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3 12 月, 2024
spot_img

社会意识形态主义

自由主义之所以经历一些内在的嬗变,就是因为自由有时候不小心会越界,今天有很多国家的自由实际上已经演变成极端的自由。在英国,自由主义反而做的不错,就是因为英国一直存在保守主义,甚至很多自由主义者本身就是保守主义者。美国没有英国的传统,虽然他们大多数人都是英国人的后裔,但他们并不想继承英国人的传统,不论是国王还是宗教,因此美国的自由就容易走向极端自由主义。
好在美国还没有彻底走向极端,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宗教对其有基本的约束,虽然可能只剩下道德成分的约束。我们讲文明的时候,主要偏向发展,但文明如果本身没有被约束,实际上也不可能是文明。中国的文明礼乐既是一种发展,又是一种对自身的约束。儒家思想对社会的约束力有其不可估量的贡献,否则国家和政府的成本会非常高。
自由也是如此,所谓的不可侵犯他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对自己的约束,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说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小孩子就没有自由,因为他们没有自律,他们需要外在的约束力,否则任意而行。成年人也如此,良心道德伦理虽然也有其约束,但还不够,中国的文化就是用礼作为整体来约束所有人,谁违反礼谁就会被社会视为耻辱,并且其家族也跟着一起受耻,这个比法律有时还管用。
自由主义一旦发生问题,人们就难免怀疑并想去构建另外一种甚至完全不同于自由主义的思想。社会经济学就是这样被提出和发展起来的,社会经济学有很多优点,但也有致命的缺陷,而且这种致命的缺陷带来的危害性几乎淹没了其优点。我们知道鸦片作为麻醉剂是一种良药,但他的危害性远大于他的麻醉效果,故文明的国家都严令禁止,社会经济学基本上和鸦片差不多。
社会经济学实际上是极端自由主义的另外相反的一个极端,极端自由主义根本不算是个人主义,它更接近自私主义,个人主义和自私主义的动机都是自利,但个人主义的自利会做到利他,一个包子店老板希望自己多赚钱,那么他就要做好自己的包子,虽然他是为了赚钱,但为了赚钱就必须做质量好、口感好的包子,而自私主义为了赚钱,心思可能就不是做好包子,甚至做包子也是掺入很多虚假有毒的东西。
西方一些极端自由主义倒不一定是前面的自私主义,但有一点很相似,就是不能有利他人。社会经济学正好相反,完全利他,经济学的假设就是人的自利性,虽然这是一种假设,但就经济学而言,这种假设没有任何问题,谁开包子店是为了搞慈善呢?
社会意识形态认为没有群体就没有个体,个体一旦脱离群体就无法生存。问题是没有个体,哪有群体,哪怕退一步讲,个体确实需要群体,但并不意味着群体可以侵犯个体的正当权益,并且正是因为群体对个体的保护,个体才会更愿意委身于群体。不能只谈群体的利益,而且群体的利益也很抽象模糊。
自由主义非常看重自由,但社会经济学却是看重平等,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就错了。自由属于生产,平等属于分配,分配基于的是生产,没有生产分配就是空话。另外社会意识形态不仅要求机会和形式平等,而且还要求结果和实质平等。这就非常荒谬,这里面错误地将不同理解为不平等,人人不同并不意味着人人不平等,我们要做的是尊重这种不同,而不是强硬使人人不同变成人人平等。
社会经济学家认为自由主义没有爱心,只是一味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自由主义认为这没有错,人是自利的,但自由主义者认为人在追逐这种自利的过程中必然利他。社会意识形态者认为人应该从利他做起,这才叫是爱。实际上,孟子早就批判过这种观点,人不可能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而且孟子还是一个性善论者,他都认为人做不到。
人生来就有不同的阶层,这是必然的,而且这种阶层依然继续存在,而将底层和高层简单地对立起来并不符合历史的普遍常识。土地的主人,这属于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现在倒好变成了坏人的代名词。或许有人会说,这是剥削的结果,但最有可能是人懒的结果。
他们认为私有制是一切恶的根源,家庭是私有制的基础,而婚姻则是家庭的基础,因此废除婚姻就可以消除私有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也谈到过这个问题,问题是消除了私有制,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就不存在了。中国父母之所以勤劳吃苦,不就是因为家庭的缘故吗?
哈耶克批评罗素,甚至爱因斯坦就是因为他们也受到这样的蛊惑,或许罗素的一句话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他说:“三种激情支配我的一生,爱的渴望、知识的渴求以及对人类苦难的极大同情。”最后一个应该是罗素受蛊惑的理由,当然我们不是说我们应该对人类的苦难漠视。漠视他人的苦难,实际上就是漠视自己,之所以优先保护弱势群体,就是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弱势群体。
自由主义者从自利的出发,他们推出必然利他,如果不能利他,自己的自利也就无法实现。因此,自由主义者并非漠视他人,假如路上突然遇到一个倒地抽搐的人,社会意识形态认为无论如何都必须帮助,但自由主义者认为,我应该帮助但我能力有限,或者说帮助他会给我带来诸多的不利,因此可能真的不会帮助,由此,我们便错以为自由主义者完全自利而不道德。
这件事情实际上本身就有绑架他人道德之嫌,帮助应该出于自愿,并且也要根据个人的实际状况而定,但不帮助是不是一定要受到谴责呢?一个富人不捐款该不该受谴责呢?穷人为什么一定就要得到帮助呢?这背后依然是只看见需要重新分配,但没有看到生产发展带来的影响。自由主义者麦特·里德雷认为美德是自利的个人互相博弈与长期演化的结果。换言之,美德是自利的产物。
休谟也认为“道德并非是理性的结果。”保守主义既不认同自由主义的道德观,同时也不认可社会意识形态主义的道德观。社会意识形态阵营内部也有不同的声音,只不过是被更大的口号所淹没。伯恩斯坦认为完全的公有制经济会导致官僚主义,也有可能带来新的专政,它也有可能是反人道的,因为它不能为它反对的对象提供哪怕最基本的人权保障,反而认为批斗反对的对象才是高尚的道德。
这就是为什么有一种道德绑架的感觉呢?做好事是道德,但并不意味着反对所谓的坏人也是道德,更何况这里面的坏人也不一定坏,可能只是立场不同。富人不一定全坏,穷人也不一定全好,穷人只不过看起来更老实,老实不一定好,看起来老实更不一定好。退一步讲即使富人有的坏,但有的坏的富人也不一定对于所有人都坏。即使穷人都好,但不一定对所有人都好,当然他们的逻辑是爱憎分明。
既然讲到爱憎,那么这就是一个情感判断,杀父之仇肯定会产生仇恨,但杀父之仇的人难道就一定是坏人吗?这种逻辑势必导致公报私仇,或者恩将仇报,或者认贼作父,其结果反而不道德。千万不要再拿出“有仇不报非君子”,如果社会正义正常化,人们的私仇根本不需要被隐忍。“有仇不报”是因为公义不能得到伸张,人们才迫不得已报仇。
伯恩斯坦就认为这种模式极其容易导致官僚主义化,而且还容易反人道。这种模式特别喜欢使用“我为你好”的出发动机,比如社会福利,并非给个人完善社会福利就一定是好事,它也意味着剥夺了个人的选择权,而没有选择就是没有自由。这种观念实际上依然保留着父权主义的特点,看似属于为你好,但“被爱”的人没有自由。哪怕用金笼子,但金丝雀并不幸福,因为没有自由。
父权主义的思维就是认为孩子们都不理性,因此需要父亲的帮助去矫正,他们甚至认为当孩子们长大后就会明白父亲的用意,并感谢父亲,但这里面父亲特别容易犯错的东西被隐藏起来,就是父亲的好心容易侵犯属于孩子私人领域的权利。我们必须捍卫个体私人领域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这是自由的最后壁垒,一旦被侵犯,任何人将失去自由,哪怕是父亲也不允许。
犬儒学派的第欧根尼怼亚历山大就是捍卫自己私人自由权利的经典例子,在公共领域,人们自由的权利需要被约束,一个人在家里面喝酒,谁都无权利剥夺,但他不能喝完酒开车,前者属于私人领域,所以他拥有完全的自由,哪怕喝的不省人事,后者属于公共领域,如果不限制就会侵犯他人的权利。
人生来不同,个体的差异性非常大,尊重个人私人领域的权利,就是尊重每一个人的不同,“为你好”实际上是为了建立相同的观念,但却会无形中消灭每个人的选择权,也消灭了思想的多样性。我们常说求同存异,“同”指的就是公共权利同“异”就是私人领域的权利不同,为你好”很容易消灭“异”,因此如果有这样的法律,目的是为了消灭私人领域的自由权利,那么我们就必须站起来推翻它。


所属主题
大圐圙 人文圐圙
大圐圙 人文圐圙
你想知道历史真相吗?你想知道历史到底是成王败寇,任人打扮的小丑,还是真实历史事件的忠实纪录吗?老魏带你轻松有趣的看历史,真正做到还原历史真相,反思历史事件,真正让你做到“读史以明志,以史为鉴”。
阅读更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