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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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一个95后女孩的回答


萧三匝答问录(1)


近年来,本人公众号常常收到读者留言,请我回答一些他们关心的问题,因考虑到本人学识未精,一直不敢贸然回答。

 

近日有读者小黛通过公号后台留言请益神学问题,言辞甚为恳切,考虑到神学问题涉及活生生的人的灵魂问题,遂邀小黛通过微信交流。

 

小黛,1996年生于江苏,2018年大学毕业,基督徒。小黛读了我数万字的文章,阅读过程中做了20多页笔记,并提出了十来个问题。我为她的好学精神感动,答应认真答复她的问题。一些问题已经通过微信直接答复,剩下的问题通过微信答复比较麻烦,遂约好通过文字答复如下。

 

受此事启发,我决定今后在公号开设答问录栏目,不定期答复读者提问。之所以转变想法,是因为我现在认为,问答本身是一个相互激发、相互学习的过程,我的回答既不意味着是唯一的答案,而且甚至可能答错。我的回答只是我目前阶段的看法,如果我以后观点有所改变,届时公开纠正以前的观点便是。

 

我以后的答问内容,暂时限定在如下范围:神学、政治哲学、中国文化新闻传播、汉语写作。提问内容请通过公号后台留言。

 

小黛:你认为神学家应该兼具小说家的才能,但人很难兼具理论素养与叙事天分,怎么办?文学家应该加入进神学家的队伍中,一部流传广泛的带有神学品质的小说的作用远远大于经典的神学理论著作为什么?是因为文学家更会写故事吗?

 

萧三匝:神学家写的作品主要是理论,理论文章要求的是精准,而文字本身是经验世界的产物,文字的表意功用本身是有限的,有限的文字很难精准表达无限的神意。理论作品天生就有这样的局限性。文学就不同,好的文学作品一定能传达文字之外的意韵与意蕴,能够引发读者透过有限的文字表象去思考、冥想无限的神意。文学作品可以借助、调动的手段相当多,比如运用比喻、渲染等修辞手法,比如通过叙事营造同理心、共情感等等。这是理论作品做不到的。

 

奥古斯丁一生写了大量的理论著作,几乎没有人能够全部读完,甚至有兴趣精读一本的人也不多,但是浸透着基督宗教信仰的陀斯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的大量名著读者却极其广泛。就影响的广度而言,作为神学家的奥古斯丁与作为文学家的陀斯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的影响力没法比。就对人心影响的深度而言,也很难说这些作家的文学作品低于神学著作。这并不是说奥古斯丁不重要,事实上他极其重要。只是说,思想家和文学家对历史和人心的影响方式不同:思想家影响的是精英人群,其对大众的影响是间接的;而文学家影响的是上至执政者、学者,下至贩夫走卒,其对大众的影响是直接的。很难说这两类作品那一类更有价值。

 

中国既缺乏伟大的神学思想家,又缺乏伟大的属灵意义上的文学家,因此,如果中国要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启示运动,就既需要兴起神学思想家,又兴起属灵的文学家。当然,还需要大量的归正的牧师和信徒。从职业上看,还需要大量属灵的艺术家等等。任何运动要真正成为运动,都是各方面人士合力的结果。

 

小黛:你说过神与人立的“约”可称为“神约”、“圣约”、“恩约”,也可以理解为中国语境中的“天恩”+“天命”=“恩命”,“恩”是目的,“命”是形式”。可以理解为“恩”是原因“命”是结果吗?并且这里的概念与中国语境是对应的吗?比如,神约对应天恩,圣约对应天命,恩约对应恩命?

 

萧三匝:我说《圣经》里的神人之约可以命名为“神约”,是因为站在人的角度看,这些约来自神,神是签约方;说它是“圣约”,是因为它是神圣的;说它是“恩约”,是因为《圣经》里几大约存在共性,它们都是以神对人的慈爱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是以神对人的恩典为前提的。正是从“恩约”的角度,我想到了“恩约”类似中国语境中的“天恩”+“天命”=“恩命”。因为“恩约”既是神的恩典,又是神的命令,合起来就是“恩命”。我之所以说“恩”是目的,“命”是形式,是因为神对人的爱是目的,要人遵守律法(广义的)是形式。所以,有人问耶稣,怎样用最精简的话来概括旧约律法,耶稣说,那就是要爱神、爱人。文字是死的,精义是活的,从这个角度讲,也未尝不可以理解为“恩”是原因,“命”是结果。

 

小黛:你说过虽然原因决定结果,但高于、先于因果律的是人的盼望,否则就没有原因。比如,因为构思了一篇文章,所以写了一篇文章,但构思文章这个原因却出自作者对表达的盼望。”这个因果是什么意思?和盼望怎么联系起来?

 

萧三匝:我说上面这段话的根本意思是:因果律只适用于我们看得见的经验世界,比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瓜”和“豆”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但根据《创世记》,经验世界本身就是由超验的神创造的,按哲学的表述,神是宇宙万物的第一因,是所有原因的原因,是终极的原因。

 

如果没有对神的信靠和盼望,执着于经验世界的因果律是没有意义的。比如,某犯罪集团为了维持内部运转需要大量经费,他们从别处弄不到钱,于是种植毒品获得了巨资,此举使得他们得以存活甚至发展。从因果律的角度看,犯罪集团缺钱是因,种植毒品是果,种植毒品是因,犯罪集团的存活是果。这是这个例子的因果链,但这样的因果链的意义何在?如何来判断这件事是否正确?对犯罪集团成员而言,这样做显然是非常英明的,但对整个社会,尤其是对那些因毒品毁掉人生、家庭的人而言这样做显然又是邪恶的。

 

所以,尊重事实没问题,但事实判断无法代替价值判断,没有价值判断的事实判断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人世间的所有意义都是神定义的,所以寻找意义就是寻找第一因。那么,站在神的角度,种植毒品的是非显然就一目了然了:神爱世人,怎么可能让一群人为了生存荼毒另一群人呢?

 

小黛:我看到的一篇文章这样说:大体而言,基督教内部持有四种创造论:1.古老地球创造论,该派把《圣经》创世纪六日创造中的“日”理解为“年代”或“时期”,其意表明六日为很长的一段时间,因为上帝有时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得后书3:8),并接受现代科学所揭示的古老宇宙和地球思想。2.年轻地球创造论,该派秉持基要派立场,认为宇宙万物是由上帝六天创造的,并认为地球年龄不过6000-10000年之间。3.渐进创造论,该派认为上帝创世不是在六天之内完成,而是一个持续的历史过程,即上帝不仅创造了最初的宇宙万物,而且还干预和控制着后来的整个变化过程。他们大多接受现代科学对于世界的解释,即承认整个自然规律也是上帝创世或干预变化的过程。4.智慧设计创造论,该派于20世纪90年代推出,但缘起于19世纪英国自然神学家威廉·佩利的“设计论”理念,认为自然界的秩序和生命体的复杂结构源于上帝超自然的设计和维护,其反对科学中的自然主义和唯物主义倾向,主张在设计论的理念下对现代科学进行重新解释。

 

这四类创造论大体上形成了基督教对进化论的三种态度,即温和派、迎合派及保守派。

 

温和派认为,基督教与进化论并不冲突,甚至还倾向于接受进化论。比如早期的普林斯顿大学校长詹姆斯·麦考士(1811-1892)就认为,进化也是上帝进行创造的一种手段。就是说上帝创造世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它既包含最初的设计和创造,也包括自然界的不断进化,就是说进化本身也是上帝创造计划的一部分。在麦考士看来,达尔文无法解释的偶然变异也可能是上帝的超自然作为所引起的,即上帝为了特定的目的而导致这些偶然变异的发生。该派应该属于渐进创造论 。

 

迎合派则认为,如果传统基督教有与进化论相矛盾的地方,就应该采取修正和调整的态度,以尽量与进化论为代表的新兴科学保持一致。纽约普利茅斯教会的牧师莱曼·阿博特于1896年、1897年分别写《基督教的进化》、《一个进化论者的神学》,论述《圣经》、教会及灵魂的进化思想。他甚至认为,《圣经》乃是作者处于“孩童”时代的作品,需要不断地成熟和完善;对于罪的理解,他认为这乃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处于动物本能的一种过错;对于上帝与宇宙万物的关系,他突破传统基督教理解上帝为创造、护理、救赎的超越者定位,转而认为上帝为宇宙内部的存在力量,一起参与宇宙万物进化的塑造工作。

 

保守派则对进化论采取激烈的排斥和抨击态度。保守派早期的代表为普林斯顿神学院的查尔斯·霍奇,他于1874年写《什么是达尔文主义》一书,全面否定达尔文主义。他认为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念否定了上帝对世界的创造,这无异于无神论尽管他在一定程度上认定动物史的发展过程可能存在变异,但坚决否认人源自猿猴。

 

进入20世纪后,随着美国基督教基要派的兴起,基督教保守势力与进化论的对峙日益加剧。如20世纪20年代曾就任美国国务卿的基督徒政治家威廉·詹宁斯·布赖恩尖锐批判进化论,他不仅认为进化论对人起源之唯物主义的解读违背了《圣经》教理,而且认为达尔文主义是一股鼓吹仇恨、冲突和世界战争的邪恶力量。1925年发生的“斯科普斯猴子案”则让双方的对峙白热化,但由于此次事件使基要派在公众面前形象大跌,从而使得进化论在公共领域逐渐取得同情,但双方在舆论和公共领域仍难分胜负。

 

但随着冷战的爆发,美国加大力度推进科研计划的进展使得进化论的势力在公立学校逐渐取得优势。而基督教保守派为了抗衡进化论在公共教育领域的拓展,也于战后1960年代开始发起科学创造论运动,力图证明创造论也符合科学规范,并努力促成“平衡法案”(创造论应像进化论一样得到平等对待),试图推动科学创造论进入公立学校。他们先后成立创世研究会(CRS)、创世科学研究中心(CSRC)、创世研究所(ICR)、圣经科学协会(BSA)、地球科学研究所(GRI)等创世论组织。

 

但在经过双方长达数十年你来我往的法律诉讼后,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最终于1980年代裁定创造论属于宗教领域,从而使得保守派未能如愿以偿。为了应对不利局面,保守派某些学者出版系列著作又相继把科学创造论更名为智慧设计论,认为自然界存在无法得到科学解释的现象,其必然出自具有智慧之创造者的设计。最终智慧设计论还是未能在公立学校被列入科学课程。不过,保守派的反进化论努力仍在持续下去。

 

这四类创造论你倾向哪一种?

 

萧三匝:创造是神的奥秘,人很难完全搞懂,我这里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谈点看法,也未必对。首先,古老地球创造论显然是错的,因为《圣经》是神用人能够理解的语言默示给人的,如果《创世记》里六日创造中的“日”应该理解为“年代”或“时期”,神会明确告诉人。对如此重要的经文,神不可能让人去猜测祂的意思。年轻地球创造论把地球的年龄说得太短,根本经不起科学检验。地球是谁创造的不是个科学问题,但关于地球的年龄,是一个可以经过测定、推算的科学问题,如今大多数科学家不会认为地球最多1万岁。“渐进创造论也不对,《创世记》明确说世界是上帝用六天时间创造的。我没查资料,不知道智慧设计创造论如何讲他们对上帝创造的具体时间段的看法,但他们如上的观点是正确的。

 

我的看法是,世界是上帝通过六天时间创造的,不过祂又无时无刻不临在、护理世界,但临在、护理不是创造,就如同生孩子与养孩子是两件事一样。上帝创造世界,当然包括创造世界的运行原理,科学不过是人对上帝创造世界原理的探寻而已。所以,创造不是反科学,创造本身就包括科学,但它又超越科学,科学根本无法证实或证伪原初创造的问题,因为有限的人怎么可能尽知无限的神意?

 

因此,在进化论问题上,我是保守派,但我反对保守派提出的科学创造论。创造论是信仰层次的认定,何必与科学纠结?科学就是真理吗?科学只是人对真理的管中窥豹,无限的、绝对的真理为什么要与有限的、相对的科学较真呢?

 

小黛:你在与王文锋牧师对话时问道:“上帝在造人时赐给人的灵和基督升天以后赐给人的灵是一样的,只是因为上帝起初赐给人的灵曾经因为人的犯罪远离了人,基督算是第二次重新赐给人灵。换句话说,对人而言,因为基督的代赎,圣灵是一个失而复得的过程,对吗?”王牧师的回答是:“上帝造人时赐给人的气包含两层意思:一为内住于人心的上帝之灵(圣灵),二为人的生命(灵魂)。换言之,起初人身上的气包含圣灵和灵魂。而自人类堕落后圣灵就离开了,但人的生命还存在,也就是灵魂还在,可以理解为人身上还存留了一些上帝形象的痕迹,或者说还留有上帝之灵的影子。”我的问题是:人死后,圣灵、灵魂去哪里了,尤其是圣灵还内住吗?有些人说,人是由灵和魂和肉体构成的,你怎么看?

 

萧三匝:人死后,也就是肉体消灭后,生物意义上的肉体生命当然就暂时不存在了,但灵魂暂时停留在阴间。这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一样,区别在于:对基督徒而言,圣灵与灵魂还同在,灵魂停留的阴间相当于旅馆;对非基督徒而言,其灵魂早已与圣灵无关,灵魂停留的阴间相当于拘留所。在耶稣再来施行末日审判前,不管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灵魂都会和被更新的肉体生命重新结合,也就是复活。复活之后等待审判。

 

有关人的构成方面,基督教存在二元论和三元论:二元论认为人是由灵魂和肉体构成;三元论认为人是灵、魂、体构成。我倾向二元论,因为灵、魂、体三元论过于区别灵和魂了,这可能造成反智主义。因为三元论认为理性、意志属于魂,也是神所排斥的。而二元论认为理性、意志是中性的,只要圣灵内住于人,人的理性和意志都可以为上帝所使用。

 

从根本上说,完整意义上的人,是指他是上帝用泥土和自己吹的气构成的,上帝的气与泥土结合后,形成具有上帝之灵同在的灵魂。也就是说,人是由肉体和灵魂构成,而上帝之灵只是内住在人的灵魂里,而不应该说上帝之灵是人的构成部分。人背离神,上帝之灵就离开了,但人的灵魂也还存在,只不过是上帝之灵离弃的灵魂。总之,任何人,都是由肉体和灵魂构成,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区别在于上帝的灵(圣灵)是否还内住。

 

小黛:海外教会都有哪些治理模式?

 

萧三匝:这个问题王文锋牧师与我对话时已经谈到了。以下是王文锋牧师的总结:如果给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新教所有的派系总结出几种教会治理模式的话,大体可以分为三种:主教制、长老制及会众制。这其中,属于主教制的有天主教、东正教及基督新教的圣公会、路德会及循道会;属于长老制的多数来自持守加尔文宗神学的长老会(某些独立教会也是长老制);属于会众制的则有大宗派浸信会、公理会及小宗派门诺会、贵格会等。

 

主教制的特点是自上而下的垂直治理,体现的是“集中制”模式,总会具有垂直的治理权柄,大主教或主教在管辖区具有绝对权威。长老制的特点是上下共治的平衡治理法,体现的是“共和制”模式,即神职人员和信徒领袖共同管理教会,信徒有权选举领袖。而会众制的特点则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的平民治理,体现的是“民主制”模式,即每个地方教会都独立、自治、自养,总会只是松散的联谊性质,每个堂会的会众具有监督牧师、参与治理的职责。

 

三种治理模式各有优缺点:主教制主要的优势是能迅速统一开展事工,比如要开展敬拜会、布道会或宣教会议时,主教制的教会可以迅速统一安排和调配,此外在教理、章程、人事上都会有统一的宣誓和机制。主教制的劣势是下面的分区和堂会无法得到有效的发展空间和活力,容易造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即如果最高领袖有好的灵性状态和事工措施,那么整个教派就会得利,而一旦最高领袖出现问题,整个教会就容易陷入困境。

 

长老制的优势是能兼顾信徒和神职人员的配搭与合作,因为其治理团队是由信徒中选出的长老和长老聘任的牧师共同组成,这使得长老会具有上下共治的平衡理念,即吸收了信徒的领袖(长老)与牧师一起治理教会,融合了“集中”和“民主”的力量,形成了“共和”的局面,同时整体教会框架上兼顾了总会和堂会的张力,既有总会的权威又有堂会的空间。长老制的缺点是如果过于注重非全职的长老或选举制度,将会带来圣俗二元的失调。教会毕竟是属灵团体,呼召而立的牧师的权责应该大于选举产生的长老,此外过分注重民主选举有违于神圣呼召。

 

会众制的优缺点就更为明显,优点是教会能最大化激发基层堂会或个体信徒的发展空间,使得基层富有事工活力,而且也使得教会领袖处于严格监督之下;但其缺点是如果过分注重基层堂会和个体信徒的权柄,总会就容易形同虚设,使得教会发展偏离传统轨迹,同时也使得总会难以共同推动统一事务。此外,过分注重信徒权柄,将使得神职人员难有权柄推行重大属灵事工。

 

小黛:中国教会需要建立各种事工平台,应该根据哪些《圣经》教导来建立针对不同行业和人群的事工平台而不是蜻蜓点水?

 

萧三匝:最重要的是遵循基督在“四福音书”里关于教会的教导、使徒行传的案例及使徒书信对教会的教导。总之,教会必须以基督为中心,教会的事工平台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世俗的公益慈善平台,教会事工平台的行事原则应该是神的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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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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