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6 10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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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颂歌系列证道之十七——爱,不轻易发怒(2)

 


         

经文:

马太福音5:21-22“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哥林多前书13:4-8a》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发怒在汉语中被解释为因极度不满而情绪激动,表现为粗暴的声色举动。与发怒相近的词语有:愤怒、恼怒、气恼、发火、生气、气愤、动怒。描写人发怒时表现的成语有:怒火中烧、怒气填胸、怒气冲冲、怒火冲天、怒发冲冠、火冒三丈等等。

怒气或怒火,都是形容人因为对什么极度不满而产生的一种紧张、激动的情绪,这包含着一种深层的内心受挫、受伤和痛苦的感觉。

单从现象层面上来看,人发怒是因为对什么有不满与失望,内心感到受挫、受伤,受到刺激等等。怒中之人,会感到如火烧一样的煎熬状态。圣经描述上帝的怒气像烈火,这其中也暗示着神发怒的时候,祂心中的难过和痛苦。人的语言也将人发怒时描述成有如心中有火烧一样,这是很贴切的描述。

人发怒的时候,从声色表现来看,往往会用尖酸刻薄的言语去攻击他人,用气势磅礴、歇斯底里的状态去刺激他人,以此来发泄和减缓自己内心的火气与愤怒。有一个成语故事叫河东狮吼,就是在讲宋朝的一个文人陈季常,他的妻子是一个泼妇,苏东坡在一首歌中用了河东狮吼这几个词,来比喻陈的老婆发怒时的阵势,就像河东的狮子在怒吼一样激烈。

能够有喜怒哀乐等等不同的心理体验,这本来就是上帝所赋予的。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的。上帝是有位格神,上帝也有喜悦、愤怒、哀伤、痛苦等等情感体验。人拥有喜怒哀乐等方面的心理反应或者体验,这也是上帝起初造人的时候赋予人的。

如果把喜怒哀乐这几类心理反应分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积极的,一类是消极的。积极的心里反应是愉悦的,比如喜悦,快乐、喜乐,是人都愿意更多经历的。消极的心理反应,比如愤怒、悲伤、哀痛等等,是带给人某种程度的痛苦的,是一般情况下人不愿意去经历的,但又是人活在这个堕落败坏、被罪所污染的世界,所免不了的心理或情感反应。

  为了更好地理解人的怒气,我们需要首先来理解上帝对罪人的怒气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一次,我们讲到神出于对罪人的爱、恩慈和怜悯,对罪人是不轻易发怒,但祂实在是会发怒的神。在旧约当中,我们更多地看到上帝向罪人发怒。旧约的中心是律法,律法让我们知道,罪人为何惹动上帝的怒气。新约的中心是恩典,这恩典是以上帝转移祂对罪人的怒气为基础的。神出于爱和恩典,不再将怒气向罪人自己发作,而是将这怒气转移到了祂无辜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身上。上帝这样做,是出于祂对罪人的爱。但是,凡是不接受耶稣为救主的人,神的震怒仍然在他们身上,神的震怒会在审判的日子完全显露出来。

罪惹动上帝的怒气,一方面是因为上帝是圣洁、公义的,所以,可以说,神的怒气所反映的是神圣洁公义良善的属性。另一方面,祂的怒气背后隐藏着祂渴望人心归于祂的“饥渴”,那是祂对人的灵魂如饥似渴的爱。由于祂爱自己所创造的人,渴望赐福给人,渴望人尊祂为大,顺服祂,爱祂、荣耀祂,期望人走一条蒙祂喜悦的平安、生命之路。当人犯罪,亏缺祂的荣耀,也使人自己生命受亏损,甚至死亡,这对上帝爱人的出发点和心肠来说,是极大的期望上的受挫。神的愤怒隐藏着祂因为人犯罪而有失望、痛惜、哀伤。神的怒气,也是祂内心失望、痛苦的一种外显方式。

神的怒气,不像人的怒气包含着情绪失控、不理智、自私的情绪,上帝的怒气是是绝对圣洁、公义的,是绝对的义怒,所反映的是上帝圣洁、公义、良善的属性

罪人的怒气却不是这么简单。人的怒气,大多数时候都不是圣洁的义怒,而是与人肉体的情欲,与人的犯罪,与撒旦的黑暗权势相联系的怒气。

圣经当中多次提醒、警告人,不要轻易发怒,这是因为作为堕落之后的罪人,其怒气大多数时候都是与他的罪,与那隐藏的撒旦的黑暗权势相结盟的。

圣经提到有一类怒气,是与人心中的恼恨与苦毒相联系的,是出于肉体的情欲,出于血气、从罪的权势而来的。罪人心中的怒气很多时候是与他心中的罪结盟的,背后的实质是他面对他人的攻击性欲望、报复性欲望,这样的怒气夹杂着他轻看、藐视、贬低、厌恨和践踏、毁灭他人的心态。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拉太书5:19-21

“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吵架)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以弗所书4:31

“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愤怒、恶毒、毁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歌罗西书3:8

 

这几处经文将人的忿怒、恼恨与心中的恶毒与苦毒联系在一起的。苦毒这个词,现代虽然是有这个词,但没有圣经中这种把它用作名字的用法。这就意味着,当初翻译圣经的人,借用了这个词,来对应圣经原文中的意思,实际上用得很贴切——所谓苦毒,就是罪人把心中的怒气化作了一股毒气,以备报复性地喷向他人,以此击打和伤害他人。

 【太5:21-22】“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为什么主耶稣很严厉地指责那种骂弟兄是傻瓜、蠢蛋、白痴等等,向弟兄发怒的罪?耶稣是将骂弟兄、向弟兄动怒的行为,与恨人、杀人连在一起的。当我们内心深处因为恼恨弟兄、向弟兄发怒,以至于骂他们蠢蛋的时候,这往往是我们内心在轻贱和践踏弟兄、恼恨弟兄。恨人的,就是杀人的。撒旦的本质工作就是杀人。在人因为发怒而辱骂弟兄的行为里,隐藏着罪人对神所创造的另一个生命(被神所看为宝贵的生命)的轻看、轻贱、践踏。人在怒气之下对弟兄的恨,从灵性本质来说,是人内心深处伤害、践踏和毁灭同类的欲望的爆发。这种欲望直接是撒旦在人心里工作的痕迹。因为杀害人,毁灭人、并为此感到痛快和满足,是撒旦在这世界最根本的作为。一个人在怒气之下,内心所有的攻击性、伤害、践踏、毁灭他人的欲望,是这个人的罪,也是他的内心被撒旦,被黑暗权势所影响的结果。

撒旦以恨人、杀害人为目标,它的归宿,就是地狱。如果一个人不抵挡自己内心深处轻看、藐视、践踏、伤害、毁灭同类的欲望,也就是,如果他不抵抗撒旦的邪恶势力在自己内心的影响,不向这种影响发起抗争,那么他最终的结局,难免就是和撒旦一样,要面临地狱的火。

 

为什么圣经多处提醒人不要轻易发怒,要慢慢地动怒,那是因为罪人在发怒的时候面临着一个极其危险的处境,那就是魔鬼要来钻空子。魔鬼在人生气发怒的时候,来攻击、刺激人的内心,使你的痛苦被发酵和加重,使人在极度痛苦之下,将自己的痛苦完全地归咎于那个让自己感到生气和愤怒的人,并且产生一种冲动,那就是要通过报复性地攻击他人,以此来对付,来减缓和消除自己内心的痛苦。不饶恕的苦毒、恶毒、恼恨、辱骂、咒骂、毁谤、暴力袭击、谋杀等等,都是人在这股怒气引起的刺激之下,被魔鬼的黑暗权势所攻击,被引诱刺激出来的犯罪结果。

中文挺有意思的:怒,拆文解字,就意味着,人在发怒时,心中住着一个“奴隶”,或者心被奴役。我们从圣经出发,要这样来理解“怒”:当我们有怒气,我们的心很容易被魔鬼攻击,被撒旦的黑暗权势所辖制,以至于我们不再受神话语的约束。我们发怒的时候很容易违背神的命令的,因为我们在怒气中很容易我行我素,以自己一时报复性的欲望为大,以攻击伤害别人为痛快,并且为达这个目的不择手段,不达目的绝不罢休。这个时候,我们整个人就像脱了僵的野马,歇斯底里地发泄怒气,不受任何原则的约束,不受神话语的约束,而是被撒旦的黑暗权势所牢牢辖控。

 

有一句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其实,准确点说,应该是,人在怒气之下所产生的犯罪作恶冲动,以伤害、践踏他人为乐的冲动,这些状态背后是魔鬼的黑暗势力在这人心中的作为。

当魔鬼在我们心中有怒气时来钻空子,我们的痛苦就会急剧加重,我们因为发怒就承受两重痛苦:第一重是自我被违逆(自我受挫)的痛苦,第二重是撒旦在我们心上伸出来的毒手所带来的痛苦。在这两重痛苦之下,我们可能被激发做出两种极端的行为:(一)报复性地伤害他人(二)自伤、自虐、甚至自杀,通过伤害自己的身体来对付自己的内心所承受极端愤怒的痛苦。

一个有暴力倾向、自虐倾向的人,他的内心深处都深深地隐藏地着对他人,对自己的不满和愤怒。你因为不满和愤怒而承受痛苦的背后,还有撒旦的黑暗权势对你内心痛苦的发酵和加重,诱导你去报复性地伤害他人,或者伤害自己以发泄你内心的痛苦。

所以,当我们心中有怒气,我们的心立刻就成了属灵争战最前沿、最激烈的战场。当圣经说,我们的仇敌是属灵气的魔鬼,我们是与空中属灵气的魔鬼争战的时候,我们不要以为属灵争战的战场是在空中。其实,属灵争战的真正战场是在我们心里。魔鬼喜欢在我们生气发怒、感觉痛苦的时候钻空子,这就意味着,只要我们心中有了怒气,我们的心立刻就成了两灵争战(属灵争战)的战场的最前沿。如果心中的怒火引起我们报复的欲望,让厌恨他人的种子在我们心里扎根、发芽、生长,甚至结果,我们就在灵里与撒旦的黑暗权势结盟。我们要把自己的怒火放在神面前,让祂来处理我们内心的怒气和伤痛。即使在失望、气愤、伤痛、难过时,也不要忘记神“只可祝福、不可咒诅”的命令。那么,这就是我们在灵里选择了抵挡魔鬼以及属它的黑暗权势,是选择了抵挡自己肉体的情欲,那么,这就是在体贴圣灵,是在讨上帝的喜悦。

从根源上来说,罪人发怒的原因,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自我中心,有自我意志的固执和倔强,以自己的期望和心愿为大,希望万事万物都照着自己的心意来呈现,只想自己的“自我”被满足,以至于总要有意无意去扮演别人生命中的掌控者。一旦别人的表现不如你的意,你就生气、动怒。这种心态本质上是以“自己”为自己的“神”,为他人的“神”。一种易怒的心态背后,是这个人很强大的对他人生命的掌控欲。控制他人的欲望很强大、很顽固,所以,很难向他人有所妥协。一旦对方的表现不让你满意,你内心就感到生气、恼怒。这种怒气背后隐藏着你顽固而倔强的自我意志,是你不知不觉想要代替上帝在自己和他人生命中的主权和地位的潜意识。

 我们自我的强大——自我意志的倔强和顽固,是撒旦黑暗权势的天然同盟。我们的自我越强大和顽固,撒旦就越能藉着他人对我们的违背来加重我们内心的痛苦,它就越能借此激发我们轻易发怒的肉体情欲。这就意味着,一个人的自我越倔强和顽固,撒旦在他心中钻空子活动的空间就越大。如果我们越愿意放下自我,越愿意舍己,越愿意在神面前有一个柔和、降服于祂的意志,撒旦在我们心中能够活动的空间就越小,我们就越不容易因为他人不能满足我们而被激怒,就更不容易因为发怒而走向进一步的犯罪了。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以弗所书4:26-27

 “生气不可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这就意味着,我们的生气或者含怒本身不是罪,但是由于我们生气和发怒的时候,确实我们面临着极大的犯罪的危险。

连神人摩西在发怒的情况下也陷入了犯罪的网罗。

摩西从西奈山上下来,面对以色列人悖逆神,去铸金牛犊来拜的作为,充满了愤怒,他一怒之下,摔断了写有上帝律法的法版,那时候,他所发的是义怒,有对神的圣洁与荣耀的维护,有对以色列人犯罪的愤怒和痛心。这痛心和怒气背后是他对神的尊崇,背后也隐藏着他对以色列人深厚的爱。摩西愿意为了以色列人被上帝赦免而代祷,他爱他们到这样一个地步,甘愿与他们同生同死,如果上帝不赦免以色列人的罪,坚持要灭绝他们,他甚至愿意上帝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字。但是即使摩西这样蒙主拣选喜悦的人,他生气的时候都不能很好地掌控自己,以至于犯了罪,得罪了神,使自己不能活着进入迦南之地。以色列人为没有水而争闹,聚集攻击摩西。上帝吩咐让摩西吩咐磐石发出水来。结果,摩西因为对以色列人发怒,就没有听上帝的话,只是吩咐磐石出水,反倒是用杖击打了磐石。也就是说,摩西在怒气填胸的时候,把神的命令也当做了耳边风,以至于违背了神的命令。

连敬虔如摩西的人,都会在发怒的时候,都表现出一种不愿受上帝话语约束的自我倔强,以至于犯了罪,那么,我们这些远远不如摩西的人,又怎能轻易避免自己在生气发怒的时候不犯罪呢?生气却不犯罪,发火而不至于犯罪,与神同行的摩西尚且没有做到,我们又怎能自信自己在发怒的时候会比摩西做得更好,更有对自我的约束力?更何况,我们的怒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像是摩西那样是完全的义怒,而是私愤,是出于血气,是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剥夺和损伤,是因为自我被贬低了而心中所起的不满,而不是出于“以神的心为心”的火气。大多数时候,我们发怒的根源,都是因为过于在乎自我,是出于一种尊自我为大的潜意识,所以才会在自我受挫的时候充满了忿怒和恼恨。

当怒气发作的时候,摩西也不能掌控自己,不能把持自己,让自己绝不犯罪,那么我们的处境也是一样的,我们没有能力掌控约束自己,使自己绝不犯罪。所以,当愤怒的火气所带来的阵痛袭击我们的时候,要把你的心摆到上帝面前,求祂来处理和对付。不管你是多么地无辜,不管你是多么没有私心,你都要警惕你自己心中有没有一种顽固的自我意志的倔强,你心中有没有藐视神话语权威、我行我素的冲动与任性?不管你受到多大的伤害和委屈,不管你经历了多么深重的失望和伤痛,都把你的痛苦放在上帝手中,把你的眼泪流在上帝的面前,而不要任由自己内心有自我放任的倔强,更不要任由心中报复性的怨恨和不饶恕的苦毒在心中生长。

 当然,人也有发圣洁之怒,就是义怒的时候。圣洁的怒气是出于对上帝之荣耀、公义、良善、圣洁属性的彰显的渴慕,是出于以基督的心为心,对罪人的灵魂有深切的爱和关怀,是对人违背上帝,感受到上帝神圣的忧伤和难过,体会上帝心肠的深层心态。这怒气隐藏着神圣的忧伤,是义怒。当你看到一个人犯罪,陷在罪中,以罪为乐,并且伤害他人,给他人带来极大的伤害和苦难的时候,你心中极度忧伤、愤怒和痛苦;你既为受苦者的苦难而忧伤痛苦,也为犯罪者固执地选择了一条让他自己的生命受亏损,承受上帝震怒的道路,而感到忧心,痛苦。这个痛苦会在对方对自己的错误和罪毫不介意的时候,表现为怒气的发作。但这怒气的发作不是出于血气,不是出于恨,不是出于以自我为中心,不是尊自我为大,不是出于自我意志的倔强,不是出于想要掌控他人的生命表现来满足自己的操控欲,也不是出于想代替神在对方生命中的位置的操控欲,不是出于想要成为别人的神,不是出于想要立自我为神的败坏渴望,而只是出于对神的荣耀的爱慕,对神的心肠的体会,出于对神的爱,对人的爱,是以神的心为心的出发点,表达出对一个人走向自我败坏之路的痛心、惋惜、还有忧伤。唯有出于这样动机的发怒,才是义怒。这义怒背后绝对没有对罪人的仇恨和咒诅,绝对不会因为罪人生命承受伤害和亏损而感到痛快,而是只有痛心和难过。这怒气背后没有高抬自我,寻求自我满足的动机,而只有爱神爱人的心肠。

1979一位美国记者哈普采访天主教的德兰修女,以服侍印度的穷人为自己一生使命,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的一位修女,她以活出了基督对世人的爱而闻名于世。这样一位在爱中行走,因为爱而恒久忍耐的基督徒是不是从来就不会有心中的愤怒呢?

1979年,美国记者哈普以一种质疑的口吻对德兰修女说:“修女,你的期望太高了,你期望无尽的宽恕,你怎么能够忘记了暴力,忘了腐败,你怎么会不愤怒呢?”

修女说:“不,你错了,哈普先生,我也会愤怒,不仅如此,我常常生气。当我看到弃婴,我很生气:当我看到一个孩子(因为大人的罪恶)而活在恶劣的环境里,我很生气:当我看到年轻的女孩在战争中被强暴,被虐待,我很生气。但是我必须宽恕,否则我怎么继续工作?我可以宽恕,但我并不接受。”

“但是我必须宽恕,否则我怎么继续工作?”——我必须宽恕那些让我感到愤怒的人,否则,我还怎么去服侍神所爱的罪人?

“我可以宽恕,但我并不接受!”——我可以爱犯罪的人们,但是我不是对人们选择罪恶感到无动于衷,我心里有愤怒、有痛苦、有忧伤、有惋惜,也有怜悯。我心里有愤怒,我常常生气,但是我只愿意祝福,不愿意咒诅。”

 

爱不是“绝不发怒”——圣洁的怒气是尊神为大,维护神的荣耀、顺服主的权柄,这样的怒气没有违背爱神爱人的初心,这样的怒气里没有丝毫不饶恕的苦毒和怨恨。

 

爱不是“轻易发怒”——当怒气来袭击我们,我们的心成为属灵争战中的激烈战场。我们要在怒气中转向神,祈求神保守我们顺从祂的旨意,保守我们爱神爱人的初心,这就是体贴圣灵,抵挡魔鬼。如果我们不在怒气中亲近神,寻求神,而任由自己被怒气所掌控,我们就会成为魔鬼的俘虏,以至于犯罪,抵挡圣灵。

 所以,要求主光照我们的心,使我们看清楚自己发怒的深层原因:是出于对上帝的国和祂的荣耀的渴慕,以及对罪人灵魂的爱和关怀,还是出于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命真相,使我们无法忍受自己被违背、被贬低,以至于被火气所缠绕和煎熬?

我们也省察自己发怒的时候,是对人充满了厌恨和伤害的欲望,还是仍有对他人的爱和怜悯?如果我们发现,罪在我们生命的烙印是多么深重,以至于大多数时候我们的怒气背后都没有对人的尊重和爱,只有对人的贬低和厌恨,只有想发泄不满的情绪冲动,以及攻击和践踏人的报复性欲望,那么,我们要持守神所给予我们的爱的命令,就必须要去对付自己那容易发怒的脾气,要甘愿自己的心被神所掌管和约束,而不是放任自我随着肉体的情欲去轻易发怒。

 

在网上,有人说——治得了你脾气的人,是你爱的人(我的理解:一个人治得了你的脾气,那是因为他在你心里足够重要,你甘愿被他所约束)。受到了你脾气的人,是爱你的人。(我的理解:一个人因为足够爱你,才会愿意忍耐你的好发怒的坏脾气)

这句话也使用与我们与神的关系。神能够治得了我们的脾气吗?如果治不了,那是因为我们并没有把神看得很重要,所以不愿意被祂的话语所约束,归根结底那是因为我们不够爱神而已。如果我们的怒火是连神都不能控制的,那只是因为我们不够爱神。

我们脾气不好,常常对家人发火,甚至对神也发火,那只是我们仗着神会忍耐我们,仗着我们的家人会忍耐我们,所以,我们才这样任性罢了。如果我们足够爱神,足够爱家人,就因着爱的缘故,让我们不要成为动不动就发怒的人,而要被神所驯服,以至于借出圣灵的果子,那就是仁爱、忍耐、温柔。

     愿我们都被神的话语所约束,顺服圣灵,结出圣灵的果实来,那就是充满了恒久忍耐之爱,不轻易发怒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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