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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圣本笃会规》— 中世纪修道生活的高峰与影响

历史

《圣本笃会规》

中世纪修道生活的高峰与影响

全文4858字,预计阅读20-25分钟。

一、引言

《圣本笃会规》是基督教修道主义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从基督教早期的流血红色殉道发展到苦修形式的白色殉道。从俄利根到安东尼再到该撒利亚的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 330–379),从奥古斯丁到约翰·卡西安(John Cassian, 360 – 435)再到努西亚的圣本笃(St. Benedict of Nursia, 约480-550),修道主义在中世纪的出现了一波高潮。《圣本笃会规》也在这波修道主义的浪潮中,被推广至更远的地方和流程影响更远时代。

虽然圣本笃常被称为“西方修院制度之父”,但在他之前的时代,修院制度已经非常盛行。[1] 《圣本笃会规》必然不是第一部成文的修道院会规,在它之前定有其他会规存在。因此其也必然受到当时代各种背景的影响,例如:政治、信仰传统和思想上的影响。本专文将以厘清《圣本笃会规》的历史背景,包括:文化传统、属灵气氛、神学思想、政治状况;探究《圣本笃会规》的思想;梳理《圣本笃会规》的传承、创新发展和对后世的影响。

[1] 朱迪斯·M·本内特、C·沃伦·霍利斯特著,杨宁、李韵译:《欧洲中世纪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页61。

二、《圣本笃会规》形成的历史背景

2.1西罗马帝国的衰落

在第五至七世纪的西欧,罗马已经不在拥有权威,政治上已经成为蛮族和贵族的地方自治。[1] 公元476年赫鲁利人(Heruli)首领奥多亚塞(Odoacer)废黜了最后一位西罗马皇帝缪鲁斯·奥古斯图卢斯(Romulus Augustulus)。不久后,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芝诺(Zeno)怂恿东哥特人入侵意大利。[2] 公元493年东哥特人驱赶了奥多亚塞,统治了意大利,且定居下来之下。[3]

在西罗马帝国崩亡后,东罗马帝国曾有一段中兴时期,即查士丁尼(Justinian,527-565)当政时期。[4] 查士丁尼的将军贝利萨在约534年开始讨伐盘踞意大利的东哥特人,于二十年后(即公元554年)打败东哥特人,收复意大利。[5] 但在查士丁尼死后,帝国内部再次发生瓦解,各地叛乱四起。[6] 导致在公元568年,意大利北部区域因伦巴第人的入侵再次沦陷。拉文纳、罗马教皇控制的南边区域由东罗马控制,北边则完全由伦巴第人控制。[7]

总的来说,从公元五世纪开始,因蛮族入侵导致西欧动荡不平,整个社会处于混乱的政治之中。在伴随入侵者导致的政治上的混乱中,必然连带着信仰上的挑战——异教信仰与亚流主义。[8]

2.2中世纪早期西方教会的信仰与政治冲突

与东方教会不同,西方教会从特土良时期已经行程了三一论的教义,即“一个本体,三个位格”。加上拉丁教会重视信仰实践的倾向,以及在斯多葛主义的影响下,     亚流主义对西方教会并没有造成威胁。[9] 总的来说,西方教会基本都是持守着尼西亚信仰。

而上文提及的东哥特人却是信奉亚流主义的基督教信仰,从他们建立的教堂——“新”圣亚波里拿留教堂(Sant’Apollinare Nuovo)——中的充满亚流主义的马赛克镶嵌画可见一斑。[10] 但东哥特人虽然信奉亚流主义,但也允许信奉尼西亚信仰的公教会发展,许多旧罗马和公教会的贵族人才被吸纳进入东哥特人的政府中任职。[11] 但由于信仰上的冲突,信奉尼西亚信仰的基督徒开始向在君士坦丁堡的东方教会写信,请求帮助。也是因此,使东哥特人的灵修狄奥多里克(Theoderic)怀疑他们通敌叛变。这使当时最有学识的波埃修(Boethius)惨遭处决。两年后,即公元526年,教宗约翰也死在其狱中。[12] 这种统治者与教会信仰冲突的局面,一直延续到查士丁尼皇帝收复意大利为止。

2.3 小结

圣本笃生活的时期是第五世纪末到第六世纪初的西欧,最主要是意大利。在这期间由于西罗马帝国的崩塌,蛮族入侵,战争加上天灾和瘟疫,[13] 使得这一时期的西欧动荡不停,民不聊生。此外,蛮族信仰的亚流主义与原本西方教会持守的尼西亚信仰之间也充满张力。在政治上引发了不少惨案。

圣本笃就是生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他是在东哥特人的统治下成长,因为自身家族史罗马帝国的旧贵族阶层,因此他清楚知道尼西亚派与亚流派之间的张力,以及尼西亚派所受到的迫害。[14]

圣本笃所建立的修院与会规也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诞生的。笔者认为,一些历史学家声称《圣本笃会规》比当时的《大师会规》(Regula Magistri)更人性化,[15] 可能与这种动荡的历史背景有关。例如,在给患病修士提供医疗帮助的描述中,《圣本笃会规》更为仁慈和宽松。[16] 可能是因为当时民不聊生,天灾和瘟疫横行,修士患病的可能性更大,患病也可能更严重。因此,圣本笃可能觉得需要在会规中做适当的调整,避免一些坏情况出现。

[1] 朱迪斯·M·本内特、C·沃伦·霍利斯特著:《欧洲中世纪史》,页52。

[2]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上海:三联书店,2016),页275。

[3] 杨庆球著,《历史中的教会:社会、思想、人物(上册)》,(香港:播道会文字部,2022),页173-179。

[4] 杨庆球著,《历史中的教会:社会、思想、人物(上册)》,页177-178。

[5]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277。

[6] 杨庆球著,《历史中的教会:社会、思想、人物(上册)》,页178。

[7] 朱迪斯·M·本内特、C·沃伦·霍利斯特著:《欧洲中世纪史》),页56。

[8]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276。

[9] 冈察雷斯著,陈泽民、孙汉书、司徒桐、莫如喜、陆俊杰译:《基督教思想史(第一卷)》,(中国:译林出版社,2010),页308。

[10] 迪尔梅德·麦卡洛克著,朱伟斌译:《基督教史—最初的三千年》,(中国:宗教文化出版社,2024),页309-311。

[11] 迪尔梅德·麦卡洛克著,:《基督教史—最初的三千年》,页311。

[12]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275。

[13] 朱迪斯·M·本内特、C·沃伦·霍利斯特著:《欧洲中世纪史》),页52。

[14]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276。

[15] Tim Dowley, ed.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Minneapolis Minnesota Baltimore, Maryland : Fortress Press, 2018) , 180-181.

[16] 迪尔梅德·麦卡洛克著,:《基督教史—最初的三千年》,页307。

《圣本笃会规》

与基督教修道主义

3.1《圣本笃会规》前西方教会修道的发展

如今几乎无法确定修道主义的起源。世上首位被记录下来的修士是安东尼(约公元256-356年),在他之前基督教已有悠长的隐修历史。例如在犹太沙漠中过着孤独苦行生活的施洗约翰,新约时期的爱色尼派等。[1] 当基督教受到迫害威胁时,基督徒躲避到旷野和墓穴中,过着集体的信仰生活。当米兰敕令(Edict of Milan)颁布,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信徒人数大幅上升,但信徒素质却严重下降,教会世俗化严重,属灵气氛低落。一些追求敬虔生活的基督徒便离开人群,进入旷野开始退隐修道的生活。[2] 也是因为基督信仰被合法化,基督徒不再会因信仰而丧命,失去了当时他们认为实现最大功德的机会——殉道。他们随即转向另一种向上帝表达忠诚的方法——隐修——将放弃、否定肉体和情感的需求视为治死己身的行动,是为白色殉道(White Martydom)的观念。[3]

虽然早期修士遍布罗马帝国,但修道主义的发展则集中在埃及的沙漠地区。[4] 另外早期的修道主义似乎更偏向于个人隐修,主张个人与社群保持距离。甚至在亚他那修的《安东尼传》中所体现的,也更接近一位个人隐修的模范。[5] 但随着修道主义的发展,修院式修道主义(coenobitism)逐渐替代了个人隐修,在许多地方同时出现了集体式的早期修院。而帕科米乌(Pachomius)则被视为修院式修道主义活动的组织者。[6] 帕氏于公元315-320年间在埃及南部的他本尼细(Tabennis)创办修道院,[7] 他也留下一些书信和两篇“会规”。[8] 到再后期的该撒利亚的巴西流,他的《长会规》和《短会规》则开始注重讨论基督徒的共同生活,加入许可、考验、认信和孩子加入修院等问题。[9]

上述的修道主义的发展基本集中在东方教会,西方教会的修道主义发展则得益于将东方修道主义经验传播到西方的修士。

首先是亚他那修,他曾两次被流放到西方,被认为是他将埃及修道主义介绍到西方,并且他的《安东尼传》在四世纪后半叶已有拉丁文版本,奥古斯丁也在《忏悔录》中讲述安东尼事迹对他的影响。[10] 受其影响的奥古斯丁也创建了一座修道院,也写下了《奥古斯丁修道规则》(Canons of St. Augustine)。[11]

其次是耶柔米和他的朋友阿奎列亚的鲁菲努(Rufinus of Aquileia)的翻译工作。耶柔米将帕科米乌的《修道戒规》翻译成拉丁文,[12] 鲁菲努则将大巴西流的《长会规》和《短会规》的早期版本改编为更具隐修特点的拉丁文版本,和将一个极具俄利根主义风格的《埃及修士史》翻译成拉丁文。[13]

后来,约翰·卡西安发现,东方修道主义中所奉行的英雄式的苦修主义,以及在衣食住行中的严苛要求,在西方教会中引起了一些震惊和恐慌。所以他对这些文献加以改编和调和,使它们更适合在西方传播。因此,他写下了《原则》(Institutes)和《谈话集》(Conferences)。[14]

值得一提,塑造西方修道主义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的是,苏尔皮提乌·塞维卢(Sulpitius Severus)的《圣马丁传》(Life of Saint Martin)。这是第五、第六世纪西欧最受欢迎的著作之一。[15] 图尔的马丁是西方第一位成为主教的修士,[16] 他在成为图尔的主教前已经是一位有着圣洁的美名,且在西方家喻户晓的修士。[17] 在他出任图尔的主教后,依然坚持修道生活。当马丁去世后,他的修道榜样和声望使许多信徒认为他是真正主教的模范。最终马丁成为了西方教会用于对抗世俗化和主教虚荣的修道运动的模范,影响着西方教会对主教职分的理解。[18]

总得来说。在圣本笃之前,西方教会的修道主义已经度过了自我定位和自我描绘的阶段。[19]但此阶段的西方修道主义仍在东方的巨大影响之下,虽有发展成修道院式的修道主义,但个人式的苦修形式依然存在且影响深远。虽然各个修道院都有各自的修院会规,但在规则的严格程度、准入机制、与社会关系上都存在很大差异,呈现出的是一种相对混乱的局面。

3.2《圣本笃会规》的改革

圣本笃在《圣本笃会规》最后一章中清楚指出,他的思想有承继大巴西流。[20] 除此以外,他还继承了《奥古斯丁修道规则》,[21] 帕科米乌和大巴西流传统,[22] 约翰·卡西安的著作[23] 以及在意大利南部拉齐奥地区形成的《大师会规》(Regula Magistri)。[24] 尽管如此,圣本笃并没有像前人一样,他的会规是力图简化修道主义,并提取其中的精华部分。[25] 本文从写作计划性、修道戒律、及劳动工作三方面,观察《圣本笃会规》的改革。

首先,《圣本笃会规》与早期西方修道主义的其他会规不同,后者通常缺乏会规写作的计划性和规划性。例如与圣本笃同时期的阿尔勒的凯撒里乌的《童女会规》,凯氏经历多年编制后才完成,且在里面还有一个把重要观点重新陈述的“重要重述”部分,这表明了他的写作缺乏计划性和深思熟虑的进路。[26] 但圣本笃不同,他从开篇即要求每个修士都要顺服。[27] 接着在基于卡西安在《谈话录》中谈论的对修士的分类,[28] 他褒扬驻院修士(cenobites),贬损撒拉贝特(Sarabaites)和流浪的修士(Landlopers),称他们因不顺服而放纵自己,游离在修道院之外。[29] 以此要求修士们稳定委身于修院。对《圣本笃会规》而言“顺服”和“稳定”是修道生活最重要的关键,[30] 在接下来的72章会规都围绕着这两个主题开展。笔者认为,这表面《圣本笃会规》在写作上有明显的计划性和内容的规划性。也正因如此,使得《圣本笃会规》与先存的其他会规不同,能使新入门的修士或修院能更容易阅读明白,遵行操作。

其次在戒律方面,圣本笃沿袭了早期修道主义的作品,将驱逐作为惩罚的最后措施。也借用了大巴西流在《长会规》中的比喻,将罪恶比喻成疾病,将院长比喻成医生,将驱逐比喻成将不能治愈的肢体切除。[31] 但与其他会规不同,圣本笃有严格的且全面的戒律执行程序。在第23至30章有详细的劝诫惩罚的规定,[32] 例如先是长辈私下训诫两次,仍不改正就转为公开责备。如仍不改正,便禁止其他修士与其共同进食和进入祷告室等,最后再考虑驱逐出院。特别的是,在第二十七章中,会规要求院长“应尽最大努力,尽一切智慧和热情,确保他所托付的羊群中没有人迷失。”

最后,在劳动工作方面圣本笃与《大师规则》不同,后者认为修士是“属灵人”(spiritual men),他们不应该被“田野工作”(field work)妨碍圣神的工作,认为劳动是低级的工作。[33] 而圣本笃则要求修士在某些时段内从事体力劳动,如收割庄稼。他称这是对他们的教父和使徒的效仿。[34]

3.3《圣本笃会规》的传播与对后世修道主义的影响

在圣本笃死后不久,公元589年,他在卡西诺山建立的修院被伦巴第人烧毁。[35] 这迫使他们的修士逃亡各地,其中一部分修士逃往罗马,将《圣本笃会规》带到罗马,最终被教宗格列高利一世(Pope Gregory)知悉。格列高利一世深受圣本笃的事迹及其会规打动,接纳了这本会规。在他写于公元593-594年间的《对话录》(Dialoguse)的第二章中,记录了圣本笃的生平,极高的赞美了圣本笃和他的会规。[36] 公元596年,教宗格列高利一世派遣了一支由坎特伯雷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Canterbury)修士领导的修士宣教团到不列颠传教,他们当时随团带着的便是《圣本笃会规》。[37] 在教宗格列高利一世的支持下,《圣本笃会规》很快便被罗马许多基督徒采用,并传遍整个西方教会。[38]

在十世纪早期前,《圣本笃会规》都是西方修道院共同遵守的会规。但在加洛林王朝衰落后,许多修道院被挪威人和匈牙利人洗劫摧毁。在隐蔽地区的修道院则成为院长和主教用来实现野心的玩物。此时《圣本笃会规》已基本无人遵守。[39] 面对修道院的腐败,修道主义亟需改革。第十世纪的修道主义改革中心是克吕尼修院,期初他们试图重拾《圣本笃会规》的精神。[40]

到了十三世纪,因社会发展发生剧烈变革,新的修会应运而生,便是主要由道明会(Dominicans)和方济各会(Franciscans)组成的托钵修会(The Friars)。[41] 而后方济各会的会规《基本会规》(Regula Prima)的初稿,是胡高麟枢机主教(Cardinal Ugolino)以《圣本笃会规》未蓝本所订定的,两者仅在“神贫”一项中存在差异。[42]

[1] Tim Dowley,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169-171.

[2] 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香港:更新资源,1999),页136-137。

[3] 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页135-136。

[4]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157。

[5] 玛里琳·邓恩著,石敏敏译:《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页1-9

[6]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162。

[7] 杨庆球著,《历史中的教会:社会、思想、人物(上册)》,页149。

[8]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31。

[9]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42。

[10]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74。

[11]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167

[12]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166

[13]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84-85。

[14]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87-95。

[15]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168

[16]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76。

[17]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168

[18]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169

[19] 米歇尔·普契卡著,杜海龙译:《本笃会规评注(上、下)》,(中国:三联书店,2015),页29-33。

[20] D. Bernard Marechaux著,侯景文译:《圣本笃的身世、会规及灵修》,(台湾:光启出版社,1980),页63-64。

[21] 翟达陡:<《聖奧思定會規》的中心思想:愛天主與愛近人>,《公教神学评论》 第五辑(2024年02月),页91-117。

[22] 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页141-142。

[23]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138-140。

[24]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152;Pansters Krijn. A Companion to Medieval Rules and Customaries (USA: BRILL, 2020), 37-38.

[25]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139

[26]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139

[27] Saint Benedict, The Holy Rule of St. Benedict : translated by Boniface Verheyen (Mich.: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1949), Prologue.

Listen, O my son, to the precepts of thy master, and incline the ear of thy heart, and cheerfully receive and faithfully execute the admonitions of thy loving Father, that  by the toil of obedience thou mayest return to Him from whom by the sloth of disobedience thou hast gone away.

[28]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139。

[29] Saint Benedict, The Holy Rule of St. Benedict, Ch. 1

[30]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277

[31]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148

[32]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139。

[32] Saint Benedict, The Holy Rule of St. Benedict, Ch. 23-30

[33] Pansters Krijn, A Companion to Medieval Rules and Customaries, 68

[34] Saint Benedict, The Holy Rule of St. Benedict, Ch. 48

[35] 朱迪斯·M·本内特、C·沃伦·霍利斯特著:《欧洲中世纪史》,页63

[36]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154。虽然格列高利一世的记录并不完全可信,但他的记录明显是为了抬高圣本笃的地位,笔者认为这是为了更好的传播圣本笃的名声和他的会规。

[37]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154;朱迪斯·M·本内特、C·沃伦·霍利斯特著:《欧洲中世纪史》,页63;杨庆球著,《历史中的教会:社会、思想、人物(上册)》,页184。

[38]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280

[39]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326。

[40]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页326-331。

[41] 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页157-158。

[42] 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页162。

四、总结

从修道主义的发展来看,《圣本笃会规》可称为西方修道主义集大成者。他不仅继承了早期西方修道主义的作品和精神,还对其进行提炼、改革,最终形成这本西方中世纪最重要的修道规则。[1]

从历史背景来看,《圣本笃会规》在制定的时候确实有受其影响。例如上文说到的,对患病修士更加宽容的规定;准入标准以及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等。

从传播的角度来看,《圣本笃会规》在系统上可算面面俱到,含括修院的大小层面;但在执行层面上却简洁、留有余地。这样的特点,使其能适应不同地方的修院特点,[2] 而极强的适应性使之成为后世西方修院的会规基础。[3]

[1] 玛里琳·邓恩著:《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页161。

[2] 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页146。

[3] 迪尔梅德·麦卡洛克著,:《基督教史—最初的三千年》,页308。

(完)

参考书目

Benedict, Saint, Abbot of Monte Cassino. The Holy Rule of St. Benedict (translated by Boniface Verheyen). Mich.: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1949.

Dowley, Tim. ed.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Minneapolis Minnesota Baltimore, Maryland : Fortress Press, 2018.

Krijn, Pansters. ed. A Companion to Medieval Rules and Customaries. USA: BRILL, 2020.

D. Bernard Marechaux著。侯景文译。《圣本笃的身世、会规及灵修》。台湾:光启出版社,1980。

冈察雷斯著。陈泽民、孙汉书、司徒桐、莫如喜、陆俊杰译。《基督教思想史(第一卷)》。中国:译林出版社,2010。

冈察雷斯著。赵城艺译。《基督教史(上卷)》。上海:三联书店,2016。

米歇尔·普契卡著。杜海龙译。《本笃会规评注(上、下)》。中国:三联书店,2015。

朱迪斯·M·本内特、C·沃伦·霍利斯特著,杨宁、李韵译。《欧洲中世纪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

杨庆球著。《历史中的教会:社会、思想、人物(上册)》。香港:播道会文字部,2022。

玛里琳·邓恩著。石敏敏译。《修道主义的兴起——从沙漠教父到中世纪早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翟达陡。<《聖奧思定會規》的中心思想:愛天主與愛近人>。《公教神学评论》 第五辑(2024年02月),页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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