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讲:程颐:半个认识论专家
这一讲我们讲程颐。
程颐(公元1033年-公元1107年)比程颢小一岁,但比程颢多活了20多年。程颐18岁时就上书皇帝,“欲天子黜世俗之论,以王道为心”。游太学,见到当时的大儒胡瑗,胡瑗出题问道:颜渊所好何学?程颐的回答是:学以至圣人之道也。儒家传统理念认为“圣人不可学”,所以胡瑗对程颐的回答大为惊异,立即任命他担任学术职务。
程颐与哥哥的性情截然不同:哥哥宽和,他呢,青年时代颇为狂傲,进入中年则严肃得不近人情。他18岁时在《上仁宗皇帝书》中说,“臣所学者,天下大中之道也。圣人性之为圣人,贤者由之为贤者,尧舜用之为尧舜,仲尼述之为仲尼”。显然,程颐给自己的定位是当代圣人。圣人虽为臣,但职责则应该是帝师,所以他要上书皇帝,给皇帝一个开悟的机会。“如臣者,生逢明圣之主,而天下有危乱之虞,义岂可苟善其身,而不以一言悟陛下哉?”仁宗皇帝没有理他。哲宗继位,程颐被司马光推荐,担任秘书省校书郎,后转为皇帝侍讲,这就真成帝师了。他又上书哲宗皇帝,大讲帝师对皇帝的重要性。他还提出了具体建议:“乞朝廷慎选贤德之士以待劝讲。讲读既罢,常留二人直日,夜则一人直宿以备访问。皇帝习读之暇,游息之间,时于内殿召见,从容宴语。”有几个皇帝愿意请两个夫子随时在跟前指指点点的呢?所以哲宗皇帝也不怎么喜欢程颐。
不仅皇帝不喜欢程颐,王安石、苏东坡两派人也都非常看不惯程颐,彼此屡起冲突。王安石一派看不惯程颐的原因我以后再讲,苏东坡一派看不惯他,主要是受不了他身上那股子圣人气。正因为这两派,尤其是几次当政的王安石派看不惯程颐,所以他一生没担任过重要的行政职务。
当然,是否当过官、当过多大官,都跟一个人是否有思想没什么关系。客观而论,程颐是北宋最重要的思想家。程颐的思想,可以看成是对程颢思想的深化和发展。程颢大而化之,程颐则严整条贯。让我们跟着程颐的逻辑来认识他的思路。
首先?什么是理?我在讲程颢的时候说过,理就是宇宙人间的规律,它源于天而统治一切。程颢认为,理,又分为整全的“天理”与通过具体事物体现出来的“百理”。程颐显然也认同哥哥的说法,事实上,他在论理的时候,有时候讲的是“天理”,有时候讲的是“百理”。对于“天理”,程颐说:“天地之化,虽廓然无穷,然阴阳之度,日月寒暑昼夜之变,莫不有常。”对于“百理”,程颐说:“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
二程兄弟为什么要讨论理?因为他们想要找到、论证人间秩序的道德基础。也即是,论理是为了成德。直到今天,中国人一旦开始“讲道理”,讲的主要也是是非善恶的道理。所以,二程必须把作为客观规律的“理”与带有主观性的“善”绑定起来。程颐说:“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喜怒哀乐之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则无往而不善。发不中节,然后为不善。”其实,客观规律无所谓善不善的问题,这其中的关节,我后面再讲。
那么,人为什么能认识源自天上的理呢?孔孟是从个人所具有的“仁”的本性外推出合宜的人间秩序,宋儒首先则认为有一个高高在上的天理。程颐的突出之处是,他明确提出了“性即理”的主张。也就是说,虽然有一个天理,但人可以认识它。因为人性是天赐的,即“天命之谓性”,天赐给人的这个“性”其实就是理,人天生就具备了认识天理的能力。这无异于告诉人们,理并不神秘,你只要想认识理,就能认识理。这一点有点像基督教所说的“凡寻找的,必寻见;凡叩门的,门必开”。
既然“天下之理……未有不善”,而性就是理,那么,恶人、恶念、恶事从何而来?程颐说:“性无不善,而有不善者,才也。”又说:“性出于天,才出于气。气清则才清,气浊则才浊。……才则有善有不善。”也就是说,人性中恶的出现,是受“浊气”的影响。
我在前面提到过,气论是中国思想中最重要的观念之一,要理解程颐的思想,尤其需要理解“气”的概念。程颐自己就极言“气”的重要性,他说:“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为什么说“论性不论气不备”?因为只讨论性,不能说明为什么存在恶,所以不完备。为什么“论气不论性不明”?因为如果没有性指引方向,气就会成为混沌一团,剪不断,理还乱。
那么到底什么是气?程颐只说气是“形而下者”,没明确定义什么是气,但通观其论述,不难发现,气就是构成万物的一种看不见的、必须的物质存在。说气是“形而下者”,是因为它是物质的,而不是理念式的“天”、“道”、“理”。
“陨石无种,种于气。麟亦无种,亦气化。厥初生民,亦如是。”“理”与“气”是不可分离的,因为没有“理”,万物失其根本,没有“气”,万物就无法展现出具体形态。“换句话说“理”只有通过“气”才能生出万物,“气”只有依凭理才能够构成万物。“理”与“气”的关系也可以类比糕点的制作过程,“理”作为一种规则相当于模具,“气”作为质料,则依据模具的形状来形成各种各样的糕点。
由此可见,正是因为有气的存在,天性(共相、天理)呈现为个性(殊相、百理)。如此,我们就能理解下面这段话了:“告子言生之谓(天)性,通人物而言之也。孟子道(天)性善,极本原而语之也。生之谓(天)性,其言是也。然人有人之(个)性,物有物之(个)性,牛有牛之(个)性,马有马之(个)性,而告子一之,则不可也。”事实上,与程颢相比,程颐更重视事物的个性(殊相、百理),因为人能接触到的,只能是殊相。
由上可知,性一方面就是理,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人认识理的可能性。既然气是恶的来源,也即是人认识理的障碍,消除气的不利影响就成了人认识理、恢复天性的必然要求。而这,就需要人的自觉努力。所以程颐说:“在物为理,处物为义”,“方其未养,则气自是气,义自是义,及其养成浩然之气,则气与义合矣。”这就把人的主动性与理的客观性勾连起来了。又说:“秉得至清之气生者,为圣人;秉得至浊之气生者,为愚人。……然此论生知之圣人,若学而知之,气无清浊,皆可至于善,而复性之本。……孔子言上智下愚不移,亦无不移之理。所以不移,只有二:自暴自弃是也。”也就是说,加入了人的主动努力,人认识理的可能性就可以变成必然性。
那么,具体来说,人如何才能认识到天理呢?程颐讲得很明白:“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识道以智为先,入道以敬为本。”认识天理必须双轮驱动:一轮是用敬;一轮是致知。
“天下无一物非吾度内者,故敬为学之大要。”何为“敬”?“敬”是一种心理状态。“敬,只是主一也。主一则既不之东,又不之西,如此则只是中;既不之此,又不之彼,如此则只是内。在此则自然天理明。”天理为一,主一就是人心与天理合一,有限的人与无限的天理合一,或曰人心只被天理引导,而不为外物牵引诱导。所以,“敬则无己可克”。或者说,敬既是克己的过程,也是克己的结果,真达到这个天人合一的状态,当然也就“无己可克”了。
程颢高举“仁”的旗帜,以仁为体,程颐也相当赞赏仁道,他说:“大抵尽仁道者,即是圣人”,“君子所以异于禽兽者,以有仁义之性也”。但程颢“以天地万物一体”解释仁,程颐则以“公”心释仁。“又问:如何是仁?曰:只是一个公字。学者问仁,则常教他将公字思量。”“公则一,私则万殊。至当归一,精义无二。”“大而化,则己与理一,一则无己。”
程颐虽然没有明说天理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但结合上面两段论述可以得知,这个独一的天理,主要特点就是仁、公。从这个意义上看,二程兄弟并无不同。
程颢也讲敬的重要性,他主张以敬存仁,余则无事。在这一点上,程颐与哥哥的区别就出现了,这种区别甚至是重大的,他不满足于只谈敬。他说:“敬只是涵养一事。必有事焉,须当集义。只知用敬,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又说:“敬只是持己之道,义便知有是有非。顺理而行,是为义也。若只守一个敬,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且如欲为孝,不成只守一个孝字?须是知所以为孝之道,又须是识在所行之先。譬如行路,须是光照。”
“集义”就是“致知”,程颐之所以成为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人物,关键是因为他非常重视认识论——格物、穷理、致知。弟子问他如何才能觉悟,他说“莫先致知”,“只是致知”,“须是知了,方能行事。……未敢知,怎生得行?勉强行者,安能持久?除非烛理明,自然乐行。”
“又问:如何是格物?先生曰:格,至也。言穷至物理也。”“穷理格物,便是致知。”简言之,所谓格物,就是搞明白事物所蕴藏的理,也即是穷理,最后达到致知的目的。致知,知什么呢?“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只是一事。才穷理,便尽性,才尽性,便至命。”在程颐看来,格物所得之“理”,并非科学意义上的“物理”,而是道德意义上的“天理”、“天命”。
那么如何才能通过格物、穷理达到知天理、天命的目的呢?程颐的逻辑是:
首先,万物各有其理。“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之间,皆是理。”
其次,万物各自的理是可以通过“格”获知的,获知的办法有多种。“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
再次,穷理的路径是从一至多再到整体。要从一物开始格起,“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先搞明白一物之理,然后再搞明白另一物之理,逐渐搞明白百理,就能体会到那个共相之天理了。程颐为什么重视事物的殊相?因为认识百理是认识天理的必由之路。
但这里必须注意的是,所谓穷理,主要不是从广度说,而是从深度说,所以既要在事物上穷究其理,又不必把万物之理都穷尽了才知道天理,这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为什么没必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百理之中都包含了天理,如同佛教所说的“月映万川”,百理都是天理的投影。“所以能穷者,只为万物皆是一(天)理。”“物我一(天)理,明此则尽彼,尽彼则通此,合内外之道也。”所以,透过百理,可见窥见天理。二是因为人类具备其它动植物所不具备的举一反三的类推能力。“格物穷理,非是要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至如言孝,其所以为孝者为何。穷理如一事上穷不得,且别穷一事,或先其易者,或先其难者,各随人浅深。如千蹊万径,皆可适国,但得一道而入得便可。”“须穷理,便能尽得己之性,则推类又及人之性。既尽得人之性,须是并万物之性一齐尽得,如此然后至于天道也。”人为什么没有可能穷尽天下万物之理呢?因为人的生命、精力都是有限的,而天下万物是无限的,正所谓“以有涯逐无涯,殆矣”。那么,到底穷多少事物的理才可以窥见天理呢?这当然没法定论,因为每个人的天赋资质不同。这就如同学生要懂得高等数学的某个原理,必须通过做习题来加强理解,有的学生做两三道题就完全明白了,有的学生做一百道题也未必明白。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万物之“物”,不完全是事物,也包括人自己。“物不必谓事物然后谓之物也。”因为人身就是一个小宇宙,所以人也可以透过认识自己来认识天理。“自一身之中,至万物之理,但理会得多,相次自然豁然有觉处。”“格物之理,不若察之于身,其得尤切。”
接下来的问题是,人认识了天理之后,应该怎么办呢?程颐的意思很简单:人只要顺着天理行事,让万物各得其所就行了。“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则安,失其所则悖。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非能为物作则也,唯止之各于其所而已。”既然要让万物各得其所,人就应该消除对物的占有欲。于是,程颐提出了天理人欲对立说:“不是天理,便是私欲。……无人欲即皆天理。”
事实上,在如何面对天理方面,程颐的主张是相当矛盾的:一方面,他主张人应该顺天理;另一方面,他又主张“人力可以胜造化”。他说:“世间有三件事至难,可以夺造化之力:为国而至于祈天永命,养形而至于长生,学而至于圣人,此三事功夫一般。分明人力可以胜造化,自是人不为耳。”“贤不肖之在人,治乱之在国,不可归之命。”“然富贵贫贱寿夭,是亦天定。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故君子以义安命,小人以命安义。”这里的论证非常混乱,简直是不知所云了。
如何解释程颐思想中的这种明显的自相矛盾处?有学者说,可以认为,程颐凡提及自然界处,皆主张人应该顺天理;凡谈到人类社会,又倾向于主张“人力可以胜造化”。我认为,这种解释毫无意义。因为,我们分析一个思想家的思想,不是分析他主张什么,而是分析他的思想体系在逻辑上如何自洽,如果其在逻辑上是不自洽的,它就是缺乏说服力的。这种看法不是把天理分成了两截吗?但程颐的整个思想体系不都主张天理是一不是二吗?
其实,对天的认识不清正是程颐的根本问题。程颐眼里的天,不是人格神,也即不是主宰之天。他说,“鬼神便(只)是造化”,“只气便是神也”,当然更没有妖怪了,“只妖亦无,皆人心兴之也”。他眼里的天,是规律之天,这规律之天是杂糅了自然规律的道德律令。或者说,在他眼里,道德律令是高于自然规律的。他虽然大讲认识论,但对他来说,“闻见之知”是手段,“德性之知”才是目的。所以,他说:“致知,但知止于至善,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之类。不须外面只务观物理,泛然正如游骑无所归也。”“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也就是说,“德性之知”裹挟了“闻见之知”,“闻见之知”并不具备独立的意义。但我们知道,“德性之知”是求善之知,“闻见之知”是求真之知,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人们追求前者,是为了成就道德人生;追求后者,是为了自然规律。前者需要人的主动参与证成,后者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客观存在,人们只能去发现、证明。
混杂自然规律和道德律令导致的结果是严重的。本来,从程颐、朱熹开始,因为强调格物致知,中国本来是可以发展出来科学理性的,但因为在他们眼里,“闻见之知”从属于“德性之知”,同时“德性之知”又摆脱不了“闻见之知”,结果就只能是:中国既发展不出来独立的科学理性,又使实践理性(道德秩序)丧失了坚实的根基。
从这个意义上看,程颐虽然高度重视认识论,但很难说他是一个合格的认识论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