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进步主义?
佳佳 撰文
引言
天主教会自从梵二大公会议后至今已经六十年,教会从那时起在各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改革:礼仪本地化、修会之革新等等。按照所要达到的目标来说,教会应该焕然一新,与现代社会有着更进一步的关系。可是我们看到的却是人们对梵二文献的解释出现严重分歧,其中一部分神职人员及修会会士不满其中之改革而离开教会或还俗;另一部分人虽仍留在教会,但对梵二的解释自成一格,神学家自由诠释梵二文献的内容,后果是陷入纷争,并与教会的传统信仰相违背。当然仍有一些热心忠信于教会的人士,努力使梵二的内容实践应用出来,但他们则受到很多误解及歧视,这都是我们所始料不及的。
梵二大公会议前后这些思潮起伏的原因,可以归根于二十世纪的开始,教会兴起一股新的神学思想潮流,称为“基督徒进步主义”(Christian Progressivism)。现今我们可以观察到教会出现了严重的信仰危机:神职不再强调圣事;教友对堕胎、安乐死、同性恋等社会伦理观不再跟随教会训导;世界各地都遭遇圣召危机;教会之经典灵修不再受重视,取而代之的是以现代心理学、社会学、人格学来解决人在灵性上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皆可以从“基督徒进步主义”的影响中找到一些头绪、答案。
笔者主要采用了胡里奥·梅维维尔(Julio Meinvielle)的作品《围绕基督徒进步主义》(En torno al Progresismo Cristiano),以简介基督徒进步主义的定义及概念;并引用若瑟·拉辛格 (本笃十六世教宗) 的《信仰报告》(Rapporto sulla fede),以解释基督徒进步主义如何影响了梵二内容的解读。笔者希望能在这篇文章中,使读者得悉“基督徒进步主义”的基本概念,以便读者分辨遵从传统信仰的价值,维护大公教会。“为此,我们必须更应注重所听的道理,免得为潮流所冲去。”(希2:1 )正如圣保禄提醒我们:“其实,并没有别的福音,只是有一些人扰乱你们,企图改变基督的福音而已。”(迦1:7)
(一) 基督徒进步主义的历史来源及特征
教宗保禄六世在1963年8月15日给米兰天主教徒的信中,提及有关基督徒的进步主义时说:“宗教的传统被损坏,不只是外在,更是内在的…..”“进步主义既不是基督教,也不是天主教。”“我们在现今的教会中可以观察到,进步主义是一种运动,它具有模棱两可的性质,在人的良心中改变和消融,具有或多或少的严重偏差,它的本质是提升人性的事物及减低神圣性的事物。”
胡里奥•梅维维尔(Julio Meinvielle)指出,当我们谈论进步主义时,是指一种现象,这种现象在今天的教会中已经感受到,这是由于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时,国际新闻界将议会的神学家分为两大流派:一是改革的创新者,他们被称为进步主义者;另一是那些关注维护合法传统者,他们被称为教义主义者或保守派。但Meinvielle定义进步主义时,是指在教会内的一个运动,参与该运动者被视为持有偏离教义的错误和态度。实际上,有些人并不完全了解进步主义一词的内容,所以,并非所有自称为进步主义者的人,都持有偏离教义的错误和态度。
自16世纪以来,教会被一些基督徒哲学家所影响,他们的思想在于辩证,“要发展、要进步”,使天主教的信仰与他们的建基于现代主义及自由主义之哲学理论相融合,进步主义者虽让现代文明更人性化,但因后人错误沿用他们某些想法,并断章取义地发展其思想,这些学说也影响了神学,并标志着基督徒纯正信仰的真正退步,例如:
Lamennais提出有关“历史进步”的理论。他的想法是“近代的进步必须超过前代”,并把自由主义看成人类的进步。教宗Gregory 十六世在Mirari Vos《惊奇你们》谴责了这想法。比约九世后来以一连串的教会文件谴责自由主义,就是公认著名的《现代主义者的错误》(Syllabus of Errors)。直到教宗良十三世,更写了《牧放主的羊》(Pascendi Dominici Gregis)谴责其中的思想。
Maritain认为基督徒“人文主义”式的进步主义,“由于这些思想结构(受唯物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及科学)的影响,以至于人对自己的价值判断,丧失了传统思想中对人的尊重的核心观念,从而蒙蔽在物质层面,丧失了对人精神能力的肯定”。Teilhard的进步主义思想是“普世进化论”,他的主张基于科学证据,由考古的工作以构成他宣称的“科学信仰”。由此开始,特别是在法国、比利时、荷兰和德国,进步运动在世界各地拉开了序幕。由此观之,这些进步思潮在基督徒的思维模式中影响深远,比约十世教宗,在《现代主义者的错误》(Syllabus of errors)一一谴责了“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内存主义”(immanentism),“进化主义 ”(evolutionism)”,“象征主义 ”(symbolism)及“美洲主义”(americanism) ”等等。
(二)基督徒进步主义对梵二后教会的影响
当若瑟·拉辛格(教宗本督十六世)还是枢机主教及宗座信理部部长的时候,他审查了人们对梵二大公会议的误解,阐明了几点具争议性的题目和一些威胁着信仰的危险,这就是著名的《信仰报告》(Rapporto sulla fede),其中不难看出教宗对这偏离误差的运动 (进步主义运动)对教会的影响有着真知卓见,其中内容可综合如下:
1. 教会论
人们误解了罗马天主教会是“人”所建立的、“只不过是人的实现”、“我们可以自由地重组它”;他们说:“没有新约的字词明显界定,教会为‘基督的奥体’;教会不过是多个成员单位的总和。”拉辛格解释说:“‘诸圣相通功’ (communio sanctorum),并不单只是生者与死者的共融(communion),也是共同举行的‘神圣事物’(sanctorum),那就是从死而复活的基督涌出圣事的恩宠。这使教会超性化,标志着教会是‘祂的’教会,而不是‘我们’的教会。”拉辛格亦注意到“服从”概念的衰颓,指出教会的结构不是民主性的,而是圣事性的,因而有圣统制:它不是基于大多数人的投票的势力,而是来自基督自己的权力。
2. 礼仪
拉辛格指出:“没有任何一个人,甚至司铎,可以在礼仪上,以他自己的权威,因而可添加、删除或更改任何内容。”他意识到大公会议几年之后的所有弊端,即礼仪仪式中所作的尝试而所犯的普遍错误:人们正在寻找某种形式上“成功”的礼仪,为争相显示其创造力,人们“自己动手拼凑”,把大公会议鼓励的“积极参与”理解为只有外在的活动——说话、唱歌、宣讲、阅读、握手。圣堂已经废除“额我略”的“教会音乐”。拉辛格指出重要的是要从“正确认识”礼仪开始,即语言本地化是正确并合适的,他反对“降低礼仪的水平有如教区茶聚……”。礼仪不是一个节目、奇观……,它不在于“惊喜”和有吸引力的“想法”,而在于庄严的回应。它不是潮流和时兴,而是神圣的表达。人应知道弥撒歌曲不是为动听,而是为增加我们的虔诚,提高我们对天主的虔敬之心。礼仪必须有一致性,但只有静默促进个人真实而深入的参与,因为它体现了天主的神圣性。
3. 圣体圣事
有关圣体出现了许多变相的理解:基督的圣事性牺牲,已被贬低为像朋友间小区聚餐。拉辛格声称弥撒的执行人必须是圣统制下祝圣为司铎职的人,他们在“本质上”不同于信徒的普遍司祭职。人们批评修和圣事为“食古不化”,“仪式是重复的、外在的、匿名的,好像个人的言论”。拉辛格指出,一位司铎应该愿意在这个情境中给基督保留空间,人在那里可以遇到亲密及神秘的接触:“通过它一个人可以与另外一个人对话”,“‘我赦免你的罪恶’必须被重新发现”,这是为了表明,这样的“我赦免你”,是“我的主”在赦免我们的罪。有关女司铎与解放的虚假观念,拉辛格很清楚说明,“我们的天父”不能变成“我们的母亲”,这是因为耶稣所沿用的象征意义是不可逆转的。更危险的是,女性主义在世俗的社会和心理下影响修道院。拉辛格强调说,“玛利亚是教会的模范、肖像和典范,作为童贞女和母亲的最佳典范”。
4. 魔鬼
“新教理”已接管天主教教理,并宣布它过时。现代神学家认为魔鬼只是中世纪时代的信仰,正在以“罪的一个抽象的概念”取代“魔鬼”一词。但魔鬼不是抽象的,不是一个罪的象征。我们必须承认有黑暗的势力,邪恶的力量是一个事实,而不是象征意义。根据拉辛格的统计,在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文献中提及魔鬼17次。他解释说:“撒旦是绝对的破坏者,它破坏了每一种关系:人与自己的关系和人与另一个人的关系。”他认为,教理应该扎根于稳健的基督学(深入渗透到降生成人的奥迹)。
(三)应对进步主义可行的方案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真理的光辉》指出,自梵二以来,大部分天主教神学家以现代哲学的理论,去回答哲学、神学特别是伦理学的问题,他说:“在教会传统和某神学立场之间,出现了不和谐的现象……”教宗的这份通谕,实在是打开了一个新气象,他可以说是一位波兰裔的多玛斯主义哲学家:“Karol Wojtyla对不断发展的哲学探讨的惊人贡献……”所以我们应该:
1. 以基督为中心的神修
我们要重新重视“基督”,衪才真正是圣事、礼仪、敬礼及爱德的中心,当我们与其他学科、宗教和文化交谈时,要抓紧基督为中心,“要衡量一种神修是否正统、有效,最后的标准仍然系于它能否使人建立与基督的关系……使神修在迈向多元化时不致迷失”。其次是“注重圣经基础、教父著作、历代圣贤的言论和教会的训谕”,“这些事物的最后基石则是基督,祂昨天和今天是一样,直到永远仍然如此。”
2. 多玛斯的存有哲学
圣若望·保禄二世在《信仰与理性》通谕中指出:“现代哲学忘却了对存有的研究。”教会面对千变万化的异端邪说而得来的真理是不变的,因为天主是永恒不变的。不论在十三世纪的过去或者是二十世纪的今天,教会一直推崇圣多玛斯的士林哲学,尢其是他的存有哲学。因此梵二大公会议指出:“为能尽量完整的讲明救赎的奥迹,修生应学习以圣多玛斯为导师,用推理方法深入探讨……”。事实上,一个良好的形上学能教导我们“天主是自我存有”(Ipsum Esse Subsistens)。祂是唯一能说“我是”(I am who I am),因为存有就是祂本身。此外,我们需要特别留意后期的士林哲学家的思想,他们是否真正跟随圣多玛斯的精神及道理;我们要直接研究他的论说而不只是阅读后人论及他的著作。
3. 对教会训导与天主教教理的重视
“今天则潜在着一种危机或一种重大的诱惑,人称之为“教义的相对论” (Doctrinal relativism),保禄六世说,“我们生活于廿世纪,天主和宗教是两个过时的观念……思想已进步到……对我们的信德具有颠覆性作用,是近年来蔓延最广,渗透公教神学中的毒素,即使公教神学家不常有摧毁信德的恶意…… ”。所以,我们应该重视教育有关天主教教会的训导及教理,重新确认这为信德及伦理方面是正确无误的,并必须相信及遵守,有绝对服从的精神。
4. 基督徒的圣德的光辉
众人都蒙召走向圣德:“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5:48)“现代文明不断朝向彻底唯俗化方面迈进……人的思想、兴趣全部集中于俗世现实,使现代人的生活完全唯俗化、非宗教化和非圣化。”天主教教理2011条提醒我们:所有基督徒,不论与地位如何,都被号召走向基督徒生活的圆满及爱德的完美境界。天主子民的圣德将要结出丰富的果实,一如教会历史上许多圣人的生活所清楚证明的。我们生活在这个恶势力充斥的时代,需更大的圣德“打这场好仗”,“直到大获全胜为止”。我们要在这已被俗世精神冲击的世界中,散发圣德的芳香,以抵抗影响教会本来神圣的本质。
Meinvielle指出,真正的进步是在于那些使人更人性、更完善、更美好的人文主义,就是说,在人的道德生活中,促使人更接近天主。信德让我们深信,天主已战胜一切。所以一九八四年八月六日,教廷信理部总结并指出:“我们也信,在现世基督教会中已经开始的天主之国,并不属于这个将要消逝的世界;教会的真正成长,不能与人类文明、科学和技术的进步混为一谈……而在于日渐深刻地认识基督不可探测的富藏,在于将希望寄托在永恒的事物上,更热烈地反映天主的爱,最后在于使圣宠和圣德更丰富地分施于人间。”
参考书目
1. 徐宗林(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学系),马瑞坦教育思想研究
2. M. Lattanzio, Nota sul modernismo e il progressismo
3. C. Fabro, Modernismo, in Enciclopedia Cattolica, VIII, coll. 1188-1196.
4. Editorial translation of the message given in August 15, 1963 by His Holiness Pope Paul VI to Catholics in Milan, Italy. Taken from Julio Meinvielle, En torno al Progresismo Cristiano, Buenos Aires, 1964.
5. 本笃十二世,《致亚美尼亚人小册》,一三四一年八月
6. 比约十二世,《人类通谕》,一九五零年八月十二日(Humani generis)(教会训导文献选集3897)
7. 比约十二世,圣职部致波士顿总主教的信,一九四九年八月八日
8. 比约十世,“天使圣师”诏书,一九一四年六月廿九日
9. 比约九世,《现代主义者的错误》(Syllabus),Decr. S. Officii Lamentabili, 3. Jul.1907
10. 比约十世,《应牧放主羊通谕》,一九○七年九月八日(Pascendi Dominici gregis)
11. 比约十二世,《人类通谕》,一九五零年八月十二日(Humani generis)
12. 圣多玛斯,《神学大全》
13. 犹理斯三世,脱利腾大公会议第十三期会议,一五五一年十月十一日(颁布圣体圣事法令)
14. 比约十二世,《奥体通谕》,一九四三年六月廿九日
15. 良十三世,《足够认识通谕》,1896.6.29
16. 基督徒合一促进秘书处,实施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大公主义法令
17. Directory for the application of the decisions of the Second Ecumenical Council of the Vatican concerning ecumenical matters
18. 比约十世,《贞女玛利亚是诸宠的中保》,Litt encycl. Ad Diem illum, 2 Feb .1904
19. J. Meinvielle, Il Progressismo Cristiano, Croce e Ferro (Buenos Aires), 1983
20. 宗座文化委员会及宗座宗教协谈委员会(二月三日联名发表“暂时性”文件) 1.4项和7.2项
21. 良一世,《致阿斯托加(Astorga)主教图里比乌斯(Turribius)书信》,公元四四七年七月二十一日(教会训导文献选集283)
22.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真理的光辉》
23. 郭年士著,宋兰友译,《为甚么有<真理的光辉>》,神思第廿三期,一九九四年十一月,63-70页
24. 夏志诚,“现代天主教会的神修动向”,神思第四十一期,一九九九年五月,83-88页
25. 《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
26. 《天主是一个过时的观念吗?》,教宗保禄六世,一九七○年八月五日
27. 《司铎之培养法令》Optatam Totius (OT),一九六五年十月廿八日
28. 《怎样解释教义?》,教宗保禄六世,一九七○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