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讲:程颢:一个粗糙的哲学家
这一讲我们讲程颢。
程颢(公元1032年—公元1086年)为人从容宽和,《宋史》说他“资性过人,充养有道,和粹之气,盎于面背。门人交友从之数十年,亦未尝见其忿厉之容。遇事优为,虽当仓促,不动声色。”他被名臣吕公著推荐,担任过中央监察官,数次接受神宗皇帝召见,进说儒家正心诚意、去欲制怒、亲贤远佞之道。神宗皇帝很喜欢听他讲话,并希望经常见到他。有一次,神宗与他谈话,甚至忘了吃饭。王安石本与程颢亲善,但二人政见相左,只能将他贬到京外做小官。他当地方官,以民为本,政绩突出,而且喜欢向人民宣讲仁义道德。程颢享年只有54岁,与他弟弟程颐比起来,不算长寿,他弟弟活了八十多岁。“颢之死,士大夫识与不识,莫不哀伤焉。文彦博采众论,题其墓曰‘明道先生’”。
程颐对哥哥称赞不已,程颢去世后,他写了一篇《明道先生行状》赞扬哥哥,历史上很难找到第二篇弟弟回忆哥哥的文章能如此不吝夸赞的。这篇文章中的一些话,甚至被后来修《宋史》的人直接采用。文中说:
先生资禀既异,而充养有道。纯粹如精金,温润如良玉;宽而有制,和而不流;忠诚贯于金石,孝悌通于神明。视其色,其接物也,如春阳之温;听其言,其入人也,如时雨之润。胸怀洞然,彻视无间。测其蕴,则浩乎若沧溟之无际;极其德,美言盖不足以形容。
先生行己,内主于敬,而行之以恕。见善若出诸己,不欲弗施于人。居广居而行大道,言有物而动有常。……
先生之门,学者多矣。先生之言,平易易知,贤愚皆获其益,如群饮于河,各充其量。先生教人,自致知至于知止,诚意至于平天下,洒扫应对至于穷理尽性,循循有序。病世之学者舍近而趋远,处下而窥高,所以轻自大而卒无得也。
先生接物,辨而不间,感而能通。教人而人易从,怒人而人不怨,贤愚善恶咸得其心。狡伪者献其诚,暴慢者致其恭,闻风者诚服,觌德者心醉。虽小人以趋向之异,顾于利害,时见排斥,退而省其私,未有不以先生为君子也。
程颢的思想,据程颐及《宋史》所说,是“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但程颢没写过专著,他的思想,只能散见于程门弟子所记语录及他为数不多的信札。如今研究程颢的思想,主要是依据朱熹编定之《河南程氏遗书》(即二程语录)。该书共25篇,第一至第十篇是二程兄弟语录,第十一至第十四篇是程颢语录。因为二程思想同中有异,因此只要认真辨别,不难判定哪些是程颢的话,哪些是程颐的话。
程颢的思想,可用三个关键词概括:“理”、 “性”、“仁”。
程颢说过,“天理”二字,是他“自家体贴”而来。所谓“天理”,即来自上天的理。那么,何为“天”?程颢说:“天者,理也。神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帝者,以主宰事而名。”他把“天”与“理”等同,而将其与作为人格神的“帝”区别,因此他所谓的“天”,主要是规律之天,而非主宰之天。程颢之前,周敦颐、邵雍、张载偏重于论主宰之天,程颢虽然讲天理,但侧重点已逐渐偏向于理,也即是规律之天。自程颢开始,“理”才成为儒家倾注心力最多的概念。“理学”之所以名为“理学”,根源也在此。程颢说:“万物皆有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各循其理,何劳于己力哉?”也可以说,从程颢开始,中国思想家们希望为宇宙人生打造一个理性的基础。
程颢所谓的理,究竟包括些什么内容?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事先指出一个关键点,即中国人经常用一个词表达几层不同的意思,因此阅读古人文本,要理解其具体含义,就必须分清楚“能指”与“所指”的区别。比如,程颢的“理”,有时候指的是共相,也即是万有运行的总规律,即狭义之“天理”;有时候又指的是殊相,即个别事物的运行规律,即所谓“百理”。所以程颢说:“天理云者,百理俱备”。“天理”和“百理”之间是源与流的关系,即天地之间有一个理,而这个理又可以在万事万物中得以体现,使得每一个事物都存在自己的具体之理。
那么,“天理”到底又是什么?程颢对此说得过于简约,只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絪缊,万物化育”,此外,就属于“不可道”的领域了。不仅程颢如此,儒家论天,基本上都如此,其对天的认定,不过简简单单的“生生之德”。他们大都回避了一个问题:既然“天地之大德曰生”,为什么宇宙万物既有生,也必有死?
让我们暂时抛开这个问题,来看“百理”。“百理”的特点,有两条:一是各有各的理。程颢说:“服牛乘马,皆因其性而为之。胡不乘牛而服马乎?理之所不可。”二是世间万物,都处于对立统一关系之中,这就是所谓的“有对”。程颢多次申说此理,比如:“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每中夜以思,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又如:“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一善一恶,阳长则阴消,善增则恶减。斯理也,推之其远乎?人只要知此耳。”再如:“质必有文,自然之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则为文。非知道者,孰能识之?”这个观点其实也不新,《老子》《易传》多言此理。
总之,程颢论理,过于简单,而且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创见。下面来看他论“性”。理学又称“性理学”,是因为程颐在哥哥死后直接提出了“性即理”的论断,不过仔细考察程颢的言论,不难发现,程颢必然会同意弟弟的这个论断的。
程颢说得很清楚:“道(理)即性也。若道外寻性,性外寻道,便不是”。他还说,最高存在“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也就是说,“命”、“理”、“性”、“心”,完全是一回事,只是针对不同的语境,用词不同而已。
因为性与理原本是一回事,所以性也分共性与个性,共性=天理,个性=百理。抓住了这个特点,我们就能读懂程颢下面这段极难读懂的话(括号内文字为我的注释说明):
生之谓(共)性,(个)性即气,气即(个)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共)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善固(个)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个)性也。盖“生之谓(共)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个)性时,便已不是(共)性也。凡人说(共)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人(共)性善是也。夫所谓“继之者善”也者,犹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终无所污,此何烦人力之为也?有流而未远,固已渐浊;有出而甚远,方有所浊。有浊之多者,有浊之少者。清浊虽不同,然不可以浊者不为水也。
如此,则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则疾清,用力缓怠,则迟清。及其清也,则却只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将清来换却浊,亦不是取出浊来置在一隅也。水之清,则(共)性善之谓也。故不是善与恶在(共)性中为两物相对,各自出来。此理,天命也。顺而循之,则道也。循此而修之,各得其分,则教也。
程颢在这里是通过性的概念来论述善恶。要言之,源自天的共性是全善的,但人的个性则混杂了恶,这是因为个性受“气”(外在物质)影响。所以,要消除个性中的恶,就必须“加澄治之功”。理学家所关注的重点,不过“为善去恶”四个字罢了。
不过,在具体如何为善去恶,也即如何养性的问题上,理学家们的看法并不一致。比如,张载就认为,“定性未能不动,犹累于外物”,也就是说,定就得静,不静则无定,这是《大学》标明的修养次第。张载之所以如此主张,也是受佛教之禅定观念影响的结果。但程颢明确反对这个看法,他给张载回了一封书信,这就是有名的《定性书》:
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苟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且以性为随物于外,则当其在外时,何者为在内?是有意于绝外诱,而不知性之无内外也。既以内外为二本,则又乌可遽语定哉?
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苟规规于外诱之除,将见灭于东而生于西也。非惟日之不足,顾其端无穷,不可得而除也。
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自私则不能以有为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今以恶外物之心,而求照无物之地,是反鉴而索照也。……与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也。两忘则澄然无事矣。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
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是则圣人岂不应于物哉?乌得以从外者为非,而更求在内者为是也?
应该说,从动静皆能定的这个论点看,程颢的主张显然高于张载。因为,从哲学上说,既然儒家承认《易传》动态运行的天道观,则人道观主静就与天道背反了;从实践结果上说,无视外物的个人修身必然导致理论脱离实践。但程颢的论证却带来了很大的问题。
宋儒无不批佛,而且程颢对佛教的批判比前人高明。他说:“佛学……只是以生死恐动人。可怪二千年来,无一人觉此,是被他恐动也。圣贤以生死为本分事,无可惧,故不论死生。佛之学为怕死生,故只管说不休。下俗之人固多惧,易以利动。至如禅学者,虽自曰异此,然要之只是此个意见,皆利心也。……如杨、墨之害,在今世则已无之。如道家之说,其害终小。惟佛学,今则人人谈之,弥漫滔天,其害无涯。”“所见者色,所闻者声,所食者味,人之有喜怒哀乐者,亦其性之自然。今强曰必尽绝得天真,是所谓丧天真也。”
程颢为了反对释道两家,主张性无内外,但其推演到头,却暗合了释道两家的结论。比如,上文所说,“有为为应迹”,“明觉为自然”,孔孟所主张的是有为之道还是无为之道,是应迹还是未应迹?孔孟若主无为,又何必积极奔走天下?比如,“心普万物而无心”,“情顺万物而无情”,无心无情,还是儒家吗?再如,圣人无喜怒,以物之喜怒为喜怒,但作为客观存在的外物,何来喜怒?喜怒本就是由客观引起的主观感受,而这主观感受则取决于个人的价值观、是非观,怎么能说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呢?如果真是如此,则圣人之心又成了佛教的镜子,只能映照,顺应,不能主动了,这还是儒家吗?所以,张君劢就说,“《定性书》等于中国的禅学”。在我看来,程颢的理论之所以存在这个矛盾,与他“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的经历有直接关系。也可以说,他援佛入儒的工作,做得还不圆融自洽。
最后我们来看看被很多学者看重的程颢论“仁”的文字,也就是《识仁篇》: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若心懈,则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待穷索?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明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为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又安得乐?《订顽》(即《西铭》)意思,乃备言此体,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未尝致纤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盖良知良能,元不丧失。以昔日习心未除,却须存习此心,久则可夺旧习。此理至约,惟患不能守。既能体之而乐,亦不患不能守也。
程颢把“仁”高抬到本体层面,他对“仁”的理解基于张载《西铭》,只是在此基础上强调两点:一是要“识”仁;二是要“存”仁。周敦颐、张载都主“静”,程颢既然反对一味的虚静,遂提出一个“敬”字。“学要在敬也,诚也,中间便有个仁”;“某写字时甚敬,非是要字好,即此是学”。通俗讲,“敬”可以理解为对最高本体存在的信心。
由上可见,程颢的思想,还是比较粗糙的,他的“天理”观是非常单薄的,他构建的天人关系远未自洽。至于他的文字表述,也有混乱不清的毛病,以至于对于同一篇文字,不同的学者甚至可以做出截然相反的解释。比如,劳思光先生就认为,《定性书》中的“性”字应该作“心”字解释;“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应改为“不系于情,而系于理”。(因劳先生的解读未必符合程颢原意,本讲不取此说)。
程颢的思想之所以比较支离,我认为,症结在于他对天的认识基本是错误的。他没有认识到主宰之天才能生“理”,所以他没有,也无法讲清“仁”这个“体”从何而来的问题。与程颢一样,英国道德学家巴特勒(Joseph Butler)也认为,“仁慈是一切德行的总和”,但他同时却指出了仁慈的来源,“我们所称为怜悯者或上帝之爱…….也许有人认为无法和仁慈相联,然而,事实上,如果真要称为无限良善者的话,便应该相联。”我认为,是否相信主宰之天——上帝的存在,这一主宰之天在属灵的意义上到底包含什么内容,正是程颢与巴特勒的差异,而这种差异也可以看成是中西思想之根本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