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3 12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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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万之争,谁都别口炮,讲点规矩好不好(萧三匝商业观察003号)

摘要:希望宝万之争不仅成为中国商业史上的一个经典案例,而且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经典案例


市场经济是规则经济,而在现代社会,人们公认的规则只能是法律,因此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道理很简单,没有法治的市场经济只能导致丛林社会。从根本上说,丛林社会是无法长期运转的,因为参与丛林游戏的人到头来都会厌倦杀伐,最终必然退出游戏。吴敬琏先生多年来一直“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着眼点正在于此。

 

宝万之争到如今,正在向纵深发展。但遗憾的是,除了深交所发文勒令华润和宝能说明两者是否为一致行动人之外,我们没有看到此事向法治方面发展的迹象。舆论对宝能的质疑已经转向其收购资金的合法性,但保监会、证监会并没有出来表态;万科董事会表决出现争议,最高司法机构也没有站出来进行司法解释。

 

宝万之争本可以发展成为中国法治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其中有许多可以深入探讨的问题。比如,如何规制金融资本的投资行为?制度环境是否应该为企业家阻击“门口的野蛮人”创造更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是否需要修订?我们需要建设的是一个美式的市场经济还是日德式的市场经济?显然,最后一个问题已经涉及政治哲学领域了。

 

此次事件如果还是像现在这样止于各说各话,甚至有人趁此大曝王石与田朴珺的恋爱史——其中不少是不负责任的信口雌黄——只能证明这个社会的不成熟。果真如此,我们为什么要持续关注这个事件?仅仅为了看热闹吗?

 

就目前的讨论来看,一些参与讨论的意见也有似是而非的地方。

 

比如,有经济学家说,我们评论宝万之争,不仅要看它的合法性,而且要评估其合理性。也就是说,如果法律本身有问题,依法裁判可能引起负面效果,这事儿就大了。这种观点貌似正确。但是,市场经济不是理治经济,不能用两套标准来评判事物。法律体现的是底线意识,而道理言人人殊。法律源于道德、风俗,但又具有独立性,如果不尊重法律,客观上就不会尊重一切规则。当然,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完美无缺,法律一旦制定出来,不仅意味着必须执行,而且意味着必然会面临与时俱进的修订。对后者而言,又牵涉到修律的权利和修订程序等问题。但是,在法律尚未修订之前,需要强调的是,已经制定的法律必须得到执行,否则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就是空谈。此外,即便此次事件引发了法律修订,也不能用新修订的法律来裁判刚刚发生的事件。

 

有人一再强调情怀。我们这个时代最不缺乏的恰恰是情怀,但情怀无助于化解矛盾和纷争。一个成熟的人,会将情怀装进腔子里,而不会天天将情怀挂在嘴上。情怀诉诸情感,而非理性;情怀是无法度量的,站在不同角度解读情怀,结果当然不同。因此,情怀无法成为合法性的理由,尤其在尖锐的利益之争面前,情怀往往是苍白的。

 

目前来看,宝万之争最好的结局是和局。按法治办事是否必然意味着非赢即输、非此即彼、非黑即白?法治是否会破坏和局或致使和局无法实现?其实并不是。只有争议各方都重视法治的威力,才能由责任意识出发产生大局观,才能各退一步达成妥协,而一个懂得妥协的社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福音。

 

中国是一个大陆法系的国家。宝万之争告诉我们,如果要避免中国企业界今后再度爆发类似纷争,英美的判例法体系是值得借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希望宝万之争不仅成为中国商业史上的一个经典案例,而且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经典案例。(本文刊发于《中国企业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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