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厦地古村。
1.
黄叔叔
11岁那年夏天,家里突然来了一个陌生男人。
他穿着白衬衫和米色长裤,英俊,干净,整洁,看上去和村里那些裤腿沾土的男人很不一样。
父亲那时刚从村里被借调到乡政府工作。他告诉我,这是黄叔叔,从省建设银行来乡里扶贫的。
我喊了一声“黄叔叔”,他冲我笑了一下,我发现他的牙齿很整齐,很白,不像村里的那些男人,一张嘴一口黄牙或黑牙。我对他有了几分好感,也对他的来处——省城福州感到好奇。
那时,由于村里水电站电力不足,全村灯光昏暗,还经常停电。一旦停电,我只能点着蜡烛看书写字做作业,久而久之,眼睛近视了。由于县城没有眼镜店,父亲让黄叔叔回福州时带上我去配眼镜。
黄叔叔答应了。当时村里另一个女同学的眼睛也近视了,正好和我一起结伴去福州配眼镜。
班车在山路上颠簸了七八个小时后,终于到达福州了。由于我从来没有坐过长途车,晕车晕得严重,一路基本都在呕吐。小脸惨绿惨绿的,只剩下一小条。
路上的风景毫无印象,只记得中途勉强抬了一下头,一条“白龙”赫然入目。黄叔叔告诉我,那是闽江。沿江有一条火车铁轨,一列绿皮火车正呼啸而来。坐在我身后的一个大叔用家乡话激动地大叫:这条龙好长!
江畔,一串串圆溜溜的果实挂在枝头,后来才知道,那是龙眼。我突然发现龙眼树旁边的香蕉弯着身子,在硕大的蕉叶间向外张望,心里一阵激动——原来香蕉不是长在地上的,而是长在树上的!
我心想,回去一定要告诉母亲和奶奶。这么想着,就沉沉睡去了。
一觉醒来,就到了福州汽车站。从车里下来,我看到汽车站的停车场停着无数汽车,每辆车的车头都放着一个牌子,上面分别写着:福州—泉州、福州—厦门、福州—福鼎、福州—漳州、福州—石狮……
在当时的我看来,这些地方都遥不可及,似乎此生都难以到达。
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是因为在前一年,生性敏感的我瞥见了生命的真相——人最终都会死的。
那年春天,外婆去世了,我和母亲一起去奔丧。只见外婆穿着靛蓝布衫躺在棺木里,双眼紧闭,面目和平素一样慈祥。周围人声鼎沸,但外婆却纹丝不动。
我问母亲:外婆什么时候起来?母亲抹了一把泪,悲伤地说:“外婆走了,再也不会起来了。”
那是我对“死亡”最初的印象,那就是——不会起来了。
在亲友的哭声和哀乐中,外婆的棺木被缓缓抬走了。有人在前面撒纸钱,纸钱在风中飘,落到河面上,顺水漂走了。三个舅舅穿着麻衣,头上扎着白布条,手里拿着孝男棍,表情哀伤。我想跟着舅舅走到外婆的墓地,却被母亲唤回。
第二天一早,一场大雨砸向了屋顶,我被雨声惊醒了。躺在黑暗的屋子里,听着母亲均匀的鼻息,想到外婆再也不会回来了,突然鼻子酸酸的,头天被死亡惊骇得凝结起来的眼泪,此刻无声流淌,湿了枕巾。
我在心里轻轻叹息:有一天,我可能也不会起来了,很多没去的地方,都去不了了。
当一个孩子知道死亡这个真相后,童年基本就结束了。从那一年开始,我10岁的身体里,已经住着一个成年人了。
2.
省城:世界的边缘
黄叔叔的家在省建设银行的家属院里,很小的两室一厅,他们夫妇以及妈妈各住一间。连续两天,白天他带我们去配眼镜、逛商场,游西湖,晚上,我和女同学就在客厅里打地铺。
福州的夏天闷热无比,我睡不着,就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听风扇在头顶滋滋地响,脑子里想着奇奇怪怪的事情。
早上,黄叔叔的母亲给我们端上稀粥和虾皮、豆腐乳、丁香鱼等小菜,还有花生酱。除了稀粥,其它都是我在乡村没有吃过的。我内心有着孩子对食物天然的欣悦,恨不得饕餮一场。可是一旦举箸,立刻变成虚伪的成年人,学着他们城里人的样子,筷子尖夹一点点菜,斯文地往嘴里送。吃了一碗粥后,其实肚子还是空瘪的,但不好意思再去盛了。
小时候我性格很内向,每次到亲戚家做客,只吃一碗饭,从不过碗。如果碗小,就半饥半饱,忍着;如果碗大,就把自己撑得直翻白眼。
回头想想实在好笑。也许当时自己懂事较早,觉得亲戚家的粮食也不丰足,所以不好意思多吃。而且从小爸妈对我们管教很严格,吩咐我们到亲戚家作客要明白自己的客人身份,尽量不要给主人添麻烦,或者让他们难堪。
对于从未出过远门的我来说,福州简直就是一片浩瀚的大海,而我呢,是一尾小丑鱼,游啊游,怎么也到不了边际。我对这座城市任何陌生的东西都充满好奇,但因为黄叔叔在身边,不好意思去尝试,只是任由他带着我们到处逛。
在福州待到第三天,我和女同学觉得自己知道如何坐公交了,就向黄叔叔提出,想自己出门逛逛。他同意了。
我们欢欣雀跃地爬上了一辆公交车,结果发现前面越走越荒凉,感觉不对劲,赶紧下车。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过来了,我们向他问路。他斜着眼睛从上到下打量我们一番,然后问:
你们从哪里来?
屏南。
平潭?
屏南。
喔,古田隔壁,贫困县。
他轻飘飘说完这句话后,告诉我们坐反了方向,要到马路对面坐车。
我永远也忘不了他的眼神,里面满是一个省城人的优越感和对乡下人的轻视。
很多年后我到了美国,大家都说美国种族歧视严重,其实呢,中国才是世界上歧视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同种族之间基本形成这样一条鄙视链:京城歧视省城的,省城歧视县城的,县城歧视乡镇的,乡镇歧视自然村的,自然村的呢,只能彼此歧视了,比如有鞋的歧视光脚的。而在美国华人圈里呢,港台移民歧视大陆移民,老移民歧视新移民……
那天在公交车上,还发生了一件让我极其不舒服的事情:一个站在我身后的福州大爷拼命往我身上贴,我能感觉到他急促的呼吸和灼热的体温,心里害怕极了。见我没有动弹,他甚至把手搭在我的腰间。他滚烫的手颤抖着,像一块烙铁烤着我。
虽是盛夏,我的鸡皮疙瘩却起来了。
车上人很多,我和女同学被挤到了不同的空间,无法向她求助。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被扔到热锅里的青蛙,拼命想跳出,却发现锅盖被盖住了。还好旁边一个大妈看到了这一幕,她用福州话骂那个老头,大意是:老不死,人家还是一个小姑娘呢!老头这才把手缩回去,低头下车了。
我对省城所有美好的印象都被这个猥琐的老头给摧毁了,这件事情甚至给成年后的我留下心灵阴影——大学毕业的时候,福州一家单位录取了我,但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厦门。
3.
书 店
虽然这个福州老头很煞风景,但是福州的书店还是给我留下了美好印象。记得到了东街口附近的一家书店,我进去后就不想再出来了,因为很多书都是我在乡村和县城从来没有看过的。
我站在书店里,翻阅着英国作家哈代的小说《德伯家的苔丝》。那是一本关于出生贫困家庭的女人命运的书,让我唏嘘不已。正看到结婚前几天苔丝给丈夫写信、告诉她自己曾被诱奸这一段时,书店要关门了。我恋恋不舍地离开。
六年后上了大学,我从图书馆借的第一本小说就是《德伯家的苔丝》。六年前的悬念终于解开了,我知道了故事最后的结局。
当时我在乡村基本看不到什么像样的书,家里除了《岳飞传》、《杨家将》、《穆桂英下山》和《海上花列传》这几本书,就没别的了。偶尔听说哪个小伙伴家里有了新书,赶紧跑去借来,就着昏暗的灯光(烛光)如饥似渴地读。
家里的《海上花列传》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是一本线装书,繁体字,看起来特别费劲。我小时候不晓得它的价值,就把它扔在杂货间里,后来怎么也找不到了。
很多年后才知道,那可是一本好书,胡适曾经隆重推荐,也是张爱玲喜欢的,后者曾经将其翻译成英文和国语,命名为《海上花》。
我二十多岁的时候,抽疯般地喜欢上一个文艺男青年,当时他最喜欢的书籍之一就是《海上花列传》。1995年秋天,他在北京东单的“中国书店”买了一本旧书送给我,并嘱咐我“好好研读,定有所获”。
可惜二十多年过去,我一直没有读完这本书。因为它关于青春的花开花落,关于命运的浮浮沉沉,关于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情,沉重得让我没有心力打开。
县城唯一的新华书店,我和父亲那次进城时仅是路过。当时瞥了一眼,只见里面顾客寥寥,几本书稀稀拉拉地立在书柜里。我在邮局门口的书摊上第一次看到了《少年文艺》,央求父亲给我买一本。父亲答应了。
我穿着新买的裙子和鞋子,捧着刚出炉的《少年文艺》回到乡村,走路都有了几分傲气。
多年后读王小波的书,他说他的父亲藏书很丰富,他和哥哥小时候没事就躲在阁楼上看书。这让我羡慕万分。在人生最重要的阅读阶段,由于乡村条件所限,我的阅读经历基本一片空白。大部分文史哲书籍基本都是上大学后看的,那时已经过了知识打底的最好时期,所学的东西基本都在上面飘着,并不扎实。
这是乡村生活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地方。
不过,即便乡村没有太多可读的纸质书,但是大自然这本书足够丰富,它随着四季的流转不停变化,一点都不单调。
春天杜鹃花满山,我和小伙伴采了杜鹃,插在家里腌菜的坛子里。顺便摘几朵花瓣往嘴里塞,酸酸甜甜的。秋天来了,田野一片金黄。我跟随爸妈一起去割稻谷、打稻谷,然后在宽大的竹席上晒出谷粒。
蓝色的天空,金黄的稻谷,碧绿的远山。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如此喜欢蓝黄和黄绿的对比,因为那是少时在乡村的秋天最初感受到的自然之美。
下完课后,我和小伙伴最喜欢的游戏,就是把稻草垒得很高,然后跳上跳下,钻进钻出。回家时,每个孩子的头上都顶着几根稻草,还有一轮清凉的皓月。
一个村庄养大的孩子,和一个城市的小区和大院养大的孩子是不一样的,往往性格比较质朴自然,对大地上发生的一切相对敏感,比如春天油菜花的盛开,门前树上一个鸟巢的落成,雨水从屋檐上滴落到天井的声音……这种对天然之美的观察和感受能力,对我后来的生活和写作都大有好处。
4.
德伯家的苔丝
福州东街口百货店的灯光让我眩晕,西湖泛舟让我身心愉悦,当时我甚至想,长大后,一定要到省城读书工作。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使得我和省城终生无缘。
大三那年夏天,我在福州一家媒体实习,期间向另一家媒体投稿。一天,该媒体的版面编辑给我打电话,说准备刊发我的散文,让我去他办公室当面改稿。
那年头,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能在省级媒体上发表文章可是件不得了的事情。我喜不自胜地去了,结果遇到了一双盐渍的“咸猪手”,于是夺门而逃。
走在福州热气腾腾的街头,我又愤怒又委屈。城市套路太深了,楚楚的衣裳背后,原来是一只人形禽兽。这不是我一个单纯的小镇姑娘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回想11岁那年夏天在公交车上碰到的那个猥琐老头,从此我对福州这座城市好感尽失,感觉满街行走的男人都是危险的两脚动物,随时都可能发情。
从那一刻开始,我清楚知道,自己将来一定不会在这座城市停留。
后来我在福州也认识了一些男性朋友,他们大都尊重女性,把我年轻时代对福州的偏见稍稍扳过来一点。但是,那些往事就像硬木板床一样,看似已经平整,但是一旦躺下去,还是硌得慌。
2000年,我从北京一所大学毕业时,福州几家主流媒体都在招聘记者。当时我户籍还在厦门,在北京找一家可以解决户口问题的媒体并不容易。每天,我按照电话黄页本上的联系方式,挨个去北京大大小小的媒体投简历、参加招聘考试,脚后跟被不合脚的皮鞋磨出了血。
父亲当时正好到北京出差,看到了这一幕。他心疼极了,建议我回福建参加地方媒体招聘考试。
我拒绝了——我宁可当北漂也不回福州!
没想到几年后,弟弟从北京回到了福建,并且在福州买房安家。从此,我偶尔会在这座城市停留一两个晚上,会一会旧日朋友,但对这座城市一点亲近感都没有。
不过,我对福州那家书店依然念念不忘,因为它向我洞开了一扇门。那扇门通往一个由文字构筑起来的晶莹剔透的世界,从中我领略到了一种让人心痛的卓绝之美。
有一年在福州,我一个人打车到了东街口,试图寻找当年那个小书店。但是东街口变化太大了,到处高楼林立,光怪陆离。
浑不似,旧时光。
我想起了德伯家的苔丝。
新婚之夜,苔丝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丈夫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此时被迫与诱奸自己的德伯同居,她觉得是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丈夫,愤怒地将其杀死。
在与丈夫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五天后,苔丝被处以绞刑。
站在十字路口,拨开三十多年厚重的时光尘埃,我分明看到了苔丝眼中忧伤的泪水。
(未完待续)
——End——
【作者简介】:林世钰,媒体人,作家。曾出版《美国岁月:华裔移民口述实录》《烟雨任平生:高耀洁晚年口述》《美丽与哀愁:一个中国媒体人眼中的美国日常》《潮平两岸阔:15位中国留美学生口述实录》等书籍。其中《烟雨任平生》被香港“亚洲周刊”评为“2019年度十大中文好书(非虚构类)”。喜欢旅行、摄影、收集民间手工艺品,目前旅居美国新泽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