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三匝:在当代中国,你认为教会的主要职责应该包括哪几个方面?
王文锋:这个话题不太好谈,因为有些想法只是一厢情愿,就算教会有这个意愿,环境也不太允许,真正要落实起来非常难。不过这个话题又非常重要,不能不谈。
我认为,中国教会的主要职责有五个方面:一是上帝信仰层面;二是婚姻家庭层面;三是商业伦理方面;四是慈善救济方面;五是制度更新方面。当然,常规的传福音、布道、查经都是最重要的(各个国家都如此),不过我今天所谈的是特别就中国当下社会而言。
一是上帝信仰层面。中国教会应该要有人著书立说来激发中国人固有的上帝信仰。基督教与中华文化的源头都提倡过上帝信仰,基督教第一部经书《创世纪》开篇就带出上帝信仰(“起初上帝创造天地”),而中国《尚书》里也提出了中国古人的上帝信仰,如书中商王所言:“予畏上帝,不敢不正”。由此看来,基督教与中华文明的源头及根本精神是可以对接的。中国教会应该有人尝试从上帝信仰作为切入点来建构中华基督教神学,具体做法就是要以《圣经》的耶和华上帝信仰激活中国古人的上帝信仰。事实上,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和历史记忆经历了神学-哲学-文学-科学-商学五个阶段的转向,这其中夏商周时期以神学为民族记忆,春秋战国后以哲学为民族记忆,魏晋到唐宋期间以文学为民族记忆,晚清后以科学为民族记忆,当下则以商学为民族记忆。这样一来,事实上传统文化的精神脉络其实是在走下坡路,并不是说越靠后的越不重要,而是不应该喜新厌旧,如果把最原初的神学即上帝信仰丢弃,那么中华文化就失去了道统根基。因此,当下中国的文化复兴首先要从“神学”(上帝信仰)切入,但是鉴于古人的上帝信仰缺乏明确、具体的经典依据和人格神的进路,因此从《创世记》来重新激活中华文化的上帝信仰将是未来中国文化和社会复兴的最根本举措。
二是婚姻家庭层面。为什么说婚姻很重要?就《创世记》的记载来说,婚姻是上帝在造好人类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创世记》2:24-25)。因此可以说婚姻是信仰之外最重要、最神圣的事。婚姻能持守,家庭有希望,社会才有希望。中国教会应该要以婚姻辅导作为重要的福音切入点来建构健康的婚姻观,具体做法就是每个教会系统都要设立婚姻辅导的系统课程和面对社会的开放式辅导中心。只要教会有这样的窗口,社会群体一定有需求。可以预见,婚姻的破碎将形成日后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教会从这个层面的切入不仅是基于福音信仰的需要,也是基于拯救社会的需要。可喜的是,自20世纪以来,中国已有众多教会重视婚姻辅导事工,但还远远不够,应该要从战略高度确立婚姻辅导的重要意义。
三是商业伦理层面。既然这是一个商业时代,教会就应该要切实关心商人和企业家,因为他们构成了社会的主体。而当下中国社会的商业环境极为糟糕,其根源不仅在于缺乏宗教信仰,同时连基本的法治环境和道德根基都没有。可以想象,一个没有宗教、没有法治、没有道德的商业环境将多么可怕。而这其中最需要建构的基础就是基于宗教信仰的商业伦理观。教会的具体做法是必须要联合起来,形成广泛的基督徒商人联谊会,从全局上确立基督徒的商业道德守则。之所以要联合起来做,是因为整个社会风气和潜规则对基督徒带来了巨大挑战,个体教会或个体基督徒力量太单薄。如果条件许可,中国教会应该有自己的中国基督徒企业家协会、中国基督徒企业家论坛、中国基督徒企业家宣言等组织和行动。
四是慈善救济层面。慈善事业一直是基督教宣教史或传播史上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事工,可以说基督教在历史上除了传福音之外,做得最得人心的便是慈善事业。就当下中国而言,鉴于贫富悬殊突出、社会张力明显,因此教会在慈善救济方面是大有可为的,只要寻找好切入点和突破口就能获得大发展。教会不应该等到出现灾情时才匆忙上阵,每个教会系统事先应该有全备的慈善事工部,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管理体系,有专门的救济渠道,要有备而来。应该主动寻找救济的目标和需要,而不是被动地去应付和对接。当然,自20世纪以来,已出现不少基督徒背景的慈善机构,但面对广袤的神州大地,这还远远不够。
五是制度更新层面。就当下中国社会而言,除了缺失信仰和道德外,最缺乏的恐怕便是良好的制度,其具体体现为法治观念薄弱、契约精神缺乏、诚信意识淡泊。众所周知,西方制度文明的根本基础就是源自两希、罗马文明的宗教精神、法律观念,其中基督教提供了最重要的信仰基础。如果把健全的法治体系比喻为一座三层楼,那么这栋楼的地基和首层就是宗教精神,它提供了超越性的基石;第二层是道德观念,它提供了良好的建造材料;第三层是契约精神,它提供了具体的安全维护措施和设计框架。中国基督徒应该要有更多人来承担制度更新的使命和任务,以体现自己的文化更新使命。
王文锋:我认为当下中国基督教会必须要树立整全的使命观,即要确立“健全教会”和“互动社会”两个面向的良性互动关系。具体而言,就是教会对内要健全自己的牧者队伍和事工方案,对外则要推动自己的文化使命和社会责任,这是相辅相成的事工,二者不可分割。当然,教会内部的健全是基础,社会使命的开展是外延。事实上,教会内部事工的健全必然会导致外在使命的推进。
就基督徒参与社会关怀这个话题来说,的确存在不同的神学观点和信仰解读,但由于基督教是一个整全的信仰,就必然需要整全的使命观,甚至于说整全的信仰必然会导致整全的使命观。而所谓的“整全”,指的就是基督教的信仰必须有如下特点:对上帝主权的认定;对耶稣救赎的信靠;对教会事工的委身;对来世盼望的持守;对家庭亲情的维护;对社会正义的呵护等。无疑,这一系列的信仰认定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当然,在这个整体里有一些基础性的部分,比如对上帝的认信和对救赎的认定。但一旦一个人有了基础性的信仰后,他就应该体现出信仰的整全性。就像一棵树一样,既要向下扎根,又要向上长叶,而且既然向下扎深,就必然会向上长叶。所以,就信仰辐射性而言,既包括对教会的委身,也包括对家庭的爱护,同样也包括对社会的责任。委身教会可以表现为认信、祈祷、崇拜等;爱护家庭可以表现为宽容、理解、忠贞;对社会尽责可以体现为公义、怜悯、博爱等。
王文锋:大教会和小教会都需要:大教会就像灯塔,在“质”的影响力方面具有典范意义;小教会就像播种机,在“量”的扩张方面具有战略意义。
当下中国教会首先应该要有一个国度性的整全观。我们要承认,就整个社会而言,无论是信众数量还是事工格局,教会都仍然处于边缘状态。因此,就事工拓展的顶层战略而言,要考虑如何更广泛地让各大社区接触到教会或团契。也就是说,中国教会目前应该到处开花,而不是集中整合。诚然,一个地区采取集中整合的方式的确会创建出数所颇具影响力的大教会,大教会也的确会带来标杆性的福音辐射作用,但就目前基督徒在总人口中的低比率来看,具有远大战略眼光的教会领袖应该要意识到集中整合方式的确不利于推动福音传播事业。
对这个问题,应该从战术和战略两个角度看:从战术角度看,一所城市确实应该要有数所大教会,它们需要承担灯塔的责任;但从战略角度看,整个中国教会必须要往到处开花的方向发展,至少三十年内应该坚持这种战略。战术与战略绝不可模糊或互换,否则将会极大损害中国基督教的整体发展。
对一个牧者而言,教会实力的扩展无疑会增加自己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同时提高自己在教会圈内的话语权,但在目前基督徒比率不到总人口5%的现实处境下,如果这种追求“高大上”的做法形成风气,将极大损害教会发展。
基于如上思考,我要特别倡议,中国教会应该要出现一批“植堂拓展牧者”(或称“50人”牧者),这类牧者应该要不断有拓展新堂点的意识。即只要教会的信众人数达到50人,那原先的创会牧者就可以转移阵地去重新开拓新堂点,这即是教会增长理论中所强调的倍增植堂模式。事实上,这也是使徒时代初期教会发展所采用的方式,因此也可以称之为使徒式植堂。之所以中国教会应该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如果不采用这种方式,教会必然弱小,更无力应对世俗主义、后现代思潮以及西方多元神学浪潮的冲击,更不用说加快发展了。
萧三匝:你说的这个意义上的大小教会的区分和联动确实很有必要,不过还有另一种意义上的大小教会:所谓“小教会”指强调教会内信众信仰的纯洁性和行为的良善,教会类似于圣徒团体;所谓大教会是指强调教会的包容度,也就是说,只要有信心,信徒暂时品行不端也应该包容,因为人人都是罪人。这种意义上的大小教会理念和模式其实均有利弊,你怎么看这种意义上的大小教会?
王文锋:这一个层面的大小教会也很有讨论的意义。我的看法是,大小要兼顾。小教会通常是就护教角度而言,大教会则是就宣教角度而言。教会一定要在护教和宣教两个角度寻找到平衡点。通常注重护教的教会会持有小教会的理念,他们认为保持教会的纯洁性最重要;而注重宣教的教会通常持有大教会的观念,他们认为教会应该要不断宣教、不断扩张。这两方面应该相辅相成,我个人的建议是,应该要在注重小教会的基础上推动大教会的使命。就是说,教会首先要考虑纯洁性,然后再尝试增加宽容度,即首先要持守教会信仰的纯洁性,然后再在宣教的事工中践行包容性。
萧三匝:从教会内部治理方面观察,当今世界基督宗教的教会治理方式有几种?分别的优缺点是什么?
王文锋:众所周知,基督宗教主要分为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新教三大宗派。而在这三大派系中,天主教和东正教各自在教制、教义、教职上都会实行比较一致的制度和教理,只有基督新教存在形式各异的教派,比如像圣公会、路德会、循道会、长老会、浸信会及公理会等。
如果给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新教所有的派系总结出几种教会治理模式的话,大体可以分为三种:主教制、长老制及会众制。这其中,属于主教制的有天主教、东正教及基督新教的圣公会、路德会及循道会;属于长老制的多数来自持守加尔文宗神学的长老会(某些独立教会也是长老制);属于会众制的则有大宗派浸信会、公理会及小宗派门诺会、贵格会等。
主教制、长老制、会众制三者之间有何区别?主教制的特点是自上而下的垂直治理,体现的是“集中制”模式,总会具有垂直的治理权柄,大主教或主教在管辖区具有绝对权威。长老制的特点是上下共治的平衡治理法,体现的是“共和制”模式,即神职人员和信徒领袖共同管理教会,信徒有权选举领袖。而会众制的特点则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的平民治理,体现的是“民主制”模式,即每个地方教会都独立、自治、自养,总会只是松散的联谊性质,每个堂会的会众具有监督牧师、参与治理的职责。
三种治理模式各有优缺点:主教制主要的优势是能迅速统一开展事工,比如要开展敬拜会、布道会或宣教会议时,主教制的教会可以迅速统一安排和调配,此外在教理、章程、人事上都会有统一的宣誓和机制。主教制的劣势是下面的分区和堂会无法得到有效的发展空间和活力,容易造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即如果最高领袖有好的灵性状态和事工措施,那么整个教派就会得利,而一旦最高领袖出现问题,整个教会就容易陷入困境。长老制的优势是能兼顾信徒和神职人员的配搭与合作,因为其治理团队是由信徒中选出的长老和长老聘任的牧师共同组成,这使得长老会具有上下共治的平衡理念,即吸收了信徒的领袖(长老)与牧师一起治理教会,融合了“集中”和“民主”的力量,形成了“共和”的局面,同时整体教会框架上兼顾了总会和堂会的张力,既有总会的权威又有堂会的空间。长老制的缺点是如果过于注重非全职的长老或选举制度,将会带来圣俗二元的失调。教会毕竟是属灵团体,呼召而立的牧师的权责应该大于选举产生的长老,此外过分注重民主选举有违于神圣呼召。会众制的优缺点就更为明显,优点是教会能最大化激发基层堂会或个体信徒的发展空间,使得基层富有事工活力,而且也使得教会领袖处于严格监督之下;但其缺点是如果过分注重基层堂会和个体信徒的权柄,总会就容易形同虚设,使得教会发展偏离传统轨迹,同时也使得总会难以共同推动统一事务。此外,过分注重信徒权柄,将使得神职人员难有权柄推行重大属灵事工。
萧三匝:旧约时代,有先知、祭司、君王,分工各不相同。新约时代以后,再也没有先知,那么原来先知的职责由什么人担当了?旧约里除了先知,还有先见,二者有何不同?
王文锋:在旧约时代,上帝的确是通过君王、祭司、先知三种职分来管辖以色列国的,这三者的区别在于:君王的职责是属世政治和社稷民生;祭司的职责是宗教行政和祈祷献祭;先知的职责是传达启示和信仰警示。大体而言,君王和祭司是实权阶层,先知则游离于体制。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先知与君王及祭司的张力时有发生,甚至先知时常受到君王和祭司的逼迫。或许是因为先知更容易单纯地面对上帝,旧约时代的先知常常受到君王和祭司的责难乃至迫害(《马太福音》23:37),但也有众多先知因为依附王权而丧失了神圣的职责(《列王记上》22章)。
到了新约时代,先知的职分开始逐渐消失,原因在于上帝启示已以正典的方式形成了。就是说,上帝的全备启示借由旧约先知和新约使徒确立后(《以弗所书》2:20),启示性的先知职分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当然,这并不是说功能性的先知职分就完全消失了。启示圣言的先知职分将退出历史舞台,而先知某些功能性的恩赐仍将会继续下去。事实上,新约之后的教会除了没有君王的职分外,旧约时代的祭司和先知功能在一定的程度上都得以继承,其中职分性的祭司由监督、执事、牧师等神职人员继承下来(《提摩太前书》3章),而功能性的先知则由不同恩赐的人继承下来(《哥林多前书》12:4-11)。不过,先知职分在新约时代初期也没有完全消失(《哥林多前书》12:28),而是经历了一个过程,它的消退与《圣经》正典的确立直接相关。
《旧约》的先知和先见大同小异,“先知”的名称早先就叫“先见”,如《旧约》所记:“从前以色列中,若有人去问神,就说:‘我们问先见去吧!’现在称为先知的,从前称为先见。”(《撒母耳上》9:9)但有人认为两者也有区别,即先知在领受上帝启示方面较先见更为直接和全面。
萧三匝:宗教改革后,牧师是不是相当于祭司?既然新教认为人人都是祭司,这是否会削弱牧师的职分?新教的牧师与天主教神甫的职责有何不同?
王文锋:自马丁路德倡导“人人皆祭司”后,神职人员的角色的确有明显消弱,基督教的牧师不再像天主教的神甫那样具有权柄和权威。路德之所以强调“人人皆祭司”,在于他认为既然称义只在于仰赖上帝恩典而有的信心,那么基于善行而有的圣礼就多此一举。所以,马丁路德及追随者自然就削弱了神甫的权柄和职责,因为天主教的神甫的职责恰恰主要是践行圣礼。
基督新教牧师与天主教神甫大体有如下区别:牧师可以结婚,神甫不可以;基督新教里男女都可以成为牧师(部分保守派只允许男性担任牧师),而天主教的神甫只能由男性担任。
我再说明一下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新教在教制、圣职方面的区别。大体而言,三大派的教阶区别很大,天主教和东正教在教阶职称方面比基督新教繁杂。在婚姻方面,天主教神职人员不结婚,东正教分不结婚和结婚的,基督新教则允许结婚。就神职人员的功能而言,天主教分为神职教阶和治权教阶,神职教阶含大品三级和小品四级,大品三级为主教、神父(司铎)、执事(助祭),小品四级为侍从、驱魔、诵读、司门;治权教阶则以教宗为首,下面为枢机主教(红衣主教)、宗主教(只是名誉头衔)、总主教、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东正教的教阶神品以牧首为主,分为黑神品和白神品,其中黑神品不能结婚,白神品可以。黑神品分为牧首、都主教、督主教、大主教、主教、修士大司祭、修士司祭、修士大辅祭、修士辅祭、修士等,白神品分司祭长、大司祭、司祭、大辅祭、辅祭、副辅祭、诵经士等。基督新教神职人员则相对简单,分别为主教(圣公会)、牧师、长老、执事、传道等,其中主教、牧师、传道为全职,兼顾牧养和行政,而长老、执事则主要参与行政。
萧三匝:耶稣基督经常施行神迹,使徒们也都有施行神迹的能力,为什么后来的神甫、牧师大多都不能施行神迹?神迹是不是变得不再重要?
王文锋:这个话题涉及神学界的一个存在争论的话题,即“使徒时代的恩赐是否已终止?”
在神学界,对这一问题存在着两种观点:“恩赐终止论” (Cessationism)和“恩赐持续论” (Non-cessationism)。今天,部分保守派的基督教群体支持前者,而比较开放的教会尤其是灵恩派会支持后者。所谓的“恩赐终止论”,指耶稣和使徒时代的神迹奇事(如说方言、翻方言、医治、行异能等)已随着使徒们的去世而终止了;而所谓“恩赐持续论”,则不仅认为这些恩赐还没终止,而且还认为除非教会重视这些恩赐,否则教会将不会持续复兴。
细查双方的观点和立场,不难发现双方对于神迹奇事是否已终止的不同理解乃是源于对《哥林多前书》13章8-12节经文(“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于无有了。我做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道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的不同解读,具体来讲,就是对13章10节之“完全”一词的不同认识。“终止论”认为这里的“完全”一词乃是指《圣经》正典完成或指《圣经》启示过程的完成。他们认为,一旦《圣经》启示完毕后,先前的恩赐如“先知讲道之能”、“说方言之能”及各样超自然的神迹奇事等恩赐将完全终止。而“持续论”则认为,此处所提到的“完全”乃是指末后再来的基督,原因是上下文的语境似乎更导向是指基督再来(尤其是本章13:12节),他们认为神迹奇事并未完全终止。
我也认为把这段经文里的“完全”一词解释为“圣经正典完成”似乎比较牵强,最大的理由是缺乏上下文清晰的经文背景支持。当然每位学者可以有自己的诠释角度和解经亮光,不过,仅以解释的一种进路来断定一种影响重大的议题则不免有失当之处,更何况断定的乃是神的作为。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因此可以像旧约先知和初期使徒们一样做事,这完全是两码事。换句话说,以此段经文作为“终止论”的依据理由显然是不充分的,不过,由此而在神迹奇事的运用上为所欲为也不应该。
除了《哥林多前书》的经文外,《以弗所书》第2章19—21节的经文(“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一度也被“终止论”拿来作为经文依据。其理由如下:先知和使徒乃是“根基”,打根基乃是盖房子早期的工作,等房子盖好后,就没必要再重复建根基了。即先知和使徒的职份和恩赐只作用于教会建立的初期,等教会渐渐完善后(福音广传和正典确立),就再没有存在先知和使徒恩赐的必要了。
我在一定程度上支持“终止论”对《以弗所书》经文的解释,因为根基的确只需要一次性奠定,不过拿来支持恩赐已终止的立场则又未免有失公正。因为纵观《以弗所书》4章11节、《哥林多前书》12章28节等描述教会职责的经文,似乎又觉得先知和使徒的恩赐仍在延续。但如果我们关注两处经文的关键词,问题似乎更容易理解,在《以弗所书》第2章里出现的职称似乎侧重点在“根基”方面,而《以弗所书》第4章和《哥林多前书》第12章出现的职称则似乎凸显了“工作”方面的需要。换句话说,就《以弗所书》第2章19—21节而言,我们可以认为先知和使徒之恩赐将不会再有,因为信仰根基不必再立了,而就《以弗所书》4章11节和《哥林多前书》12章28节的经文来说,先知和使徒的功能则应该继续存在,因为教会的发展和复兴需要不同恩赐的持续运用和彼此配搭。
除了《哥林多前书》和《以弗所书》外,“终止论”经常引用的经文还包括《希伯来书》第2章3—4节的经文。(引用经文)通过对这段经文的解读,终止论认为圣灵恩赐的唯一功能乃是为基督做见证,为此他们认为既然基督的身份已借着圣经正典和福音广传得到了普遍的见证,那圣灵的恩赐和上帝的超自然作为就没有必要再存在了。对于这种解释,我认为其理由过于牵强,因为本段经文的大意是在讲我们不应忽略救恩的事实,上下文的意思乃是要告诉我们不应该忘记上帝借基督所完成的救恩,并没有说这些神迹和恩赐仅限于在使徒时代来见证耶稣。换句话说,通过对这段经文的观察,确定神迹奇事、百般异能及圣灵恩赐主要用来见证耶稣的观点并没有错,但由此认为使徒时代之后不再有神迹奇事则就未免有点牵强了,至少本段经文没有清楚显示这一点。
总之,我的看法是,使徒时代的神迹奇事仍然会持续,但是它更多会指向见证基督、见证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