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将有君自尔出
牧我以色列民矣
《以斯拉的祷告》
多雷
图片收集自网络
这世上有时候,当一个人做了错事必须付出代价的时候,是可以由别人来代替其承担的。比如交通违章需要缴纳罚款,欠下债务需要按时偿还。此时若有人愿意,似乎便可以代你交出这笔钱,替你担当。
然而这世上还有些时候,当一个人做了某些错事必须付出代价的时候,是只能一人做事一人当,其他人代替不了的。比如违反了某些法律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甚至付出生命。就没有人可以替你坐上几年牢,赔上这条命了。
平心而论,人生在世总会有做错事的时候,故而我们或许都巴不得在那种情况下能有人替我们担当代价。但换个角度来说,若是他人有了错,你我又是否愿意为他担当呢?
且不论能否担当代替得了,单是这种愿意替对方怎样怎样的态度就已足够难能可贵。因为它的背后是一种爱,爱对方如同自己;也是一种认同,看对方如同自己;更是一种舍己,愿意背负对方的重担——
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中愁苦,穿着撕裂的衣袍,双膝跪下向耶和华我的神举手,
说:“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
回到今天默想的《以斯拉记》第九章,我看到了一段长长的祷告,这是文士以斯拉向神发出的、无比痛苦的认罪祷告。因为属神百姓中的许多人,再次选择了与外邦联合,用与外邦人通婚的方式离弃了他们的主,又一次干犯了那位多次警告他们当分别为圣,并且刚刚救他们脱离了波斯奴役的主!
可问题是,在与外邦人通婚的事上,以斯拉本人做错什么了吗?他本人有参与其中吗?亦或者以斯拉自己犯下其他某种大罪了吗?不!他完全没有,他全然无辜。
事实真相是,此时此刻的以斯拉,是完全站在那些犯了罪的同胞的角度,与他们认同,与他们联合,并因此代自己的同胞向神表达痛悔,向神祈祷认罪!
那么若设身处地的想想,若是我自己生活在该时该地,是否也会如此呢?当自己所爱的人有犯罪得罪神之处,自己是否也会如此痛心疾首地为他们代求呢?或者,自己更喜欢站在审判者的位置上去指责和控告?
或许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它正是你我平时所表现出来的样子。
当然,从神学和教义上来说,并不是说你我代某个人认罪后,其本身就没有责任,不必认罪悔改了。事实上,每个人都需要为他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承担后果。没有谁可以连累他人作垫背。就如律法所言——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 24:16 和合本)
事情的关键在于,作为一个本身也是靠天父恩典,靠基督代赎才得救称义的人,你和我都应当有这种为人代求的爱心。在他人犯罪时来到天父面前,恳求祂饶恕赦免我们所牵挂、所关爱的亲友的过犯罪恶,怜悯他们的无知。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或许真的不晓得!
经文:
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中愁苦,穿着撕裂的衣袍,双膝跪下向耶和华我的神举手,说:“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以斯拉记 9:5-6 和合本)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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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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