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2、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经文理解」本章经文记载了人类历史的第一宗谋杀案,这既在意料之中,也超乎想象。说是意料之中,这是因为人类犯罪后必然会有违背上帝之事的持续发生,而之所以说是超乎想象,是因为谋杀案竟发生在兄弟之间,这更凸显罪的严重后果。
我们先来看1-2节经文,这里提到亚当和夏娃自被赶出伊甸园后,就要考虑同房生子,这透露一个信号就是始祖犯罪后很期待能“生养众多”,以免断子绝孙,因为不再能吃生命树果子就意味着自己不能再永远活着了。所以,当该隐出生后便取名为“得”,其意表明他们很庆幸能有后代延续,如亚当所言:“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这似乎透露他们的一种侥幸心态。
有人对第2节该隐和亚伯的职业做有意的比较和解读,认为游牧和农业的差别引发两者的天然张力。还有人做信仰解读,认为牧羊的目的为制衣遮羞(创世记3:21)和赎罪献祭,而种地仅为肚腹而活,由此认为亚伯为神而活,该隐只是为自己而活。不过,这些解读大多出于一种想象。因为无论是游牧还是农业都是上帝所赐予的职业(创世记1:28),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区别应在心态。
3、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4、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5、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
「经文理解」第3-5节透露了该隐和亚伯的根本区别,这个区别导致的结果是耶和华上帝喜欢亚伯而不喜欢该隐,其严重程度可想而知。那么究竟两人有什么不同的态度导致如此不同的结果呢?有两个信息值得我们留意,其一是耶和华上帝明显是看中人过于祭物,如经文所言“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那么亚伯和该隐两人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呢?新约圣经对亚伯有两次描述,如“亚伯因着信”(希伯来书11:4)、“义人亚伯”(马太福音23:35),这从侧面反映出该隐缺乏信心,而且不是义人。其二是该隐与亚伯的祭物有区别,因该隐只是献上了自己的出产,而亚伯则将羊群“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这显示,两人信仰状态和生命品质的差异也反映在他们的祭物之中(马太福音7:20)。但根本上应该是生命品质的不同,其次才是祭物的不同。该隐大发雷霆的表现足以证明他心态和信仰状态的扭曲程度。
6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7、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8、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经文理解」耶和华对该隐的变颜变色不仅非常不解,还相继给了二个反问。这体现出该隐受到的惩罚是咎由自取。上帝给出的反问就是他行得不好,至于究竟如何不好,根据上下文和新约经文,大体可以总结为几点:信心缺失(信仰)、心态扭曲(灵命)、祭物敷衍(行为)。很显然,上帝首先看重的是人的生命状态和灵命光景,如经文所言:“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母耳上15:22)。
至于惩罚的结果,除了祭物不蒙悦纳外,就是“罪伏在门前”,这就是说罪将会如同凶暴的恶魔一样蹲守在他的门口,其必然会时常恋慕该隐,意为诱惑和吞吃,如新约所言:“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5:8)该隐需要做的就是要想方设法制伏它。上帝在这里的提示是要表明这样一个属灵规律:如果我们在敬拜上帝的事务上处理不当,罪就会潜伏在我们心门外,随时寻找机会引我们上钩犯罪。因此,我们务必要小心谨慎,并努力寻找属灵秘诀以制伏它。但遗憾的是,该隐并没有警惕罪的潜伏和引诱,于是悲剧便成为事实。如《圣经》所言:“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5)
比较两者的状态,可以看到亚伯似乎处于惯常的状态,而该隐则明显非常反常。由该隐的凶杀轨迹来看,明显是他受到了一种犯罪意念的驱使,起先是他主动与亚伯讲话,然后又主动击打亚伯,直至最后施以凶杀。不难想象,导致该隐犯罪的行为缘于其内在生命的扭曲,归根结底而言,就是其忽视上帝的警告导致最终的恶行。这让我们看到,始祖罪行大体缘于人内心私欲的膨胀和忽视上帝警戒的结果,无论是亚当夏娃还是该隐。
9、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10、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11、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12、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经文理解」“你兄弟亚伯在哪里?”这一发问让我们想起上帝对犯罪后亚当的呼唤“你在哪里?”。很明显,上帝在使用“明知故问”的方式显示自己的心意,这表明了上帝公义和慈爱两种属性的整全性,这既是基于公义的责问,亦是给予悔改的机会。但遗憾的是,人类对待罪行的第一时间通常都是否认和隐瞒,该隐的回复非常无理,不仅在态度上装聋作哑、鲁莽粗旷,更显示他心态上的嫉恨和刚硬程度。因为明明是他亲手杀害了兄弟,其不仅矢口否认,没有任何悔意,甚至还怨恨上帝多管闲事。其实上帝本可以直接下达惩治措施,祂这是要再给该隐一次悔改的机会,以减轻惩罚力度,但该隐完全没有领情。这直接导致上帝更严厉的惩罚措施,这完全该隐咎由自取。
针对该隐的耍赖和欺瞒,上帝开始明确表态。“你作了什么事呢?”不是调查口气,而是责问和控诉,语意可以理解为“你竟做出这种事!”很明显,上帝已了如指掌,但为了让该隐听得更明白,祂采用了更形象的方式表达。“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这里的“血”在圣经里被视为生命的象征(创世记9:4-7),因此上帝的意思是说亚伯虽然被你杀害了,但他的生命在地下阴间(死人暂时留守之处)还活着,并正在向上帝申诉。第11-12节更形象表明了该隐的做法是天地不容,上帝以土地和种地来惩治该隐延续了祂对亚当的惩罚准则,就是要以人最赖以生存的资源进行惩罚。本来亚当犯罪后地已受咒诅(创世记3:17-18),这里更是变本加厉。而且在劳苦方面也增加惩罚力度,亚当收到的是“终身劳苦”、“汗流满面”才得糊口,而该隐则是劳力“不出效力”,生活“流离飘荡”。
13、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14、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15、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经文理解」该隐之所以认为惩罚太重,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是从此不得再见上帝之面,其二是可能会被他人追杀。这两种结果让他难以承受,一方面是信仰关系的丧失,另一方面是性命的难保。而上帝之所马上回复“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大体有三种解读,一方面遭击杀只是该隐的担忧,上帝并没有如此惩戒,因此上帝特地做明确说明;另一方面,上帝虽然对该隐实施了严厉惩罚,但是在公义中仍然留有恩典;还有一方面,上帝对人类的计划是“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因此上帝必须要阻止互相杀戮的局面。“必遭报七倍”显示了上帝已预知人类被驱逐伊甸地之后将会有更多互相凶杀的事发生,因此采取了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七倍”只是象征意思,表明惩罚的严厉程度。这里似乎有一个规律,越远离伊甸园,人类就会越凶残,同时上帝的惩罚力度也越大。
“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这里的“记号”究竟什么意思?因为经文没有明确,因此无法做更多的解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记号是上帝特别确立的,因此应该非常醒目和突出,常人过目后必定不敢随意侵犯,有一种说法是“记号”特指上帝要该隐特别建立城池(创世记4:17),用以自我保护,但这只是一种解读。这里顺便提一下,“免得人遇见”说明其时亚当已有其他的儿女和子孙,因为那时人的寿命很长,一个人生平可能会生养众多子女。
16、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17、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该隐建造了一座城,就按着他儿子的名,将那城叫作以诺。18、以诺生以拿;以拿生米户雅利;米户雅利生玛土撒利;玛土撒利生拉麦。
「经文理解」该隐被驱逐到伊甸东边的挪得之地,这说明人类是逐渐远离伊甸园,一开始亚当是在伊甸园里,之后被驱逐而定居在伊甸园周围地带,如今该隐因犯罪又被驱逐到更远的地方。这种驱逐在信仰上有重要的意义,那便是越来越远离上帝。毫无疑问,该隐遭受最大的惩罚便是“离开耶和华的面”,这是比属地惩罚更为沉重的结果,因为他不仅只是谋害了兄弟,更是得罪了上帝。
遭受严厉惩罚后,该隐所能做的就是要生育,以免突遭杀身就断子绝孙了。该隐的儿子叫以诺,“以诺”原文意为“开始”或“奉献”,该隐把新建的城命名为以诺,表明他决心要重新开始自己的信仰奉献心志。接着便开始一代接续一代的生育,这一方面显示该隐家族对“生养众多”的重视,同时也显明上帝许诺他们性命得以保存的印证。
19、拉麦娶了两个妻,一个名叫亚大,一个名叫洗拉。20、亚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帐棚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21、雅八的兄弟名叫犹八,他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22、洗拉又生了土八该隐,他是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或作“是铜匠、铁匠的祖师”)。土八该隐的妹子是拿玛。
「经文理解」到拉麦这里时,出现了一个特例,就是他娶了两个妻子,这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的“多妻制”,这显然不合乎上帝原初设立的“二人成为一体”的婚姻观,这显明到拉麦这里时该隐后代又出现了信仰和生活上的违规现象。因为家庭和社会关系的逐渐复杂化,自然带来对生活多元化的向往,于是文化和精神的追求也趋向多元化,20-22节经文显示了三大文化和产业领域的出现,即畜牧业、音乐和冶金业。
23、拉麦对他两个妻子说:“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杀壮士却伤自己;我害幼童却损本身”)。24、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经文理解」拉麦对两位妻子的讲话本来是一首六行的诗歌体,排列如下:
从拉麦所说的话可以看出其高傲自大、狂妄暴戾的态度,其意表明只有他杀人是合乎情理的,别人却不可杀他,否则将遭受恶毒报复。这不仅体现其凶残暴虐的一面,更显示其想自立丛林规则的意识。因为“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是上帝设立的规则,而他不仅自立规则,还肆意妄为强化了自我保护的意识,这不仅是一种赤裸裸的僭越行为,更是一种疯狂暴虐的报复措施。拉麦的态度似乎显示始祖时期一代不如一代的信仰状况。
25、亚当又与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说:神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26、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
「经文理解」亚伯被害的事显然让亚当和夏娃难以释怀,于是他们便又生了一个儿子。这里让我们看到,人类始祖面对自身和家族的亏欠和堕落,并没有采取直接面对上帝的悔改和忏悔,而是寻求生儿育女的补救措施,希望通过繁殖子孙来力促家族的兴旺和发展。儿子取名“塞特”就表达了他们的心情,就是希望塞特能弥补缺失亚伯带来的伤痛。幸亏上帝对亚伯这条脉络一直有祂的旨意和带领,否则就等于换汤不换药。因着上帝的拣选,使得这条血统脉络逐渐找回信仰的轨迹,即塞特儿子以挪士出生后,人类才开始重新求告耶和华的名。这实属不易,可以说是人类自离开伊甸园后的第一次信仰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