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奇葩的反衬
中国的意识形态是无神论,但是很奇怪的是:
法官判决婚姻纠纷的话语中,总是少不了“婚姻是神圣的”论述,让我大开眼界,同志们,你们不是唯物主义者吗?怎么说婚姻是神圣的——没有“神”的话,何来“神圣”呢?
在一些无神论者口中,竭力祝福别人:百年好合、珠联璧合……虽然他们的实际行动与之有反差,但祝福的话语中,你我都能感到“婚姻是神圣的”!
按道理说,基/督/徒应该是有神论者,婚姻是神圣的,可是:
一个姐妹告诉我,她们教会的传道人,要丈夫给这个姐妹开工资,因为她是全职太太,紧接着呢?要这姐妹缴纳十一!
呦西!神不是说:“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 19:6)“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弗 5:23)妻子是丈夫的身体,“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弗 5:29)
钱财分开用,何来的“一体”?一体是什么意思?风雨同舟,同甘共苦,两人的命运血肉相连了!这需要很高深的神学或哲学解释吗?在中国的婚姻法也如此解释:婚姻是夫妻之间身体和财产关系的结合。
亚伯拉罕给撒拉多少钱一个月?以撒和利百加如何彼此财务独立的?大卫给老婆多少零用钱?木匠约瑟娶了马利亚,马利亚是全职家庭主妇,约瑟如何给马利亚开工资的?
二、什么是神圣的婚姻!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二十四章“论婚姻和离婚”:
1、结婚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若男人同时有一个以上的妻子,女人有一个以上的丈夫,都不合法(创二24;太十九5-6;箴二17;林前七2;可十6-9)。
2、婚姻制度的设置乃为夫妻的互助(创二18),按正道生儿养女,繁衍人类,增加教会圣洁的后裔(玛二15),并防止污秽不洁(林前七2、9。)。
3、凡能用自己的判断而表同意的各等人都可以结婚(来十三4;提前四3;林前七36-38;创廿四57-58)。但基督徒的本份是只当在主里面结婚(林前七39)。所以承认真正改革派宗教的人,不应与不信派,天主教徒,或其他拜偶像的人结婚。敬虔的人不可借着与那些在生活上罪恶昭彰,或持守可诅异端的人结婚,而同负一轭(创卅四14;出卅四16;申七3-4;王上十一4;尼十三25-27;玛二11-12;林后六14)。
4、不可在神言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的亲等内结婚(利十八18;林前五1;摩二7),此等乱伦的婚娶不能因人为的律法,或双方的同意就成为夫妇同居的合法婚姻(可六18;利十八24-28)。若鳏寡娶嫁,男人不可娶其妻之至近的亲属,女人亦不可嫁其夫至亲近的亲属,正如男女不可娶嫁自己至近的亲属一样(利二十19-21)。
5、婚约之后所犯的通奸或淫行,如在结婚之前被发见,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太一18-20)。结婚后犯奸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太五31-32),并于离婚之后,视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与他人结婚乃认为合法(太十九9;罗七2-3)。
6、人的败坏虽然有利于辩护的倾向,想用不正当的手段,把神在婚姻上所配合的分开,但除了奸淫或教会与民事长官无法调解的故意离弃以外,没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太十九8-9、6;林前七15)。离婚当遵照有秩序的手续公开进行,当事者不可随己意私自离开(申廿四1-4;斯十3)。
本文讨论的是这种婚姻,除此之外,都是社会化、世俗化的婚姻,他们怎么来,我们管不着,也不想管,爱怎么来,就任凭他们!
三、钱财合一交给主妇“主宰”!
中文和合本翻译“妻子”的时候,用的不是“屋里的”“孩子她妈”,“内子”,也不是“臣妾”“婆娘”“老婆”之类的话!
因为“妻者,齐也”,中文里的“妻”是一个职分,和“丈夫齐头并进的”!
民间,又称呼为主妇——不知道当代多少中国人了解“主妇”说什么意思?难道男人娶回家的保姆?打扫房间,伺候丈夫的婢女?
不,是“掌管家庭财政”“安排家里人事”的人:丈夫赚的钱,全部归给妻子掌管,这才叫“主妇”或“妻子”。
妻子和丈夫在中国汉代之前,是平等的,为了证明和合本中文翻译的准确性,“夫&妻”在上帝面前平等的,我讲两个中国故事:
《汉书·张敞传》说,汉宣帝时的京兆尹(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长)张敞喜欢亲自为妻子画眉,而且画得很好,被人追捧(可见理发美容就是男人的强项啊),一时传闻京中。朝中有人一向看不惯张敞受到皇帝宠爱,就去举报了。张敞面对皇帝的责问很得体,他说∶“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可见他并不以为妻子服务为耻。
我们再看另外一个小故事,东汉名士樊英生了病,于是妻子派婢女去探问,樊英竟起身下床答拜。有人不免诧异,樊英就解释说∶ “妻,齐也,共奉祭祀,礼无不答。”,后世的三从四德,是东汉的曹大家(读gu)倡导的,明清才特别流行。
圣//经中妇女是不是“主政家庭”呢?
箴 31:10 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11 她丈夫心里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12 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13 她寻找羊绒和麻,甘心用手作工。14 她好像商船从远方运粮来。15 未到黎明她就起来,把食物分给家中的人。将当作的工分派婢女。16 她想得田地,就买来。用手所得之利,栽种葡萄园。17 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18 她觉得所经营的有利,她的灯终夜不灭。19 她手拿捻线竿。手把纺线车。
——以上经文,说明家庭主妇是掌管家庭经济活动的!古典农牧业社会,如果丈夫给妻子只限生活费,才德妇人能干这么多的事情?
箴 31:20 她张手周济困苦人,伸手帮补穷乏人。21 她不因下雪为家里的人担心,因为全家都穿着朱红衣服。22 她为自己制作绣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细麻和紫色布作的。23 她丈夫在城门口与本地的长老同坐,为众人所认识。24 她作细麻布衣裳出卖。又将腰带卖与商家。25 能力和威仪,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后的景况就喜笑。
——以上经文,说明家庭主妇(非职业女性)是掌管家庭支出和慈惠!如果才德的妇人手头的钱财聊以度日,能有这么优秀?
圣//经没有教导我们:男女工资分开用;全职家庭主妇,跟随丈夫掌管丈夫的全部收入,否则怎么能生养众多呢?否则“主妇”就名不副实了。
给工资的女人,叫什么?“妾”(站立的女),民间俗称“小老婆”,甚至不给工资,因为是买来的婢女!在中国社会是地主、达官贵人家的事情。
一般老百姓,能娶到老婆都已经不错了,妻子掌管财政大权,也是正常的,至少到中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这样的事情不少见,俗称“妻管严”!这是合乎圣//经的。
如此,钱财合一的婚姻,才是神圣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