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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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到底姓什么?

耶稣到底姓什么?

江文宇/撰

中国人现代汉语有句高频损人话,“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讽人忘本。但这还讽得不够彻底,因为现代中国人除了姓还有名,逻辑上这个“忘本”的人不一定连自己本名也忘了。换个角度讲,这句阴阳怪气的损人话里,透着中华文化骨子里的血缘崇拜陋习:我们的语言反映出,我们损人时,要直捣姓氏,殃及祖宗,才算够狠;忘了自己叫什么无甚所谓,忘了自己姓什么才算严重。古人对阵,要疯狂谩骂敌方敬拜神祇,以挫敌军锐气;今日骂人,要讥讽对方忘了自己祖先姓氏何为,以贬对方智商。此中背后逻辑,祛魅以观而简言之,就是将祖先假充为神,盲目崇拜。

如此思路并非中国人独有,而是世人罪性使然。古希腊作家琉善在《托卡萨利斯(或论友谊)》(Τόξαρις ή Περί φιλίας)中讲的第一个故事,说有人问托氏:诶,你们斯基提亚人,是不是把俄瑞斯忒斯(Ὀρέστης)和皮拉德斯(Πυλάδης)这俩好基友拿来当神敬拜呀?你们拜他俩有啥用啊,人都死了,而且就是你们自己杀的,当年杀了献给你们拜的女神,现在你们敬拜曾经的死敌,把他们当成男神又献祭物给他们,不荒唐么?这样搞下去神神祇祇无穷匮也,消解了神的意义,你们就快要内循环成无神论了!答曰:话不是这样讲,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被敬奉为神,再说人是不是我们杀的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俩确实是道德高尚又爱冒险的好基友,所以我们不仅自己过年过节要敬拜他俩,还要教育子子孙孙都来崇拜他俩的友谊,“小孩就算忘了爹的名字都不应该忘了这两位神的名字”(“θᾶττον γοῦν τοὔνομ᾽ ἂν ἕκαστος αὐτῶν ἐπιλάθοιτο τοῦ πατρὸς ἢ τὰς Ὀρέστου καὶ Πυλάδου πράξεις ἀγνοήσειεν.” Luc.Tox. 6)。此种盲信何等荒唐且按不表;此处关键是,从修辞可见,于古希腊人而言,忘了自己爹叫啥,是很严重的一件事,与国人传统意识形态无异。

耶稣到底姓什么?

(本杰明·韦斯特油画《作为牺牲的俄瑞斯忒斯与皮拉德斯被带至伊菲革涅亚》,1766

当然严格来讲,姓者从女从生,是指自己亲生的妈叫什么,只是这个传统后来被父权文化掠夺。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母名为姓,同姓不婚;父名为氏,随封邑、官职而变。初贵族有氏,贫民有名无氏,至春秋战国始有平民“百姓”一说,及至秦汉姓氏合一,至今不过两千年历史而已。世界各地姓氏起源演变,大同小异,皆在最近一两千年间从有名无氏演变至现在“姓”加上“名”的传统。道理很简单,因为人口越来越多,如果不增加姓名复杂程度,重名太多不方便。例外当然也有,比如一些部落文化社群,仍只需名字而尚未发展出姓氏;或如在冰岛,冰岛人的姓并非继承自家长的姓,而是继承自家长的名并稍作变化。无论如何,人都有名字,这几乎是毫无例外的;说“几乎”,是因为逻辑上讲,没有任何称呼的人将无法被人记得或讨论,换言之,无“名”之人逻辑上无法成其为人——这里存在一个人类从根本上无法解决的幸存者偏差。有人可能试图举例说“那个人”就没有名字,但请注意此处“有人”和“那个人”其实都是对某些或某个具体的人的代称;我们不可能不称呼我们称呼的人。

拉丁古谚亦有云,proprii nominis oblivisci,这句话用来损人可谓简洁彻底,甭管是姓还是名,总之就是说一个人把自己名字全忘得一干二净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句拉丁俗谚背后的逻辑,是认为人若不记得自己的姓名就不配为人,反映出人害怕被遗忘,也是典型的人本主义思维,以人为衡量万物的尺度。伊拉斯谟在《言集》中引用奥维德《黑海书简》名句,对这句古谚作解释道:吾名见忘先吾将至(“nominis ante mei venient oblivia nobis, ” Eras. Ada. 2.3.96 q.v. Ov. Pont.2.11.5)——我们名字之遗忘,会比我们自身之遗忘,更早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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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雷版画《神曲·炼狱·歌卅一·但丁受浸于忘川》,1857

美国现代人际关系教育大师卡内基,在《人性的弱点》中提醒读者:“记住,一个人的名字,是对这个人来说最甜美、最重要的语言。”其实无需大师提醒,我们天性自然知道记住名字一事尤为重要:我记住你的名字,对你而言,比我能记住你家楼下一只野狗的名字更重要,甚至比我能记住一百只狗的名字更重要;我能记住你父母的名字,甚至你好多亲戚的名字,你会觉得我对你特别重视。然而逻辑推演至此,仍囿于人本主义困境而无超越。我们需要挑战自己的想象力,凭着信心继续往更深奥处推理:比记住所有人的名字都更重要的,就是记住更高的甚至最高的那一位的名字,就是记住神的名字。我们都听过那位神,名叫耶稣基督,有时又叫基督耶稣,这个名字到底怎么讲?以下分享几点常识。

首先耶稣并不姓耶

陈彪牧师坦诚分享过自己信主前闹的笑话:“当邓小平把国门打开一条缝时,各式各样的西方思潮开始涌进中国。出于好奇和求知,自己也到新华书店买了本以介绍西方文化为目的的《圣经故事》。学英语缺乏动力时,也索取免费的中英对照的基督教刊物OK杂志来读。进入研究生院和在大学任教时期,听收音机练习英文听力时,偶尔也听到良友的福音广播。但当时我仍然对基督教一无所知,还以为耶和华和耶稣是父子关系是因为他们都姓耶呢。”(《见证:“你跟从我吧!”》,载《生命季刊》第18期)我猜,同陈彪牧师当时一样这般误会的大有人在,只不过不好意思这般坦诚罢了。

其实,说耶稣与耶和华“同姓耶”,并不完全错,因为这两个字确实都音译自同一个音素,此耶即彼耶。

耶稣这个名字,最早通过天主教传入中国,音译自拉丁文Iesus,此拉丁文乃新约希腊文Ἰησοῦς音译,再往上追溯可至与希伯来语同属闪语族的亚兰语יֵשׁוּע(音yēšū́ʿ)。在闪族文化中,这个名字本身是“约书亚”(יְהוֹשֻׁעַ,音yĕhōšúa)的缩合简略形式,意思都是“神是拯救”。这里的“神”就是 “耶”这个音素所代表的意思。这个音素来自四字神名יְהֹוָהYHWH),而这个四字神名,简而言之,是因为以前讲希伯来语的犹太人一直不敢直呼神的名字,结果久而久之就忘了到底怎么念了,只记得“声母”大概是YHWH这样,然后将就用另一个表示“我主”(אֲדֹנָי,音ʾăḏōnāy)的敬词的“韵母”配上YHWH,生造了类似“雅威”(yāhwēh)或“耶和华”(yəhōwā)的发音。

因此,假如我们不按音译,而按更贴近亚洲文化的方式意译“耶稣”名字,那他可以叫“主救”。或假如我们再给他随便安个接地气中国姓,比如姓王,那他就会成为“王主救”,有点像韩国球员朴主永、马来西亚歌手朱主爱这样的典型现代基督徒名字。

耶稣到底姓什么?

(达利石版画《圣经·“试观此人”》,19641967)

其次耶稣也不姓基督

当然耶稣并不姓王,虽然他是王。耶稣被钉十架,“本丢·彼拉多又用牌子写了一个名号,安在十字架上,写的是:‘犹太人的君王,拿撒勒人耶稣’。有许多犹太人念这名号;因为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地方与城相近,并且是用希伯来文、希腊文及拉丁文三种语言写成的。犹太人的大祭司,就对彼拉多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彼拉多说,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 (约翰福音19:19-22)这里没有提到“基督”,但是提到“犹太人的君王”这个名号,而我们经常在耶稣受难画中看到的“INRI”四个字母,就是“犹太人的君王,拿撒勒人耶稣”(Iesus Nazarenus Rex Iudaeorum)拉丁文首字母缩写。

所谓“犹太人的王”,是当时罗马帝国犹太行省长官对耶稣的称号,一方面坐实犹太人在罗马掌权地自立君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另一方面撇清自己与这桩冤案的关系,因为彼拉多其实不认为耶稣有罪。正如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在《犹太古事记》中记述:“……这人就是基督。即使罗马总督在我们上层人物怂恿下,判钉他十字架,也没能阻止那些一开始就爱他的人继续爱他。”(“ὁ χριστὸς οὗτος ἦν: καὶ αὐτὸν ἐνδείξει τῶν πρώτων ἀνδρῶν παρ᾽ ἡμῖν σταυρῷ ἐπιτετιμηκότος Πιλάτου οὐκ ἐπαύσαντο οἱ τὸ πρῶτον ἀγαπήσαντες”Jos. AJ.18.3.3)历史学家的记载和圣经一样,以“基督”为耶稣的称号。而犹太人自己当时却是叛逆不接受的,也正因此其实是他们自己把自己的王钉上了十字架,还不敢承认,甚至被彼拉多嘲讽:去你们的吧,老子就这么写!对抵挡耶稣的犹太人来说,耶稣的称号只是“自称基督自称王”。

耶稣到底姓什么?

(陈缘督国画《基督被钉十架》,1930年代)

这样简单梳理历史,应可厘清一个常见误会,即误以“基督”为耶稣姓氏;实际上,“基督”是个称号。这个称号,音译自拉丁语Christus,源自希腊语Χρῑστός。这个希腊词的字面意是“膏抹”,在新约时代,特指那一位被膏抹的救世主,专用以对译(或严格来讲这个翻译学术语叫“仿译”)希伯来语מָשַׁחmashákh),即“弥赛亚”。所谓弥赛亚,就是受膏者。所谓基督,就是弥赛亚,就是受膏者。所谓受膏者,作为一种狭义专属称号,指荣耀君王。

现代人可能觉得古人将膏油涂抹在头上、伤患处,甚至尸体上,是一种迷信行为,或哪怕里面有一定科学道理,至少也是一种宗教仪式行为。然而现代人每天抹在自己头上、身上、伤口上的各种膏、各种油,比之古代人,只会更多,不会更少,却不觉得那多多少少也带有宗教仪式意味。比如很多抹生发油的脱发者,对那个药膏其中的科学原理扎实了解多少呢?其行为总体而言是在盼望一个奇迹,还是进行一项科学实验呢?抹的时候心里默默祈祷吗?或如古有尸体受膏和木乃伊,今有福尔马林和水晶棺,祛魅以观,有何本质区别呢?况且,社会性地来看,在孕育希伯来文明的中东地区,气候干燥,油膏、香膏本来就是极贵重物品,用以膏抹君王以示尊荣,合情合理。今日现代君王无非不再现场醍醐灌顶罢了,毕竟出镜前都有化妆团队打好了发胶发蜡,怕弄乱发型。那种仪式感,不仅在元首身上能够看到,甚至在寻常百姓中也可寻见:少男少女约会,要见心上重要的人了,平时可能三天不洗澡,其实对方也知道你私下邋遢,但今天无论如何临出门不得抹点这那、喷点香水啥的么?

旧约历史文化中,膏的主要作用是洁净。需要膏油的,从会幕、法柜、祭坛等一切祭器,到祭司和君王,本质上是代表了洁净与分别。所以旧约实际上是以“膏”这个动词来解释“分别为圣”这个词的意思:凡受了膏的,就与其他不一样了,就被保护起来不受侵蚀了,如此,人就可以理解何为“圣洁”。比如这几句经文:“耶和华晓瑜摩西说:‘(……)用膏油把帐幕和其中所有的都抹上,使帐幕和一切器具成圣,就都成圣。又要抹燔祭坛和一切器具,使坛成圣,就都成为至圣。要抹洗濯盆和盆座,使盆成圣。要使亚伦和他儿子到会幕门口来,用水洗身。要给亚伦穿上圣衣,又膏他,使他成圣,可以给我供祭司的职分;又要使他儿子来,给他们穿上内袍。怎样膏他们的父亲,也要照样膏他们,使他们给我供祭司的职分。他们世世代代凡受膏的,就永远当祭司的职任。’摩西这样行,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他的。”(《出埃及记40:1, 9-15

或者换句话讲,“分别为圣”这个词的意思,藉着“膏油”这一行动,得以更加丰满立体。因为假如我们不透过“膏油”这样一个亲眼可以目睹且亲手可以操作的动作,恐怕就无法从本质上理解比如什么叫:“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神歇了祂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创世纪》2:1这里“定为圣日”就是“分别为圣”一词根据语境的具体意译。更进一步,“分别为圣”这个行动,又向我们解释了什么叫“赐福”:凡神赐福的,神必要将其分别为圣,与其他凡百人事物隔绝,仿佛用油膏抹包裹保护一般。

综上小结,既然“耶稣”的“耶”确实来自“耶和华”,“基督”又是种称号,那么坊间流传“姓耶名稣字基督”这个段子式的说法,其实基本合理,也许改为“氏耶名稣号基督”更准确。实际上,“耶稣”在两千年前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寻常名字,今日很多语言中,也保留了这一名字的普遍性,比如巴西球星加布里埃尔·热苏斯(Gabriel Jesus)——是的,他姓“耶稣”,他家祖上感恩于“主是拯救”。

耶稣到底姓什么?

电影《古惑仔之人在江湖》剧照)

理论上耶稣姓“米·拿撒勒”

接下来谈谈理论上那位救主耶稣的“姓”,也就是按现代观念的所谓“家族继承名”。

第一、通常认为约瑟是耶稣在地上的父亲,那么无论按现代东方习俗还是西方习俗,都是从父亲那里找继承。但实际上在圣经的正面记述中,从来没有在字面上说“约瑟的儿子耶稣”这件事,因为耶稣是神的儿子,是圣灵感孕童贞女玛利亚所生,因此约瑟理论上只是“耶稣在世生母的丈夫”,正如《马太福音》中耶稣家谱所言:“……雅各生约瑟,就是玛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玛利亚生的。”(《马太福音》1:16约瑟和玛利亚自然有圣灵极大的保守,才可以经历这样奇妙的事而处变不惊。可以想象当时他们要承担多少流言蜚语,因为对于不信的人而言,一切都很荒唐。对于无法相信神迹的人而言:“这不是约瑟的儿子耶稣吗?他的父母我们岂不认得吗?他如今怎么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呢?’”(《约翰福音》6:42这里犹太路人所谓“约瑟的儿子耶稣”(Ἰησοῦς ὁ υἱὸς Ἰωσήφ)实际上就是非常典型的现代化“全名”。比如今天我们看到有姓“麦当劳”(McDonald),那就是苏格兰盖尔语中“当劳之子”的意思;或姓“本·拉登”(Bin Laden),那就是阿拉伯语“拉登之子”的意思;或姓“约翰逊”(Johnson),那就是欧洲许多语言“约翰之子”的意思。按耶稣出生地的方言,表示“某某之子”的词发音也近似“本”,所以当地有些人实际上可能会称呼耶稣为“本·约瑟”,或甚至以一种嘲讽“私生子”的口吻称呼他为“本·玛利亚”。但这些说法都不应是耶稣的姓氏。

第二、人类取姓氏的另一种普遍方式,是根据职业。比如司马懿,他家祖上就是周朝部队里管马的程伯休甫;或如汤姆·索亚(Tom Sawyer),其姓“索亚”的字面意思是“锯木工”,让英语母语者一看就能闻到乡土味道。如此,因为约瑟是木匠,所以自然“子承父业”,耶稣也应该学些木匠手艺,免得啃老家里蹲……等一等,但耶稣是啊!假如我们抛开“职业”一词在现代语境中行业细分的前提不看,那么无论如何耶稣的唯一职业都应该是“”才更合理。可今人与古人一样时常拎不清,比如按圣经记载,恰如路人称呼耶稣为“约瑟的儿子”,路人也曾说:“‘这不是那木匠吗?不是玛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吗?他妹妹们不也是在我们这里吗?’他们就厌弃他。”(《马可福音6:3耶稣在自己家乡,被人嫌弃了,因为老家人一看,哟,这不就是木匠家的那个小木匠吗,听说你行了些神迹,结果回乡一看也就还是那么回事,也没在天上飞嘛,论辈分你还得管我叫叔呢,小兔崽子浪费大爷时间,啐……但同时,也有好多人叹服于耶稣行的神迹和讲的道理,虽从根本上还没认识到他就是基督,总还毕恭毕敬尊称他一声“夫子”、“老师”或“先生”,那么在犹太人的社群中,这样一位讲道的老师叫“拉比”,所以耶稣理论上也可能被冠以“拉比”这一称号,甚至成为家族继承的姓氏。但实际上无论“木匠”或“拉比”也都未成为耶稣姓氏。

话说以职业为姓氏,要么是开先河,要么是大大领先行业平均水平。神亲手做的家具,想必如神亲口讲的道理一样,那肯定是与其他任何家具或道理都不可同日而语。有史为证。古罗马大哲,殉教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生于耶稣被钉十架后不到百年,理论上算是同一个世纪的人。他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提供了一些当时历史细节,在《与犹太人推芬对话》(Πρὸς Τρύφωνα Ἰουδαῖον Διάλογος)中称耶稣做了“犁、轭,以及别的农具,并以这些象征来教导人何为公义与积极生活”(“ἄροτρα καὶ ζυγά, διὰ τούτων καὶ τὰ τῆς δικαιοσύνης σύμβολα διδάσκων καὶ ἐνεργῆ βίον”Jus. Dia. 88.8)。既然如此,为何耶稣没有成为木匠或拉比的祖师爷,就好像程伯休甫直接封了“大司马”且子孙世袭其职为姓?

还是上文讲的道理,因为如果非要论职业,耶稣的本职是“”,不仅是开先河的神,也是终末的神;不仅是“子承父业”,而且是父、子、圣灵三位一体,独一真神。简单来讲:耶稣直接更新了“神”这个词的意思,因为只有神自己可以定义神;这个词因他而变得唯一,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但以理书3:29。他也顺便更新了“耶稣”和“基督”两个词,这两个词也因他而变得不同。无论耶稣这名字多普通,无论基督这名字有多少变体(比如英文名所谓“克里斯汀” ,Christian其实就是“基督徒”之意),在耶稣基督之后,没有几个人会狂到给自己或小孩起名叫耶稣·基督。当然,世界上这么多人,总有个别疯子,比如摇滚歌手基基·阿林(GG Allin,艺名)的父亲,当年喝多了非要给小孩起名叫耶稣·基督·阿林(Jesus Christ Allin)。直到孩子6岁快上学了,妈妈觉得实在不行,这样搞下去孩子会被大家笑死,才赶紧给改了个普普通通的凯文·迈克尔·阿林(Kevin Michael Allin)。

反过来再举一例。在耶稣诞生马槽前507年,鲁国出生了这么个人,姬姓,公输氏,名班,后来成为著名工匠,被尊称为中国工匠师祖。今凡以“鲁班”命名,敢称“班门”者,必与工匠事有关。鲁班出生于世代大家族公输,但相传他的各种发明广泛用于工业、军事领域“为鲁争光”,所以就更多被记作鲁班而非公输班;换句话说,这个人被荣誉充公了,冠以国字头,与王同氏。但鲁班没有救过谁的灵魂,所以我们只知道鲁班是工匠。公输班如果只是公输家谱上普通一人,就没人会尊称他鲁班;而鲁班如果是拯救世人灵魂的那一位,我们就断不至于只记得他是个工匠。从古至今,人记住谁记不住谁,记住了多少,从来都是这般现实。

耶稣到底姓什么?

(夏卡尔石版画《钟有基督》,1957

第三、耶稣诞生于拿撒勒。以出生地为姓氏极为常见,比如日文田中、山下,或英文丘吉尔(Churchill)字面意即“教会丘”——此人祖上必住在一座有教堂的小丘。按拿撒勒当地话讲,“来自拿撒勒”念作“米·拿撒勒”,这是今日按人间习俗倒推耶稣唯一合理姓氏;换言之,包括彼拉多在内很多人口里的“拿撒勒人耶稣”,按今日习俗可作“耶稣·米·拿撒勒”。如此命名方式,在很多语言中都有体现,比如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或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Leonardo DiCaprio),祖上那旮沓肯定就叫芬奇和卡普里奥。

及至今日,现代希伯来语中对“基督教(的)”及“基督徒(的)”的说法仍是“拿撒勒”一词的变体。也就是说,今日拒绝耶稣的犹太人,虽承认基督是救主弥赛亚,但仍在等待一个基督,从根本上并不承认耶稣就是基督。因此他们口中以“拿撒勒”代指“基督教”,其实是一种地域歧视性说法,类似于很多中国人看到基督教就感觉是“没文化的乡下人迷信”那种规训心态,正如经上记着说,当时犹太人的普遍认知是:“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约翰福音》1:46今日拿撒勒,却已然成为以色列最大的阿拉伯裔穆斯林为主的城市,眼看历史如此“不按常理出牌”,不知犹太人又作何感想?

以上,分享了一些散杂信息,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至于标题所谓耶稣到底姓什么,作为一种世俗小学的考据知识,徒增谈资罢了,忘就忘了,并不重要;或如下面这样一个过于玛丽苏式的译名,帮助读者快速回顾全文,“受膏君王·神·主是拯救·稣·米·拿撒勒”,止增笑耳。“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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