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两国人
我是天国的子民,也是人间的公民,这两个身份一般情况下不矛盾:我是基督徒,也是中国人。
什么时候会冲突呢?就是社会上搞政治运动,强迫人站队,像基督教的三自运动,强迫人进入官办宗教机构聚会,像文化大革命中必须表态:把国家领袖当做神明来崇拜,高喊万岁万岁……并禁止基督徒有正常的信仰生活,如聚会、祷告和传福音,怂恿基督徒去拜偶像、伤害人、贿赂贪污、撒谎作假见证等违背十诫或圣道的行为。
除此以外,不会有冲突。别人如何,我管不着。
那些反对基督教的中国人不妨反思:孙中山十六岁在香港受洗成为基督教公理会下的基督徒,他参加政治,是为了建立“中华民国”,还是建立“中华基督教共和国”?成为帮助中国的人?还是成为了伤害中国的人?
2、只有神的义
整本圣经没有社会公义,只有上帝的公义,简称“神的义”: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 1:17)
神的义,包括两个部分:律法和救赎。
律法是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 3:24),就是摩西十诫,即耶和华的律法:没有律法人不知道什么是上帝的愤怒和人的罪恶。
救赎呢?就是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2:2)救赎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人敬畏神: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 6:8)!这公义是十诫为中心的道德法则,参考《罗马书》12-16章,《以弗所书》4-6章,“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 7:12)
《天路历程》有一个美好的比喻:律法就像扫把,扫地的过程中,也扬起飞尘,怎么办呢?就用福音(救赎)的清水来洗净。这就是上帝的义。
3、为爱众人而写作
当我不是基督徒的时候,我对社会最多的感受:愤恨!
因为从小确实受过很多伤害,也被人欺骗、忽悠过,经历的不公不义都是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的。
人家说我是愤青,也没有关系,真那么一个样子,觉得全世界好像对不住我,中国社会这里是问题,那里也是问题,需要我这样的人,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非常自傲:“公不出山,奈天下苍生何?”
其实,中国没有我,地球照样转。
无论我去哪个地方,世界不多我,也不少我。
作为知识分子,太容易把自己当回事了!
但我接受了耶稣做我的救主,我相信祂的宝血洗净了我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过犯,我是永生天国的子民了,饶恕那些曾经伤害了我的人,我的事!更不想去报复谁了!
“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利 19:18 )
这些日子,我在想,我可以为别人做点什么积极有益的事情呢?
我相信爱不是一句口号,或只是一种心愿,而不是一种能力,一种行动的意志,所以我不是博爱人士,那种牛皮我吹不了。
想想,自己有几斤几两!
我没有多少钱财,否则,我可以从事慈善工作;
我没有什么权力,否则,我可以改政造福苍生;
但我会写文章,虽然读者不多,总比没有好吧。
我喜欢关注中国人口的生和养问题,我喜欢研究中国历史,那我就在这方面多多努力就行了:
正如神所吩咐基督徒的:“加上爱众人的心”(彼后 1:7),别的事情,我也搞不来。
传说孔子向老子辞行。老子送至馆舍之外,赠言道:“吾闻之,富贵者送人以财,仁义者送人以言。吾不富不贵,无财以送汝;愿以数言相送…….”我想,我真的没有什么,能送给中国同胞的就几句话,几篇文章,或者几本书,还得人愿意听、愿意看、(能在大陆出版)愿意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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