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沉思录:骄傲在败坏以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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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傲是:内心总是充满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气。总想用某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强大或优越,并去得享一种春风得意、踌躇满志或扬眉吐气的感觉。如若实际上落后于人,或表现不好,就感到无比狼狈、窘迫、羞耻和痛苦。要是感受不到自己哪方面比人强,心里就好像漏了一个洞,就感到慌乱和涩痛。当看见别人某方面比自己强,内心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感和危机感。
2
骄傲是:快乐和满足都建基于自己的成绩与成就,或自己的优胜与独特。而且不断在自己的“好”里去寻找安慰和安全感,而不是在上帝对不好的我无条件的爱里去寻找安慰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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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傲是:透过观赏自己的样子或表现,去获得一种兴奋感和愉悦感。喜欢沉迷在一种认为自己很强大很美好的幻觉中,并乐于用诸如此类的心理暗示去进行自我催眠——我真不错,我真了不起,我好强大,我好厉害,我好优秀,我好美好,我配得上被尊崇,配得上被称赞,配得拥有荣耀……骄傲里带着一种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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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傲是:不管看见自己多么糟糕和败坏,都能找到某种理由去自高自大。就算自己是一个弃战的逃兵,也能五十步笑百步地安慰自己:我这走了五十步的逃兵,比那走了一百步的逃兵厉害多了……骄傲,让我们成为嘲笑阿Q的阿Q,藐视法利赛人的法利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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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看见了自己的罪与软弱会无比痛苦。这不是因为我们谦卑,而是因为我们骄傲——我们总想要去感受一个强大、美好而荣耀的自我形象,我们内心的尊严感与价值感,快乐感与满足感也建基于此。是因为“自我”这尊偶像的存在,才使我们为罪破坏了我们的自我形象而痛苦,而不是为罪使我们得罪了神,以至亏缺了神的荣耀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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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依靠自己的某种良好表现,或对某种美好自我形象的想象,去建立我的尊严感和价值感,而只能在神对我无条件的爱那里去寻找生命的尊严感和价值感。神爱我,这就是我生命的尊严和价值。神爱我,不是因为我配,不是因为我无罪,我圣洁,而是因为祂就是爱。虽然我的糟糕和败坏是真实的,但神对我的恩慈也是真实的。虽然我犯罪得罪了神是真实的,但祂对我的饶恕和赦免也是真实的。既然神都乐意赦免了我,我也要饶恕我自己。我若不饶恕自己,不放过自己,就是在效法那自己审判自己、僭越神审判权的犹大。我的不饶恕自己,不是出于我的谦卑,而是出于我的骄傲——我认为自己比神还要公义,还要恨恶罪,所以,我才会在神都已经宣告饶恕我之后,还在拒绝饶恕我自己。同样的,我拒绝接纳自己,也不是因为我谦卑,而是因为我骄傲——我是因为自高自大才会去拒绝接受一个有缺陷的,会表现不好的,会失败的,和软弱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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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我作为一个心理上的完美主义者而恨恶自己的缺陷和软弱,我的这个心理趋向,不是出于我的谦卑,而是因为我的骄傲——我是在试图去把自己拔高到自己所无法达到的一个高度,并且不肯放弃这样的奢望与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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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这意味着,谦卑是一种祝福,骄傲是一种咒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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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傲,在罪人心里是多么根深蒂固啊,以至于只要我们转念到自己,分分钟都要陷入自高的意念中。骄傲,是众罪之首。世人却将骄傲当作他们自尊自强的动力,当作他们刺激自己产生创造力和建造人类文明的源泉。世界的文化,就是在争竞中脱颖而出的文化。惟有圣经启示我们: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骄傲,是人败坏的根源。出于人类的骄傲所获取的成绩,所拥有的成就,所建造的文明,就像埃及的金字塔一样,有着某种耀眼亮丽的外表,并且表达出某种想要升天、渴望不朽的人类意愿,然而,这文明的印记,最真实的面貌,也只不过是死人的坟墓。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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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尔凯郭尔曾这样祷告:“天上的父,请让我真实地感受自己的虚无(nothingness),不为此而感到沮丧,而是更强烈地感受到,你对我的美善(恩慈)是何等地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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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啊,我也要这样祷告:“天上的父啊,请你让我真实地看见自己的骄傲和败坏,我的软弱、渺小和卑微,让我真实地看见自己是何等可怜的罪人,然而,却不要让我为此而沮丧,而要让我更强烈地感受到你对我的恩慈何等地浩大,你对我的爱是何等地深厚,你对我的怜悯是何等地真切!让我因为你的美善和恩慈而感谢赞美你,让我内心的刚硬和冰冷都被你的爱所融化,让我从心里恨恶自己的罪而爱慕你的圣洁公义良善,让我甘愿地、喜乐地把自己的心作为祭物,全然献给你,让我的心渴慕你,让我看你为我生命中的至宝,让我愿意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一切,去换天国的宝藏,去宝贵神国那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乃是你开恩赐予那些在你面前降卑自己的人的真实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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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沉思录:骄傲与谦卑(1)