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默想:太6:12 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在我们一生的成长经历中,一定经历过刻骨铭心的伤害,也许是我们的家人,也许是我们的朋友,也许是行为上的不公正,也许是言语上的侮辱,也许有些我们已经忘记了,也许有些已经深入骨髓,不管如何,主耶稣在这主祷文中,都教导我们要饶恕人,必须要饶恕,一个基督徒如果学不会饶恕,就无法真正体会十字架带来的饶恕。
实际上,当我们去饶恕人的时候,这并不表示,我们拥有这赦罪的权柄,因为这权柄唯独在乎神,主乃是教导我们要从心里出去一切对人的恨恶与愤怒,甚至是存在我们骨子里或多或少的那种报复人的欲望,加尔文说,除非我们赦免一切 曾经得罪我们之人的罪,否则我们没有根据求神赦免我们的罪。我们若在心里仍怀着对人的恨恶, 我们若计划报复人或期待有机会伤害他们,或我们不想澄清仇敌对我们的误会,善良的对待他们, 并设法与他们和好,我们就是在求神不要赦免我们的罪。除非我们赦免别人,否则我们确实是在求神不要赦免我们。难道拒绝赦免别人的人,不就是在这祷告上增加神对他们的忿怒吗?
因此,亲爱的弟兄姊妹,此时此刻,让我们一同祷告,求神加给我们力量,因着十字架上流血的赦免,我们也能放下自己,从内心中消除那些记恨,从内心中去饶恕那些带来伤害的人,从内心中去爱那些看似不可爱的人,心中充满阳光,生活就会减少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