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4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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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埋尸案背后的利益和人性的尾巴

—作者提醒!

生活中,我们只有相互不冒犯对方的利益,其实无论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无论是沿海城市的人,还是偏远乡村的人,都好相处!人性的本质,是在各种利益冲突彰显出来:或善或恶,或奸或憨!

16年前,湖南怀化市新晃县一中,负责后勤的邓世平老师,拒绝在不合格的操场工程项目中签字,被包工头杀害,被埋在操场下面,身上压着几百斤重的石头…….若不是中央启动全国性的扫黑打恶的专项行动,真不知道这个案子什么时候捅出来!现在湖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亲自操刀负责……作为群众一员,我们静待结果!

只是,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名不经传的“新晃县”这下子,在互联网时代,一夜成名,且闻名天下了!

1、利益格局分析

死者邓世平老师,生前在新晃一中负责后勤基建工作,工程质量等事宜皆由他签字把关。2003年,新晃一中修建操场,施工方包工头杜少平,是时任校长黄炳松的亲戚。修建过程中,邓世平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这背后是一个什么样的利益格局呢?

媒体说,这个操场项目在2002年涉及140万的工程款,以长沙的猪肉购买力换算(5.9:15.1),今天不会超过360万元,在大城市不算大钱!深圳随便一套市区房子就是600-700万,北京和上海更贵了。

何况140万总价格,不管怎么说,还有一定的成本,毛利肯定远远小于140万!为了这点钱,值得杀掉一个人,为自己的明天埋下定时炸弹吗?

不当家,不知盐米贵!

网上的资料告诉我们:2002年,整个新晃的财政收入也只有3386万元,140万是当年财政收入的4%!如果读者朋友是土豪,这当然不算很多钱,但在2002年的新晃县可是一笔大钱啊!

我们查查新晃县的经济情况,无论是旅游、产业投资、新兴农业,都是后发地方,从他们网上公布的数据看:2001年,新晃县农民的人均年收入1277元,而当时全国的农民人均年收入为2407元;2018年新晃农民人均收入8697元,可全国农民平均收入已经达到了14617元。

所谓有钱没钱,从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我们从利益格局的角度,就不难明白:邓世平为何被杀了!

提醒一下常识:生活在中国四五线城市里,出门靠的都是三姑六婆的关系,没有关系寸步难行,我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回到家乡,给妈妈到医院拍一个CT,必须有医生的关系,否则,人家把你当黑猪宰——让你过度消费医疗服务!

据怀化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连日来纪委监委专案组已经调阅了大量公安笔录、卷宗、档案等资料,与数十名有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寻找指向邓世平被害案存在“保护伞”的证据。也就是说,邓世平这个耿直的人,从他挺身而出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遭遇悲剧:一个拒绝为豆腐渣工程背书的老师,面对的是错综复杂的县域关系网以及巨大的金钱力量。

埋尸操场的16年,也是家属求告无门的16年

目前的案情告诉我们:140万人民币,不可能是包工头,即黄校长的外甥杜少平一个人赚走的,也不会由黄校长一个人独吞……这背后存在一个关系网,以利益为中心的县域关系网。

邓老师忠于职守或良心,以一人之力冒犯了一个集团的利益,故身死人灭!从短时期看:权势战胜了良心,恶人胜过了正义!

二、不应该的优越感

我从网上看到许多朋友,存一种“友邦人士莫名惊诧”的感觉,好像16年的藏尸案,不可思议!好像自己身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好像我不会杀人,或身边的人绝不会干这样的事情!

确实,生活在深圳的人,不会因为140万元的工程款,铤而走险:

2002年我在深圳打工,从业一家广告公司,从事CIS(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服务,一个订单就在80万到200万之间,谁会为了140万元杀人呢?

在沿海地区的一些大型贸易公司,每个月的毛利都不至140万,你让这公司的老板或总经理,为140万,去杀人藏尸,不值得!

2000年,我从业过的一个大型台资企业,一个订单往往就是上百万美金(注意是美金),用不着透过杀人的方式来取利!

——眼前利益小,未来成本高,傻子才干!

打一个比喻吧:

有人说得好,真正的黑社会老大,如果文化低,会从是建筑、娱乐城场所等行业赚钱,如果文化高,就搞国家最赚钱的行业,因为这些老大:人家门路广,关系深,干的都是大买卖!

从路边抢劫,偷钱包的,都是小贼,而人性都是一样的!小贼的关系网太小了,文化水平太低了,只能偷鸡摸狗,欺负小百姓的一日三餐!

其罪性都是一样的!

就人性而言,活在地球上,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尾巴——即核心利益所在,或叫核心价值观,平时藏着,揣着,不为人所知而已:

有些人是名望或面子,

有些人是儿女或情人,

……

大部分人是钱财!

是别人不能冒犯的,是任何人不等动的奶酪!是任何人不能摧毁的长城!

神学上叫“崇拜”对象,即偶像所在——别看一个人平时老实巴交,或者温文尔雅,像没有脾气的人,一旦触犯他们的核心利益,就会怒气冲天,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核心价值之外,都会说“包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四海之内皆兄弟!”

这种偶像情结,或核心价值观,就像地下的煤气管道一样,如果不点燃或破裂,就不会爆炸;或者就像狗一样,你可以和它怎么玩都可以,但是不要踩住人家的尾巴,踩痛了,一定会咬你!

所谓“情急时刻,显真情”——我们了解一个人,如果没有看见过他情急时刻,我们就谈不上真正认识一个人。

当下,我们在生活中,彼此还来往不错,关系很好,是因为没有踩着对方尾巴而已,如果踩着尾巴,我们都会怒气冲天,咬牙切齿,心里就仇恨人了,这是杀人的开始!——不过,常人担忧法律的报复或损失,才止住了!

人民群众说“冲动是魔鬼”,也是这个道理。

在一个没有法治,或关系至上的环境里,人们会轻看所谓法律规定,看重自己手中的势力,以为靠着自己天衣无缝的手段,纵横各个部门的权势,黑白两道通吃的关系,可以瞒天过海!

邓世平案来由已久,可看链接:《湖南教师失踪16年详情:看邓世平儿女讲述案情》http://m.kdnet.net/share-13335739.html,邓世平的儿女十六年来用尽各种办法,都无法捅破“一手遮天”的黑幕!

16年前的黄炳松(包工头杜少平的亲戚)及有关部门的人,根本不可能预料今天的中央政府,会全国性地开展扫黑打恶的行动,会有中央部门直入湘西县级机关办事——谁能想到呢?!

谈到恶人的报应,有一首写得好:

神是公义的审判者,

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神。

若有人不回头,他的刀必磨快。

弓必上弦,预备妥当了。

他也预备了杀人的器械。他所射的是火箭。

试看恶人因奸恶而劬劳。所怀的是毒害,所生的是虚假。

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阱里。

他的毒害,必临到他自己的头上。他的强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脑袋上。

——圣经诗篇7:11-15,和合本

只是这个报应,有不同的时间,有的是立刻,有的是6年,有的是16年,有是60年,一个甲子!有的是一辈子,等候基督再来——末日大审判!

基于我们人性的有限,我们看不到自己的尾巴,往往也看不见身边亲友或同事的尾巴,但都存在,都需要悔改,依靠基督的灵割除这个尾巴,成为新造的人!

可以简单地预言:邓世平一样的操场藏尸案,不会机械地重演,但是人性的杀戮和仇恨,绝不会停息,因为世人的尾巴——一直藏着、掖着、揣着,就看谁踩着谁的,谁比谁有手段,谁比谁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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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遥 文以载c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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