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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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沉思录(6):信不信由不了你

1. “义”的希伯来文sedeq/sedaqa指的是神的性情。神的性情人如何知道呢?一方面,神通过律法显明了祂的性情,律法是约的具体化,其特点就是公平、正直,也即是公正,因此“义”就是公正。合乎律法就是合乎“义”,不守律法就会受神审判。另一方面,神的性情又包括慈爱怜悯,所以神要拯救人。如何理解神对人既公义又慈爱的性情?从“圣父”一词很容易找到答案:神是所有信祂的人的父亲,父亲对孩子的爱体现于管教之中,而不是放任。没有爱的管教是奴役,没有管教的爱是溺爱,神寓爱于管教,寓管教于爱。“耶和华在祂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祂一切所做的都有慈爱。”(145.17)人间的肉身之父对孩子还时有溺爱,但圣父不会,圣父对祂的孩子赏罚分明。
 
2. “圣父”是一个比喻性的说法,这并不表明祂一定是男性,人才分男女,上帝无所谓男女。
 
3. 所谓“因信称义”,指的是人(都是罪人)因为信耶稣基督被称为义人。“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1-22)神本来以律法审判人,但神出于慈爱怜悯,愿意让人因为信耶稣基督,并通过基督这个管道(中保),直通神的义。因此,“因信称义”体现的是神的白白的恩典。如果完全按照律法,没有人可以被称为义人。人被称为义人,这是被动句,主动权在神那里。神的义是完全的,人无论如何是有限的,所以人即便信神,也不能真正成为义人,只是被“称为”义人。但神的慈爱怜悯并不违背祂颁布的律法,祂体现的是律法的精神,所以耶稣基督说祂是“成全”律法。是“称义”不是“成义”,因此基督徒不应该以掌握了真理而表现出自傲心态,基督徒必须谦卑。
 
4.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加3:11)“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5-16)“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9-10)行律法不能称义,是因为没有人能真正遵行所有律法,也因为人们很容易把律法当成纯粹强制性的条款,而失去对神的情谊。从这个意义上看,基督教是对犹太教的革命,这里的革命即是更新。但是,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人必须遵行律法。“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3.24-25)
 
5. 加尔文说:“‘称义’的意思就是判被控告之人无罪,就如他从未犯罪那般。所以,神既因基督的代求称我们为义,他赦免我们并非因我们无罪,而是因基督的义归在我们身上,使不义的我们能在基督里被称为义。”打个很不恰当的比方:孩子犯错了,父亲很恼火,不想饶恕这个坏孩子,但这孩子向母亲认错了,母亲去向父亲求情,父亲就说“这孩子还是个好孩子,只要今后听话就好了”。
 
6. 在像中国这样的道德理想主义国度,要理解因信称义的信仰告白是很难的。因为,道德理想主义的主语是人,也即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提高道德境界,而因信称义的主语是神,人是被神称为义。一个是俯视,一个是仰视;一个是自我中心,一个是要清空自我,只把自我当成神意的载体。自我中心正是人性,人性本来就倾向于自以为是,自以为义,自作主张,东西方皆如此,只是东方的道德理想主义更是放大了人性的自义倾向。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道德会妨碍中国人信仰宗教,所以台湾传教士梅监务(Campbell  Naismith  Moody,1865-1940)说:“这里缺少的并非道德,而是宗教,请容许我如此说,有时候我真的这样想,若是能够少一点道德,而多一点宗教就太好了。”
 
7. 中国人的实用理性思维习惯于与神打交道时把神当成交易对象,非得有好处才能信神,这是必须克服的思维习惯。人有什么资格跟神讨价还价呢?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不以进天堂为第一目标的基督徒才是合格的基督徒。人们信神,首先应该是认识到自己的罪性、罪念、罪行,知道神的公义和爱是好的,仅仅因为公义和爱是好的就信神才是真信仰。
 
8. 路德说,基督徒同时是“义人与罪人”,换言之,是“蒙恩的罪人”。
 
9. 为什么说上帝是信徒的父亲,信徒往往称上帝为“圣父”“阿爸父”?为什么耶稣基督既是上帝的“独生子”又是“长子”?这两个问题是高度相关的。因为耶稣基督是上帝的亲生儿子,所以信徒通过耶稣基督信主就相当于跟耶稣基督成了兄弟,耶稣基督是神人中保,祂把信徒带到祂父亲面前,祂父亲就认信徒做了养子。因此,信徒应该称上帝为父。虽然上帝只有一个儿子,但因为信徒都是祂的义子,所以耶稣基督自然就成了长子。所谓“义子”,就是浸染了神的义而成为神的儿子。
 
10. 人最后都只能理解自己所相信的。所以凡宗教,信是第一步。基督教讲因信称义,佛教讲信解行证。不可能先用人的理性去理解了再信,是先信再理解。
 
11. 人信不信神也是神决定的,神拣选人的时候,就赐给了被拣选的人信心。但
因为人生在俗世,信心会被蒙蔽或衰减,因此传道不过是唤起那些神的选民的信心。传道人不能唤起没被神拣选的人的信心。反过来说,信了神这件事本身就证明你是被神拣选的。
 


12. 哲学家总有夸大人的倾向,比如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其实,再追问下去的一个问题必然是:为什么能”?显然,是因为神造人时就赐给了人思考的能力。因此,应该是“神造我,故我在”或“我受命,故我在”。也就是说,人必须以神作为自己存在的源头,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与他人的关系。哲学家若不信神,谈不上有智慧。
 
13. 祂在,故我在;他在,故我在。前者说的是人的生命的源头是神,后者说的是人是被他人形塑的,没有完全独立的自我,一切主体,其实都必须依赖主体间性而被定义、而存在。认识到这一点,可以消除“因信称义”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以自我为中心,只关心自己是否获得拯救,而不关心社会公义,无力、也不愿应对邪恶的挑战。 
 
14. 进化论害了世界几百年,害了中国上百年。几千年来,人性有什么进化?人性要提升,只能依靠神,而不是靠人自己,也不是靠所谓的自然进化。
 
15. 量子力学有著名的测不准原理,为什么?因为上帝的心思哪会让人测准?
 
16. 鲁迅的大病在不信神,所以一直摇摆在绝望与希望间,所以虚无主义,所以临死一个都不宽恕。世誉鲁迅是中国最懂人性的作家,大谬!不知神,何以知人?鲁迅为什么找不到路?因为他喜欢尼采超人哲学,这是一种自我神化的哲学。尼采说上帝死了,结果上帝没死,尼采却疯了。鲁迅的短寿可能也与他不信神有关。
 
17. 对于不信神的人,我们能强制它们信吗?不能。正如路德说:“基督徒的爱不应当使用暴力或强迫。对这件事只能用口舌和笔墨传讲,要把这件事交托给上帝。祂的道要单独运行,不需要我们工作……我既不能把信仰注入他们的心,我就不能,也不应该强迫任何人接受信仰。使信仰在人心中活着,乃是上帝的工作……我们应当传道,但结果如何,全凭上帝作主。”信不信说到底是神拣选的结果,传道不过是让神拣选的人听闻福音,传道就是呼唤迷失回家之路的孩子回家。对于不是自己家的孩子,怎么呼唤都没用。
 
18. 不要指望人人都成为基督徒,因为有些人注定不会成为基督徒。丹麦的齐克果生活在国家教会体制下,这个体制把人人都看成是基督徒,这就产生了许许多多名义上的基督徒。齐克果说:“在一个小小的国家中,每一个世代几乎诞生不了三个诗人,但牧师却成群成堆,多得甚至无法安插。”“当所有人都是基督徒时,基督教本身就不存在了。”事实上,当所有人都是名义上的基督徒时,就没有一个人是真正的基督徒了。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基督、基督教、基督徒都将虚化成为与一己之生命体验无关的幻象。齐克果还说:“当天主教会堕落时通常以什么腐化形式出现呢?表面圣洁。当基督教会堕落时则通常以什么腐化形式出现呢?答案非常简单:没有灵性的世俗主义。”齐克果批评的不仅是天主教,还包括宗教改革后名义上推崇新教的国家教会。当今欧洲之没落,根本上也是因为信仰的没落。信仰的没落表现为世俗的多元文化主义,欧洲如果不正视这个问题,必将继续没落。如今政治正确的多元文化主义,不就是十诫里明确禁止的多神崇拜的变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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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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