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浪等媒体今天报道了一则新闻:《少年捅死同学:我想弄死他反正我才十四岁》,新闻提到2013年12月1号,东营市东营区派出所附近的警察学院发生一起命案,特警班的学生扈强持刀捅死同学宗磊,宗磊身中10余刀,刀伤造成心脏破裂、右颈外静脉破裂,最终,其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个案件让人震惊的地方有四点,一是扈强和宗磊本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不过是同学间的恶作剧;二是犯罪嫌疑人扈强年仅14岁;三是扈强在捅死宗磊前五个月已经捅伤一位17岁少年;四是扈强在捅死宗磊后并无悔意在讯问中扈强说:“我当时就想割了他脖子动脉,就想让他死。这样我就会进去,进去后家里也不用管我,这样家里就没有我上学、就业、买房的经济负担,我在里面有吃有喝的,我家里最多给宗磊出个棺材费。”
震惊之余,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导致了一个14岁少年如此“冷血”?是什么让一个少年人说出如此超乎常人想象的话语?这样的言语本不应出自人的口,更不应该出自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人之口。
新闻提到了扈强的原生家庭,一方面是母亲的溺爱,另一方面是父亲的严厉,孩子做得稍有不好便非打即骂,每每犯错时,都以粗暴、专制的态度强行制止。
我们不否认原生家庭给孩子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但在扈强这个事例中,我认为比原生家庭更深层的原因是教育——唯物主义下缺失敬畏之心的教育。
扈强捅死的是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学,是一个和自己的生活有诸多交集的同伴,但捅死自己的同学后,扈强没有一丝悔意,也没有任何哀鸣。同类相惜是人和许多动物的本性,为何在本案中,我们看不到这一位少年人的本性?为何看到同学倒在血泊中而毫无一点同情和恻隐之心?为何捅死同学后能够淡定的参加晨操?
父亲的打骂怎么可能叫一个孩子失去人性?况且还有母亲的慈怜可以让他感受到温暖。“冷血”已经不足以形容扈强的行径,他实际上已经对生命失去了敬畏之心,他把人物化了,把人的价值和在这个社会生存的意义全部物化了。在他眼里,同学被杀不过是一口棺材的事,自己坐牢不过是解决了上学、就业、买房的经济负担。
在无神论的教育下,人的生命失去了崇高的意义,它不过是物质的加强版,它的价值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人也不必为它的逝去而哀伤。
在无神论的教育下,人活着的意义就是去争取物质,以为人的生命可以用物质兑换,以为人的心灵可以用物质填满。
在无神论的教育下,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与同类相争中获得较好的资源,好的学校,好的就业单位,好的居住条件等等。
当一个人长期接受无神论教育后,他对生命的认识必然扭曲,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就成了常态,冷血的事情也越来越多。扈强捅死同学后的表现正是对生命产生错误的认识,他以为一条鲜活生命的消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以为自己付出的坐牢代价足以承担杀人之罪责。
但是,圣经说:人有上帝的形象,这是人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之所以高贵的原因。人之生命的源头在神那里,所以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向神负责。一个人杀害他人后,他不单要向受害者家属“赎罪”,也要向自己“赎罪”,更要向上帝交账。一个人被杀之后,他的生命也不是一了百了,他的血会向神申诉,杀人者终有一天要在上帝的宝座前接受审判。
无神论教育忽视了赐生命者——上帝,缺失了对神的敬畏,将有“灵”的生命物化,这是造成一切生命问题的根本原因。只有认识了独一的造物主,人才可能正确看待自己的生命,也才会尊重别人的生命,因为人里面有至高者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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