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真理是客观的、绝对的,真理就是神。认识神,必须依靠头脑、心、行动,三者缺一不可。要活出神的样貌,也就是要活出真理。
2. 只有存在绝对,才可能有相对。当不存在绝对时,一切相对,相对主义就成了另一种绝对价值,于是一切都会失去准绳,人类的任何共同体都不可能存在。林鸿信说:“真正相信上帝的人,必定察觉到面对上帝时自己所见之局限和不足,才不会想要把自己的见解绝对化,因为信靠绝对的上帝而认识人的相对性;也不会成为相对主义者,因为信靠绝对的上帝而确信绝对的标准。”
3. 凡是真理,必然具有排他性,因为它必然排斥非真理。凡是真理,也必然具有包容性,因为真理必然是丰富的、自信的、开放的。
4. 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更不是唯一标准。实践没有资格检验真理,只能应证真理。说实践可以检验真理,等于说有限的人可以检验无限的神,等于把人提高到神的地步。这是僭越,是狂妄,是最大的无知。但实践可以检验理论,因为实践和理论都出自人。
5. 道就是神,就是真理。“人能弘道”是错的,是“道能弘人”,人只能传道、布道、宣道。人不能把道变大,只能把大道缩小,这是由人的有限性注定的。
6. 苏格拉底说:“诸君,事实上非常确定的是,真正的智慧是上帝的财产,藉由这神谕上帝告诉我们,人的智慧几乎没有任何价值。”从古至今,西方真正的哲学家都给超验的信仰留下了一席之地,而西方哲学的死亡,根本原因在于哲学家对人的理性的高度自负。哲学不过是“爱智慧”之学,本身并不能等同于智慧,当哲学家宣布“上帝已死”后,哲学就与智慧毫无关系了。一个智慧的人首先是一个能认识到自己无知的人,因为人所能知的只是知识,而不是智慧,智慧属于神,只有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就打开了奔向神的路,也即是靠近智慧的路。在此意义上,也仅在此意义上,人才可能分享神的部分智慧。严格意义上讲,任何智者都非完全的智者,因为任何智者毕竟都还是人,即便他靠近神,但他永远不是神。基督宗教的先知与中国的圣人相似,“圣(繁体字)”从耳从口从王,他们用耳朵听来天上的君王的神意,用口传达给人,所以他们是先知——先于众人知道道的内容。希伯来先知与中国圣人的不同在于,先知接受的神意是明确的,而圣人接受的神意是含混的。这是因为,周代以后,中国人逐渐淡化了神,中国的神本身就是含混的。中国有无哲学并不重要,但神的消隐才是中国思想(精神)史最大的问题。这一点,我在即将出版的拙著《中国思想史批判》(暂定名)中已经详论。
7. 加尔文说:“上帝的大能和智慧绝对没有隐藏在暗处。”只是要体会上帝的大能和智慧必须用心,因为人心里内住了圣灵。
8. 人如何才能认识神?必须靠神的启示。神对人的启示分普遍启示与特殊启示,普遍启示即神通过祂所造的大自然来启示人,特殊启示即神通过祂默示的《圣经》与圣灵来启示人。当人见到大自然的丰富、深邃与美好时,往往会发出惊叹,惊叹宇宙的浩瀚与人的渺小,这就是神通过祂所创造的宇宙万物在启示人。但这种启示只能让人认识到创造主的必然存在,却不能让人认识到创造主同时也是救主。普遍启示让人对神的认识毕竟是朦胧的,但特殊启示却是一种明确的启示。神把自己的意思通过《圣经》默示给人,对人来说,这种默示就是一种明示。但无限的、全知的神如何才能让人明白祂的启示呢?祂只能降卑、迁就人的理解力,只能借助人的语言文字来表达祂的意思。但人的语言文字毕竟是有局限的,不能完全表达神的意思,怎么办呢?靠两种方法:一是通过比喻、象征等修辞手法引发人思考无限;二是借助圣灵亲自做工。既然神不得不迁就人的理解力,因此《圣经》的文字就不得不迁就《圣经》形成前人的文化处境,因此《圣经》对人的启示虽然是明示,但也可以说是渐进启示,人理解《圣经》不能太教条、太机械、太僵化,不能陷入琐碎化,首先应该理解的是原则,并依靠圣灵做工来全面理解神的旨意。正如林后3:6所言:“祂(上帝)叫我们能承担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9. 《圣经》与圣灵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圣灵引导、启发人理解《圣经》,《圣经》是圣灵的印证,也是判断某种体验是否源于圣灵的标准。离开圣灵的引导、启发,人读不懂《圣经》,原因在于,神的话只要写出来,就是分散的,读懂每句话,未必能够读懂神的精义,读懂神的精义需要贯通理解,而圣灵是一个整体,祂是自然贯通的,圣灵是神,祂自己会光照祂的话——《圣经》。加尔文说:“上帝的话就如同太阳,照亮一切凡是听见的人,但对于眼睛看不见的人却毫无果效。从这方面来看,所有的人都生来就是眼瞎的,上帝的话无法进入我们的心灵,除非上帝的灵作为内在的老师,光照我们内心让上帝的话进来。”同样,离开了《圣经》,信徒很容易将一切体验归为圣灵做工,但并非人的一切体验都与圣灵有关。加尔文说:“我们若想从神的圣灵获益,就得热切读经并听从《圣经》的教导。……相反,若有任何的灵在神的话语的智慧之外灌输我们另一种教义,那就是虚妄和撒谎的灵(加1:6-9)。……圣灵是《圣经》的作者,祂不能背乎自己。因此祂必定与祂在《圣经》上从前一次所启示的那样:永不改变。”因此,人若要了解神的旨意,《圣经》与圣灵之间是一种相互成全的关系。加尔文说:“我们应当确信《圣经》的教导,而这确信是借着圣灵的印证而得的。即使我们因《圣经》的威严而敬畏它,但除非圣灵将神的话印在我们心中,否则它不会真正影响到我们。”相反,单强调任何一方面都可能带来偏差:单纯强调听神的话——《圣经》可能带来束缚,比如基要主义;单纯强调源自圣灵的体验可能带来混乱,比如灵恩派。总之,话无灵则死,灵无话则狂。
10. 加尔文说:“尽管人心已经堕落和完全扭曲,却仍然披戴和装饰着神卓越的赏赐。”换言之,人背弃神,但神并未背弃人,所以即便不信神的人也能触摸到部分真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孔子、老子也触摸到了部分真理,因此信仰与文化、道德之间绝不是完全抵触的关系,神无意消灭中国文化、道德,但却可以更新、提升中国文化、道德。
11. 奥古斯丁站在上帝的角度说:“人啊!《圣经》上的话就是我的话,但《圣经》是在时间之中写的,而我的言语则超越时间,和我同属于永恒。为此,你们通过我的圣灵所看见的,我也看见,你们通过我的圣灵所说的,我也说。但你们是在时间之中看见,我则不在时间之中看见;你们在时间之中说话,我不在时间之中说话。”
12. 《圣经》又叫《新旧约全书》。神与人的“约”(希伯来文berith,希腊文diatheke,英文covenant)是神单方面的、无条件的承诺、应许,与人与人之间的基于对等条件达成的“契约”(contract)根本不同。神与人立的“约”可称为“神约”、“圣约”、“恩约”,也可以理解为中国语境中的“天恩”+“天命”=“恩命”,“恩”是目的,“命”是形式。为什么神人之约只能是单方面的?因为人没有资格跟神谈条件,就如同陶罐没资格跟陶匠谈条件一样。但这种单方面的命令式的约并不意味着奴役,因为它还有无条件的承诺、应许的一面,也即中国人常说的“恩”的一面。
13. 圣约观念向社会契约观念的发展始于十六世纪。先是加尔文的学生、苏格兰宗教改革领导者约翰诺克斯(1513-1572)把圣约的观念移植到了政治领域,而且与苏格兰传统及自然法——社会契约论逐渐结合了起来。诺克斯认为人民有权积极反抗暴君,清除公共生活中的一切偶像。与苏格兰的诺克斯有类似主张的还有法国胡格诺派以及英格兰清教徒等宗派。社会政治思想家有力地助推了这一运动,霍布斯(1588-1679)、洛克(1632-1704)、卢梭(1712-1778)相继点燃了社会契约论的火炬。这一运动的初期,人们希望人间政治应该由契约缔结,社会契约是圣约的模拟和落实,但运动越发展到后来,社会契约越来越脱离了神圣的基础,越来越变的与圣约无关,有些思想家甚至完全反对神的至高存在,自由意志取代了对神的顺服。于是,法国大革命爆发了,多数人的暴政出现了,社会进入了持续不断的大动荡,革命不断吞噬了革命的儿女。当人认为靠自己就可以立约的时候,就是背弃神的时候,悲剧由此就诞生了。站在政治发展的角度看,问题不出在社会契约上,而出在契约脱离了圣约的轨道。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找不到立约的真正主体,因为一旦人背离了神,就成了空心人,就是行尸走肉,哪还能算是主体?通俗而言,当人们失去了统一的、绝对的价值标准,基于什么来立约呢?有怎么可能达成共识——契约呢?近现代社会的种种政治灾难,大多可以从这个角度找到原因。也可以说,很多灾难就是出自神对人的惩罚,就如同神在当初惩罚所多玛城的居民一样。
14. 旧约与新约谁对人的要求更高?从律法的角度看,旧约的要求高,因为旧约的律法细密如网,人们无法真正做到。但从精神的角度看,新约的要求更高。比如,旧约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但新约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原因是“因为祂(天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3-48)
15. 真神不怕人质疑,也不会因为人质疑而不高兴。未经自我质疑的信仰是靠不住的,不坚固的,经过质疑后的信才是真信,否则只是小信、浅信、盲信。
16. 信仰是超越理性的,但并不是反理性的。认识神,必须通过情感、行动,但也必须通过理性。林鸿信说:“学习神学就是一种尽其所知地爱上帝的方式。”基督徒不应该是反智主义者。
17. 福音与启蒙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中国人大多只认识了一半西方启蒙运动,事实上,西方启蒙运动至少分为两支:法国式启蒙和苏格兰启蒙。近代以来,人类的很多灾难都是由法国式启蒙引起,而苏格兰启蒙带来的是英美的渐进式改良。苏格兰启蒙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是福音照耀下的启蒙,也可称为福音启蒙运动。这个运动的参与者既有休谟、亚当斯密这样的哲学家,又是由改革宗苏格兰长老会神职人员领导、参与的,后者包括长老会牧师哈奇森、罗伯特森等。苏格兰长老会为国家教会,内部分为两支:调和派与福音派,两派都既高举福音,又向启蒙运动开放。英国的福音主义与启蒙运动是携手共进的关系,复兴运动的领袖爱德华兹、卫斯理等人与启蒙运动甚至可以说是结盟关系。双方之所以能够结盟,是基于双方都重视经验的意义:对哲学家而言,经验是认识事物的根据;对宗教领袖而言,信仰必须是能亲身体验到的经验。
18. 法国式启蒙运动极力高扬人的理性,以至于产生“理性的自负”,取消上帝的主权,认为人可以自作主宰。苏格兰福音派之所以敢于向启蒙运动开放,是因为他们主张只有基督的福音才能带来整全的启蒙,也就是整全的觉醒,这个整全的觉醒不仅包括理性,还包括感性、意志、良心、经验、直觉、个体、群体、想象、创意等的觉醒。的确,信神不是为了让人蒙昧,而是为了让人觉醒,《圣经》明确记载耶稣基督是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福音启蒙运动的逻辑是,既然基督是真光、大光,当然会兼容那些来自启蒙运动的点点星光。正是从福音启蒙的角度出发,基督教对近代以来的几大社会运动的看法变得与世俗的看法截然不同:文艺复兴是人的觉醒,宗教改革是良心的觉醒,启蒙运动是理性的觉醒,浪漫主义是感性的觉醒,灵恩运动是感性和直觉的觉醒,后现代主义是非理性层面的觉醒、想象的觉醒、创意的觉醒。
19. 事实上,《圣经》多处教导人应该有“真知识”。虽然历代著名神学家都主张理性无法使人得救,但也从不反对信徒使用理性来学习真理,他们甚至还鼓励信徒大大地使用理性来荣耀上帝:奥古斯丁认为,“人是由灵魂与肉体构成的理性实体”;阿奎那认为,“理性是一种自立存在的形式”;加尔文认为人的灵魂包括理解力和意志两种机能,“理解力的作用就是按照是否值得认同去分辨事物,而意志的作用是选择和跟从理解力所赞同的,并拒绝和回避理解力所不赞同的”;而当有人问巴特理性在他的神学里的意义时,他说“我正在使用它”,巴特还说“愚笨也是罪”。
20. 加尔文说:“同时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圣灵为了人类共同的益处,随己意赏赐、分配众人卓越的才能。建造会幕的才能和知识是圣灵赏赐给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的(出31:2-11,35:30-35)。毋怪乎《圣经》告诉我们,人一生中最杰出的知识是圣灵所赏赐的。人没有理由反问:那些远离神的不敬虔之人与圣灵有何关系呢?《圣经》告诉我们,神的灵只居住在信徒心中(罗8:9),其正确的解释是,圣灵分别信徒为圣作神的殿(林前3:16)。但神借同一位圣灵按照各受造物的属性充满、感动,并赏赐生命给他们。主若喜悦我们在物理学、辩证法、数学,以及其他学科上,借不敬虔之人的成就和劳力得到帮助,那么我们就当使用这帮助。我们若忽略神在这些学科上白白赏赐人的才能,我们理当因这忽略受罚。为了避免有人以为拥有世俗智慧之人是蒙神祝福的(参西2:8),我们应当立即接着说,这理解力和知识在神眼中若没有真理作根基,就只是暂时和虚无的。”可见,信仰不仅不排斥基于理性产生的知识,而且能成为知识上的巨人本身就是神的赏赐。因此也可以说,信徒不能止于信仰,还应该认真做好神给他安排的世俗工作,否则就是怠惰。当然,这些世俗知识无论如何也无法替代信仰,而且应该以信仰为基础。
21. 林鸿信说:“福音启蒙并不把信仰与理性对立起来,而是对远超过理性所能探讨的信仰真理有信心,并赞同使用理性的方式去经历信仰真理的深度。当基督徒有了敬虔、祷告等操练,有了方言、预言等圣灵恩赐,却把理性排除在圣灵做工的范围之外,就好像让生命中心地带营养不良、发育失调,却空有热心而期盼迎接大复兴,岂非如以孱弱之躯想要参加奥运一般。教会大复兴的条件需要具备圣灵恩赐的全面开发与相互配合,而居于枢纽位置的理性绝不应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