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商周革命与中国思想之起源(修订版)
这一讲我们讨论中国思想的起源问题。古希腊人有一个观念,那就是开端主宰一切。其实用这个观念来理解中西思想史,都很恰当。
让我们从中西思想史的开端对比讲起。西方从古希腊时期就有强大的法治思想。虽然柏拉图主张哲人王治理城邦,但古希腊城邦从来没有实行过哲人王统治,而且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就反对柏拉图关于理想国的构想。亚里士多德认为,应该由法律来统治,因为只有法律才具有“不受欲望影响的理性”。他说:“人在达致完美状态的时候,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撇开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他还说:“在法律失去其权威的地方,政体就不复存在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在法律失去其权威”的情况下,无论政体是什么,无论谁具有统治权,本质上都是专制统治。西方历史越往后发展,尤其是进入罗马帝国时代以后,尊重法律越成为人们的共识。至今,也可以说西方政治就是法治的政治,西方社会就是法治的社会。
那么,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的特点是什么?能否用一个词来概括呢?我认为可以,那就是“礼治”。所谓“礼治”,就是用“礼”来治理。中国古代政治,就是“礼治”的政治;中国古代社会,也可以叫做“礼治”社会。因为“礼之本”是仁德,所以“礼治”又可以称为“仁治”“德治”,其实质都是人治。
我们先来说“礼”。“礼”的观念古已有之,但“礼治”成为一种现实政制,却始于周公“制礼”。此前的天下,从远古到殷商,可谓是“神治”时代。也就是说,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带着众多神祇在治理人间。让我们先来考察一下周代以前中国人关于天的观念。
中国人关于天的观念,可以分梳为四种:一是主宰之天,即后世所谓人格神;二是德性之天,即有情的道德律令;三是规律之天,即宇宙万物运行的客观规律;四是物质之天,也即是与大地对应的天空。中国人关于天的观念,又是变迁的。了解中国人观念里有四种天,同时认识到中国人关于天的观念是变迁的,非常重要,它是深入考察中国思想史的前提。
周代以前,中国人观念里的天,主要是人格神。在《书经》中,常用“天”字指代人格神。在《诗经》中,则常用“帝”字指代人格神。就世界宗教而言,人格神的职责:一是创世;二是主宰。但据劳思光先生的分析,中国先民的人格神,没有创世职责,只有主宰职责,而且其对人间,也并非事事都主宰,其主宰的范围,主要是人力无法控制的事物,尤其是政权兴废。就具有主宰职责而论,中国的“天”“帝”与基督教的上帝类似,但工作范围略小;就创世职责而论,基督教的上帝有而中国的“天”“帝”无。这是很大的不同。
与“天”“帝”观念接近,中国先民也有“神鬼”观念。“神鬼”是比“天”“帝”次一级的存在,“天”“帝”是独一无二的至高主宰,“神鬼”则非常多,所以中国也有“诸神”“百神”的观念。“神鬼”的来源也很多,其中一部分是人死后变成的。因其如此,人与“神鬼”的关系就比人与“天”“帝”的关系亲密得多,沟通起来也容易得多。中国人的祭祀:一是祭天;二是祭鬼神,祭祖也包含在祭鬼神的范围内,因为祖先也是鬼神。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把“天”“帝”“神鬼”这些词汇统一成人格之“神”来叙述。
那么,在远古时代,什么人有资格可以与神沟通呢?不难想象,在初民时代,任何人都可以与神沟通,因为那时候还没有政治权力强力干预人的祭祀活动。不过,在《国语.楚语下》中讲了一个“绝地天通”的故事,楚昭王问观射父为什么要“绝地天通”,观射父的回答是:
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月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在这个故事里,观射父为了说明“绝地天通”的必要性,虚构说古时候就不是每个老百姓都能跟神沟通的,那时就有觋、巫代表老百姓与神沟通。这显然不可能是事实。但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观射父说,少皞的势力衰弱以后,老百姓都重新与神沟通带来了种种乱象。颛顼为天下计,于是剥夺了老百姓与神沟通的权力,命令“重”“黎”两名巫师专司与神沟通的职责。显然,在观射父看来,“绝地天通”是必要的。
《山海经》关于“绝地天通”后的祭祀情况记载得更有意思。比如:“海内昆仑之虚……帝之下都……非仁羿莫能上冈之岩。”这里的昆仑与《圣经》中的西奈山,仁羿与先知摩西何其相似!
颛顼“绝地天通”以后,不仅任命了专职巫师,而且确定了唯一的与神沟通的场所(“帝丘”或“玄宫”)。这些举动,主观上或许是为了统一人民的信仰,客观上由此就建立了君师合一、政教不分的政治传统。颛顼以后,君王就是最大的巫师,那些专职巫师的职责不过是辅助君王这个最大的巫师与神沟通。君权神授由此得以确立。
“殷人尚鬼”是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共识。殷商时代是神灵谱系秩序化的时代,“帝”“天”是诸神之神,之下风雨雷电、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四面八方都有分管的神灵。于是,一个完整的时空观念被构造出来了。与此同时,中国和四夷的观念也被构造出来了。这个宇宙神灵世界是一个等差结构,因此祖宗的神灵系统也是一个等差结构,祖灵世界以父系血缘为主构成,兼及母系血缘。祭祀自然也就分出等级来了。可以说,殷商时代是典型的神权统治时代:一方面,殷商历代天子都是首巫,而且历代名臣都是巫师;另一方面,人民甚至形成了事事皆向鬼神占卜的习惯。
下面说说商周之际的革命。事实上,周武王领导的结束殷商王朝的革命不仅是中国政治史上的重大事件,而且是中国思想史上的重大事件。中国思想界对这场革命的认识,一方面显得很不足,另一方面,认识的方向可能错了,换一个视角来认识,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周”本是来自西部的小部落,武王伐纣实际上是一个小部落联合其他一些小部落讨伐殷商部落联盟的战争。这场战争相当惨烈,武王虽然征伐成功,赢得了天下共主的地位,但殷商王朝的后裔及殷商王朝的同盟部落并未被彻底征服。武王死后,成王时期,商纣王的儿子武庚于是联合殷商盟友发动了反周战争。当时成王年幼,周公主政,组织东征平叛。虽然平叛成功,但平叛过程其实相当艰难,平叛结束后,天下形势仍不安稳,因为反周势力逃亡了南方。即便到周昭王时代,昭王亲征南方,不仅没有征服反周势力,反而兵败身亡。
严峻的形势迫使周公考虑一个问题:周王朝如何才能长治久安,避免重蹈殷商覆辙?他得出的结论是:要用“礼治”代替殷商的“神治”。换言之,也就是用人治代替“神治”。因为在他看来,神意不可控,可控的是人的主观努力。对于身经百战,且常常以少胜多的周公来说,得出这个结论是不奇怪的。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概括,周公本人未必是这么想,他或许认为,“礼治”也是“神治”,或者是“神治”的新阶段。但无论怎么说,东征结束后,周公开始了“制礼作乐”。
那么,“礼”是什么?礼不仅仅是我们今天讲的礼仪,它是一套整全性的、以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的社会规范,它的范围远远超过法律条令。我们知道,《五经》中就包括《礼》经。《礼》经一方面讲周代的政治制度,另一方面也讲不同身份的贵族的礼仪规范,这些礼仪规范非常细致,对贵族的言行举止、衣食住行等方面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比如,周天子可以用九鼎吃饭,诸侯只能用七鼎,卿大夫只能用五鼎,普通的士就只能用三鼎。礼治是一个金字塔式的治理结构,天子高高在上,然后实行层级式管理,最底层的就是老百姓。至于礼的丰富性和全面性,《礼记》中的一句话说得非常清楚:“经礼三百,曲礼三千”。
“礼”源自哪里呢?其实“礼”就是长期以来先民祭天、祭神的仪式、规则的成文化。当然,在这种成文化的过程中,天子会组织礼官对其进行修订和条理化,加入自己的总结、理解,所以,“礼”就是“理”。所以,《左传》文公十五年(公元前612年)季文子说:“礼以顺天,天之道也”;《礼记》的《礼运》篇说:“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礼记》还说:“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李泽厚先生在《孔子再评价》中说:“所谓周礼,其特征是将以祭神(祖先)为核心的原始礼仪,加以改造制作,予以系统化、扩展化,成为一整套习惯统治法规(仪制)。以血缘父家长制为基础(亲亲)的等级制度是这套法规的骨脊。”
礼治的核心,对外是封建,对内是宗法。
什么叫“封建”?“封建”就是“分封、建国”,天子把天下的土地分封给自己的儿子和功臣,让他们建立国家,而这些功臣也是自己的家臣。领受封地的人就是诸侯,诸侯又把土地再分封给自己的儿子,受到封赏的人就是大夫。这样一级级封下去,所以叫封建。在封建制下,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不能越级负责,比如对天子负责的只是诸侯,老百姓与天子之间不会发生直接联系,他们只需要对他们依附的诸侯或大夫负责就行了。
这里顺带纠正一个错误的说法,即认为由秦到清,中国历史一直处于封建时代。所以,我们一说到反对帝制时代的某某思想行为,就说“反封建”;说某人思想古板,也说人家“老封建”。事实上,中国在周代的确是封建社会,但秦朝以后,并不是封建社会,它跟西方中世纪的封建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为什么秦朝以后中国就不是封建社会了?因为秦以后,分封建国的制度逐渐消亡了,汉代“七王之乱”以后,王子们基本上就没有封地了。很多人之所以把中国古代社会叫封建社会,是受源自西方的社会发展五阶段论的影响,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么一路讲下去。这是用西方的某一派理论来套中国历史,其实是非常不适用的,因此现在学术界已经基本抛弃这种说法了。
另外,先秦的封建制又与嫡长子继承制等其他制度相结合。什么叫嫡长子继承制?就是说天子、诸侯、大夫等等的权位、名号必须由正妻生的长子来继承,分封到封地的,是其他儿子。这样,金字塔式的政治、社会结构就形成了。
什么叫“宗法”呢?最浅白地说,就是一个家、一个宗族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有好处,得分给共同体内部的人,大的好处分给直系亲属,尤其是儿子,小的好处就分给旁系亲属。封建制可以消亡,秦朝以后,郡县制代替了封建制,但宗法制度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社会。
宗法制源于血缘崇拜。中国人为什么要搞祖先崇拜?因为迷信血缘,认为血缘最靠得住。中国人为什么有多子多福的思想?因为子孙身体里流淌的是自己的血脉,而这血脉又是源自祖先的。人都有一死,但中国人认为,自己死后,自己的血脉还在,相当于自己的灵魂就延续下来了。
宗法制直接导致了家长制和家天下,权力私有,公私不分,既化公为私,又化私为公。“国家”这个词典型地反应了中国的宗法精神,“国”不过是“家”的放大,对君王来说,家事就是国事,没法分开,这就是所谓的“家国同构”。中国人的国家观与任何其他民族都不一样,就是到现在,我们不是还有“家国情怀”的说法吗?说白了,我们还没有走出家国同构的观念,还没有从观念里把家与国分开。
家天下又是怎么来的呢?从历史上考察,传说尧、舜都是公天下,尧把天下禅让给舜,舜把天下禅让给禹,舜不是尧的儿子,禹不是舜的儿子,那个时候是传贤不传子。但天下传到禹这里,他死后,臣民都拥护他的儿子启继位。启死后,直接把位子传给了儿子,中国由此就进入了家天下时代。
问题是,任何政治制度都存在一个合法性问题。所谓合法性,就是一套逻辑自洽的说辞,这套说辞要说服老百姓,老百姓要心悦诚服,否则任何统治都是没法持续的。礼治的合法性来自哪里呢?我在前面说到了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天子要分封诸侯,要行宗法,老百姓为什么要听他的呢?这就不得不再次回到“天”这个人间权力的合法性源头。
要言之,周公对从远古到殷商的“天”的观念进行了转化性创造,将“天意”观改造成了“天道”观。周公的具体思路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
第一,他继承了前人的宇宙观。让我们先来看孔子说的一句话:“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你看,天子像北极星一样,位居中央,天子以德治国,大臣就应该像星辰一样拱卫他。葛兆光先生说,早在上古时代,中国的先民已经有宇宙的观念,认为天地有中心与边缘,中国人自居天地中心,而帝王又是人间的中心。这个观念“通过一系列的隐喻,在思维中由此推彼,人们会产生空间关系上中央统辖四方,时间顺序上中央早于四方,价值等级上中央优先于四方的想法。”这些比喻、隐喻揭示的是什么呢?揭示的是人间秩序的合法性来自于天。比如,北极星是天的中央,被比喻成北极星的天子就是人间的中央,作为中央,当然都有被“众星共之”的权力。所以,中国人的王权观源自宇宙观。既然天是围绕北极星旋转的,人就该围绕天子转。这些想法既然源自于天,王权自然就是神圣的。
第二,他继承了自颛顼以来的天命观。上面已经说过,天(神)与人是可以沟通的,但“绝地天通”以后,只有作为上天之子的天子,才拥有这种资格和权力。天子是天人之间联系的枢纽,他上承天命,下令百姓。他借助巫史卜祝一类人来解释天命。垄断了对天命、天意的解释权,也就是垄断了话语、垄断了真理,这样,也就垄断了人心。由此,天子才可以号令天下。
第三,通过引入一个“德”的观念,他改造了天命,控制了天意的方向。“德”者,“得”也,它原本是指巫师得自于神的某些神秘的品质和能力,后来演化为独立的品行、德行。客观而言,通过引入“德”的观念,周公把主宰天改造成了德性天。周初,召公告诫成王就说,夏、商之所以败亡,就是因为他们的王“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所以成王要“敬德”才能长保天下。这是典型的天命归于有德,天“惟德是辅”的思想。由此可以看出,“德”是一个可以独立于主宰之天——人格神的主宰力量,所以人对天命,并不是只能逆来顺受,人事本身就可以影响、转移天命。从这个角度论,周公减弱了主宰之天的主宰力。将王的德性与天命结合的例子在《诗经》里随处可见。比如,“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于乎不(即丕)显,文王之德之纯”;“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等等。接下来的问题是,“德”与“礼”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前者是后者的内核,后者是前者的外化。郭沫若说:“古代有德者的一切正当行为的方式汇聚了下来便成为后代的礼。”
当然,人对“天”的改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改造过程中,尤其是在改造初期,“天”必然是一个混杂的天,我在前面讲的四种天常常混杂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讲,整部中国思想史,都没有摆脱“混杂之天”的事实。只是在不同时代,四种成分的混杂比例不同罢了。
中国的守旧派喜欢说“天不变,道亦不变”,但如我上述所言,“周公制礼”是中国思想史的起源,而从“周公制礼”一开始,中国人的天已经变了。“周公制礼”的实质,是拉低了主宰之天的地位。在我看来,这个“变天”创举未必全是好事。至于原因,我在以后会反复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