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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钰 | 进城记(1):宇宙的尽头是县城

林世钰 | 进城记(1):宇宙的尽头是县城

离开上海的人潮。(图片来自网络)



1.


离 开



离开!离开!


上海虹桥火车站人头攒动,很多人迫不及待想逃离魔都。因为不容易打到车,据说甚至有人步行七八个小时到火车站,只为心底那个响如洪钟的声音:离开!


这座多少人曾经挤破脑袋、趋之若鹜的城市,如今许多人纷纷逃离。对于这些城市“候鸟”来说,当年飞进来时的愿望有多热切,如今逃出去的想法就有多强烈!


有人在火车站广场挥泪如雨:上海,我不会再回来了!


在过去的两个月,魔都上演着一幕幕惊悚的魔剧,让人以为置身于马戏团中,每个人几乎都成了被迫钻火圈的猪或者猴子。火烧到身上,几多疼痛,却不敢喊出来。因为一旦出声,马戏团团长的鞭子可能马上落下来。


如今,之前紧闭的大门开了一条缝,一些人迫不及待想逃离。


他们花了N年时间离开家乡,挤进这座中国最光鲜亮丽的城市,如今花了两个多月时间就下定决心离开。有人可能今生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们凄凉的背影消逝在黄浦江上氤氲的雾气中,和70年前决意离开沪上的张爱玲一样。


这座城市,从此不再有传奇。


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些离开的人,他们的人生下一站是哪里呢?或许是一个十八线城市,或许是家乡农村。


乡村到城市的路有多远,城市回乡村的路又有多远?看着这些仓皇出城的人们,我不禁感慨万千。


回望三十多年的自己,曾经也是一个极度向往城市、竭力想留在城里的小镇姑娘。如今人到中年,阅尽千帆,却极度渴望回到乡村,在一座中式老宅里听雨、品茗、阅读写作,缓慢度过余生。


进城——出城——进城——出城,多少人就是在这样的循环中慢慢度完自己的一生。


 

2.

 

宇宙的尽头是县城

 

 

我的家乡是福建深山里的一个乡村,系乡政府所在地,常住人口八千人左右,不算太大,但也不算太小。


一条旧街和一条新街分别从乡村延伸出去,一个通往过去,一个通往未来。


旧街是鹅卵石铺就的,两边分布着林氏祠堂、菩萨庙、乡村教堂、古老的水井、地主的老宅。小时候听到的所有关于鬼怪的故事,都和旧街有关。新街是一条踩不出足迹的水泥路,两边坐落着小卖部、邮局、供销社、理发店、餐馆、民宿和乡政府。


小时候,我总能看到村里春心萌动的男孩和女孩在新街轧马路,从月升轧到月沉。80年代中期以后,他们都去城里打工了,每年春节才回到乡村。陪在他们的身边,几乎都不是当年一起轧马路的男孩和女孩。


多年过去,新街慢慢变旧街了,这里生长起来的爱情也陈旧了,直至变成乡村古老的传说。


一条笔直坦荡的小河把村庄分成两半,此岸是林姓、吴姓和游姓,彼岸是高姓。过去很多年里,据说吴家和高家祖上有过结,彼此不能通婚。


上个世纪80年代,我认识的一个高家“朱丽叶”和一个吴家“罗密欧”爱得死去活来,最后还是被两家大人活活拆散了。


小时候,故乡建筑基本是青瓦黄墙的土楼,典型的徽派风格,逶迤在小河两岸。从桥头望过去,房子在水中的倒影美丽极了。特别是黄昏夕阳西下之时,简直像王的宫殿。


可惜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河两岸盖起了很多粗糙难看的砖房,破坏了景致。这让我每次回乡时都惋惜不已。


傍晚时分,炊烟袅袅升起,孩子们还在河滩上疯跑,母亲们站在河边唤归,声音此起彼伏。


我一般是最后一个离开河岸的,因为我喜欢看月亮从远处的山巅慢慢升起,想象着嫦娥从月宫里放下一把云梯,然后款款下到山巅,裙裾飞舞。


那是专属我一个人的秘密。


林世钰 | 进城记(1):宇宙的尽头是县城

故乡的袅袅炊烟。(林世钰 摄)


如果说长大后还有几分浪漫气质的话,全是拜当年乡村那轮月亮所赐。


那时,村里的孩子上课之余要干很多农活。我也不例外,经常和母亲一起去山里采蘑菇、挖笋、采茶。翻过一座山,看到的还是山。大山总是那么沉默,没有任何表情和声息,让人望而生畏。


有一天和母亲上山挖笋,我问她:妈,山外面还有什么呢?母亲把挖出的一棵硕大的笋扔到筐里,笑着回答:县城。


对于母亲来说,没有比县城更大更远的地方了。


那时,每天有两趟班车往返于我的家乡和县城之间。我上小学有段时间,母亲在汽车站售票,每个月要到县城公交总站交一次报表。


对于她来说,县城就是宇宙的尽头。每次她从县城回来,整个人就焕发出奇特的光芒,那是她在田间地头劳作时所没有的。


她会带回一些糖果和橄榄,其中有我最爱吃的玉米糖。于是,每月母亲进城的那一天,我上课时总是魂不守舍,想着母亲这次会带回什么糖果。放学回家,看到母亲的蓝褂子在厨房忽闪忽闪的,我的心就狂跳不已。


物质匮乏的年代,一个孩子对食物的渴望,就像一个热恋中的男人,急切想见到自己久别的心爱的女人。


记忆中,母亲有一次带回了几个香蕉。那是我此生第一次看到香蕉,觉得它长得太可爱了,像弯弯的小船。我舍不得吃,就把香蕉放在房间的抽屉里。过了几天,香蕉烂了,被奶奶拿去喂猪,我惋惜了好几天。


每天下完课,我喜欢跑到车站玩。看着那些村民坐上进城的班车,然后故意推开窗户,以一种优越的表情俯视车下围观的村民,我羡慕极了。在小小的我看来,通往县城的班车就是对未知世界的延伸,它预示着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


县城从此成了我的向往。


小学五年级那年,我的胸部突然隐隐作痛。一摸,长了一个硬核。我吓坏了,以为长什么肿瘤了,赶紧告诉父母。他们从小也是摸黑长大的,压根不知道青春期发育是咋回事。


正是春耕时节,父亲立刻停了手里的农活,次日就带我去县城“看病”。


那年我11岁,人生中第一次进城。有点忐忑,但更多的是去未知远方的激动。


我坐上班车后,也学着大人的样子,推开窗户,愉快地收割着车下村民艳羡的目光。


母亲往我手里塞了两串橄榄,大声嘱咐:到县城后要跟紧爸爸,不要走丢了!


班车在蜿蜒的山道上颠簸了近两个小时后,到了县城。


中午时分,我和父亲走在县城的街道上。阳光从法国梧桐的罅隙间透下来,傲慢地扫视着我,我有点怯。因为街上很多和我同龄的女孩大都穿着漂亮的裙子,咯咯地笑,像一只只轻舞飞扬的花蝴蝶。


而且她们脚上要么穿着绣花布鞋,要么穿着锃亮的皮鞋。皮鞋的光泽刺激着我的眼睛,让我忍不住想把自己脚上灰暗的布鞋隐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看见。


在县城医院,父亲被当医生的本家伯伯批评了一顿:你女儿没有生病,是发育,知道吗?发育!你这父亲怎么当的,基本常识都不懂!


父亲搓着手,一脸尴尬。我低头,一眼看到他脚上沾着泥土的解放鞋,此刻,它像一张局促不安的脸。而旁边是医生伯伯的黑皮鞋,擦得和街上小姑娘的皮鞋一样锃亮,看上去那么自信笃定,还有一丝傲慢。


11岁的我,似乎刹那间看到了生活的某种真相,第一次有了抽象的忧伤。回头想想,那应该是我作为一个文字爱好者的开端,因为我身上某种敏感和忧伤的气质瞬间被开启了。


进城所有的喜悦都被这两双对比鲜明的鞋冲淡了,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拉了一下父亲的手:爸,我们走吧!


走到街上,似乎为了表达自己忽略儿女成长的歉意,父亲走到旁边一家商店,给我买了一条裙子和一双鞋面绣花的布鞋。我至今还记得,那条裙子是浅蓝色的百褶裙,鞋是暗红色的,有点小跟。



3.


白色凉鞋



那年9月,我考进了县城一中,算是进城了。


父亲把我送到宿舍后,就回去了。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中学长岭下的县城街道,我有点心慌,不知道如何在这个比家乡大许多的“乡村”开始新的生活。


不过,一个月后,我基本就适应了学校的生活。


周末是我最喜欢的时光,可以去旧车站等着家乡来的班车捎来母亲准备好的米和菜,还可以顺便到县城街道闲逛。


街道两旁的小店大多灯光昏暗,营业员面无表情。过期的零食躺在玻璃柜背后,冲我挤眉弄眼,让我心痒痒的。我偶尔也会花一两毛钱买几颗玉米糖,揣在口袋里,每天吃一个。有玉米糖吃的日子,跟天堂似的。


每次去旧车站,总会路过一个鞋店,对里面一双白色中跟凉鞋心仪了很久,但是4.5元的价格让我望而却步。


初一期末,因为成绩突出,我被奖励了一笔二十元奖学金。那个年代,二十元钱可是一笔巨款啊。我把其中十元寄给了在长桥村的大奶奶(母亲的奶奶),另外十元自己留着。


一天,我按捺不下对那双凉鞋的极度渴望,用其中4.5元买下了它。凉鞋的跟有点高,我不好意思穿出来,就藏在箱底,等周末宿舍没人时,就拿出来偷偷踩几脚。


有一次,见走廊没人,我欣喜地穿着它到楼下提水。当我看到宿舍的生管老师瘸着腿一摇一摆走过来时,迅速脱下凉鞋,赤足飞也似地逃回了宿舍。


那个年代,太突出太奇绝的美必须要藏着掖着,否则会承受不了众人刀锋般的目光。十几岁的我,似乎早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时候,县城十字路口有一家全县唯一的新华书店,但是书不是摆在外面,而是放在柜台里,必须要营业员帮你拿。那些书我买不起,每次看了几页正欲罢不能,但一听到营业员不耐烦地问“买不买”,立刻讪讪地把书还回去。


我对新华书店爱恨交加,后来干脆不去了。


但是邮局门口的书摊就不一样了,它是开放式的,有“故事会”、“今古传奇”、“读者文摘”等刊物,可以随便翻阅,买不买都没关系。其中让我心心念念的是两本文学期刊:《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可是当时家里实在太穷了,根本没有买书的自由。


我和同样在县城一中上学的哥哥,每个人每个月的零花钱一般是两三块。为了省钱,平时母亲会在周末让乡人帮我们捎些米和菜到县城,菜大都是腌萝卜和咸笋,偶尔有泥鳅、猪肉和鸭肉,早餐基本都是在食堂买。


因为钱太少了,每天早上,我和哥哥合买一根油条、一块豆腐和一碗粥,两个人分着吃。从牙缝里省下来的钱,每个月买一本《少年文艺》和一本《儿童文学》。每次书买回来,宿舍里十几个女孩就抢着看。那时大家普遍穷,买书是件极其奢侈的事情。


我看完后再给哥哥,他们宿舍男生也轮流看。


由于长期缺乏营养,哥哥体质羸弱。高考前几天,他晕倒在县城街道上,后来被路人送回宿舍。他本来统考成绩文科班第一,可是高考却失利了,去了本省一家大专院校,毕业后回到家乡工作。这是他一生莫大的遗憾,爸妈每次提及,满心亏欠。


三十多年过去,县城那些小店基本都消失了,大大小小的超市林立。每次回家,看着陌生的街景,我感觉自己像个异乡人。但是那家“追梦照相馆”,我一直记忆深刻,至今仍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当年的店址。


三十多年前,我在县城读书的那几年,照相馆的橱窗里,一直挂着一个女孩的照片。在当时的我看来,她长得真好看啊,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脸上有种淡淡的忧郁。身上的浅紫色的毛衣衬得她皮肤那么白皙,优雅,洋气。


她的美让我自惭形秽。每次走过那家照相馆时,我都忍不住羡慕地看她一眼,但是她似笑非笑的眼神似乎在嘲笑我:瞧你,丑小鸭一只。


我上高中后才知道,女孩是比我高一届的师姐。那时她和一个高大英俊的男生在谈恋爱,两个人在校园同进同出,俨然璧人一对。每次,只要他们一出现,灰暗单调的校园瞬间光亮起来。


男孩后来考上了福建林业学院,女孩毕业后不知所如。


十几年后的一个春节,我在县城街道偶然邂逅她,当时一下子就认出她来了。她的脸有一种小城中年女人特有的满足和圆润,少女时代忧郁的表情荡然无存,这使得她和周围走过的其他县城女人毫无二致。


她的清纯和美丽似乎永远定格在了三十多年前照相馆里的橱窗里,再也回不来了。我怅惋了半天。


看着穿红色呢子大衣的她消失在拐角,我突然惊觉,自己就站在当年的追梦照相馆”的门口。如今,这里已经变成一个鞋城。许多从温州来的大头的、尖头的、高跟的、平跟的皮鞋排排坐,咧嘴看着我。


一个珠圆玉润的大姐站在门口,一边啃着甘蔗,一边用家乡话招呼我:


阿妹,买鞋不?


(未完待续)

 

林世钰 | 进城记(1):宇宙的尽头是县城



——End——


作者简介】:林世钰,媒体人,作家。曾出版《美国岁月:华裔移民口述实录》《烟雨任平生:高耀洁晚年口述》《美丽与哀愁:一个中国媒体人眼中的美国日常》《潮平两岸阔:15位中国留美学生口述实录》等书籍。其中《烟雨任平生》被香港“亚洲周刊”评为“2019年度十大中文好书(非虚构类)”。喜欢旅行、摄影、收集民间手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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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媒体人的眼光观察美国社会,用妈妈的心肠分享教育心得,用旅行者的心情体验旅途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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