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这一主题同样警告一切吹毛求疵之人,不要以恶思想或议论那些配得基督徒名号的人
在前面已经言明的内容之外,有三件事需要思量。
第一,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当真相完全显明时,有关他人的事实常常比我们起先草率的评判要好得多。
圣经在这一点上给出许多例子:
当流便和迦得的子孙以及半个玛拿西支派在约旦河边建造祭坛,余下的以色列人听见了,就当下得出结论说他们已经转离了神,因此鲁莽地决定要与他们交战。但当真相显明,却发现事实正好相反,他们建造祭坛是为了良好目的,甚至是为了敬拜神的缘故,正如约书亚记二十二章所记载的。
哈拿去到圣殿时,以利以为哈拿喝醉了,但真相显明,哈拿是心中悲切、在神面前倾心吐意(撒上1:12–16)。
大卫因着洗巴的话,就得出结论说米非波设彰显叛变之心,对他的王位不忠,因此基于自己的恶性判断行动,导致米非波设受到极大伤损。真相显明后,大卫看到事实并非如此。
以利亚对以色列的光景作出恶性判断,认为没有一个人是真正敬拜神的,但神告诉他真相,事实是有七千个没有跪拜巴力的人。
现今一切是多么相似!我们是多么经常地发现,在仔细地察验之后,有关他人的事实比我们起先所听到的要好得多,而我们当初却要草率地评判!
每个故事总是有着两种方向,取好的那种通常是明智、安全以及恩慈的。然而有一种错误人再常犯不过,就是假设最糟糕的揣测是真实的,在所有真相显明之前,就迫不及待地形成对他人的偏见并加以传播。
第二,我们是多么经常地将我们对他人光景、品质与行为的评判加以传递,而心里却毫不在意。
我们最在乎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在神面前有一个好的光景、具备好的品质与本质、以正确的方式、举止和目标行事——这一切对我们而言至关重要。然而他人怎么样对我们而言却是无关紧要的小事。
我们完全没有必要传播自己苛刻的挑剔,即便这种评判是他人配得的,我们也无法确定,因为这样的事是在神手中。在鉴察万事上,祂比我们要胜任合格得多。并且,有一日正是为了祂的审判命定。
因此,如果我们擅自审判他人,我们就不仅是自取一份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而且还是在时候未到以先就做。
使徒说:“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林前4:5)。
第三,神警告我们,如果我们苛刻地论断、定罪他人,我们也要被定罪。
祂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7:1)。使徒又说:“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罗2:3)。这些严厉的警告出自那位要在末日审判我们的至高者之口,我们在祂面前的清白对我们而言生死攸关,如果我们最终落在祂的审判之下,从祂而来的定罪对我们而言将是无以言语的恐怖。
因此,正如我们不愿从神领受定罪的宣判,让我们也不要以如此的量器量给别人。
——约拿单.爱德华兹,《爱与爱的果实》。乔兰山以妲译。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页7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