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前言:本文选自迈克尔·里维斯(Michael Reeves)的导论性著作《你该认识的神学家:从使徒教父到21世纪》(Theologians You Should Know – An Introduction: From the Apostolic Fathers to the 21st Century)。里维斯是英国伦敦国王学院系统神学博士,执笔了不少针对平信徒的基础教育书籍,中译本有脍炙人口的《不灭的火焰:宗教改革简史》。
卷二:关于上帝的教义
II/1
现在,读者们几乎可以直接知道巴特不会认可并教导人信仰任何未经耶稣形塑的“一般性上帝”(God in general)。因此,现在我们必须学会正确地论述“上帝”。[15]如何做到这一点呢?不是通过问“上帝可能或必须是什么样的?”而是通过问“上帝实际上是如何展现祂自己的?”对巴特而言,所有关于上帝的知识实际上都源于一个核心事实,即“只有借着上帝才能认识上帝”。[16]也就是说,上帝在基督里认识祂自己,这意味着差遣基督是上帝分享自我认知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只有借着上帝才能认识上帝”,因此我们只能通过基督来认识上帝。
那么,我们从上帝的启示中学到了什么呢?显然,在基督里,我们看到一位寻求与我们建立团契关系的上帝。因此,祂是一位爱的上帝。但上帝的启示真正揭示了祂之所是,因此不仅仅是说上帝碰巧爱我们,仿佛爱只是上帝内在的一个随机变故。上帝已显明自己是一位充满爱的上帝。作为父、子、圣灵,上帝无需依赖其他任何事物来爱。此外,我们在基督里所看见的不是一位需要与我们建立团契关系的上帝:我们在基督里所看见的是一位拥有生命的上帝,祂出于纯粹的爱来与我们分享这份生命。因此,我们看到了一位“自由地爱着”的上帝。这位上帝不受任何约束,能够是祂之所是:一个自由地爱着的上帝。
有了这一基础,巴特可以考察传统上的上帝属性(尽管巴特更喜欢称之为上帝的“圆德”[perfections],因为“属性”[attributes]一词暗示着这些特质是我们赋予上帝的,*而不是单纯地认识到祂是如何在自我启示中显明它们的)。本质上,它们揭示了上帝作为“自由地爱着的那位”之意义,结果呈现出一幅非常连贯的画面。巴特展示的是上帝圆德之间的相互关联,而不仅仅是一份彼此间不相关的上帝特质清单。
* 因为其能追溯到的拉丁语字源是attribuere(ad-[to]+tribuere[assign]),就是“分配”“归于”的意思,其意义被保留在了attribute的动词意涵中;属性一般被理解为是人赋予某物的特性,对人而言如此,而非某物本然,比如某物的红色是某种波长的光波被反射进人眼中,人脑将之解读为“红”的显像,而非某物本身有“红”这一特质,不同的生物(蜜蜂)看出来的颜色会不同。——译者注
首先,上帝之爱的圆德:我们看到上帝是有恩典的和圣洁的,祂在建立与我们的团契关系上是有恩典的,在寻求那团契关系时拒绝让邪恶存留则是圣洁的。同样,祂是有怜悯的和公义的;祂也有耐心和智慧,祂的耐心在于允许祂的受造物存留,而祂的智慧在于如此安排万事万物使之能够存留。
其次,上帝之自由的圆德:上帝是独一的和无所不在的、恒常的和全能的、永恒的和荣耀的。乍一看,这可能像是一种对某位“一般性上帝”的标准描述,但实际内容却非常具体。例如,不同于传统的上帝不变性(immutability)的观念——巴特担心这种观念会导致非位格性的抽象不变性——他更倾向于谈论上帝的恒常性(constancy)。那么,对于这样的上帝来说,全能又意味着什么呢?
耶稣基督,这位被钉十字架者……祂本身就是上帝的能力。这正如上帝之权能就是祂智慧之权能一样真实。正是在这位被钉十字架者身上,这一切得以被启示并被学习。这给我们的第一个教训是我们必须确实地把上帝的启示与祂的复和(reconciliation)联系起来看,我们必须确实地理解祂的复和本身即是祂的启示。[17]
II/2
接下来,在关于上帝的教义中讨论的是拣选。这个概念在这里出现是因为卡尔·巴特认为拣选本质上是关于上帝拣选祂自己。他希望去除他认为奥古斯丁所教导的拣选教义中的负面影响,因为那种教义似乎与基督无关。[18]当然,认为真正支撑我们得救的是某种未知的属神决定而不是基督本人的观念对巴特来说是无法接受的。这不仅将基督置于一旁;它还暗示了上帝并没有在基督里完全地显明祂自己。
相反,对于巴特而言,没有隐藏在基督背后的上帝或救赎;上帝除了基督之外没有其他永恒的决定。因此,耶稣基督就是被上帝拣选的那一位。随着耶稣的被拣选,人类也在祂里面被拣选。因此正是在基督里,上帝向人类赐予恩典。实际上,基督不仅是被拣选的一位;祂在十字架上成为了被拒绝的一位,承担了上帝对有罪人类的拒绝。因此现在唯一仍被拒绝的那些人是那些违背真理而拒绝“上帝是帮助他们的”这一事实的人。
对我们来说,拣选就是被纳入上帝对耶稣基督的选择之中。但是,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种被呼召进入的关系呢?现在巴特转向了这个问题。他说,在拣选我们的时候,上帝使我们得以自由选择祂。上帝向我们施以恩典和爱,使我们得以自由地成为有恩典和爱心之人。换句话说,我们已被上帝释放去变得像上帝一样。正如上帝自由地爱人,我们也被释放去爱人(对基督的爱是唯一的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巴特就是这样在他的《教会教理学》中贯穿始终地散布他的伦理学,因为他不相信伦理学是可以作为一门学科来单独实践的。伦理只能直接从教义中流出。正如他避免任何脱离基督的抽象教义一样,他也排斥任何抽象的伦理观。因此,例如,他会论证说任何行为的好坏取决于其是否像上帝(是否乐于施加恩典)。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