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将有君自尔出
牧我以色列民矣
《基督医治盲人》
卢卡斯·凡·莱登
图片收集自网络
从我家小区出去,就是贯穿本市城区的主干道之一。两边的人行道上,有许多由密集而又特别的地砖所组成的盲道。这些盲道刚建成时,也算是本市的一景,但似乎仅仅过了几个月,盲道上就被画上了一条条黄线,变成了车位。
于是乎,曾经的盲道或许还没有被几个盲人真正走过,就已经变得不再通畅;于是乎,所谓专供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置,依旧是一个停留在空中的楼阁。
其实真要说起来,中国算是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立法最早的国家之一了。早在1990年便通过了相关法律,只比美国的类似法律晚了几个月。然而在社会层面呢?恐怕就没那么先进了吧!
至于说到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残疾人保护条例,恐怕又得回到《圣经》里去寻找答案了——
耶和华对摩西说:
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
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华。
回到《利未记》第十九章,这一章开宗明义就宣告了耶和华上帝是圣洁的神,而这也是整本《利未记》的核心主题,是上帝之所以要求祂的子民必须圣洁的根本原因。
此后的经文则说明,圣洁绝不是一个漂浮在空中的抽象概念,或某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秘体验,而是神子民实实在在的生活方式。
老实说,分享这一章经文并不容易,因为几乎每一节经文的内涵都非常丰富,值得我们好好揣摩。但是在所有这些经文中,给我最多感动的就是第14节。每次看到这节经文我都会很动容。因为我管这节经文叫做:世界上第一条残障人保护条例!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文明古国,但是却没有一个国家的古老典籍里有尊重和维护残障人权利的条款!在多数国家里,残障人受到的都只能是歧视和侵犯、嘲笑和排斥。
比如在中国,虽然在《论语》里也有孔子“见瞽者必趋”的记载,但那只是孔子个人对残障人的尊重(亦或者是避之唯恐不及,故而赶紧闪人也),从来都没有成为中国人的共同意识!而在佛教传入以后,苦难更是直接与因果报应挂钩,根深蒂固的影响着中国人(遗憾的是也包括一些基督徒在内)的思维。使得对残障人的真正关怀更加匮乏!
直到今天,残障人仍然是某些小品和影视作品用来搞笑的元素,而这种情况在那些受基督信仰文化影响的社会里,其实根本无法想象。因为他们深深地懂得,必须给予残障人以尊重和保护,这是上帝的旨意!
感谢主!只有祂绝不会歧视世上任何一个人,绝不会轻视任何一个祂按照自己形象样式所造的人!
每每念及此处,我都不禁要在心里呼唤:哦主啊,我在你面前何等感恩!即使在他人眼中我或许一文不值,只能混吃等死。可在你眼中,我依然是你所爱的!
你不许人辱骂聋子,因为他听不见,不能保护自己;你不许人绊倒瞎子,因为他看不见,无法免于伤害。那么,你既然使我的身体衰残,必定也有你的保护,也有你的美意。虽然我不明白,但我愿意完全降服在你的手中。我愿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你,唯愿你的旨意成就在我身上。
经文: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华。”(利未记 19:1-2,14 和合本)
~END~
本公号所有文章均为作者原创
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
转账奉献
赞赏奉献
关注即同行 留言即交流
赞赏即支持 转发即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