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善,岂能成为我们作恶的遮羞布?
潜藏在很多人心中的一个善恶标准是:只要我的目的是“善”的,动机是“好”的,我就是“善的”。哪怕我不择手段、为所欲为,也是情有可原的。
对有些人来说,只要我的敌人是恶的,那么,不管我对他做了什么,我都是“善”的。所以,为了证明我们自己的“善”,我们就需要持续不断地证明我们敌人的穷凶恶极。
目的善,是绝大多数人判定自己为“义”的绝对标准。由于自认为目的善,一切手段意义上的恶行就可以在想象中被美化成某种“善行”。
就比如,一个残暴冷酷,面目狰狞如同魔鬼使者的人,可以理直气壮地声称自己是一个善良纯洁的“义士”或“天使”,只因为他声称自己拥有一个为了使别人走向幸福的“伟大理想”。
只要他认为自己初衷是好的,理想是好的,动机是好的,目的是好的,那么,无论他做什么,都具有某种“合法性”。包括那种要求人对他们俯首称臣的合法性。
“为了彼此未来的共同幸福”,这个目的善的口号,仿佛使他们具有了一种统治他人和实施手段恶的合法性。虽然他们口号上的理想和目的是遥不可及,是虚妄的,是虚无缥缈的,是一个乌托邦。但他们可以藉着“目的善”的声称,来把自己的一切恶行都划归为某种“形式善”。为此,残暴也不再是罪恶,而是一种“善”,是为了栽种出未来幸福与和谐的芬芳花朵而必须播撒的“肥料”。为此,无辜者的鲜.血也不是他们的罪.证,而只是走向整体目标过程中的必要代价,是带领整体共同走向成长和成熟的“必要”代价。
总之,这些目的善论者认为:恶之手段是可以成就“善之目的”,或者说恶行是可以栽种出义果。为此,为了达到未来的“善果”,过程与手段意义上的形式恶或表面恶,就算不是值得颂扬的,至少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是不得已的。
由于自认目的善,暴-君可以认为自己是全体国民的恩主。
“一切都是为了整体的利益,一切都是为了未来的永恒幸福,一切都是为了伟大事业和崇高理想的终极胜利……”
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荒唐人描述了一些以构建未来终极和谐事业为己任的人,为了加速和谐事业的发展,就会力求尽快把那些不了解和不认同他们思想的愚者和叛逆者消灭干净,以免他们破坏了以建造终极幸福为目标的伟大工程。理想的伟大,便决定了他们清除敌人之行动的正义和伟大。
由于自认为目的善,暴-民即使在明火执仗地打砸抢,仍然可以认为自己是“义士”。因为他们的诉求是“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敌人“是“罪恶”的,所以,无论他们做了什么都是“正义的”。即使他们伤害了无辜者,也还是认为自己没有罪,是义人。因为那只不过是他们在宣泄“义怒”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连带行为。即使形式上过激,然而动机却是“高尚的”。为此,出于”义怒“而生发的暴行就应该拥有一种不受质疑和归咎,不受谴责和惩罚的“豁免权”。
由于自认为目的善,强势的父母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辖控子女的人生,来让他们自己感到满意。
“我都是为了你好!”这个表明自己目的善的说辞,仿佛就自动赋予了父母可以专断地去规划和掌控子女人生的权力,也仿佛自动赋予了子女必须要对他们言听计从的“义务” 。
这世上,几乎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一个目的论意义上的恶者。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自己动机美好,目的良善。但有太多的罪恶却是从追求那些所谓美好动机和良善目的的过程中生发出来的。
古往今来,动机好,目的善,成了多少人作恶的遮羞布。为此,恶人的标签也可以是英雄与伟人,或仁人志士。
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柯尔尼科夫这样描述了一种人间乱象:“大家都杀 人,在世界上,现在杀 人,过去也杀 人,血像瀑布一样地流,像香槟酒一样地流,为了这,有人在神殿里被带上桂冠,以后又被称作人类的恩主。”
为什么人间的是非善恶可以被扭曲颠倒混乱到这样的地步?这一切荒诞的价值乱象根源到底在何处?问题还需要追溯到伊甸园里的那个堕落事件:人听从蛇的引诱,吃了那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
人类从此拒绝了至上者话语中的绝对善恶标准,而开始自设善恶标准。从此,人就可以方便地把自己的任何恶行恶念都美化为某种“善”。以至于他们明明在自己罪大恶极的时候,还能方便地把自己幻想成是大善人,在自己明明是一个罪魁的时候,还能自欺欺人地判定自己是义人。
然而,在至上者那里,有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绝对善恶标准。
最终,人是要按照他的绝对善恶标准,而不是按照自设的善恶标准来面对他的审判。
不管我们如何以目的善来为自己的手段恶辩护,只要我们在目的、动机和行为手段上违背了至上者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我们的罪就是无可推诿的。
我们可以随意颠倒是非黑白善恶,却不能依靠自己对是非善恶的颠倒,来使自己生命的结局被颠倒。
“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看为通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