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东人达先生所著《滇黔川边基督教传播研究》一书(200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第三章第三节第三下的第三个标题的文章。
文章:东人达 编:Ma
近代以来黔西北威宁苗族状况
1、威宁苗族
近现代威宁苗族的主体部分自称“阿卯”,他称“大花苗”。主要分布在大街、羊街、龙街、石门坎等地。他们大多数居住在高山和半高山地带。
建国前,威宁苗族的社会生产落后,农业广种薄收,还保存有原始的“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农作物产量低,最主要的农作物包谷每亩一般年产量为120斤左右,少的仅收60斤,较好的达350斤。畜牧业在苗族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马、牛、羊,猪的饲养很普遍。在苗族社会中,没有出现专业商人,没有制陶、铁器加工等手工业。妇女纺麻织毡,均系原始的手工操作,产品都是自织自用。
“在旧社会里,威宁苗族同胞的生活是十分贫寒的,可谓上无片瓦,下无立足之地。据一九五二年土地改革时的统计,全县有四千多户苗族,竟没有一户是地主的,绝大多数是贫农和雇农。他们所种的土地都是从当地土司、土目和地主那里租来的,故有‘老鸦无树桩,苗人无地方’的说法。土司、土目和地主们对待苗族同胞如同对待奴隶一般,可以任意岐视、打骂以至将他们处死。苗族群众不仅要随时听从土司、土目和地主们的驱使,为他们服各种无偿的劳役,而且受他们所谓的牛租、马租、鸡租和人租的沉重剥削,其剥削量达百分之七、八十。因此,在土司、土目和地主们残酷压迫和剥削下,苗族群众的生活如牛负重,家家一贫如洗。”
极端的贫穷,使苗族同胞的居住条件十分恶劣:“威宁苗族多择高山设寨,少数住在河谷地带及坝子。这里苗族村寨较小,以六、七户或一、二十户的村寨居多,有的苗族则与彝族或汉族杂居。在旧社会,苗族居住的条件极差,住房多为木质结构的草房,一般是两间,中间以木条或篱笆隔起来,一间为人住,起、居、饮食、待客都在这一间,别一间关牲口。由于人畜同住在一起,臭气熏人,极不卫生,只因贫困所迫,无力改变。有的苗族住的是‘千柱落脚’的杈杈房。这种房子是用几根木棒插地为柱, . 上绑上几根木棍,以茅草或松枝盖上即成所谓的房子了。更有甚者,还有的苗族住在岩洞和岩脚的。他们是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赤贫者,他们的全部家产仅有一口铁锅、一个饭锅、一把斧头、一把砍刀、两把挖锄,之外再无别的什么。在他们无法抗拒自然灾害的袭击或不堪忍受地主的剥削和压迫时,即携带妻子儿女远走他乡谋生。”
苗族学者杨汉先先生是土生土长的苗族人,他父亲就是第一代苗族基督教信徒与知识分子。他在世时曾经撰文,追述了自己耳闻目睹过的历史事实:“苗族绝大部分都种彝族土目大地主的地。有少数是种黑彝地主的地,苗族自己没有土地。解放后,1952年土地改革时,划分阶级成份,威宁全县苗族四千多户人口,没有地主,只有二户佃富农,中农也极少,绝大部分是贫农和雇农,所以十九世纪以前的情况就更不用说了。19世纪末叶,威宁地区受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影响,彝族的奴隶制度遭到破坏很深,但是奴隶社会的残余还很明显,彝族的土目官家原先就是大奴隶主,苗族原先全部都是他们的奴隶。”
“据苗族可靠的历史传说:他们是随“布诺’家的姑娘嫁到‘骚诺’家来,是整个部落都来的,很显然,苗族是奴隶社会时期被征服的一个部落,是作为‘布诺’大奴隶主的财产随其女儿嫁到‘骚诺’大奴隶主家来的。后来因为汉族封建社会势力南下的影响,苗族已成为隶农或农奴。
“据20世纪初期苗族老人说,在‘诺’大地主的统治下,苗族是最低层的人,而‘诺’自命为‘五重天’以上的第一等人。‘四重天’是大管事第二等人,‘三重天’是大管家第三等人,‘二重天’是陆色陆巴即管苗族的头人第四等人,‘最底层’是苗子,就是地底下的人。
“相传基督教未来前,苗族到大地主土目家去交租,别人都有地方住宿,惟独苗族没有,苗族交租者只得到牛圈、马圈空隙的地方睡觉。到吃饭时,大地主给苗族用的饭具都是喂猪喂狗用的家具,根本没有把苗族当人看待,而大地主的家奴用的饭具都比苗族用的清洁。可见苗族的地位是最低下的,是土目大地主压迫下的最底层。
“早年土目大地主对苗族有生杀予夺的权力的,即到二十世纪初期,这种情况还保存着。基督教传入后,一次,禄家营(现在的龙街区马踏公社所属)补块土目地主把苗族朱彼得毒打几乎死去,肋骨断了几根,由于洋人传教士柏格理前去营救始得生还。1927年,我们亲眼见到一位杨姓 苗族老大娘,被云南永善县的地主活活打死,并将租地收去,儿媳及孙女只好逃到亲戚家来生活(儿子早已死去)。”
“苗族不但没有土地,就连所牧养的牲畜也不完全是自己所有权。所以20世纪初期,苗族除了向土目大地主交地租外,还要交所谓的牛租、马租、羊租、猪租以至鸡租。另外还有最残酷的人租(当士目的家奴)。就是说苗族生儿育女都不能算自己所有,都是土目大地主的财产。尽管19世纪末期,威宁县土目大地,主和黑彝地主统治下的苗族社会,已进入封建社会阶段,但从以上事实完全可以证明,奴隶制的残余还是显著的。
“以上事实也证明了苗族原来是个被征服的部落,进入奴隶主辖地后,整个部落都成为奴隶,因而在苗族社内是没有奴隶主,也没有地主和富农。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语言词汇里也可以窥见。苗语‘奴隶’一词,多半都与‘彝族’一词相连,即‘彝族奴隶’,这很显然说明奴隶是彝族社会所有的,苗族社会就没有。同样‘地主’一词,苗语多半也和‘彝族’或‘汉族’一词相连,即‘彝族地主’或‘汉族地主’,这也显然说明,地主是彝族社会或汉族社会所有的,苗族就没有,这种用语习惯一直到解放都是如此。”
2、威宁石门坎苗族
在基督教传入之前,石门坎本来是一个鲜为人知的苗族小村寨。后来,此地成为循道公会的传教、教育中心,名扬海内外。国外的邮件,只凭信封上“中国石门坎”几个字,便可寄达。
“石门坎是威宁西北与云南的昭通、彝良交界的一个边远小乡场,它的四周皆高山峻岭,前有蜿蜒数十里的野鹰梁子,后有云遮雾掩的薄刀岭和猴子岩,把个石门坎夹在中间,仰头只见一块不大的蓝天。从前,几十户苗家和少数汉族在半山腰结庐为寨,祖辈过着刀耕火种和没有文化的悲惨生活:吃饭没有碗筷,用自制的小木瓢在簸箕里舀吃,晚上点的是松明、蒿芝杆,盖的是‘烤火被’(夜睡柴火边,烤火当被子),去昭通买盐巴要翻山越岭走七十里崎岖小道。”
“石门坎的苗族,属滇东北方言,俗称大花苗。约在宋、元时期迁到威宁。据有关史料考证,这支苗民迁徙到贵州后,先从比懦(今大方、黔西境内)迁到骚诺(今威宁境内)。按民间‘ 苗族搬到乌撒(今威宁)以三十几代’的推算,距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其迁徙路线大致为:盐仓→新龙场→卡保河谷(今马踏乡)→石门坎。到了这里以后,他们祖祖辈辈就在这穷山恶水的环境中刀耕火种,繁衍生息。由于环境恶劣,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社会发展比较缓慢,苗民生活极端贫困。长期以来,他们住的是叉叉房,吃的是洋芋、野果,文化落后,普遍好巫信鬼,尚有原始社会的痕迹,并深受当地彝族土目、土司和历代统治者的残酷压迫,终年衣不蔽体,食不饱腹,真是“上无片瓦,下无立足之地。”
(注释略)
——P125-129
Ma:从远方而来的苗民,在跋山涉水的不停地迁徙中,最终,大花苗迁到了威宁地区。相对于“文明人”来说,他们属于“野蛮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没有自己的土地,没有人身自由。故乡,早已忘却,此时此刻,在这个乌蒙大山里,就是他们生存下去的地方。深山里的“野蛮人”也渴望那生命中的爱与温暖,渴望自己的民族,自己的朋友能过得好。在为奴的日子里,他们无所动容,默默承受一切,仿佛人生而不平等一样,他们不会反抗,因为他们已经在几千里学会了顺从。他们顺从其他人的唾骂,说从其他人的鞭打,顺从自己悲惨的命运,顺从自己……他们脑子里只有一件事:苟且的活着。在这些卑微的身体里,殊不知也藏着滚滚似浪的民族情结,藏着浓浓的改变自己命运的热血。这个被上帝“丢弃”的孩子,是否,也能勇敢的站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