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6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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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太太 | 聊聊“专业训练”这件事

杨太太 | 聊聊“专业训练”这件事



 

这次装修房子我们找了个设计师,设计师的工作让我大开眼界。

 

比如装个灯,我觉得我们的客厅很大,应该装一个50-60厘米的灯。但是设计师说,不能超过40厘米。我听了满脑子问号,为什么呢,不合理啊。我甚至还拿了尺子实地各种比划,也仍然不能明白所以然。

 

但是当40厘米的灯装上去以后,我才理解,哦,确实不能更大了,是这个尺寸,刚刚好,这个尺寸就是好看。

 

我的设计师总是和我说:“没有为什么,我们经过专业的美学训练,但你没有——所以和你解释不清楚。

 

虽然对自己的审美品味很有信心,而且作为甲方听到这种话很有一种想要吐血的感觉,但是我也发现审美是审美,设计是设计,设计师在美学方向的专业判断确实准确,也是不服不行。

 



 

说到专业训练,我想起还在做律师助理的时候,老板让我看一个卷宗,看完和他汇报一下。

 

我很快就看完了,案子很简单,当事人犯了A罪和B罪,有甲乙丙丁证据证实,证据也比较确凿。但当我这样和他汇报的时候,他哭笑不得,他当时和我说的一段话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这些还需要你告诉我吗?我们辩护人发到的永远是一手烂牌。怎么把烂牌打好才是关键。”

 



 

这几句话当时给我很多触动,让我发现我过去在法学院所受的所有的法学训练,都是站在“法官视角”来学习的,这种视角不偏不倚,要求我们居中判断。我们的考试也是法官视角,典型的刑法题一般是这样:当事人做了什么行为,判断一下他涉嫌A/B/C/D哪一种犯罪。

 

但在实际的工作中,“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如果光光站在“法官视角”是没法工作的。我们需要接受更进一步的专业训练:


  • 检察官好像是辩论赛的正方,他们的工作重点是要“立论”,要站在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整理出一个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完全的证据链条。


  • 而辩护人则好像辩论赛的反方,我们的工作好像“破题”,我们往往要把案件的逻辑重新整理,并且花尽心思在案卷中找到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线索。

 

举个很常见的P2P公司的例子。

 

检察官在法庭上会罗列一大堆证据:被告人何时入职,怎么参与了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的金额几个亿,他在中间获得的非法收入上百万,造成了集资参与人几千万的经济损失,极大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

 

哎呀呀,听起来真的吓人。

 

辩护人在这种案件里,不会对所有的证据一一反驳,但我们会把故事的另一面告诉法官:被告人入职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P2P公司犯法,而且被告人是后台工作,也没有分红,所谓的非法收入百万实际上是几年的工资收入。本案非法集资金额几个亿是如何如何被反复叠加算出来的,集资参与人的几千万损失与被告人工作的关联性也并不大等等。

 

听完是不是感觉好像听了另外一个故事……检察官控诉的一个非要坐牢不可的金融秩序破坏者,实际上就是一个误入歧途的白领,还是脑子有点糊涂的那种。

 



 

最后,法官的工作就是公正判决了。看着被告人都是认罪了,请不请律师好像一样,法官不都得判他有罪吗?——但实际上这里面门道深得很。

 

不夸张地说,在有的案件里,如果被告人没有好的辩护律师,法官完全同意检察官的意见,法官可能会判被告人四年;


但在同样的案件里,如果被告人请了好律师,法官被打动了,一番退赔之后,被告人也许还能获得缓刑——缓刑的意思是,被告人不需要真的去坐牢,只要每周社区劳动即可。

 

今年我们有个案件就是这样。检察官建议量刑四年,最终法官判了缓刑。

 

这一上一下差别有多大?

 

当事人的两个孩子,一个四岁一个两岁。如果法官按照检察官的建议判他四年,等他坐牢出来,孩子都上小学了,整个幼儿园生涯见不到爸爸,家里里里外外,照顾老人,都要靠妈妈一个人支撑——

 

但如今,他出来了。他的两个孩子大半年之后再看到他,竟然一点不生分,一见他就扑上去。他抱着两个孩子热泪盈眶,这个场面,真是见者动容。

 

这大概是做辩护律师最有成就感的时刻了。

 

(有兴趣了解更多辩护人工作的读者朋友还可以看看《刑事案件找关系比找律师管用嘛?》、《刑事案件什么时候找律师最合适?》等文)

 



 

回到前面说的“专业训练”这件事。

 

有很多朋友问我怎么才能做个好的辩护律师。


有勇气,有担当,有正义感,这些都是好律师应有的品格都不用多提。但撇去那些之后,谈到专业,顶尖的辩护律师基本就是两种:

  • 第一种是天才型选手,天赋禀异,老天爷追着喂饭吃。(我师父绝对属于这种)

  • 第二种就是靠多年的专业训练,在一个专业领域里摸爬滚打地不断深耕。

 

就像做一个好的设计师需要多年的美学专业训练,做一个好的辩护律师不单单需要扎实的法学功底,还需要多年的辩护方向的专业训练。


——这种训练并不是念念书,或者做做其他行当,就能完成的。就像我搞刑事辩护的,虽然也懂婚姻法,但是做离婚律师就完全不专业,这也是一个道理(见《如果你想要离婚》一文)。

 

作为辩护律师,我们每次拿到一个案件,都是一手烂牌,这堆烂牌还千头万绪。所以到底案件的基本思路如何,要从何处着手,具体怎么执行,每个步骤都有很多专业性。

 

甚至是更琐碎的细节,比如一份一页纸的取保候审申请,到底要怎么写才能打动警察叔叔,这其中也有很多讲究,我自己当年也是被师父逐字逐句地改了几十份的取保候审申请,才渐渐摸到门道。

 



 

最后分享一个实用的实务经验。

 

我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的时候,往往会打两份,一份是写了日期的,一份是没有写日期的

 

按照法律规定,蜀黍收下取保候审申请,要在三天之内回复律师到底能不能取保——这个法律规定本身是好的,是为了保障被羁押人员的权利。

 

但是实践中,取保候审这件事往往并不是承办警官自己就能决定,警察蜀黍工作真的忙,还要向上级汇报,上级搞不好比他还忙。


在这种两难之间,拒绝取保候审申请对蜀黍来说反而是最简单的——而这恰恰是辩护律师最不希望得到的结果。对我来说,只要有机会能让当事人取保,蜀黍你慢几天回复我我完全没关系啊!

 

所以如果看到蜀黍拿到取保候审申请沉思一下,面露难色,我就会从包里拿出那份没有写日期的换给他——这样,他爱填几号就几号,不但可以让蜀黍有充足的时间可以汇报,也可以让他不用尴尬地催着领导

 

嗯,作为辩护律师,能轧苗头、看三四、接翎子,运气通常也不会太坏。

 

为什么要把这种独门秘籍拿出来和大家分享呢?

 

实践中大部分一线的警察叔叔都是很好的人。刀子嘴豆腐心,有正义感,辛苦到爆炸。很多人对警察职业存有很深的误解,但本质上,他们是默默地为很多社会矛盾在背锅。

 

所以如若能让他们工作稍微舒心一点,从容一点,也算是本文的一份微薄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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