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费尔巴哈说,神是人造的,神不过是人的理想的投射。“任何主体的对象都不外是主体本性的对象化。”“上帝是人内在的彰显,是人所表达出来的自我。”费尔巴哈的观点非常有代表性,但这个观点是荒谬的,原因是:1.人是会死的,因此至少从这个意义上看人是有限的,有限的存在如何可能造出无限的存在?人不仅不能造出无限的存在,甚至根本无法想象无限存在,就如同人类无法想象宇宙到底有多大一样。2.人为何有因为需要神所以造神的冲动?这个冲动从何而来?也就是说,人回到神身边的动力从哪里来?人为什么存在将自己的理想投射到神身上的需求?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能是,它来自自有永有的神。自有永有的神早就存在,还需要人造假神吗?3.如果神仅仅是人的需求的投射,那么每个人的需求不同,所投射出来的神也不同,那么就不存在一个所有人都信靠的独一的造物主,那么宇宙万物从何而来?绝对价值从何而来?如果不存在绝对价值,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何以可能?反之,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有效交流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那么绝对价值就一定存在,而且绝对价值本身就只能是神。可惜,费尔巴哈以后的神学家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总是说不到点子上,从信仰的角度批判另一种信仰注定是白费功夫。
2. 谈论神必须谨慎,否则就会渎神。加尔文说:“因为我深信当谈论到有关神的事,所有的言语和思想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因为凭自己想象并谈论任何有关神的事情都是愚蠢和荒谬的。我们应当坚持某种评判的标准:从《圣经》中寻求思想和言论可靠的准则,并依此准则思想和谈论。”人谈论神,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从人的角度出发,把神拟人化,并进而品头论足。
3. 以弗所书4:6:“一上帝,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超乎众人之上”是指圣父,“贯乎众人之中”是指圣子,“住在众人之内”是指圣灵。也就是说,上帝既是超越的,又是临在的,还是内住的。
4. 基督教的神,德尔图良准确地概括为“三一神”,它虽然不是《圣经》原文所记载的,但《圣经》多次呈现出这个意思,因此是有确据的。早在《创世记》里,上帝就说要照“我们”的形象与样式造人,为什么不是单数的“我”而是复数的“我们”?因为上帝本身就是一个复数,祂有三个位格。这一特点在《新约》中更是多次呈现。“三一神”既不是绝对的一神论,又不是多神论。“三”指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一”指一个本质(上帝)。三中有一,一中有三,三位格相互之间不可替代,但又彼此相融。基督徒想到一的时候,应该立即想到三,因为三位格分工不同;想到三的时候,应该立即想到一,因为三位格本质为一。“三位一体”是个很不准确的翻译,准确的翻译应该是“三位一质”。如何理解“三一神”?只能通过比喻,但任何比喻都不可能贴切,因为比喻的喻体都来自经验世界,都是有限的存在,有限的存在无法准确地比喻无限的主体。凡比喻,都有不得已处,目的是激发人的抽象思维,以便引人理解那文字之外的本质。严格而言,“三一神”只能通过信仰来确证,不能通过理性来论证,因为祂是超验的。
5. “三一神”三位格的分工:圣父——创造者;圣子——中保、朋友、复合者;圣灵——内住者、救赎者。三位格的特点:圣父——公义、慈爱;圣子——恩典;圣灵——融通。当一个人祷告上帝时,圣父是祷告的对象与目标,圣灵是祷告的源头和动力,圣子是通往圣父的道路与见证;圣父、圣子、圣灵都是上帝本身,分别从远到近接引人归向祂;上帝创造时空,不受时空限制。
6. 大马士革的约翰对三位格的相融提出了一个“互渗相寓”的观点非常精准:“三位本格(位格)的住处和殿宇是在彼此里面。因为祂们是永不可分离的,不能彼此隔开,只是相互保留祂们个别的行程,并不混杂,却是彼此相守。因为子是在父与圣灵里面,圣灵是在父与子里面,父是在子与圣灵里面:但是并没有混合或混杂或夹杂。”
7. 督教为什么叫“基督教”?因为对于获救这件事而言,基督的作用不可替代,祂既是神,又是神与人的中保,不借由基督,没有人可以到圣父那里去。圣父虽然崇高,但在人看来,离自己太远;圣灵虽然亲切,但内住于人,离人又太近;太远、太近都让人不易看清,唯有基督,不远不近,带给人的启示最清楚。历代都有不信基督是神的人,他们认为祂只是先知、弥赛亚,最多认为祂是神的儿子,本身并不是神。凡不信基督是神的人,不是基督徒。
8. 莫特曼的创见是,他认为,《圣经》呈现的上帝不仅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同时又是为了人类既无力又受难的上帝,因为只有一位像人一样受苦的上帝才能真正帮助人。他说的是基督上十字架的意义。基督是神,祂本可以不上十字架,但出于代赎人的罪的大爱心,祂选择了背负人类的苦。基督教的核心象征是十字架,通过十字架,充分体现了爱与拯救的主题,离开十字架,就没有基督教。
9.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人的美德: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忍耐(加5:22-23)。圣灵带给人的六种看得见的好处是:有智慧、得聪明、有谋略、有能力、有知识、学习敬畏神(以11:1-2)。
10.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哥前6:19-20)“若有人毁坏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毁坏那人。”(哥前3:17)有形的教会可能被毁,但因为基督徒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也可以说每一个基督徒都是教会,只要基督徒不自我毁弃,就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毁掉神的教会。
11. 东方教会认为,圣父生圣子,圣灵由圣父所出,与圣子无关。加帕多家三教父建立了东方教会三一论。西方教会认为,圣灵由圣父“与圣子”所出。奥古斯丁的解释尤其经典:圣灵虽然“始原地”由圣父所出,但却是“圣父通过其独生圣子而给予”。这是东方教会不能认可的,分歧由此产生。东西方教会的三一论哪个正确?我认为是西方教会。因为,如果圣灵只是由圣父所出,那么圣子身上难道就没有圣灵?而且圣子升天后,通过祂赐予的圣灵在信徒里做工又如何解释?在我看来,东西方教会的根本分歧在于对“出”字的理解不同:东方教会将其理解为“始原”性的,如同说人的身体由受精卵所出;而西方教会以奥古斯丁为代表对“出”的理解兼具“始原”与“经由”两层意义,如同说人的身体由受精卵经子宫所出。以上分辨不仅有信仰上、理论上的意义,也有现实政治意义。由于东方教会的三一论突出圣父的绝对权威性,圣子、圣灵犹如臣服于圣父之下,在现实政治上就带来了父权主义、家长制、阶层制,这正是东正教国家至今难以走出威权主义和领袖崇拜的原因。事实上,在东方教会,至今还反对女性成为神职人员。西方教会的三一论强调三位格之间的互动关系,较有利于形成宪.政政体。不过,天主教教会的金字塔形治理结构也体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威权主义。但我们可以这样来看,即天主教教会的治理结构实际上偏离了西方教会的三一论,这是因为教会毕竟是人组成的,难免受人的有限性、罪性、传统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对于威权主义,东西方社会在实践中还是有程度之别,这种程度之别与东西方教会在三一论源头的巨大差异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12. 莫特曼认为,上帝三位格之间构成了一个爱的团契,在这个团契里,三位格本质上是平等的,这个爱的团契是人间社会学习的榜样。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要活出上帝的形象与样式,就应该活出三位格作为一个团契的形象与样式。因此,绝对的个人主义与绝对的威权主义是不可接受的。
13. 深刻理解上帝三位格之间是一个爱的团契关系,有助于人们理解人与神、人与人、人与自然这三重关系。人与神的关系不应该是隔绝,而应该和好;人与人的关系不应该是压迫,而应该合作;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应该是宰制,而应该是和谐共存。上帝让人管理大自然,并非让人统治、宰制大自然,大自然既然也是上帝的作品,人就没有理由、权柄统治、宰制大自然。所谓管理,其中必须体现爱护。
14. 林鸿信:“平衡地诠释三一并不容易,人性原本各有所偏,需要时时调整修正,况且‘三一’并非出自人的真实经验,因此当论及三一时所举的例子若非偏三就是偏一,因为经验告诉我们非三即一。‘三’指向上帝的丰富性,‘一’指向上帝的绝对性,三中有一提醒我们上帝的绝对崇高,而一中之三让我们看到上帝的丰富包容。当称呼至高无上的上帝时,其崇高并非宰制,其全能而非霸权;当称呼慈悲怜悯的上帝时,其慈爱而非软弱,其牺牲而非无能。”神学是研究神意的学问,而神意必然至中至正,因为所谓“罪”,就是“不中”,其隐含的前提就是神意至中,因此研究神学要认识到平衡的重要性。
15. 当我们自以为认识了神时,我们离神最远,因为自以为认识神就是自以为义;当我们清空自己,把自己当成一个空空如也的器皿时,我们才能装满神,才会认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