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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苏启儿 | 郭暮云

我们都是苏启儿——《苏格兰:现代世界文明的起点》读书笔记

我们都是苏启儿 | 郭暮云

按:全文约一万六千字。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以收听相关读书会的录音,全长三小时十六分。录音后半段有一些中断,内容可参考文字部分。

第一部分:顿悟

导读

国人熟悉的英国人义律、戈登,其实都是苏格兰人。著名的苏格兰人还包括但不限于:华莱士(勇敢的心),罗伯特布鲁斯(蜘蛛大师得意门徒),玛丽女王(被浪漫主义P过),瓦特(工业时代的象征),邓禄普(轮胎?),弗莱明(青霉素)。

苏格兰贫瘠的高地或许正是法式地理决定论的反例,因为不光出刁民。

18世纪史学三雄,吉本,休谟,罗伯逊。都是苏格兰风。而苏格兰人在风起的时候,建构起大西洋共荣圈。虽然风在19世纪末停了,但被他们发明的现代世界已经蔚然成型。

第一章:新耶路撒冷

艾肯赫德的渎神之罪若在今日远不至死。此案促使洛克写下《论宽容》,这一主张促成了英格兰《宽容法令》的颁布,政教初步分立。

此案恰似冷暖洋流交汇之处:南方英格兰的新潮与高地苏格兰的古朴相遇,秩序与生命开始涌现。

诺克斯是苏格兰的诺克斯,苏格兰又是诺克斯的苏格兰。他致力于将苏格兰人塑造为上帝圣民,将苏格兰建设为新耶路撒冷。

后世对他和长老会的想象与描摹多数严重歪曲,其曲率与玛丽女王被美化的程度相仿。事实上长老会治理苏格兰的方式绝非严刑峻法与禁欲主义的组合——甚至圣餐礼都会敞开供应丰盛糕点和精美红酒。

与诺克斯同时期的巨擘还有布坎南,就读巴黎大学时,他的同学有加尔文和罗耀拉。布氏比洛克早了100多年便主张:一切政治权力归于人民,若受委托的统治者暴虐,人民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他。这一观点也颇被苏格兰议会采纳。

长老会之所以被后人歪曲甚至妖魔化,盖因其共和制度颇有两头得罪之嫌:上反暴君,下反暴民。然而正是长老会起初种下的种子让苏格兰之花在两个世纪后怒放:1696年,长老会通过《兴学法案》,每个教区都要建立学校,高薪聘请教师。几十年间,全国基本消除文盲,这一点领先全世界数百年。

于是苏格兰人文教昌明,三教九流都爱看书,都去无处不在的图书馆借书。到1763年,爱丁堡人口虽不过六万,竟有六家出版公司,30年后更变为16家。进而造纸业成为民族支柱产业。全国人口150万,2万人靠写作和出版谋生,1万人从事教育。大学兴旺,学费低廉。受教育成为全民生活方式,无分男女老幼,贵族平民。

1700之后,英格兰崛起,皇家海军纵横七海。经济成为核心议题。苏格兰迅速落后如东北。它学习邻国成立殖民公司拓殖巴拿马,遭英格兰阻挠,于是全民募捐,盛况为国民誓约运动来所仅见。然此事业最终惨败,于是苏格兰全国破产,不得不与邻居结盟,进而合并。此为苏英合并之经济原因。

第二章:自掘坟墓

1706,苏英合并。但以后见之明来看,此举虽然丧权,但并不辱国,因为英格兰人果真兑现了所有承诺。再次慨叹:你可以不承认英格兰是最高贵的朋友,但不得不承认他们是最高贵的敌人。

合并事件并非一帆风顺。期间各方势力竞逐,波谲云诡,给《星球大战》的共和派大战贸易联盟等桥段提供了不少素材。最终作为辉格党前身的苏格兰政界终于理清了自己的歧视链:头号大敌是天主教,其次是英格兰(国王),再次是圣公会。于是结论便如三段论一般简明了当:合并是最不坏的选择。

若从体制来看,苏格兰议会被并入英格兰议会,并且只占十分之一议席,但从经济来看,苏格兰交税只占英格兰的三十五分之一。所以根据有产阶级政治学,苏格兰反倒是占了便宜。

所以,虽然通常“合并”和“大一统”都是生命颓丧、秩序消亡的同义词,但苏格兰又是反例。毕竟如前所述:并非所有对手都是英格兰。事实证明独派的弗莱彻和其他悲观论者都错了,结盟非但没有自掘坟墓,反而推动了经济的爆炸式发展。仅一个世纪,苏格兰就从三流国家跃入现代社会。反对派曾预言苏格兰会成为英国的奴隶,但事实并非如此,相反,苏格兰人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如《爱丁堡评论》创刊号所说:“光荣革命所开启的事业,结盟使其大功告成”。

这些良性变化给苏格兰启蒙学者带来了深刻影响。斯密与休谟都体会到,短期付出的代价,将收获长远的回报。于是“长远考虑”、“综合权衡”、“整体估量”成为苏启的重要关键词,他们也首先看清并把握了现代社会的复杂本质。

唯一不愿认赌服输的反对势力只剩詹姆斯国王党,但叛军领袖马尔伯爵在1715年的无能如约翰王在1215年的无能一样,祝福了不列颠。

第三章:人性研究(一)

苏启的开山二圣是弗朗西斯·哈奇森和卡姆斯勋爵,两人一火一冰,相得益彰。“以人为本”并非他们的发明,正如蒸汽机并非瓦特的发明,但后来者却是关键的完善者。“以人为本”并非“以神为本”的对立面,而是“以事为本”、“以理为本”的对立面。这也是苏启的核心思想。

苏格兰启蒙运动没有法兰西启蒙运动那么轰轰烈烈,但更为健康,于是影响也更为深远。代表作至少有: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大卫•休谟的《人性论》和《道德、哲学及文学随笔》,威廉•罗伯逊的《苏格兰史》和《查理五世统治史》,亚当•弗格森的《文明社会史论》,约翰•米勒的《阶级差别藤源》,托马斯•里德的《从常识的原则探讨人的心灵》……其中排最前的是弗朗西斯•哈奇森的《道德哲学体系》和卡姆斯励爵的《人类历史纲要》。

这些作品的主题大致分为两类:历史与人性。苏格兰人最早把两者联系起来。苏启作者将人类视为历史的产物,他们主张,人类最根本的性质——包括道德精神,都是在不断演变和发展的,受到个人无法控制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归根结底,人是环境的产物。同时,他们也坚信,人性的变化并非主观随意,也非混沌无序,而是根据某些可依循的原则和演化模式。从根本上说,对人类的研究是一种科学研究。苏格兰人发明了今日所谓的社会科学:人类学、种族起源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还有亚当•斯密奠基的经济学。

并且苏格兰启蒙运动不仅重新整理了人类大量的既有知识,而且尝试转化了所有知识领域的不同分支: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生物学、化学、地理学、物理学和其他自然科学,使其成为一系列条理清晰的学科,通过教育流传后世。

所以从这些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苏启儿。

第四章:人性研究(二)

相较英格兰习惯法,苏格兰法律体系还补充了大陆法的许多内容与精神,于是成了更加复杂的系统。想研究一宗土地案,首先就得知道土地保有权的各种形式,例如监管、永久租借、变更、保有和转让。然后是对于地主的各种义务:契约、承租、地税(以劳务换算租金)、抵押、让售和“贷借抵押契约”。

于是在苏格兰能成为律师就是对一个人综合素质的最好证明之一。侯姆通过了这种证明。他还大力改进律师公会的图书馆,里面不仅收藏法律书籍,还包括哲学、历史、地理和外国游记等作品。它很快变成了大不列颠首屈一指的图书馆,也是爱丁堡启蒙运动的温床。后来大卫•休谟和亚当•弗格森也担任过律师公会图书馆的管理员,前者在这里写作了《英格兰史》,后者在这里写作了《文明社会史论》。

这些人证明,图书馆管理员果然是世界上最神秘最有潜力的职业之一。

第五章:南北鸿沟

苏格兰北高南低,北穷南富,北武南文。北部落南市民。北天主教(圣公会)南长老会。北盖尔语南苏格兰语(后来英语)。鸿沟自古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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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自认比高地人高到不知哪里去的低地人,相对更南方的英格兰,又不知不觉间Low了下来。苏格兰人有时自欺欺人,假装不列颠实际上只有一种文化,他们甚至自称“北不列颠人”,暗示两个民族之间残留的差别仅仅是地理方面的。然而从来没有哪个英国人自称“南不列颠人”,苏格兰人也明白这个事实。

合并之后出生的一代苏格兰人,比如威廉•罗伯逊、大卫•休谟、约翰•侯姆等,已将结盟当做既成事实,他们给自己重新设定的使命是确保苏格兰在联合王国中享有与英格兰同等的权利和地位。应该说他们很好地完成了这一使命。

1759年罗伯逊写作《苏格兰史》的时候自夸说:

“两个民族通过联盟而融合,形成了统一的民族;延续了数百年的差异正在淡化,分歧正在逐渐消失;在这个岛国的全部地域盛行着同样的礼仪……”

虽然外来的先进文化值得赞赏,但是如果应对不当,本国的传统就会受到侵蚀,甚至有失去自我的危险。但苏格兰人的应对显然非常得当:他们在保留自己传统的同时,极力学习英格兰文化,甚至英格兰口音。

于是到了1758年,前首相霍勒斯•沃波尔(HoraceWalpole)承认:“苏格兰是全欧洲最有才华和潜力的民族。”伏尔泰也表示同意,我们要向苏格兰寻求对于文明社会的理想,一个来自欧洲中部的观察者评论说:“无论是过去将英语文学发扬光大,还是现在为英语文学赢得荣耀的主要作家,都是出生于苏格兰、在苏格兰接受教育的人,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类似写出最伟大汉语作品的那一位其实是满族人。

但英国人和苏格兰低地人仍然看不起高地人,认为他们是未开化的“野蛮人”:“对工业及其成果浑然不知,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奇装异服和独特的语言团结在一起,固守古老的生活方式”……他们“全面依赖族长,将其视为君王和主人;善于使用武器,习惯艰苦的生活,对公共安全有威胁”、“由于长年与世隔绝,他们养成了懒散和凶暴的习性,几乎不可能用法律约束他们。”

第六章:最后一战

1715年的叛乱之后,时隔三十年,詹姆斯国王党人做了最后一次努力。1744年2月底,法国组织了一支7000人的远征军,在敦刻尔克集结,准备带着查理王子(詹姆斯之子)穿越英吉利海峡。没想到船队在海上就被暴风雨吹垮。查尔斯本人总算逃过一劫,但是入侵英国的计划泡汤了。一个兴高采烈的英国评论员把敦刻尔克的风暴称作“新教神风”,此风堪比威廉一世入主英国那年朴茨茅斯港的“清教之风”。

但不甘失败的查理又在苏格兰高地悄悄登陆了,他这次的策略是发动高地人支持他反叛。叛军一开始进展顺利,但他们的问题是:输不起。在伦敦附近,面对六倍于他们的英军,高地战士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输了。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希望就此永久破灭。

战后,议会通过法令(再次)禁止民间拥有武器,禁止穿彩色花格呢和苏格兰褶裥短裙。几十年内苏格兰人不得不把彩格呢衣服染成褐色或黑色,把短裙的开叉处缝起来改成短裤。

查理被驱逐到意大利,在罗马度过了余生。昔日的英俊王子变成了肥胖的酒鬼,整天责怪别人破坏了复辟大业,唯独没有反省自己的过失。

第七章:经济起飞

1745年后,苏格兰全国的文化和经济都迎来爆炸式腾飞。这种转变的发源地是格拉斯哥。它成了苏格兰的商业中心、大西洋东岸繁荣的国际港口城市,掌控着通往东方和南方的海上航路。格拉斯哥商人互为姻亲,组团经商,类似温州。他们的第一桶金是烟草业。

有钱的格拉斯哥商人还相当有闲,因为大多数时间他们都只能等候在海上航行的船队。于是他们加入了格拉斯哥文学协会以及宗教、音乐团体,成立了五花八门的倶乐部,邀请亚当•斯密和托马斯•里德等杰出学者做演讲。以转移支付的方式,他们的资金注入到社会文明的方方面面,福里斯和罗伯特亚当分别在出版业和建筑领域的成功是最好的例子之一。

第八章:精英协会——亚当·斯密和他的朋友

格拉斯哥和爱丁堡是“苏启双城”,一文一武,一火一冰。

格拉斯哥比较注重实际,更有革新精神,了解事物的由来,也知道怎样解决问题。包括根深蒂固的加尔文主义在内,古老的思想习俗仍然占据主流,不过由于商业繁荣,这座城市的风气还是比较开放。

爱丁堡的艺术和文学风气比较浓厚,偏向抽象或理论层面的知识——至今依旧如此。在18世纪,它是作家、人和画家的家园,却很少出现工程师和实验科学家。爱丁堡的真正长处或特色在于组织严密的学者和思想家社团,因而吸引了亚当•斯密、本杰明•富兰克林和年轻的罗伯特•彭斯等各种各样的外地人,让众人一起讨论旧的观点、交换批评意见、接受新的思想。爱丁堡是培育天才的温床,具有敏锐的思想、灵活的创造性、充满活力又目标明确,适合每个思想家、作家或艺术家进行真正的创作活动

作为知识文化之都,只有伦敦和巴黎能够与爱丁堡匹敌。但是爱丁堡的文化生活与那两座国际性都市不同,占主要地位的既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贵族的沙龙和赞助。其基础是一群坚强、自主的知识分子和文人共和国成员(他们这样自称)组成的团体。以1760年的标准来看,这个圈子的风气非常民主,在这里每个人的意见都是平等的,判断的基准是头脑而不是社会地位,众人可以辩论各种严肃的问题。

但是爱丁堡文人与现代作家不同,不会独自在家中一边冥思苦想一边喝酒。他们通常去爱丁堡的众多社团俱乐部的活动场所,与有魅力而活泼的同伴一起喝酒。

在这些倶乐部中,最重要的是1754年成立的“精英协会”。这个社团的自我定位是爱丁堡精英们的聚会场所——只不过是知识分子,而不是社会或政治精英。它最初有三十二名成员,包括威廉•罗伯逊、约翰•侯姆、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亚历山大•卡莱尔、休•布莱尔以及卡姆斯的博学同事蒙博多勋爵。后来亚当•弗格森(于1756年春天加入)和卡姆斯勋爵本人也参加了这个社团。

这个社团的领军人物是亚当·斯密和大卫·休谟。

早在出版《国富论》之前很久,亚当•斯密就在爱丁堡学术界拥有高度的声望和影响力。亚当•斯密是经济学家,也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奠基人。他被认为是所谓“资本主义大祭司”。

如果说亚当•斯密是第一位伟大的现代经济学家,那么大卫•休谟就是第一位现代意义上的哲学大师。

同时他还是他那个时代罕见的无神论者,但苏格兰无神论者的思想进路与东方的截然不同,有例为证。

有一天,休谟为了抄近道回家,路过北湖被抽干而留下的沼泽地。沿着危险狭窄的小径赶路的时候,他不慎滑了一跤,陷进泥潭无法脱身。眼看着夜幕降临,他开始大声呼救,一个卖鱼的老妇人听到喊声走了过来,可是她很快认出这个人是“无神论者大卫•休谟”,所以拒绝搭救他。休谟苦苦央求,问她:“你信仰的宗教不是教人行善、甚至帮助敌人吗?”“可能是那样,”她回答说,“但我不救异教徒,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是基督徒:给我背一段主祷文”。出乎意料的是,休谟立刻背诵了一段经文,于是老妇人只好遵守诺言,伸手把他拉了上来。

休谟对人性的观点是:人类此刻没有、过去也从来未曾受过理智的支配。理性的作用只是纯粹的工具:它教我们怎样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而我们想要的东西取决于我们的感情和激情——愤怒、欲望、恐惧、悲痛、嫉妒,还有愉悦、自我满足、虚荣心,以及根据理智原则生活的自相矛盾的愿望——在最后这种情况下,我们认识到理性的要求并依照它行动。然而教给我们这些的不是理性,而是习惯,它给思维或理智界定了一个框架,将特定的原因或行动与特定的结果联系起来。归根结底,我们是习惯的动物,也是感情和激情在其中运作的物理和社会环境的产物。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谋求自身的利益,我们学会了控制破坏冲动的激情,追求成功。

作为哲学家和朋友,休谟都对亚当•斯密有深刻的影响。如果没有休谟关于文明社会的“进步”,以及它实际上是充满了失败和错误的不完善过程的独特理论,就不会有斯密的著作。《国富论》的背后隐藏着卡姆斯、休谟、罗伯逊以至于哈奇森的影响。它不仅是亚当•斯密一个人的杰作,而且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综合结晶,总结了对人类本质和发展过程的探索,也是对现代性巨大成就的礼赞。

亚当•斯密单独提出了推动所有社会进步的基本原理——劳动分工——用来阐释文明的演化过程。劳动分工是亚当•斯密的术语,这个概念本身很可能来源于大卫•休谟所说的“职业区分”,而我们使用的词语或许更贴切:专业化。

这个概念本身是简单的。当我们把精力集中于一件任务而不是若干件的时候,效率就会提高,产量就会增加。原始人或者苏格兰高地部落的人们既要放牧,又要捕鱼,还要耕田,而我们只要种地就行。结果收获的谷物很多,自己消耗不完就可以拿去卖给别人。后来在种田收割与物物交换或者出售产品之间又产生了分工,为了节省时间,我们决定把田地交给别人耕种,集中精力从事买卖交易。于是我们变成了商人,很快发现做生意的收人远远超过通过辛苦种地获得劳动成果的农民。

劳动分工在经济和智力方面都引起了变革。它改变了我们认识自身和其他人的方式:我们既是买主,又是卖主,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努力提升产品的质量并增加产量。

斯密承认,资本主义虽然生产出了大量财富,但是绝大部分商品都被极少数人支配,剩下的少量财富才被大多数穷人拥有。尽管如此,他仍然希望找到“合理的分配方法,让文明社会最底层饱受轻贱的成员,也能分享上流阶级的富足,让他们普遍拥有即使是原始部落的野蛮人也能得到的尊敬和公平”。

这个方法仍然是劳动分工。如果“生产力发展,所有东西都被大量生产出来,那么丰富的产品就既可以满足上层阶级懒惰而贪婪的胃口,又可以供应众多工匠和农民的需求”。与其在穷国当富人,不如在富国当穷人。

亚当•斯密同样预见到了商业社会中孕育的另一种恶性腐败现象,它更有规律也更有害,令他非常担忧。随着资本主义社会越来越专业化,商品和服务的总体产出越来越成熟精细,参与这个过程的人们就会渐渐变得越来越狭隘,只关注自己的利益,对自己的商店、事务所或货仓外面发生的事情漠不关心。他们用生意、利润或损失去衡量一切,失去了宏观看待事物的能力。亚当•斯密在一份讲义中表达了这种担忧,我们有必要在这里完整引用:

商业的另一种恶劣影响在于它消磨了人类的勇气和意志,还使尚武精神荡然无存。在所有商业国家,劳动分工是没有穷尽的,令每个人的思维局限于某个特定领域……人的思想萎缩了,以至于失去了进一步提升的能力。教育受到鄙视或至少是忽略,英雄的精神彻底绝迹。

解决的办法之一是教育。亚当•斯密在《国富论》后面的章节中极力主张政府应该支持公共教育事业,建立一个学校系统,确保文明的成果惠及尽可能多的大众。意料之中的是,他提出的范本是苏格兰的教会学校制度(长老会遗泽),它“让几乎全部的民众都学会了阅读,大部分人都会写字和记账”。亚当•斯密知道,如果没有像样的教育制度,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就将自取灭亡,无论在政治还是文化的意义上。

另一种解决办法是亚当•斯密的爱丁堡友人们(包括亚当•弗格森在内)信奉的:建立民兵组织。自从1745年的叛乱以来,苏格兰人就被禁止使用或拥有武器,虽然1757年议会通过了民兵法令,但甚至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也故意将苏格兰人排除在外。他们主张在商业社会建立民兵部队是保留勇敢的传统和尚武精神的手段。

第二部分:大迁徙

第九章:苏格兰人在美洲

美独基本可算是苏格兰和爱尔兰长老会领导的。斯密的先知之明体现在他正确地在《国富论》中写道:

“他们正在从店主、商人 和律师转变成政治家和立法者,正在为一个广袤的帝国创建一种新的政府形式。他们自以为这个广袤的帝国将成为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最伟 大、最强大的帝国之一,而事实的确很有可能会如此。”

低地人以牧师、教师、医师、官员等身份广泛分布于南方和中部,诸麦克家族在大西洋彼岸墙外开花。

最代表苏格兰长老会文化的是所谓阿尔斯特苏格兰人。阿尔斯特的苏格兰人是约翰•诺克斯的真正传人,拥有原教旨主义者的宗教狂热,持激进的平等主义,引用詹姆斯•麦考什(James McCosh)的著名评语,就是“热爱教育、渴求博学的神职人员”。

阿尔斯特的苏格兰移民饱经磨难,他们经历了爱尔兰天主教徒的大屠杀,尤其是1641年的血洗波塔顿(Portadown),男女老幼无一幸免。于是他们中很多人参加了国民誓约运动,支持议会军,反对查理一世。他们屈服于克伦威尔的统治,曾在1687年反抗詹姆斯二世,阻止法国人进城。

阿尔斯特跟未开发的美国西部类似,严酷的环境让居民变得坚强,紧密团结。他们周围强敌环伺,不但遭到爱尔兰原住民的攻击,还受到“外来”伦敦政府圣公会官员的压迫。但尽管如此,阿尔斯特的苏格兰人仍然遵循祖先传统,努力坚持独立地位和生活方式,包括长老会派的信仰。

他们虽住在爱尔兰,却更严谨地持守传统信念,就是加尔文宗+蛮族武德。这些人在美国东北部稍作停留便一路向西,深入河谷和山脊。他们性急,勤劳,喧嚣,豪饮,能动手绝不吵吵,从此被蔑称为红脖(rednecks),但红脖们自豪地采纳了这一对长老会信徒的特殊称呼。安德鲁·杰克逊,这位当年的川普就出自这一苗裔,他的妈妈自小教导他传统的高地武士精神:“不要撒谎,也不要拿不是你自己的东西,不要控告任何人诽镑、攻击、殴打。要永远自己处理事情,不要哭,要战斗!”,于是他在捍卫自由、反抗强权、敏锐、英勇、凶猛、狂暴诸方面毫不逊色于先辈。“不自由毋宁死”的帕特里克亨利亦出自阿苏。阿苏自小伴着火器长大,为华盛顿的大陆军提供了主力,福吉谷一役,半数人员为阿苏。《独立宣言》签字的56人中,至少十九人具有苏格兰或阿苏血统。

爱德华滋的“大觉醒”进一步发明了美国,其基本观念是:过去已死,未来将至,荣耀上帝,指日可待。美洲便是新应许之地甚至新天新地,人人皆可凭公义而非出身立足于此上帝之城。他还曾在生命的最后三个月担任长老会新派建立的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用以对抗腐败的哈佛耶鲁。

其继任者威瑟斯庞则更明显地成为美国国父,他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自诩人民派对抗精英主义。以他的母校爱丁堡大学为蓝本建校,其建校方针即:给予最大程度的自由。认为科学是宗教的盟友而非敌人。知识在上帝里边是统一的。大量阅读。

在牧函中他强调美洲人已经是一个民族,并且绝不要被奴役。他更发现了能让华盛顿等人持久为之而战的那个道德基础:联合的美洲将是一个基督教联邦。世人多强调世俗政治思想对美国革命的影响,却忽视了威氏代表的宗教维度。他的《神意对人之激情的统治》印行九版,敌人的悻悻抨击是对他作用的最好称赞:爱丁堡《苏格兰人杂志》的编辑对这本书大加挞伐并断定,“我们美洲殖民地发生的不幸骚乱”应该完全归咎于“神职人员”的影响,并且“无人比威瑟斯庞博士更甚”。前首相霍勒斯•沃波尔曾在议会发言道:“为之哭泣是没有用的,美洲堂弟已经跟一个长老会牧师跑了,而这就是其结局。”每个人都清楚他说的是谁。他的影响继续体现在后来的制宪会议里,9人是普林斯顿毕业生,包括起草计划的两人。另一份计划的起草者是威瑟斯庞的得意弟子詹姆斯麦迪逊,这个计划后来成为《联邦宪法》的蓝本。

即使是在威瑟斯庞于1794年去世后,他对那个新共和国的影响仍然是巨大的。他已经使普林斯顿学院成了精英领袖集团的一个训练场所。在他的任期内,普林斯顿已经培养了一位未来的美国总统(詹姆斯•麦迪逊)、一位副总统(艾伦•伯尔)、六位大陆会议的成员、九位内阁官员、二十一位参议员、三十九位众议员、三位最高法院法官、十二位州长、三十三位州和联邦法院法官和十三位学院院长。他已经使科学与历史、英语与道德哲学一起成了学院课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较为忠君的苏格兰人去了加拿大,开启了地理条件相似的两国微妙的初始路径分叉,多年以后,加拿大联邦政府规定了各省权力,将其余留给自己。美利坚联邦政府规定了联邦权力,将其余留给各州。

苏启的关键人物休谟等也支持伦敦政府。但休谟的思想以某种或许奇怪的方式影响着美国,比如透过麦迪逊在美国宪法中体现了他“不用专制也能统治大国”的“僵局”理论,其核心要义就是分散:

“各个部分如此疏离、遥远,以至于 无论通过密谋、偏见还是激情,他们也无法顺利地采取与公共利益相悖的措施。”

更明确的麦迪逊版本则是:联邦权力对抗州权力,行政权力对抗立法权力,司法权力对抗行政、立法权力,加上银行家的各种经济利益对抗农民的各种经济利益,蓄奴的南方人对抗具有商业头脑的北方人;十三个半自治的政治单位加上参议院和总统层 面的非直接选举,能挫败人民处于自然状态的意志,但造就的可能并不像批评者预期的那样是一种混乱,而是稳固,尤其是自由。

所以多有人并非完全开玩笑地认为,休谟才是《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的真正作者。

另一位苏启大师里德的发现则是普通人的健全常识,虽然在此意义上他与休谟似乎相反。他声称:“我蔑视哲学,拒绝它的指导,让我的灵魂居于常识之中。”威瑟斯庞认同里德的观点,托马斯潘恩进一步将这些观点拓展成为《常识》。所谓“常识”,就是智力的民主。体现在许多方面,比如陪审团制度。法官是在仲裁而非审判。

威尔逊就以里德的格言作为人生座右铭。他一贯坚持,裁决书应该以清晰、直接的语言来写,避免使用任何法律或技术性的术语,以便每个公民都能读懂。里德意味深长地如此定义常识:“所谓常识,即我们可以与之交谈、做交易的人们共同的判断的程度”。在无人明确负责之地,常识将不得不实施统治。

这正是现代民主的原则。

第十章:北部的光芒:苏格兰人、自由主义者与改革

苏启七绝:卡姆斯,休谟,亚当斯密,罗伯特亚当,威廉罗伯逊,鲍斯威尔,托马斯里德。七人在二十年间先后去世。这些人虽然多半已经不是坚定的长老会信徒,但他们的新古典主义光辉或曰苏格兰文化气质仍鲜明体现着诺克斯风格:追根问底;敏锐;实事求是;不能容忍原教旨式的教条和陈词滥调;十分坚韧,有时候甚至到了迂腐的程度;理性;不矫揉造作的幽默感。

七绝之后的大牛则是杜格尔·斯图尔特,他接替亚当弗格森出任爱丁堡大学道德哲学教授。

此人可谓苏格兰逍遥子,他涉猎的领域有数学、自然科学、法学、历史学、政治经济学、伦理学、精神哲学,他把这些领域向以后数代专心致志的学生打开了。他就是一本活生生的《大英百科全书》。

所以他同时是古典自由主义与英国政治的宗师,也是白左之父。证据之一是他对法国大革命的高涨乐观以及不断辩护。

与他相反的则是保守主义代表人物埃德蒙·伯克。后者对法国革命的警惕和预言得到了历史验证,就像陀对二十世纪一样。伯克对英国宪法自由传统的激情辩护,以及他所暗示的“1688年革命是英国所需的唯一革命”,已经被转化成对拒绝革命的辩护。它辩称,任何进一步的变革都会如法国革命那样,造成灾难以及法律和秩序的崩溃。议会的作用是把盖子保持在普遍不满的沸腾的锅上,如果它偶尔溢了出来,那么就必须把盖子向下压紧。

亨利·布鲁厄姆继承了斯图尔特的风格,堪称逍遥孙子,是《爱丁堡评论》和辉格党(当年的民主党)的核心人物。这份刊物影响之大空前绝后,以致为其供稿可以成为年轻人的进身之途,比如《英国史》的作者麦考莱就是例子。

麦考利发现了一种融合了埃德蒙•柏克(麦考利很崇拜他)的保守主义和布鲁厄姆的激进主义的方法。他声称,英国宪法独一无二的特点是自治,它过去曾经通过改革拯救了自身,现在它将要再次这么做。他与辉格党一同确立了英国的原则:国家动,宪法不动。要改革,不要革命。

第十一章:最后的吟游诗人:沃尔特•司各特爵士与高地复兴

司各特自称是半吊子律师,半吊子运动员,五岁起脑子里就万马奔腾。小儿麻痹对他的影响似乎并不大,反倒使他更加渴慕行动与冒险。虽然后来是英语世界最著名的诗人和小说家,但因着他能将古典与现代融为一体,伍尔芙—度并非全然不敬地说:“他是最后一位吟游诗人,爱丁堡市政煤气公司的第一位推销员。”

他像后来的托尔金等人一样,以英雄平衡凡俗,以想象力作为现代性的解毒剂。

麦克弗森导演的“莪相史诗”成了文学骗局的同义词,但他输了战斗却赢了战争。他发明史诗的尝试引燃了复兴各种古典文化的热情。司各特也有这种热情,不过他真的踏踏实实去高地采风,搜集的就说搜集,创作的就说创作,由此渐渐成为最优秀的诗人和苏格兰民族英雄。他把莪相的浪漫主义与苏格兰的冷静真实相结合,取得了文学成功。

他开启的这种文学传统启发甚至塑造了后来的简奥斯丁、狄更斯、萨克雷、艾略特、巴尔扎克、雨果、福楼拜、托尔斯泰。他小说的核心主题是文化冲突甚至文化战争:法兰克人对抗撒拉逊人(《护身符》)、犹太人对抗基督徒(《艾凡赫》)、罗马人对抗撒克逊人、苏格兰人对抗英格兰人、低地人对抗高地人、长老会教徒对抗圣公会教徒。同时在这过程中他能保持一种他人难以保持的反辉格式的超然感。

羊吃人的高地版本使得高地人大量移民美洲。一切烟消云散后,怀旧与复古却复兴,人们开始怀念高地文化乃至詹姆斯二世党人,约等于今日的民国粉。司各特近乎以一己之力将这种怀古变成一场真正的复兴。在苏格兰接待国王到访成为这种复兴的高峰,甚至苏格兰呢子裙从此再现于世,流传到今天。所以他不是第一个从历史垃圾堆中拯救高地文化的人,但却是第一个让它变得高尚和受尊敬的人,让它具有了动人的、浪漫的华丽,从那时起,这种华丽使得它成了历史想象力不可磨灭的一部分。他借着发明高地神话,创造了苏格兰民族。他给世界上了一课,就是过去并未真正消失,而是可以在民族的记忆中继续活着,帮助养育这个民族的子孙。

第十二章:实践:科学与工业中的苏格兰人

瓦特完善而不是发明了蒸汽机。这是苏格兰科学家的一大特色。蒸汽机的成熟永久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医学,科学,数学,苏格兰实践精神的三位一体。荷兰莱顿的学生成为爱丁堡大学医学院的首批职员,包括芒罗,此人将解剖学确立为医学核心科目,以致尸体一度供不应求。

苏格兰人的科学贡献包括但不限于:

  • 1750年约翰卢瑟福确立医科学生的临床巡视病房制度。

  • 约翰亨特将手术建立于解剖学和生物学基础之上,从此不再允许理发师上手术台。

  • 他的学生詹纳发明了全备的牛痘技术,虽然他其实是改进了另一位苏格兰医生梅特兰在1720年从中东引进的这一技术。

  • 苏格兰医生还是公共卫生领域的开拓者,现代野战医院的建立者。

  • 林德发现橘子可以医治海上的坏血病

  • 詹姆斯辛普森将氯仿作为手术和分娩麻醉剂引入

  • 威廉麦克文采纳了约瑟夫李斯特为手术器械和绷带消毒的思想,并与爱丁堡的李斯特一起,大规模使用杀菌剂

  • 赫顿的地球研究启蒙了达尔文

  • 邓肯福布斯预见到交通网是文明的关键

  • 威廉帕特森预见到巴拿马运河的意义,后来的第一任总工程师也是苏格兰人,约翰·芬得利·华莱士

  • 桑福德弗莱明确定时区体系

  • 莫尔斯电报

  • 贝尔电话

北英格兰地区与边境低地苏格兰相似,拥有一部宗教上持异议、极端贫困,但自由程度高、盛产野心勃勃且独立奋斗的人的历史。

贫穷的爱尔兰人涌入工厂打工,境遇如同今日深圳三和。虔诚的戴尔在自己的工厂给工人提供高福利,但接管他事业的女婿罗伯特·欧文成了空想社会主义者。

托马斯·查莫斯牧师相信人有能力为人为己行善,塞缪尔·斯麦尔斯博士据此撰写了《自助》一书,其著名格言“上帝只帮助自助者(天助自助者)”常被人误会出自圣经,此书也是现代各种积极思维正能量之类书籍和DVD的鼻祖。

第十三章:日不落:苏格兰人与大英帝国

如果说大西洋两岸的第一大英帝国是英国人发明的,那第二大英·日不落·帝国就是苏格兰人发明的。苏格兰人在全世界的领导地位和成功,与长老会遗泽大大相关:最穷的苏格兰人都比其他欧洲移民更有技术、受教育程度更高。

军事领域也是如此,高地军团勇敢善战,荣誉第一。两位苏格兰发明家弗格森少校和福赛斯牧师发明的后膛上弹与击发技术永久改变了战争形态。查尔斯·纳尔比家族世代从军,政策就是大棒胡萝卜,具体在信德等地实践。他禁止印度教寡妇殉节,婆罗门抗议,声称这是民族风俗,纳尔比回应,把烧死女人的男人绞死也是我们英格兰民族的风俗,所以让我们照各自的风俗行事吧。

如果下面这棵树早些发现,可能就不会有鸦片战争了。

1820年,出生于苏格兰的印度阿萨姆行政长官罗伯特•司各特发现了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奇异山茶树。他将其送往伦敦分析,结果证明它是一种野生茶树。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印度栽培的茶就把中国产的茶叶挤出了英国市场。如果鸦片战争的发动者愿意多等待十几年,对中国茶叶的需求就会消失,而随着对中国茶叶需求的消失,走私鸦片的需求也会消失。

但这样一来,亚洲第一商业城市香港和现代中国开向西方资本主义的窗口也将不复存在。所以上帝的意思终究测不透。

密尔对印度的三观正确但政治不正确的观念催生了吉卜林和麦考莱的类似思想,可以称为:自由主义的帝国主义。就是希望殖民地更好更自由,哪怕是以强制的方式。

密尔的老师斯图尔特(逍遥子)曾反复强调后来被路易斯等主流英国人奉行的思想:一个政府只要守法、推动进步、保护个人权利和财产权,给每个人机会,就是好政府,与它如何得国无关。否则,来路再正也是非法。苏格兰就是例子:交出主权,获得文明。

加拿大的哈德逊湾公司的掌控者也是苏格兰人。

澳大利亚的麦考里总督更是尼希米式人物,在当地重建信仰,重建文明。他与六十名囚犯签约打算修建一条穿越蓝山的道路,当地人和土著人说那里是无路可走的。他告诉他们,如果他们能在六个月时间内把路修成,他们就会获得自由。囚犯按时修成了全长125英里的整条道路,而麦考里信守了诺言。他对他的上司说,用激励取代强制,通过自由人的工作而非奴隶劳动可以完成什么,这就是证明。近四十年前,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新西兰的建立不像澳大利亚那么黑暗,成为魔戒拍摄地甚是适宜。

打开非洲的是另一位苏格兰人:李文斯顿。建议阅读《深入非洲三万里:李文斯顿传》

第十四章:自力更生:苏格兰人在美国

苏格兰各方面来说,就是缩小版美国:一个盎格鲁一撒克逊享有特权的精英集团主宰着政治和政府;一个英语化的城市中产阶级分成了彼此竞争的新教教派;爱尔兰移民工人涌人不断成长的工业城市;还有部落勇士集团统治的难以接近的内陆。

在美国,一种新的民族精神孕育而生。世界上其他国家称之为“美国精神”,视之为现代精神。实际上,它是一种典型的苏格兰精神。美国的苏格兰人展示出,这种善于创造的自我塑造的无限可能性和对个人成功的追求能够孕育一种新的平民社会,这种社会尊重所有人追求其自身目标的权利,只要他们尊重别人的权利。它是一个开明的社会,反映了大卫•休谟的世俗金律。但是,就像混凝土和钢筋,它得到了一种长老会教义的遗产、传统的道德戒律的强化。

所以:美国精神即苏格兰精神,苏格兰精神即长老会精神。

整体而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高等教育保持着绝对的苏格兰规范。这一点是在两个苏格兰人的帮助下达成的。一个是杜格尔•斯图尔特。另一个是加丁。德美教育观之别:专业VS通识。

多纳霍三兄弟在淘金热中全都成了百万富翁,但他们是作为勤劳的苏格兰人,而不是作为金矿的勘探者致富。彼得开办了一家汽船公司,在旧金山和萨克拉门托之间运载探矿者和其他移民。他给美国西海岸的一艘海军舰只建造了第一台蒸汽发动机,还建造了加利福尼亚的第一台火车头。詹姆斯和迈克尔则成为联合铸钢厂的合伙人。当詹姆斯腰缠万贯心满意足地退休的时候,迈克尔在衣阿华达文波特(Davenport)开办了另一家铸钢厂,此外还兼营蒸汽发动机和农业机械。

这就是典型的苏格兰智慧。

进入十九世纪,风停了。高地精神和长老会精神消失,骄奢淫逸的南方文化占据了主流。最后能够体现一些苏格兰精神的,居然是詹姆斯·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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