门”


其实辛苦和清淡都还是次要,真正让我比较痛苦的,是在英语的浸泡中丧失了对母语的贴身的语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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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效中 蒋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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